㈠ 承包工程的公司的会计怎么做
涉及的主要会计科目及使用说明
1.设置“工程施工”科目(建筑安装企业使用)或“生产成本”科目(船舶等制造企业使用),核算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和确认的合同毛利记入本科目的借方,确认的合同亏损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结算”科目对冲后结平。
2.设置“工程结算”科目,核算根据合同完工进度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办理结算的价款。本科目是“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的备抵科目,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办理结算的款项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合同完成后,本科目与“工程施工”或“生产成本”科目对冲后结平。
3.设置“应收帐款”科目,核算应收和实际已收的进度款,预收的备料款也在本科目核算。已向客户开出工程价款结算帐单应收的工程进度款记入本科目的借方,预收的备料款和实际收到的工程进度款记入本科目的贷方。
4.设置“营业收入”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记入本科目的贷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设置“营业成本”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6.设置“合同预计损失”科目。核算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当期确认的合同预计损失,记入本科目的借方,期末,将本科目的余额全部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7.设置“预计损失准备”科目,核算建造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在建合同计提的损失准备,记入本科目的贷方,在建合同完工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调整“营业成本”科目。
四、主要会计分录举例
1、签订建造合同后,收到客户支付的工程预付款
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帐款
2、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相关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生产成本)-工程项目
或工程施工-间接费用
贷:应付工资、库存材料、累计折旧等
期末根据人工分配法或直接费用分配法把“工程施工-间接费用”分摊到各工程项目中。
3、收到客户工程验工计价单
借:应收帐款
贷:工程结算
4、收到客户拨付工程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帐款
5、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支出
借:营业成本
工程施工--毛利
贷:营业收入
6、如果合同预计总成本将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应将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借:预计合同损失
贷: 预计损失准备
7、工程竣工结算
借:工程结算
借或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工程施工-工程项目
如果不是太明白可以去叁照下新会计准则里的建造合同准则,里边有详细的解说。
㈡ 工程总承包的账务如何处理
假设总承包款A,分包款B
第一种:
1、收到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A
贷:工程结算收入 (A-B)
应付账款——分包公司 B
2、计提营业税费及代扣营业税时,
应纳营业税=(A-B)x3%=C
应扣营业税=Bx3%=D
借:工程结算税费及附加 C
应付账款——分公司 D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3、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贷:银行存款 C+D
4、拨付分包工程款时,
借:应付账款——分包公司 B-D
贷:银行存款 B-D
第二种会计处理:
1、收到总承包款时,
借:银行存款 A
贷:工程结算收入 A
2、计提营业税费及代扣营业税时,
应纳营业税=(A-B)x3%=C
应扣营业税=Bx3%=D
借:工程结算税费及附加 C+D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3、缴纳营业税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C+D
贷:银行存款 C+D
4、分包工程验工时,
借:工程施工 B
贷:应付帐款 B
5、支付工程款时,
借:应付帐款 B
贷:银行存款 B-D
工程施工 D
㈢ 我公司承包工程后再分包给另外几个公司安装的账务处理
预付工程款时
借: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
贷:银行存款
收到发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原材料/人工/分包工程等)
贷: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
按工程结算确认应收发包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实际收到合同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期末按实际支出成本确认完工进度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最后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如果是专门从事建筑安装的企业可单独设立,也可以存货中做二级科目
㈣ 工程总承包账务处理
一、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方式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是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对其基本概念和主要方式进行了规范。
1.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总承包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上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
工程总承包的主要方式有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和设计 ---施工总承包(D一B)。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设计一采购总承包(E一P)、采购一施工总承包(P一C)等方式。
2.工程项目管理是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工程项目管理的主要方式有项目管理服务(PM)和项目管理承包(PMC)。根据工程项目的不同规模、类型和业主要求,还可采用其他项目管理方式。
3.鼓励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或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勘察、设计和施工等企业,开展相应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
4.鼓励有投融资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具备条件的工程项目,根据业主的要求,按照建设一转让(BT)、建设一经营一转让(BOT)、建设—拥有一经营(BOT)、建设拥有一经营一转让(BOOT)等方式组织实施。
二、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税务问题
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已成为我国建筑业改革方向的首选,新型的、形式多样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也必然带来新的税务问题。
与传统意义上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不同,勘察、设计公司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其在工程项日实施过程中通常主要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设备采购和各方协调管理等工作,而工程施工则是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这样,工程总承包企业或者工程项目管理企业在税务上就会出现诸多分歧,突出表现为两大税务问题:
1.税目(税种)的界定
现行政策规定,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勘察设计、代理采购和管理服务依照“服务业”税目5 %税率缴纳营业税,工程施工依照“建筑业”税目3 %缴纳营业税;在“营改增”试点地区,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依照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工程施工和代理采购依然缴纳营业税。
那么,作为工程总承包这一项行为,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的勘察、设计公司是依照两个税目分别缴税,还是依照一个税目缴税?如果依照一个税目缴税,是依照哪个税目?在“营改增”试点地区的勘察、设计公司,是依照两个税种分别缴税,还是依照一个税种缴税?如果依照一个税种缴税,是依照哪个税种?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计单位从事工程承包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1990 的第1681 号)规定,设计单位“从事其他业务应按各项业务所适用的税目 、税率征收营业税”。
《 厂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 建筑业营业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桂地税公告〔 2010 〕 8 号,以下简称“广西8 号公告”)第四条规定,“纳税人承包建筑安装工程业务,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合同,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均应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纳税人不与建设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工程合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第七条规定:" BT 模式(建设一移交)是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对BT 模式按以下规定办理:无论项目公司是否具备建筑总承包资质,对其应认定为建筑业总承包方,按‘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投融资建设和工程项目管理营业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新地税函〔 2012 〕129 号,以下简称“新疆129 号文”)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受托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投标、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的,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受托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和竣工验收等具体管理工作的,按照‘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四川、重庆、河南和吉林等省市也相继作出了类似规定。解读这些规定,都有一个共同点,即:无论工程总承包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企业采用何种方式开展工程总承包或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凡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的,无论其是否参与施工、是否为“营改增”试点地区,均按“建筑业”一个税目缴纳营业税;凡工程承包公司与建设单位未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其提供的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等业务,在“营改增”非试点地区均按“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试点地区的勘察设计和管理服务应当缴纳增值税。
2 .计税依据的确定
前面已经讨论过,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或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或依照“服务业”税目缴纳营业税,或依照“现代服务业”缴纳增值税。对于三个不同的税目(税种),其计税依据不同,在计税依据的确定上必然出现更多分歧,突出的问题是纳税人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能否享受差额征税的政策。《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第(三)项规定:“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广西8 号公告第七条规定,BT 模式项目公司取得的回购价款,包括工程建设费用、融资费用、管理费用和合理回报等应税收人。项目公司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应税收人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缴纳营业税。新疆129 号文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工程项目管理业务,计税营业额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单位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包括工程施工费用、管理费用、勘察、设计、监理费用、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和违约金等收人。工程项目管理单位将工程项目管理业务中的建筑工程施工通过施工招投标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重庆、河南和吉林等省市也相继作出了类似规定。解读这些规定,也有一个共同点,即:依照“建筑业”税目缴纳营业税的工程总承包业务和工程项目管理业务可实行差额征税,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但营业额中不得扣除支付给其他勘察设计单位或个人的勘察设计费。
上述税种税目的界定关系到税率的差异和纳税地点及主管税务机关的改变,计税依据的确定关系企业的税负和行业发展,而税率的差异和差额征税必然涉及税收筹划。这些由主要问题而派生的问题,本文不再展开讨论。
三、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的会计处理
关于营业税差额征税的会计处理,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目前,工程总承包企业、卫程项目管理企业和工程施工企业采用的主要方法有两种:是分包上程不纳入总包工程收支体系核算;一是分包工程纳入总包工程收支体系核算。
㈤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怎么做
主要账务处理程序
1、期末,根据经营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已完工作量审核凭单”,借记“工程结算”科目,贷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2、期末,根据应收的总包管理费,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根据应代扣的税费,贷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根据应扣回的预付款或备料款,贷记“预付账款-预付分包单位工程款”;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
3、以材料支付分包单位工程款时,根据物资部门出具的经分包单位签认的“总包供料结算凭单”,借记“应付账款-应付分包单位工程款”科目;根据材料账面价值,贷记“原材料”科目;根据应支付分包单位的工程款与材料账面价值的差额,贷记“主营业务收入-分包收入”科目。
4、期末,把已归集的制造费用按照分包合同总价占总承包合同总价的比例进行分配,分配公式为:应计入当期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当期制造费用余额×(分包合同总价/总包合同总价)。根据上式计算得到的“应计入分包成本的制造费用”,借记“主营业务成本-分包成本”科目,贷记“制造费用”科目。
5、缴纳代扣代缴的税费时,借记“其他应付款-代扣分包单位税费”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向分包单位转交完税证明。
㈥ 工程施工的账务处理全过程
这个题目太大了,只能给你一个简要的核算举例:
1、购买材料,
借:原材料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2、 领用时,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材料费
贷:原材料。
备注:(1)工程在建时,发生的与工程相关的耗费都是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3、工程结算:一般是指根据合同或发票入账时,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贷:工程结算。
工程完工时结转收入成本,同时计算出工程施工毛利,分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同时,结算工程,分录: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贷: 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提示:结转完后,工程施工,与工程结算应无余额。若有余额,期末填报时差额列入存货项。
4、计提工资: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施工工人)工资
借: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计提数
㈦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总包账务处理,求会计分录
对于总分包工程,按营业税相关规定属于差额纳税,但企业所得税没有差额纳税的规定。
比如总包工程1000万,分包出去800万:
(1)按总包工程合同规定,应由总包方直接对建设方开具工程全款1000万总的发票,同时确认收入。总包按合同收款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万,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给总包公司开具发票800万。支付分包合同款并代扣营业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应交税费-代扣营业税费 27.44
(3)总包方计提减除分包金额后的营业税费。总包方计税时
借:营业税金与附加 200*3.43%=6.86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费 6.86
㈧ 建筑公司工程款的账务处理
1、开发商支付工程款
摘要:开具XX工程款发票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XX公司(建设方)
贷:主营业务收入
2、计提XX工程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 (收入*3%)
贷:应交税金—应交城建税(营业税*7%)
贷:其他应交款—教育费附加(营业税*3%)
贷:其他应交款—地方教育费附加(营业税*2%)
3、计提XX工程印花税(合同价的万分之三)
借:管理费用—印花税(合同价*0.03%)
贷:应交税金—印花税
4、结转XX工程成本(该工程料、工、费等所有支出,让施工方提供给你发票,你计入工程施工、应付工资、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等相应科目)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工程施工—XX工程—直接材料
贷:工程施工—XX工程—直接人工
贷:工程施工—XX工程—机械使用费
贷:工程施工—XX工程—其他直接费
贷:工程施工—XX工程—间接费
工程款,剔除税金及管理费,转入对方指定账户(提供材料或费用发票)
㈨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的会计处理
以下回答来自于北京诚力财务代理
第一种作法将分包的工程收入纳入本公司的收入,将所支付的分包工程款作为本公司的施工成本,与自己承建的工程做同样的处理;第二种作法视分包工程与自己没有关系,分包工程的收入和支出均不通过本公司收支体系核算。
根据你的描述总包公司应该是采取的第二种做法,但是总包应该扣除代缴税款67200之后再扣除2%的费用转拨给你们,如果只扣除2%,那税款就成了总承包人承担了。
正确的账务处理应该是:
借:应收账款(含代扣税金部分) 2000000
贷:结算收入 2000000
收到扣除税金后的余款时:
借:银行存款(扣除税金和管理费部分) 2000000-67200-40000=1892800
贷:应收账款 1892800
借:主营业务税费及附加 67200
贷:应交税金 67200
借:管理费用 40000 (注意此项费用应由总包公司出具合法的票据,才能进费用,收据是不能进费用的)
贷:应收账款 40000
借:应交税金 67200
贷:应收账款 67200
仅供参考,具体应按你们的实际情况处理
㈩ 建筑企业工程分包,总包账务处理,会计分录怎么算
对于总分包工程,按营业税相关规定属于差额纳税,但企业所得税没有差额纳税的规定。
比如总包工程1000万,分包出去800万:
(1)按总包工程合同规定,应由总包方直接对建设方开具工程全款1000万总的发票,同时确认收入。总包按合同收款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帐款) 1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1000
(2)支付分包方合同款800万,由分包方按分包款给总包公司开具发票800万。支付分包合同款并代扣营业税
借:主营业务成本 800
贷:银行存款 800-800*3.43%=772.56
应交税费-代扣营业税费 27.44
(3)总包方计提减除分包金额后的营业税费。总包方计税时
借:营业税金与附加 200*3.43%=6.86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费 6.86
(10)承包建设工程的账务处理扩展阅读:
一、本科目核算保险中介公司从事主营业务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包括支付给营销员的佣金,业务部门的办公费、折旧费、水电费、人员工资、福利费、差旅费、交通费、通讯费,以及其他与主营业务直接相关的成本。
二、对于同一会计年度开始并完成的业务,公司应当在结转主营业务收入的同时结转主营业务成本;对于跨年度业务,应当在年末按规定的方法计算确定应结转的主营业务成本。结转主营业务成本时应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相关科目。
一般来说,批发销售的商品应按商品进货原价记账,结转销售成本时,则可以选择采用:
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后进先出法、毛利率法等方法。
在计算出商品的实际销售成本之后,企业应按规定的要求进行结转销售成本的账务处理。在实际工作中,商品销售成本的结转时间有逐日结转和定期结转两种方式。
一般来说,委托代销业务、直运商品销售业务应采用逐日结转方式,除此之外的其他销售业务都采用定期(按月或按季)结转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