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施工项目经理的任务和责任
1,2003年2月27日《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规定:取消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核准,由注册建造师代替.
2,建筑业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制度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过渡的时间定为五年,即从(国发[2003]5号)文印发之日起至2008年2月27日为止.
3,在全面实施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仍然要坚持落实项目经理岗位责任制,项目经理岗位是保证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安全,工期的重要岗位.
4,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
5, 建造师是一种专业人士的名称,而项目经理是一个工作岗位的名称.
建造师与项目经理定位不同,但所从事的都是建设工程的管理.建造师执业的覆盖面较大,可涉及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许多方面,担任项目经理只是建造师执业中的一项;项目经理则限于企业内某一特定工程的项目管理.建造师选择工作的权力相对自主,可在社会市场上有序流动,有较大的活动空间;项目经理岗位则是企业设定的,项目经理是企业法人代表授权或聘用的,一次性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者. ____
6,在国际上,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的地位和作用,以及其特征: 项目经理的任务包括项目的行政管理和项目管理两个方面,其在
项目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务是: 工程合同管理 施工风险管理
1,风险指的是损失的不确定性,对于工程项目管理而言,风险是指可能出现的影响项目目标实现的不确定因素.
2,风险量指的是不确定损失程度和损失发生的概率.
3,如何降低风险量
处于风险区A(5等风险),则应采取措施,降低其概率,使它移位至风险区B(3等风险);或采取措施降低其损失量,使它移位至风险区C(3等风险).
建设工程项目的风险类型
1,组织风险
2,经济与管理风险
3,工程环境风险
4,技术风险
❷ 建筑工程项目经理的主要职责
项 目 经 理 岗 位 职 责 一、认真贯彻执行《建筑法》、《合同法》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法令和制度以及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规定搞好安全防范措施,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在各种经济承包中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做到讲效益必须讲安全,抓生产首先必须抓安全。二、全面负责本工程的一切事务,认真熟悉施工图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建立统一规格的八牌一图,会同项目部相关人员精选强有力的施工队伍,编制工程进度计划及人力、物力计划和机具、用具、设备计划,做到文明施工。三、制定适合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细则、方案及措施,组织职工按期开会学习,合理安排、科学引导、顺利完成本工程的各项施工任务。四、认真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款,保证施工顺利进行,维护企业的信誉和经济利益。五、根据本工程施工现场情况合理规划布局现场平面图,安排、实施、创建文明工地。要求布局合理、经济。六、编制工程总进度计划表和月进度计划表及各施工班组的月进度计划表。七、和工地相关管理人员一起商订制定签订本工地的单项工程承包合同、材料进购合同、劳动合同及零工的处理商定。八、安排、搞好分项总承包的成本核算(按单项和分部分项)单独及时核算,并将核算结果及时通知承包部的管理人员,以便及时改进施工计划及方案,争创更高效益。九、及时向各班组下达施工任务书及材料限额领料单。认真记录好项目经理台账。十、深入实际了解员工的生活工作学习情况,采纳员工中的合理化建议,妥善解决好员工的后顾之忧,保质保量顺利完成本工程施工任务。 项目经理安全责任.1]项目经理担任小区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2.执行分公司的安全管理办法和上级文件要求,全面抓好小区的安全管理工作,完成小区无重大安全事故的目标。按JGJ59-99《建筑工程安全检查办法》的要求安排和组织项目部对各工地进行安全月度检查,并负责直接通知分公司安全主任一起参加检查。
3.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项目主管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及检查落实。
4.每月及时如实向工程科提交安全月报表、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每季度提交安全伤亡情况报告和季度安全情况表。
5.设立专门的安全工作日记,并安排专人做好安全管理资料工作。
6.配合集团公司的突出检查和季度大检查,对集团公司发出的隐患整改意见要安排项目部及时落实闭合并发馈给集团公司,对季度检查情况提出的问题要做好纠正工作并将情况向上汇报。
7.分公司安全主任每月对项目经理开展安全工作的情况进行评分。提交给分公司领导对项目经理业绩的评价依据。
❸ 建筑工程招投标负责人的主要责任和任务是什么
第一个问题:你和你单位领导的区别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关系(需要有书面委托书)。你没提有无。如果委托关系成立,则你代表你单位法人行使你的授权范围内的工作,也就是授权给你的权力。区别是,你在行使委托事项的法律后果,只要你没有违法并且委托事项也无违法,那么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法人也就是你的授权人(被委托人)承担。
第二个问题:你所要履行的义务,必须按照委托的授权范围来操作。
第三个问题:虽然由你签字,领导在操作,如果你的委托人已告知你,是可以的。代表你是认同的。如果没有征得你的同意,领导的做法又不合法,你有权拒绝签字。关于是否违法,只要按招招投标法程序进行的不属于违法行为。
第四个问题:即便形成了委托书的形式,你也有绝对的权力拒绝做这个项目的招标负责人,你可以提出书面申请,要求终止委托关系,法律都是支持的。
❹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的具体工作内容有哪些求答案
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是指受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全面负责的项目管理者,是建筑施工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工程项目上的代表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正是顺应建筑施工市场竞争的需要,也是提高建筑施工企业管理水平的必由之路。从十多年的实践来看,在建筑施工企业中推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水平,高质量、高水平、高效益地搞好工程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尤其是在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建设资金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项目经理在工程项目施工中处于中心地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负有全面管理的责任,应当履行“严格财经制度,加强财经管理,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与个人的利益关系”这一职责。但就项目经理队伍整体而言,素质不一,良莠不齐。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来说,作为一个组织尚有可能出现差错,而项目经理作为个人,且在缺乏监督、缺乏制度约束的情况下,其财务管理出现问题就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因此施工企业有必要帮助项目经理加强建设资金管理。然而,在大量的中小建筑施工企业中,对工程建设资金几乎不存在有组织的监督管理,而是完全由工程项目经理个人安排使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据笔者了解,目前在项目经理队伍中出现的财务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几方面:寅吃卯粮,提前透支工程利润;疏于管理,出现大额亏损;大量举债,施工成本大增。一些工程项目需要大量垫资或项目资金一时不能到位,而金融机构贷款的数量有限,造成项目经理大量举债,有的甚至不惜借取高利贷,使融资成本大增。工程中存在的不正常垫资现象加大了对项目经理使用资金的监管难度。
二、工程建设资金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造成目前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建设资金疏于管理现状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有管理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制度建设上的不足,更主要的是建筑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在建设资金使用上缺乏监督管理。
首先,建筑施工企业为了能承接到工程而对项目经理的某些做法做出迁就和让步。在建设施工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的当今时代,作为被边缘化了的中小建筑施工企业,其竞争能力越来越低,与其说是企业在参与竞争,不如说是项目经理之间的竞争。因为企业在工程项目投标过程中,不仅是企业综合实力的竞争,更主要的是项目经理能力的竞争。企业要想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项目经理在其中的贡献很大,可以说一个优秀的项目经理是企业最重要的资源。项目经理人在长期的工程项目建设中,直接与工程建设方打交道,掌握了大量的人脉资源,其承接项目的能力已超越了建筑施工企业的能力。在中小建筑施工企业中存在大量的分包、转包工程,这些工程中大部分是由项目经理带来的。同时,人员(包括项目经理人)的流动性不断提高,即使是本企业的项目经理,其承接的工程项目也可以挂靠到别的企业,这样一来,中小建筑施工企业要想稳定自己的项目经理队伍,就必须对项目经理做出一定的让步。
其次,项目经理为保证工程项目及时完工,在建设资金使用方面要求掌握完全的自主权。根据《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项目经理在承担工程项目施工的管理过程中,可以行使“1.组织项目管理班子;2.以企业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处理与所承担的工程项目有关的外部关系,受委托签署有关合同;3.指挥工程项目建设的生产经营活动,调配并管理进入工程项目的人力、资金、物资、机械设备等生产要素;4.选择施工作业队伍;5.进行合理的经济分配;6.企业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它管理权力”等管理权力,因此项目经理为保证工程项目按时完工,必然要求掌握资金使用的自主权。由于税务部门规定“账证健全的建筑安装企业,一律按工程收入的1%扣缴项目经理个人的‘承包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因此项目经理,只要向施工企业交足管理费和相关税费,其余资金就应当任其安排使用,事后按一定比例提供相应的票据即可(如淳安县规定应提供60%的材料发票、30%的人工费支出凭证和10%的其他支出票据)。
再次,项目建设单位在其中也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由于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许多建设单位(尤其是议标工程)盲目压价,大大压缩了项目经理的盈利空间,有的工程项目让利高达25%至30%。也有一些建设单位在没有资金保证的情况下,盲目上项目,造成施工单位项目经理需垫付大量建设资金,由于施工企业无力为项目提供资金保证,也就无法对项目经理使用资金进行监督管理。
三、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的必要性及具体措施上述这些问题的存在,与施工企业放弃对建设资金使用过程中的管理、控制、监督有关,施工企业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项目经理负责制虽然体现了风险抵押、单独核算、自负盈亏的本质,强调项目经理个人在承包中的主要责任,与施工企业之间也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但是如果其出现的经济损失一旦超出其本身所能承受的限度,其责任必然要由施工企业来承担。虽然出现问题的工程项目或项目经理是少数,但其对社会、对施工企业、对项目经理本人都可能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为此,施工企业加强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刻不容缓。
据笔者了解,施工企业并非没有看到这一问题,但为了保住项目经理队伍、为了保证能承接到施工项目,不得不放弃对项目经理建设资金使用过程的监督管理。其实,这是一个集权与分权的选择、分权程度的把握问题,笔者认为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与加强工程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并不完全矛盾,关键是如何在施工企业行使财务监督管理权与项目经理行使建设资金使用自主权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既加强企业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又保证项目经理对建设资金使用权的自主行使。
笔者认为施工企业在行使财务监督管理权时应当遵循“你的钱,我看着你花;你的账,我替你记;你的财务,我帮你管”的原则,首先承认该钱是项目经理的,施工企业不能花,也不会花;同时强调管理权上收,财务高度集中。在此基础上推行全面预算管理,在工程项目预算确定的基础上,按工程进度编制季度、月度的资金使用预算,做到项目有预算、月度进行平衡、每周进行安排;实行现金流量周报制度,及时反映项目的进度、资金的使用状况;完善成本核算体制,强化目标成本管理。具体措施是:设立专户,专人核算。施工企业应当配备必要的财会人员,编制在企业,由企业财务部门直接管理,并按工程项目进行分工,每人管理几个工程项目的财务核算;将工程建设资金按工程项目进行归集,单独存放,包括建设单位支付的工程款(扣除应上交的管理费和应支付的税费后的余额)和项目经理为项目建设筹措的资金。
实行预算管理,加强审批使用。按照工程进度,在预算范围内,由项目经理安排使用,即由项目经理提出资金使用申请,经企业工程管理部门按工程进度和工程预算进行审核、企业财务部门审批后,由企业财务核算员负责支付。由企业财务核算员每周编报现金流量表,每月编报预算执行情况表,按项目编报收支平衡表报企业财务部门。
实行有效的资金调度管理,提高使用绩效。如果某项工程项目暂时有资金结余,在经该工程项目经理许可的情况下,可以进行内部融通,以提高资金使用效力。
考核奖励及结余分配。工程项目竣工结算完毕后,将项目结余资金一次性支付给项目经理,完全由项目经理安排使用,即归项目经理所有。
❺ 工程项目经理在项目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务有哪些
在国际上把这类服务归为工程咨询(工程顾问)服务。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方项目管理的范畴。 法律咨询: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1)施工安全管理; (2)施工成本控制; (3)施工进度控制; (4)施工质量控制; (5)工程合同管理; (6)工程信息管理; (7)工程组织与协调等。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第二十七条 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第三十条 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 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 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 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❻ 工程现场负责人主要职责是什么
项目经理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一个是建设单位的项目经理 另一个是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 建设单位(包括开发公司)的项目经理,要从项目的立项、前期设计和各项用地规划等报批环节、项目的施工阶段、验收阶段分段进行管理,其中,多数的项目经理是从施工阶段进入,到项目竣工验收为止。在此阶段中,项目经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合同入手,监督各个乙方,按照各自的职责完成任务。比如,监督施工单位的重点是进度和质量,按图施工;监督设计单位的重点是施工图的完善程度和减少设计变更,防止因设计变更而增加投资,随时在现场配合施工单位,解决现场问题,不能延误;监督监理单位严格执行旁站式监理制度,代甲方解决现场问题等。其中,项目经理针对各相关单位间出现的问题,随时协调解决,以提高效率。 从施工单位的角度,项目经理应该配备负责材料、施工、技术等方面的副手,各自负责自已方面的工作,项目经理一方面要协调施工过程中几个副手单位的事务,监督各方面事务的工作落实情况和进度质量情况,其中重要的是发挥副手的作用,做到适当授权,不能事必亲躬;另一方面要负责协调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问题间的问题。 具体的职责要从各自的角度来加以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