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军事工程的发展
军事工程是伴随着战争的出现而出现,又随着战争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古代军事工程,依靠人力和简单的手工作业来完成,通过总结战争中成功的经验和失败的教训,在工艺技术和方法上不断改革创新,日益发展进步。17世纪以后,随着近代力学(材料力学、结构力学、流体力学、岩体力学等)与土木工程实践的结合和土木工程从经验发展为科学,使军事工程长期积累的实践经验也逐步走向科学化和理论化。军事工程的长期发展过程表明,工程实践经验通常先行于理论,是理论的源泉和先导;工程事故和施工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常显示出未能预见的新因素,从而触发人们对新的工程理论的探索和研究,导致新理论的产生和发展。尤其战争条件下,许多变化莫测的敌我情况和战场上十分复杂的地理、地形、天候以及器材等条件,对军事工程的构筑和各种工程技术活动影响极大,许多工程问题的决策和处理,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实践经验去随机应变,果断处置。军事工程的这一特性,曾普遍出现在以往一切战争中,今后仍将如此。另外,军事工程以满足战争需要,达到战术要求为目的。因此对时效性、隐蔽性和工程质量、工程施工提出了一些与民用工程不尽相同的原则和要求。如平时国防建设施工主要强调工程质量和隐蔽伪装;战时应急的工程构筑和抢修,则强调因地制宜,就地取材,快速作业,保质按时完成任务,以保证战斗需要。
和平时期在国土上进行军事工程准备,是一切主权国家的国防战略措施和战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战时,军事工程准备的成果,能为军队创造良好的战场环境和作战条件,对争取战争中的主动权具有重要意义;在战役、战斗中,综合运用各种军事工程设施和工程技术措施,能提高军队的战场生存能力和机动速度,发挥武器装备的战斗效能,保障指挥机构、通信设施和军用物资的安全及交通运输的顺畅,破坏和限制敌人的机动,对战役、战斗的进程与结局,有着重大的影响。因此,在现代化战争中,军事工程已成为合成军队整体战斗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❷ 军事工程地方政府有权监管吗
军事工程基本上都是保密的,所以地方上是没有权利介入的。
但是,如果军事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侵害地方利益的情况,比如噪音扬尘污水撒土等,可以通过当时军事单位(如县区武装部、市军分区、省军区)进行交涉或向建设单位上级反映。
❸ 建筑工程部队
建筑工程部队?应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简称基建工程兵,是陆军的一个兵种。
1963年3月,根据国家经济建设和战备须要,经周恩来、谷牧等建议,党中心、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组建中国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部队,从成立之初,部队按照“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的光荣使命,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一边保家卫国,一边建设家园。担负国家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和国防工程施工的任务。
基建工程兵是我军保留时间最短的兵种,1966年8月1日开始组建,1982年撤消,只存在了16年。基建工程兵部队最大建制是师(支队),分为建筑安装施工部队、水文地质部队、铀矿地质矿山部队、黄金地质勘探生产部队、基建工程支队等。 基建工程兵组建的16年间,先后担负了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132项,工业和民用建筑竣工面积1800万平方米。所属的水文地质部队共完成水文普查面积224万多平方公里,钻井工作量近80万米,查明了我国许多地区的水文地质面貌和地下水资源。黄金、铀矿、地质等部队也都为国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基建工程兵是一个比较特别的兵种,1966年8月1日,为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须要,中央决定将其直属的部分施工队伍整编为基本建设工程兵(即工改兵),使其成为一个职业化的施工队伍,以解决地方施工队伍在其施工期间因家属连累较大、跨区域调动困难等因素带来的一系列矛盾。在中央作出组建基建工程兵的当年,即分别在冶金部、煤炭部、水电部、化工部、建工部、交通部等中央各部直属的施工队伍中抽调有关人员,组建了第一批基建工程兵部队(1支队、21支队、41支队、61支队、81支队和851大队)。基建工程兵组建后,受国务院和中央军委双重领导。从此,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序列中又多了一个兵种,国家基本建设重点工程和国防工程建设中又多了一支生力军、突击队。
在第一批基建工程兵组建之后,中央于1971年至1979年,又先后组建了铀矿地质和矿山、水文地质普查、北京地铁和市政建设、战备通信、黄金地质等部队。随着基建工程兵部队的不断增加,在经过一段时间的筹备后,经中央批准,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于1978年1月正式成立。李人林任主任,副总理谷牧兼政治委员,机关主要设指挥部、政治部、工程部、后勤部等。到1979年底,基建工程兵共辖有10个军级或相称于军级建制的指挥部、32个师级或相当于师级建制的支队、5所技术学校、150多个大队或团,总兵力约50万人。
基建工程兵虽然有其自身的特别性,但在部队建设上仍贯彻执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建军原则。基建工程兵的建设方针是: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自组建以来,基建工程兵的足迹几乎踏遍了全国近30个省、市、自治区。在工程建设中,基建工程兵不怕苦、不怕脏、不怕累,以顽强拼搏、勇于创业的精神,相继完成了湖北省化工厂和化肥厂、陕西省桑树坪煤矿、贵州盘县矿区、辽宁铁法矿区、辽阳石油化学纤维总公司、山西古交矿区以及潘家口水库等国家大中型建设项目和重点单项工程130多项;探明了一批铀和黄金矿床;完成了北京地铁二期工程,为北京和其他一些大中城市建起了大批教学、科研楼房、厂房以及民用住宅;完成了华北、东北、东南和西南等地220余万平方公里的水文地质普查任务,填补了国家雪线以下350万平(wan4 ping2)方公里中最艰苦地区的大面积水文地质空白,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了基础资料;修筑和改造秦岭、天山、川藏和青藏等公路2300公里;参加了河南省抗洪救灾和辽宁、河北等地的抗震救灾斗争。在完成各项任务的过程中,基建工程兵部队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以“雷锋式好干部”姚虎成为代表的英雄模范人物,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198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进行第七次大裁军。为适应国家经济体制改革和军队精简整编的需要,国务院、中央军委于同年8月作出了《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决定》。基建工程兵大部分按系统对口集体转业到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北京市和相关省、市、自治区(兵改工);水文地质部队转隶有关军区;战备通信部队移交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参谋部通信部;水电、交通、黄金地质部队划归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1983年11月,基建工程兵领导机构被撤销。至此,作为一个兵种的基建工程兵完成了其自身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