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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风险费涵盖内容

发布时间:2021-08-13 04:26:33

建筑工程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费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

1、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列入房屋工程预算的供水、供暖、卫生、通风、煤气等设备费用及其装设、油饰工程的费用,例如建筑工程预算的各种管道、电力、电信和电缆敷设构成的费用。

2、设备基础、支柱、工作台、烟囱、水塔、水池、灰塔等建筑工程以及各种窑炉的砌筑和金属结构工程的费用。

3、为施工而进行的场地平整,工程和水文地质勘察,原有建筑物和障碍物的拆除以及施工临时用水、电、气、路和完工后的场地清理,环境绿化,美化等工作的费用。

4、矿井开凿、井巷延伸、露天矿剥离、石油、天然气钻井、修建铁路、公路、桥梁、水库、堤坝灌渠及防洪等工程的费用。

建筑工程费的估算方法:

1、单位建筑工程投资估算法。

是以单位建筑工程量投资乘以建筑工程总量来估算建筑工程费的方法。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以单位建筑面积(平方米)投资,工业窑炉砌筑以单位容积(立方米)投资,水库以水坝单位长度(米)投资,铁路路基以单位长度(公里)投资,矿山掘进以单位长度(米)投资,乘以相应的建筑工程总量计算建筑工程费。

2、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估算法。

是以单位实物工程量投资乘以实物工程总量来估算建筑工程费的方法。土石方工程按每立方米投资,矿井巷道衬砌工程按每延长米投资,路面铺设工程按每平方米投资,乘以相应的实物工程量总量计算建筑工程费。

建设工程措施费包括哪些项目规费包括哪些

建设工程措施费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二次搬运费、夜间施工费、大型设备进出场费、冬雨季施工费、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已完工程设备保护费、施工降水排水费、脚手架费。

规费包括:定额测定费,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费(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2)建设工程风险费涵盖内容扩展阅读

规费,是指政府机关在为特定人履行了一定行为或者在特定人要求使用公有物时,依法向其征收的行政手续费。例如企业登记机关收取的登记费、年检费、登记证书费、査阅登记簿费、抄录登记簿费等均属之。

大陆法各国的有关法律多对规费的种类和标准设有具体的规定。中国目前的法律中未使用规费概念,但有关企业登记管理的法规中有类似的规定。

种类

(1)工程排污费:是指施工现场按规定缴纳的工程排污费。在最新出版的《河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中已经将工程排污费列入了企业管理费。

(2)社会保险费:

①养老保险费: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②失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③医疗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④生育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

⑤工伤保险费(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是指按照建筑法规定,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建筑安装施工人员支付的工程意外伤害所缴纳的费用。

(3)住房公积金:是指企业按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Ⅲ 建筑工程安全措施费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是由《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中措施费所含的环境保护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等组成:

1、环境保护费

环境保护费=工程造价×环境保护费费率(%)。

2、文明施工费

文明施工费=工程造价×文明施工费费率(%)。

3、安全施工费

安全施工费=工程造价×安全施工费费率(%)。

4、临时设施费

临时设施费有以下三部分组成:

(1)周转使用临建(如,活动房屋)。

(2)一次性使用临建(如,简易建筑)。

(3)其他临时设施(如,临时管线)。

施工技术方面的措施费

1、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2、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是指混凝土施工过程中需要的各种钢模板、木模板、支架等的支、拆、运输费用及模板、支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3、脚手架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及脚手架的摊销(或租赁)费用。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措施费

Ⅳ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的风险范围包括什么

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在履行中由于它涉及多个主体,工程单体项目又多,经济活动繁杂,如果管理不善或者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过错行为的发生将存在着风险或潜在的风险。且近年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赔付或索赔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的企业为此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责任。有的责任人也因管理失控,致使职务犯罪,受到刑法追究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对此,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方面之一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已成为摆在内审面前不可摆脱的一个新课题。为搞好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根据内审实践,初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是指依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一般总承包合同有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需要有的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为一名或两名当事人,在审计中应对涉及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识别。

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

2、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

🔹①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一致时,应依约定时间确认工期;

🔹②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工期确认;

🔹③ 按照合同约定当总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在无正当理由或未取得总承包人同意延期验收的前提下逾期组织验收的,应按发包人逾期验收的时间确认工期。同时,在工期确认时,应将开工时间、工期变更情况及其违约责任进行关注。通过审计,明确合同标的和工期的准确性以及工程逾期后过错方违约责任的确认或处理情况。

3、对设备、材料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对以下三种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

🔹三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或者法律、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 “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等规定。凡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设的设备材料应进行风险管理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单位、投标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进行审计。

鉴于有的总承包合同,涉及外购设备、材料,因此对供货单位、外购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以及其违约责任等情况应进行审计。

通过审计对上述设备材料的招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识别,对数量计算的准确性予以审核。

4、承揽加工项目工作成果审计

承揽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项目设计及技术资料之内容。因为有的总承包合同中某些设备、材料为非标准的,它需要总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并提供技术资料。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总承包人(定作人)给付报酬。在对定作人审计时,主要应对其提供设计文件名称,提供设计文件时间,提供材料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合同约定价,调整价、确认价、验收时间、违约金比例、违约金数额等情况进行审计。对承揽人审计时,应对其接受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发现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时间及内容,催告定作人协助履行事项的内容及时间、提交成果时间、提交成果质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货、承揽人依法对留置成果名称、留置成果的价值或者承揽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应赔偿的数额,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间等情况进行审计。

除以上情况审计外,还应对承揽人名称、资质和承揽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以及项目报酬收付情况进行审计。此项重点是注重对当事人履约情况和承揽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识别性审计。

5、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整体工程或者单体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项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9号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总承包合同对此项都有明确的约定。对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还有验收备案的规定。例如:建设部2000年4月7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对逾期或者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2%以上4%以下罚款。因此,对此项审计应十分关注。

根据审计实践,有的总承包工程对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约定。有的还约定总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时,依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建设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还有的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建设方)收到其提交的验收报告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或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视为已竣工验收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多见。所以在对总承包工程验收方面审计中应对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已验收、未验收、验收标准和项目保修情况进行识别性审计。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业管理者重视或纠正,避免风险。

6、工程质量审计

总承包工程质量,是指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对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交付人所承担的工程质量,按照标准进行的工程质量检验活动。检验标准可分为国家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质量检验标准,应从以下三方面情况进行掌握:

🔹一是有约定标准的从约定。

🔹二是无约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是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

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质量审计时,应对项目名称、检验标准文号或检验依据和质量认定情况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情况进行审查。

7、工程款收支审计

总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支审计,就是审计人员对承包合同当事人收支工程款的核实活动。工程价款一般包括:

🔹① 建设工程土建项目的设计费、材料费、施工人员费用;

🔹② 设备费、安装调试费;

🔹③ 承包人的管理费,即总承包人进行建设工程管理、发包人给付的价款。此项费用如总承包合同中双方有约定的,就应将此费用计算在内;

🔹④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将从总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中暂留的价款,根据总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届时再付给总承包人。也有的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时向发包人付一定数量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再予退回的款项。但由于有的工程价款构成不同,审计人员应据实核算。

在工程价款确认之后,应将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或总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价款逐笔进行核算。同时还应对收付各方的票据进行鉴证。这是因为有的建设工程缓建、停建之原因,致使工程未进行结算,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着一方先付款后收发票,或者一方先出具发票后收款,或者一方暂以收据作为收款凭证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再出具发票等原因,造成票据短缺或无效凭证现象,影响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故审计人员对票据审核也不可忽视。具体对工程款收付情况审计,应从支付方和收款方、单位名称、数额、日期、方式、逾期支付时间和数额,以及票据种类等情况进行审查。

8、总承包合同纠纷审计

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进行审计,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异议。总承包合同往往涉及到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供货人等多个主体法律法律,加之一方或诸方主客观原因,致使过错方违反总承包合同事项约定,使相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守约方依法或依约向过错方提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张而未获得赔偿,或双方争议事项处理结果处于待定状态。这些纠纷解决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一是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

🔹二是依据总承包合同中仲裁条款或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三是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些方式在处理总承包合同纠纷中是多见的。因此,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对当事人已处理或者将要申请仲裁起诉的合同纠纷情况进行关注,因为这些纠纷的支付款项,不仅涉及到合同的标的和工程款的数量,也关系到当事人的风险管理。因此,对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审计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

9、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

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企业在履行总承包合同中,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存在或潜在存在予以接受,或者想办法采取措施,消除减少或转移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形成的风险管理规范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活动。由于风险管理工程项目多样性、主体多体性、风险分担不等性和风险发生突然性以及动态管理之原因,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形成就分为成文或不成文两种。因此审计人员在对风险内控制度审计中,在注重对成文制度收集检查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不成文的制度。在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价时,应从内控制度建立环节的完整性、执行环节的及时性和监督环节的有效性上去考察、分析。对风险管理的效果作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价。

在取得上述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各种信息和评价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应根据风险管理存在或潜在的不同阶段或合同履行过程,运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单位管理者(部门)出示风险监控和预警建议报告,使管理者及时采取控制风险的措施,减少损失,防止风险扩大。

综上所述,总承包合同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且有的总承包合同当事人已付出了民事责任赔偿的代价。或者有的因触及刑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为了提高总承包工程当事人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已成为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不可忽视的风险管理关注点。

本文所探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之内容,可根据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采用,也可选用。通过按照上述内容进行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有利于当事人明白履约情况,分清责任,并针对薄弱环节或过错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有利于受损失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从而,减少和避免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经营管理风险和提高预险、防险、避险的工程总承包风险管理能力。

Ⅳ 建筑工程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1、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有:土地、青苗等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建设单位管理费、研究试验费、生产职工培训费、办公和生活家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勘察设计费、供电贴费、施工机构迁移费、矿山巷道维修费、引进技术和进口设备项目的其他费用等。

2、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是根据有关规定应在基本建设投资中支付的,并列入建设项目总概预算或单项工程综合概预算的,除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和设备工器具购置费以外的费用。

(5)建设工程风险费涵盖内容扩展阅读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的预算作用

1、有效保证了工程施工科学性。在开展工程造价管理工作的时候,要充分利用建筑工程预算工作,并将预算作为工程造价控制和施工建设的依据。

2、使工程成本控制变得更加有效。工程造价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系统、综合的内容,它的工作重点在于利用建筑施工企业预算的基础上,以施工图纸为基础将工程施工实际与设计结合起来,对每一个施工环节的成本加以控制,从而达到优化资源配置的工作目的。

3、为设计工作的开展提供参考。在工程项目中,为了能够更好的确定和编写施工计划、设计图纸,在工程施工中必须要按照评估标准、审计意见来准确、科学地进行相关计算,这也是工程施工概算的基础内容。

Ⅵ 建筑工程风险费如何计算

风险费用一般都是具体题目具体分析,没有固定的计算公式。一般情况下风险费用是考虑在人工费、材料费以及施工机械使用费在内的。如果题目要求计算风险费用,题目中是会给出具体的计算方法的。
1、风险费是投标人报价时自行考虑的,招标文件明示或暗示的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各种风险时,应由投保人承担的费用。因此,报价时首先要考虑可能发生的风险,估算风险费用,然后编入投标报价中(可以是单价也可以是总价)如果潜在中标人认为其施工过程不会发生可能导致自己费用支出增加的风险,当然可以不用填报风险费用!就现今的建设工程市场情况来看,很少会有投标人填报该费用。
2、还有就是合同中约定人工、材料、机械等市场价上涨多少个%比应有施工单位承担,超过这个范围就能调差。这儿上海的一般是人工3%。材料5%。机械8%。

Ⅶ 建筑工程安全施工费包括哪些内容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费用包括:
(1)安全设施及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费用,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
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包括:临时用电的安全设施、临边防护、洞口防护、垂直方向交叉作业防护、高空作业防护、营业线施工安全防护、消防器材和设施等。
(2)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费用支出。
文明施工措施和环境保护项目包括:安全警示标志牌、现场围挡、五牌一图、企业标志、场容场貌、材料堆放、现场防火、垃圾清运、废水处理等。
(3)配备必需的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应急培训等费用支出。
(4)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费用支出。
劳动防护用品包含项目参照公司《职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5)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6)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支出。
(7)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技能培训费用支出。
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全员日常安全教育,上岗前、转岗培训,采用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操作技能培训,“四员一长”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等。
(8)国家施行行政许可的设施、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检验、验收检验、型式试验费用支出。
(9)安全检验仪器设备,施工现场有毒、有害气体监测仪器设备的购置、校验费用支出。
(10)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费用支出。
(11)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Ⅷ 工程建设的工程费用包括哪些内容

建筑工程费用直接费、间接费、税费、利润四大部分组成.
直接费包括工程建造所需要的材料、人工、机械费以及措施费;
间接费包括规费及企业管理费;
措施费由文明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材料二次搬运、竣工清洁,脚手架等组成;
规费由政府部门规定收取的费用:工程排污费、社会保障、工程测量费组成.

Ⅸ 建筑工程项目风险包括哪些

二、保证人角色全新风控能力要求

目前,随着国内工程保险风控管理技术的发展与应用,针对各类工程风险因素,保险公司已初步建立相应的风控管理能力。但由于建设活动专业化、复杂化、动态化的风险特点,保险公司的风控管理也应更加的专业化、动态化、全流程化。

保险公司自建风控管理体系

随着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在国内的迅速发展,在政策的大力推动与指导下,许多保险公司都已开始建立其自有的保险风控管理体系:1.建立专门的IDI风险控制技术委员会,通过专业风控管理有效落实保险风控服务;2.研发专业的风控保险技术,如城市应急(安全)管理平台、卫星遥感技术、红外线热扫描、高层建筑火灾生命安全审查机制等。

相较于IDI保险风控管理体系建设,工程保证保险的风控业务发展较慢,但前者为后者提供了相对成熟可借鉴的风控管理模式,为保险保证人角色能力的转变提供了有力支持。

借助第三方专业风控技术力量

相较于国外成熟的工程保险风控管理,我国保险业在这一领域尚处于初步发展阶段。由于客观上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管理力量,无法在短期内形成有效的风控管理能力,因此,借助第三方专业的风控技术力量实现风控管理目标是目前较为有效的办法。

第三方专业风控技术组织,即第三方信用和风险管理机构,是指受保险公司委托,运用工程保险技术对被保险建设工程项目风险因素实施辩识、评估、报告,并对风险因素提出控制、处理建议,以促进工程项目顺利进行,减少和避免风险事故发生的专业机构。

IDI保险即是通过专业的TIS质量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完成相应的保险风控服务。这类专业的风控服务组织拥有较为专业的技术人才力量,包括相应的保险技术、工程技术,既掌握专业的工程建设知识,又有着成熟的保险服务经验。在工程保证保险发展风控管理业务初期,可以如IDI保险一样,通过与第三方信用和风险管理机构合作,实现相应的风控管理。

正如文章所述,工程风险管理制度是当前我国建设领域大力推广的一项基本制度。在工程担保业务中,保险保证人通过风控管理,实现功能上从事后补偿发展向事前干预,将保证人角色功能作用前置,探索发展保证人角色功能与定位的全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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