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建设单位对工程款支付实行担保制度的具体办法
而在担保比例浮动条件中强调“通过担保及时有效予以化解”,也再次体现了江苏省对于工程担保内涵的科学认识:工程担保是提高诚信履约意识、防范和化解工程风险、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有效工具——在实施工程担保的情况下仍然出现被担保方拖欠工程款或农民工工资乃至造成社会事件的现象,则需要强化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担保比例、强化履约意识。
另外,《指导意见》还明确“履约担保包含工程质量保修担保相应责任的,可以不另行提供工程质量保修担保”,这与实施范围内“鼓励实施其他类型工程担保”相呼应,也为工程担保类型的创新提供了方向:担保主体既可以涉猎差额履约担保、分包商履约、完工担保等已有类型,也可结合工程建设实际开发全新类型。
作为建筑大省,2006年以来江苏建筑业发展主要指标一直稳居全国首位;2019年,江苏省建筑业更是以总产值超出第二名万余亿元的绝对优势继续领跑全国。此次《指导意见》对于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强调以及对于浮动机制的鼓励,都反映了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的坚定决心,也必将引领更大范围内的工程担保制度变革。
2.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能拨付工程款吗为什么
这要看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约定。
对于施工合同来说,只有约定必须经总监签字才能付工程款,才需要总监签字。
对于监理合同来说,只有约定需要进行投资监理才能管这件事。
更多的做法是:总监在月度进度表上签字,表示认同施工进度,至于这样的工程进度怎样付款,不是监理的事。
关键:合同约定。
3. 建设单位不按时足额拨付工程款施工单位怎么办
经催告后一定时间内还不履行合同的话,施工单位可以停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建设单位承担
4. 建设单位支付工程款,可以不用现金吗
支付工程款可以不用现金,通过电子转账汇票等方式,也可以通过支票等方式进行支付给工人结工资,最好是用现金的方式。
5. 建设单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情况说明怎么写谁能告诉我下吗做好能详细的谢谢!
你好!1.建设单位在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2.①施工单位应提出工程竣工报告。②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③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④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⑤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⑥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⑦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⑧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⑨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⑩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3.程序为:领取表格-- 竣工综合验收 --工程竣前检查--- 竣工质量验收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希望对你有帮助!
6. 收到建设单位款项后,再支付分包工程款合法吗
法律、法规没有要求承包人有义务先于收到发包人工程款之前向其分包人支付分包工程款。如果承包人与分包人在分包合同中约定,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即建设单位的工程款,才能支付分包人相应的分包工程教,这样的内容并不违法。但是,现实总是较预想复杂很多,这类约定在建设工程中还是经常见到的。然而,这类约定的现实可行性并不高,难以达到承包人以此转移资金风险的目的。
7. 建设单位支付给施工单位的工程款是否可以挪走其它工程用
工程款应该是专款专用,为了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转,及时支付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等,但是特殊情况,施工单位内部也可以调配,但是前提是不能影响项目的正常运行,否则就是违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约定
8. 建设单位应按什么比例支付工程款才合法
按照工程进度的85%付款。可以没有备料款、预付款,但是要按进度支付。验收完付到95%,余下保修期满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