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国家有收费标准
你说的几个方面各个地方上都有各自的收费标准也就是行业规则
② 工程设计费取费标准
工程设计收费是指设计人根据发包人的委托,提供编制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施工图预算文件、竣工图文
件等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1.0.2
工程设计收费采取按照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计算收费。 铁道工程设计收费计算方法,在交通运输工程一章中规定。
1.0.3
工程设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
3 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
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4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1.0.5
基本设计收费
基本设计收费是指在工程设计中提供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文件收取的费用,并相应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参加试车考核和竣工验收等服务。
1.0.6
其他设计收费
其他设计收费是指根据工程设计实际需要或者发包人要求提供相关服务收取的费用,包括总体设计费、主体设计协调费、采用标准设计和复用设计费、非标准设备设计文件编制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0.7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工程设计收费基价是完成基本服务的价格。工程设计收费基价在《工程设计
收费基价表》(附表一)中查找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
插法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基价。
1.0.8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
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的,以签订工程设计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但按照合同要求以既配设备进行工程设计并达到设备安装和工艺条件的,以既配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工程设计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折换成人民币作为工程
设计收费的计费额。
③ 请问国家对于工程设计的设计收费是如何规定的,知道的说下谢谢最好有国家明文规定。
根据建设部建设〔1991〕150号文《关于改进和调整部分勘察设计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精神,结合建材行业六年多来执行国家计委颁发的《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具体情况,现对原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进行部分调整和补充(见附件)。
调整的内容按建设部建设〔1991〕150号文规定,仅对建材行业设计收费标准中按生产能力为单位的定额进行调整,即对水泥专业与平板玻璃专业项目进行调整,其余按概算投资额百分比收费的专业项目不做调整。
补充的内容是考虑到自1984年以来出现的新工艺、新技术的实际情况,原收费标准没有包括这些内容,造成工程收费无标准,因此必须进行补充。
为了贯彻执行“补充规定”,做如下几点规定:
1.各设计单位必须按标准规定取费,不得自行提高取费标准或重复计取费用,不得收取标准外任何其它形式不合理费用。
同时,为促进实行设计招投标制度,逐步建立健全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机制,保证设计单位在确保工程设计质量、工作深度的前提下进行,各建设单位不得任意压低设计取费标准,更不得以设计费的高低作为选择设计单位的依据。
有关审批部门要严格把关,按标准执行。
2.设计收费是指在正常设计周期内完成规定设计范围内容与深度的取费,为保证设计质量,一般不得任意要求缩短设计周期。特殊情况,在确保设计质量的前提下,可由合同双方协商,适当提高设计收费。
3.我局综合计划司是建材行业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主管部门,对全行业统一归口管理。若对标准规定不明确的事项,需事先报局综合计划司批准后执行,不得自行解释或补充。
4.执行新的收费标准后,为增加设计单位自我发展能力,可考虑提取固定资产折旧费。具体办法另行下达。
5.本“补充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已签合同的,根据实际执行完成的程度,未完部分可按新的补充规定标准执行。
附件:建材行业工程设计收费补充规定。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一九九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建材行业工程设计收费补充规定
本补充规定是对1984年国家计委(1984)596号文颁发试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中建材篇(以下简称《建材设计收费标准》)的补充及部分调整。
1.按建设部建设(1991)150号文精神,原1984年收费标准中按生产能力为单位的定额收费项目,即水泥项目和平板玻璃项目,其收费标准自一九九一年起,在原定额基础上乘以1.6系数执行。本补充规定第2条所列补充定额也一并按乘以1.6系数执行。今后根据国家每年涨价系数递增定期调整,但收费额最高不超过概算投资的2%。
2.《建材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中,水泥工厂整体工程设计收费是在湿法回转窑、半干法立波尔窑和干法中空窑等老生产工艺方法的基础上测算的。近年来出现的预热器、预分解炉窑新型干法工艺线,其设计工作量较前者超出35%左右。因此这次补充了新型干法生产工艺线的收费定额(见表一),湿法工艺等收费定额维持原标准不变。
玻璃工厂整体工程设计收费定额是在引上法老生产工艺方法的基础上测算的。近年来出现的浮法生产工艺线,其设计工作量也有较大增加,这次也予以补充(见表一)。
原按(84)建材基字873号文执行的新技术费规定作废。
3.《建材设计收费标准》适用的范围是工程设计中的设计劳务费,内容主要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不包括资源地质勘探配合、项目建议书、厂址选择、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计划任务书)、调整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试生产调试及超过合理施工工期的技术服务等非常规工作量;也不包括生产线自动控制软件及相应硬件的技术开发工作量。
整体工程设计收费定额系指工程设计费,不包括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④ 工程设计取费标准
工程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基本设计收费+其他设计收费,基本设计收费=工程设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工程设计基准收费额,发包人和设计人根据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工程设计收费合同额。
(4)工程中参与设计取费的内容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如果只委托做工艺设计或土建及公用工程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计算收费。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本收费标准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是按新建项目设计考虑的,如果是扩建项目,除行业有明确规定者外,可按同类新建项目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⑤ 建筑设计费里面包括什么
一、收费项目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
二、收费标准
1、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
2、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
3、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费标准为每工日85元。工日的计算可执行工日定额或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根据任务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内的任务,其差旅费由委托单位负担。工程设计单位由于所承担任务的需要而出国时,除制装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外,其他出国费用(包括外汇额度)均应由委托单位支付。
4、本收费标准中考虑了各种影响设计工作量因素的调整系数,如果在同一项目中的两种以上因素同时存在,由该项目总的调整系数应为各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以后数字之和再加1,但总的调整系数最高值不得大于1.5。
5、按实物或工日定额计取设计费的,凡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其费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
6、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了先进技术,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一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
7、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图完成后付百分之五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付清后,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本施工,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应另收技术服务费和差旅费。
8、本收费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其设计收费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参照本收费标准协商确定。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设计收费标准,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共同协商确定。
9、需要单独提出建筑设计方案的,特级、一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10%;二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6%;三级工程建筑设计方案加收该项目设计费的3%;四级以下(含四级)工程不另收建筑设计方案费。民用建筑工程等级表内“大型”一般系指一万平方米以上建筑;“中型”指三千~一万平方米的建筑;“小型”指三千平方米以下的建筑。
10、本收费标准已包括相应一般的消防系统和建筑装饰设计收费,如有特殊要求时另议。对现有建筑物进行专门装饰设计时,根据装饰设计的复杂程度,按装饰费用的3-5%收费。
11、本收费标准是以单项工程为基本单位,不包括煤气、取水、净化、污水处理、道路桥梁、锅炉房、加油站、变配电所、水泵房、冷却塔、烟囱等单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设计在内,其收费应分别按市政和其他行业的标准执行。
12、仅做民用建筑初步设计或施工图分阶段设计时,其工作量的比例为40%和60%。
⑥ 工程设计费如何收取
工程设计费计算方式:
1、景观设计总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占地面积(2.7m以上的消防通道(水泥地面)不计算景观面积,如果有辅装,设计则按照实际面积计算)
2、景观工程总造价*费率=设计费基价。
3、设计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哦你过程复杂程度=景观设计费。
工程设计费支付比例:
1、 合同生效后三天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作为定金(合同结算时,定金抵作设计费)。
2、 设计人提交方案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30%给设计人;
3、设计人提交初步设计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4、设计人在提交施工图文件后五个工作日内,发包人支付设计费总额的20%给设计人;
取费标准
居住区、道路、广场、公园及其它景观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可分别按工程总造价(图纸概算)的5%-10%进行取费,也可按15元/㎡-18元/㎡进行取费。
⑦ 现在建筑工程设计费一般怎么取费
建筑工程设计取费标准[1992]价费字375号
国家物价局建设部文件
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总说明
一、工程设计收费标准是工程设计单位与委托任务单位签订合同、履行合同收取设计费的依据。
二、本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组织国务院各有关部门编制,经国家物价局会同国务院勘察设计主管部门批准颁发。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的工程性质,分别执行本标准中有关行业的收费标准。各建设单位、工作设计单位、设计审查部门和建设银行等单位应该据此掌握并监督执行。
三、本收费标准共分三册。第一册包括:石油、钢铁、黄金、有色冶金、建材、机械、化工与石化、医药、纺织、轻工、交通、广播电视、商业、粮食、林业、民用建筑、市政、水利水电、人防、铁道等二十一个行业;第二册包括:核工业、航空、电子、兵器、船舶、航天等六个行业(84年本);第三册是《工程勘察、工程设计收费工日定额》试行本,包括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
四、本收费标准是在原国家计委84年、85年颁发的收费标准基础上,对定额收费中的不合理部分进行了调整的修订本,仍体现了低收费的原则。即本收费标准是根据各行业工程设计单位的综合设计能力和以事业费制度的支出水平为基础进行计算的,同时考虑了必要的技术开发、业务建设、人员培训等所需的费用,以及必须交纳的工商税等。
五、本收费标准以实物定额收费办法为主,辅以按单项工程概算为计算基础的收费办法,另外煤炭、电力、邮电三个行业试行工日定额收费办法。
六、本收费标准的主要内容:
1.工程设计费:一般包括初步设计和概算、施工图设计、按合同规定配合施工、进行设计技术交底、参加试车及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费用。本收费标准中未包括做施工图预算的费用。
2.初步设计之前的工作费:是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代编设计任务书、参加厂址选择和规划、进行环境预评价等工作所需的费用。
3.非标准设备设计费:是指非定型设备的设计费。有的行业工程设计本身包括设备设计,则不另计收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由于行业特点不同,非标准设备设计的范围,由各行业分别作出规定。
4.软件编制费:是指工厂生产过程计算机控制程序等编制费用。行业有软件编制收费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行业没有标准的,可根据软件的使用价值、先进程度,并考虑编制软件的实际工作量由双方商定。除以上工作之外的其他工作,例如单独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翻译、电算等,其收费标准由主管部门或工程设计单位另行制订。
七、如果只委托做工艺设计或土建及公用工程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计算收费。只委托做初步设计或施工图设计时,按照行业划分设计工作量各占的比例并乘以1.1的系数计算收费。如果增加编制施工图预算,按工程设计收费标准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本收费标准中的工程设计收费是按新建项目设计考虑的,如果是扩建项目,除行业有明确规定者外,可按同类新建项目乘以1.1系数计算收费;技术改造项目,根据设计技术复杂程度,可乘以1.2-1.4的系数计算收费。需要进行地震设防的项目,按定额计算时,根据设计工作量增加的情况,可乘以不超过1.2的系数。
八、工程设计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必须符合国家和主管部门规定的深度及质量标准,提供份数按各行业的规定执行,委托单位要求增加的份数,另收晒印工本费。
九、工程设计中采用标准设计(标准构配件图除外)、复用设计,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20%收费。需配基础或因地制宜做局部修改的,按同类新设计项目的30%收费。非标准设备设计重复使用时,自设计完成后当年开始,每年递减20%收费,递减后收费额小于图纸资料费时,可按图纸资料收费标准收费。
十、进行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参加规划调查、询价、报价、对外谈判等技术服务工作,以及没有制订具体收费标准的工作,可采用按直接生产人员工日计算收费的办法,收费标准为每工日85元。工日的计算可执行工日定额或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根据任务情况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需要到外埠出差,工期在六十天以内的任务,其差旅费由委托单位负担。
十一、按承担设计任务的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取费的,其计算基数应扣除临时工程费、施工技术装备费和施工机械购置费,加入联合试运转费。单项工程概算应以主管部门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为依据。
十二、有引进设备的项目,按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取费的,工程设计全部由我方承担,计取设计费时,其设备价格要按国内同类设备价格计算。国内如无参考价格时,则以设备原价按国家牌价兑换成人民币计算。有引进设备,按单项工程概算为基础取费的项目,如果工艺设计由国外承担,计算基数不应包括工艺设备价格;按实物定额取费的,应按行业划分的设计工作量所占的比例,扣除相应的设计费。国内相应的工艺设计配合工作的收费,可由设计方和委托方按实际工作量协商确定。
十三、如需按国际通用的设计程序和深度进行设计的国内项目,因超过国内现行设计深度,可适当增加设计收费,具体可根据实际增加的工作量,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协商确定。
十四、承担新疆等偏远地区设计任务时,如按定额计算收费,可按原定额乘以1.1系数,承担西藏地区任务可按原定额乘以1.2的系数。
十五、工程设计单位由于所承担任务的需要而出国时,除制装费由设计单位支付外,其他出国费用(包括外汇额度)均应由委托单位支付,如设计单位本身为了提高水平等原因而出国学习、考察时,其出国费用由设计单位自理。
工程设计单位承担任务后,如因项目需要进行科学试验,其设备、材料和人工费由委托单位负责。
十六、本收费标准中考虑了各种影响设计工作量因素的调整系数,如果在同一项目中的两种以上因素同时存在,由该项目总的调整系数应为各单项调整系数小数点以后数字之和再加1,但总的调整系数最高值不得大于1.5。按实物或工日定额计取设计费的,凡投资在3亿元以上的项目,其费额最高不得大于概算比例的1.5%。
十七、工程设计单位在设计中采用了先进技术,并有较好的经济效益,经设计审查确认,可由上级主管审查部门决定,适当增加设计费,一般控制在设计费的10%以内。如果设计质量和技术水平达不到合同要求的,应按合同规定扣减设计费。
十八、设计费按设计进度分期拨付。设计合同生效后,委托方应向设计单位预付设计费的百分之二十作为定金;初步设计完成后付百分之三十;施工图完成后付百分之五十。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的规定,设计合同履行后,定金抵作设计费。设计费付清后,设计单位对所承担设计任务的建设项目应配合本施工,参加试车考核及工程竣工验收等,不应另收技术服务费和差旅费。
十九、本收费标准适用于地市以上所属设计单位承担国内投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县及县以下所属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时,按本收费标准乘以0.85-0.9的系数计费。经济特区工程设计收费(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国家预算内投资项目除外),可实行市场调节,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外资和中外合资建设项目的设计收费,可参照国外有关设计收费标准,由设计方和委托方共同协商确定。
二十、本收费标准未包括的项目,其设计收费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参照本收费标准协商确定。
勘察设计工作内容
勘察: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小班区划调绘、立地类型及专业调查、社会经济调查、道路及其他附属工程勘察。
苗圃种子园:选址、调(测)绘、专业调查、构筑物位置的测定。
飞播造林:播区踏勘、立地类型及专业调查、播区航线及导航点位置勘察。
设计:
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经营区划、造林类型确定、树种规划设计,造林技术设计、道路防火线等辅助工程规划设计、编制设计说明书及规划图、设计概算。
苗圃种子园:总平面设计、技术设计、道路排灌工程及附属工程设计、说明书及概算等。
飞播造林:播区造林树种、播种量计算、设计、航线、导航点设计说明书及概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