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施工图设计中的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哪些
工程设计变更审批程序
(1)本规定所称的设计变更,是指工程项目开工后,因各种原因而发生的改变原设计的现象。不论是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还是建设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都必须注明变更的原因,以书面形式报设计部。其中:设计单位、设计部、牵涉安全和功能的设计变更,由设计部审批;工程变更由工程部审批,在设计部盖章备案后由工程部下发。
(2)设计单位提出的因设计原因而造成的变更,由设计部审核。其中工程变更金额在10000元以内,由副部长审批;工程变更金额在50000元以内,由部长审批;50000元以上报主管副指挥长或指挥长审批。变更文件一式五份,设计部资料管理员存档一份,财务部一份,工程部一份,监理单位一份,施工单位一份。设计变更必须是打印原件,加盖指挥部设计变更章后方可生效。
(3)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方提出的设计变更,首先由监理单位审核后报工程部审核,并经监审部审签,对于不影响结构安全增加造价6000元以下的,由现场甲方代表审核并报工程部部长审批后以工程联系单的形式实施。
由于特殊紧急情况需及时处理的变更,由监理及现场甲方代表现场签订并报工程部部长同意后先行实施,处理完毕后48小时内补办有关手续;对于涉及结构安全或增加造价超过6000元以上的变更,由监理单位签署意见后报工程管理部签署意见,并由设计部、监审部会签,交主管副指挥长审批后实施。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出现比较容易处理的设计变更,由施工单位以《工程联系单》的方式提出,《工程联系单》要编号,包括问题、解决方案、调整造价清单等内容,送监理审核。监理单位附上有编号的审核单后,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审核、签署意见后,由主管部长审核。主管部长审核后,交由工程部下发给甲方代表实施,并交一份给财务结算部和设计部资料管理员。
(4)财务部应对变更而引起的造价增加情况及时进行审核,对突破预算较大的情况应及时向主管副指挥长报告并向办公室备案。
2. 工程变更类型和变更类别的区别
根据提出变更申请和变更要求的不同部门,将工程变更划分为三类:即筹建处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第一类 筹建处变更(包含上级部门变更、筹建处变更、设计单位变更)
上级部门变更:指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的政策性变更和由于国家政策变化引起的变更;
筹建处变更:筹建处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为提高质量标准、加快进度、节约造价等因素综合考虑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设计单位变更:指设计单位在工程实施中发现工程设计中存在的设计缺陷或需要进行优化设计而提出的工程变更。
第二类 监理单位变更:监理工程师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提出的工程变更和工程项目变更、新增工程变更等。
第三类 施工单作变更:指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的设计与施工现场的地形、地貌、地质结构等情况不一致而提出来的工程变更。
3. 设计重大变更包括哪些
施工图设计的重大设计变更,可以上根据各专业设计的工作量来衡量,一般来说设计变更工作量超过已完成施工图设计工作量的30%以上可以称之为重大设计变更,也可以根据各专业的具体设计变更内容来衡量,例如:
建筑专业:总平指标调整,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化率、停车位等调整;建筑物布局调整,建筑朝向、间距调整;总平竖向调整;总平车行、人行系统调整;建筑平面布局、功能性大规模调整;建筑物高度、层高、竖向设计修改;建筑体型、造型修改;建筑平面防火分区,疏散口调整;节能设计、可再生能源设计变更等等,这些变更基本都会涉及其他专业,属于重大变更;
结构专业:结构体系变更;抗震设计要求变更;建筑变更引起的变更(涉及超限审查的项目及其他平面、立面大规模调整引起的结构计算重新调整);楼面荷载大规模调整;人防设计条件变更;基础形式变更等等;
水、电、暖等设备专业:专业系统调整(如水专业的:供水系统方式调整,消防系统调整;电气专业的:用电负荷大规模调整;暖通专业:空调形式,排排烟形式,送风形式调整等);市政设计规范和市政基础资料变更(如:市政供水、供电方式、容量调整,市政污水、雨水排放形式调整)。
以上列举了部分重大设计变更的种类,具体到工作中,看各个施工图设计单位的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具体项目的复杂程度、实际情况来确定了。
4. 工程开工后发生的设计变更一般有哪几种类型
答:工程开工后发生的没计变更主要有三种情况: (1)施工中遇到需要处理的问题引起的设计变更:施工企业在施工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的具体情况需进行处理,因而发生的设计变更。例如,挖基础槽沟遇到回填土、古河道、古墓,经设计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研究。认为必须换土、局部增加垫层厚度或增设地梁等办法,进行具体处理的设计变更。这类设计变更的洽商记录,在内容方面应力求详尽,除应注明工程项目、部位、作法、规格、数量外,必要时还应附有施工图,经三方或双方签证认可后、作为施工和编审增减预算的依据。 (2)建设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工程开工后由于某种需要,建设单位提出要求改变某些作法,或增减某些具体工程项目等,征得施工企业同意(较大设计变更或需要变更施工图时,还应同时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并填写设计变更洽商记录,经双方或三方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编审增减顶算的依据。 (3)施工企业提出的设计变更:这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由于施工方面的原因,例如某种建筑材料一时供应不上,或者施工条件不便,认为需要改用其他材料代替(包括改用其他规格型号的材料),或者需要改变某些工程项目的具体设计等,因而引起的设计变更。这类设计变更,除较大者需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外,一般不需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并在洽商记录确认后,作为施工和编审增减预算的依据。
5. 在工程变更过程中,有关于区分一般变更,较大变更,重大变更的问题
主要以费用来定义区分。
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属于一般变更;
较大变更:
1、连续长度2公里以下的路线方案调整泊;
2、中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3、分离式立交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4、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1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含200万元)的;
重大变更:
1、路基宽度发生变化的;
2、连续长度2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3、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3、特殊不良地段处置方案发生变化的;
4、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5、特大桥、大桥的数量或结构型式发生变化的;
6、互通式立交的数量或位置发生变化的;
7、收费方式及站点位置、规模发生变化的;
8、监控、通讯系统总体方案发生变化的;
9、管理、养护和服务设施的数量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10、单项工程变更费用在200万元以上的;
11、超过施工图设计批准预算的(控制单位工程)。
变更是指承包人根据监理签发设计文件及监理变更指令进行的、在合同工作范围内各种类型的变更,包括合同工作内容的增减、合同工程量的变化、因地质原因引起的设计更改、根据实际情况引起的结构物尺寸、标高的更改、合同外的任何工作等。
(5)建筑工程设计变更重大变更分类扩展阅读
工程变更的原则:
1.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项目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设计一经批准,不得任意变更。只有当工程变更按本办法的审批权限得到批准后,才可组织施工;
2.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格的科学态度,在确保工程质量标准的前提下,对于降低工程造价、节约用地、加快施工进度等方面有显著效益时,应考虑工程变更;
3.工程变更,事先应周密调查,备有图文资料,其要求与现设计相同,以满足施工需要,并填写“变更设计报告单”,详细申述变更设计理由、变更方案、与原设计的技术经济比较,按照本办法的审批权限,报请审批,未经批准的不得按变更设计施工;
4.工程变更的图纸设计要求和深度等同原设计文件。
6. 工程变更的种类
1.立即变更: 当产品发生重大瑕疵,经追查后是某个关键零件的质量问题,为了不让影响面扩大而采取的断然行为。这种状况在许多种产品,如运输工具中的汽车飞机,信息产品中的电脑与通讯设备中经常发生,严重时不但要处理仓库及现场的瑕疵零件,甚至有时连卖出去的产品都还要设法更换零件。
2.用完变更:大部份的工程变更属于这个种类,意思是说等到旧料用完后才使用新料。
3.某批变更:有些行业的工作程序非常严谨,如果工单的用料不同于标准料表中的内容时,必须通过申请的手续才能变更(虽然产品的标准料表并没有变化)。
4.择日变更:指的是以某个具体日期作为工程变更生效的指标。
5.累计生产数量变更: 有些以进口套件( KD,Knock Down ) 方式生产的产品, 为了有效控制 KD 件与 Local 件的相关设变,以产品的累计数量为控制变更生效的指标。
7. 什么是重大设计变更
建筑总体功能的变更,建筑内部各个功能房间的变更,楼层、楼高、层高、建筑外框线较大的变动等等。
8.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变更包括哪些内容
包括:
1.修改工艺技术,包括设备的改变;
2.增减工程内容;
3.改变使用功能;
4.设计错误、遗漏;
5.提高合理化建议;
6.施工中产生错误的补救措施;
7.使用的材料品种的改变;
8.工程地质勘察资料不准确而引起的修改,如基础加深。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依据建设单位要求调整,或对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设计变更应以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发出。
改变有关工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属于设计变更。变更有关工程价款的报告应由承包人提出。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施工组织设计的,应经业主和监理同意。
9. 工程设计重大变更与一般设计变更界定
10. 设计变更与工程变更的划分,各自的范畴是什么
工程变更是个总称,包括设计变更、施工变更。设计变更是由设计单位发起,施工变更是由施工单位发起,明白吗?明白后流程也就很清楚了,责任也就清晰了。你所问的问题我想是指:施工变更与设计变更的区别。
设计变更是工程施工过程中保证设计和施工质量,完善工程设计。纠正设计错误以及满足现场条件变化而进行的设计修改工作。包括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及其它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
一般主要形式有原设计单位出具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和由施工单位征得由原设计单位同意的设计变更联络单两种。
设计文件一经审查通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更改。由于项目建设条件的改变或施工实际需要更改原设计,必须经过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充分论证,还必须遵守项目合同中的全部规定。
业主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涉及到:已经批准的建设规模、基本原则、主要技术标准、主要功能体系、主要部位,对外部群体景观、主要使用功能和主要施工方案有重大影响,如建筑物整体布局,道路、河涌、管线总体走向或高程,大面积地基处理,大面积路基路面结构,群体建筑立面效果,房屋建筑、桥涵的主要基础型式,设备系统主要工艺及主要参数,主要材料和设备等。
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本着对工程技术、工期、投资等三大控制相结合的原则,对设计过程中的错、漏及优化问题,及时提出变更申请。对变更理由、内容及相关专业影响等,应从全局考虑并详细说明,按程序报批。
监理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主要是在施工过程中,发现现场情况与设计图纸不符合,或为了减少投资,缩短工期,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根据规范合理提出变更要求。
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一些原设计未预料到的具体情况需要进行处理而发生的设计变更。如工程管道安装过程中遇到未考虑到的设备和管墩在原设计标高处无安装位置,或是由于资源市场的原因,如材料供应或施工条件不成熟需改用其它材料代替等。
工程签证的涵义及内容
施工过程中的工程签证,主要是指施工企业就施工图纸、设计变更所确定的工程内容以外,施工图预算或预算定额取费中未含有而施工中又实际发生费用的施工内容所办理的签证,如由于施工条件的变化或无法遇见的情况所引起工程量的变化。
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材料、场地、设备资料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损失。
2、由于建设单位原因决定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由于设计变更以及设计错误等造成施工企业的停工、窝工、返工而发生的倒运、人员和机具的调迁等损失。
3、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由建设单位造成的停水停电,造成工程不能顺利进行,且时间较长,施工企业又无法安排停工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4、在技措技改工程中,常遇到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工作面过于狭小、作业超过一定高度,造成需要使用大型机具方可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施工企业在发生时应及时将现场实际条件和施工方案通告建设单位,并在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后实施,此时施工企业应办理工程签证。
5、对于检修、维修工程、零星维修项目大都没有正规的施工图纸,往往在检修前由施工企业提出一套检修方案,检修完毕后办理工程签证,然后依据工程签证办理工程结算。此时工程签证工作尤其重要,直接关系到检修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