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是指(主体,形式,客体,目标)多选的
都是由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客体和法律关系内容三个要素构成,缺少其中一个要素就不能构成法律关系。三个要素的内涵不同,则组成不同的法律关系,诸如民事法律关系、行政法律关系劳动法律关系、经济法律关系等等。
㈡ 什么是建设法律关系的客体其表现形式有哪些
行政法律关系客体
即联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媒介,通常表现为一定的标的和利益载体。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的客体应当是城建规划处实施的工程规划管理活动,表现为指导和监督。
㈢ 建筑施工合同的客体是什么
建设施工合同的客体,也称标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是合同成立的基本条件。一般合同的标的主要有三类:财产(包括实物和智力成果)、劳务、工作成果。
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建设工程,属于工作成果这一大类。但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与其他合同的标的相比,具有以下特性:
(1)建设工程建造地点在空间上的固定性,也即是说,建设工程都是建造在建设单位所造定的地点,建成后不能移动,只能在建造地点使用
(2)建设工程生产的单件性。建设工程的生产,都是根据每个建设单位的特定要求,单独设计,并在指定的地点单独进行建造,基本上都是单个“定做”,而非“批量”生产。
(3)建设工程生产的露天性。因其固定性和“体形”庞大,其生产一般都是在露天进行。
(4)建设工程生产周期长,程序严谨而复杂。
(5)建设工程生产质量,因选用的建材,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不同,施工技术条件不同,建筑安装工人的技术熟练程度和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水平不同等诸多因索的影响,而势必导致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性。
(6)生产工期的差异性也很明显。
㈣ 建筑市场的客体是什么,
市场客体是指一定量的可供交换的商品和服务,它包括有形的物质产品和无形的服务,以及各种商品化的资源要素,如资金、技术、信息和劳动力等。
市场活动的基本内容是商品交换,若没有交换客体,就不存在市场,具备一定量的可供交换的商品,是市场存在的物质条件。
建筑市场的客体一般称作建筑产品,它包括有形的建筑产品—建筑物和无形的产品—各种服务。客体凝聚着承包商的劳动,业主以投入资金的方式取得它的使用价值。在不同的生产交易阶段,建筑产品表现为不同的形态。
(4)工程建设的客体扩展阅读:
建筑市场的三大主体是建设单位(项目法人)、施工单位(承包商)和监理单位(监理)。
工程监理的额外工作”是指正常工作和附加工作以外,根据规定监理人必须完成的工作,或非监理人自己的原因而暂停或终止监理业务,其善后工作及恢复监理业务的工作。
项目法人不是出资人,项目法人是项目建设的责任主体,依法对所开发的项目负有项目的策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生产经营、债务偿还和资本的保值增值等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
建筑市场体系包括:
1、由业主、承包商和为工程建设服务的中介服务组织机构组成的市场主体;
2、不同形式的建筑产品组成的市场客体;
3、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市场要素;
4、保证市场秩序、保护主体合法权益的市场规则和法律制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建筑市场
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中客体
法律关系中的客体是指法律关系主体间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法律关系中客体应该是合同中的建设工程
㈥ 施工项目管理的主体、客体各是什么
C、施工单位
D、监理单位
A、建设单位
A、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一般此类题目,看清楚是谁赚谁的钱,就分清楚谁是主体了,谁是客体了!祝你
㈦ 什么是建筑市场的主体和客体
建筑市场主体是指参与建筑生产的各方。其中包括:业主、承包商和工程咨询服务机构。
建筑市场的客体即建筑产品,是建筑市场交易的对象(客体就是标的物),它既包括有形建筑产品也包括无形建筑产品。
㈧ 工程建设包括哪些方面
建设工程一般包括五个阶段:建设前期阶段、建设准备阶段、建设实施阶段、验收与保修阶段和终结阶段。其中,建设前期与建设准备阶段工作以发包方为主、承包方为辅,其余阶段皆以承包方为主、发包方为辅。
而在整个建设程序中,建设准备期的招投标阶段、建设实施期的施工阶段以及建设终结期的竣工运营阶段,都存在一些重要的时间节点,把握这些重点对于发承双方而言都极其关键。
1、招投标阶段
对于发包方而言,组织招标的流程包括: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资格审查(资格预审或资格后审)→发售招标文件→组织踏勘现场→招标答疑→开标→评标→询标→定标与签发中标通知书。
对于承包方而言,参与投标的流程包括:购买招标文件→填报资审文件→研究招标文件→参加现场考察→准备质疑问题→参加标前会议→编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议→澄清有关问题→准备履约保证→商签合同。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其中的重要时限包括招标准备时限、公告时限、资格预审时限、投标保证金时限、开标与评标时限、中标通知时限、履约担保时限与合同签订时限等。
资格预审文件:至少需要提前于预审截止日10天发出,且发售期不得少于5天。其中,招标人对已发出的资格预审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至少应在预审截止3日前做出(不能达到则应顺延截止日期);投标人在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时,应在预审截止2日前提出,招标人也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招标文件:至少需要提前于投标截止日20天发出,且发售期不得少于5天。其中,工程招标中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至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的15日前;投标人在发现招标文件有误时,应在收到招标文件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指出,招标人也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前,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保证金:
保证金/保函的缴纳时限一般为投标截止时。保证金的退回时限是书面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由招标人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另外,投标保证金/保函应保证其在投标有效期满28天内继续有效。
开标&评标&定标:开标时间与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点一致,即接受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有效期从此时开始计算,期间要完成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工作,因此评标和定标应在投标有效期结束日30个工作日前完成。在开标会上,投标人应监督唱标结果,并在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当场提出,招标方也应现场予以答复。
中标:发包人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进行中标人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发包单位应在确定中标人的15日内向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继而在订立书面合同的7日内将合同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履约保证金:
承包人应在收到中标函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履约担保;发包人应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后28天内将履约担保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担保在发包人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一直有效。
㈨ 什么是工程建设,工程建设的内容包括哪些
1、概念:
工程建设是指为了国民经济各部门的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而进行的有组织、有目的的投资兴建固定资产的经济活动,即建造、置购和安装固定资产的活动以及相联系的其他工作。
2、内容:
主要包括工程的建设规模、结构特征等。对于房屋建筑工程,应填写建筑面积、结构类型、层数等;对于道路、隧道、桥梁、机场、堤坝等其他土木建筑工程,应填写反映设计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指标,如长度、跨度、容量等。
(9)工程建设的客体扩展阅读:
工程建设标准:
工程建设标准是为在工程建设领域内获得最佳秩序,对建设工程的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运营维护及管理等活动和结果需要协调统一的事项所制定的共同的、重复使用的技术依据和准则。
这对促进技术进步,保证工程的安全、质量、环境和公众利益,实现最佳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最佳效率等,具有直接作用和重要意义。
㈩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分别是什么
主体:人,一群人(法人,其他组织)。具体:开发商,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政府;
客体:钱 建造,监督
内容:你给钱,我出力,他动脑,政府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