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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信访矛盾处理机制

发布时间:2021-08-13 10:10:38

1. 如何破解社会和谐稳定,信访矛盾问题献计献策

一、著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发生
(一)加大保障和改善民生力度。将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基础性工作,更加注重落实好各项民生政策,优先保障民生支出。针对土地徵用、房屋拆迁、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顶层设计,完善相关政策,全力推动落实。
(二)提高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完善决策机制和程序,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建立健全人民建议徵集制度,鼓励和引导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献计献策。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决策事项,要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考虑大多数人的利益。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把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作为重大决策出台的前置程序和刚性门槛,对决策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确定风险等级并制定相应的化解处置预案。在评估中要充分听取信访、维稳、综治等部门的意见。健全决策纠错改正机制,实时跟踪决策实施情况,及时了解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适时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调整或者停止执行。落实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决策规定、出现重大决策失误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按照谁决策、谁负责的原则,严肃追究决策者的党纪政纪责任,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坚持依法办事。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强化各级干部带头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提高依法办事能力。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事务,坚决纠正限制和干涉群众正常信访活动的错误做法。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防止以闹求解决、以访谋私利、无理缠访闹访等现象发生。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对于不作为、乱作为的,依法追究责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司法公平公正。建立健全冤假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对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严肃查处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
(四)改进工作作风。发扬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总结推广干部进村入户、送政策送温暖送服务、记民情日记、建民情档案等做法,坚持与群众共同分析研究解决实际问题。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做到联系群众而不脱离群众、服务群众而不损害群众、解决问题而不引发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二、进一步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五)健全公开透明的诉求表达和办理方式。完善民生热线、视频接访、绿色邮政、信访代理等做法,更加重视群众来信尤其是初次来信办理,引导群众更多以书信、电话、传真、视频、电子邮件等形式表达诉求,树立通过上述形式也能有效解决问题的导向。实行网上受理信访制度,大力推行阳光信访,全面推进信访信息化建设,建立网下办理、网上流转的群众信访事项办理程序,实现办理过程和结果可查询、可跟踪、可督办、可评价,增强透明度和公正性;逐步推行信访事项办理群众满意度评价,把办理工作置于群众监督之下,提高信访公信力。
(六)突出领导干部接访下访重点。把领导干部接访下访作为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的一项重要制度,与下基层调查研究、深入联系点、扶贫帮困等结合起来,提高工作实效性。省级领导干部每半年至少1天、市厅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1天、县(市、区、旗)领导干部每月至少1天、乡镇(街道)领导干部每周至少1天到信访接待场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接待群众来访,省、市及其工作部门领导干部一般不接待越级上访。在坚持定点接访的同时,更多采取重点约访、专题接访、带案下访、下基层接访、领导包案等方式,把行政资源集中用于解决重大疑难复杂问题、检验施政得失、完善政策措施、加强督查问效上。
(七)完善联合接访运行方式。按照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的要求,在市、县两级全部实行联合接访,减少群众信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进驻联合接访场所责任部门的动态管理,做到信访问题突出的责任部门及时进驻,信访问题明显减少的责任部门有序退出;推行律师参与接访、心理咨询疏导和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等第三方介入的方法,促进问题解决。
(八)引导群众依法逐级反映诉求。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信访条例》,加快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严格落实《信访条例》关于“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健全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积极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方式逐级表达诉求,不支持、不受理越级上访。中央和国家机关来访接待部门对应到而未到省级职能部门反映诉求的,或者省级职能部门正在处理且未超出法定处理期限的,或者信访事项已经依法终结的,不予受理。各地可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九)充分发挥法定诉求表达渠道作用。按照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的总体要求,严格实行诉讼与信访分离,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各级政府信访部门对涉法涉诉事项不予受理,引导信访人依照规定程序向有关政法机关提出,或者及时转同级政法机关依法办理。完善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信访事项受理办理制度,落实便民利民措施,为群众提供便捷高效热情服务。完善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诉求表达方式,使合理合法诉求通过法律程序得到解决。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三、健全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工作机制
(十)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强化各级信访联席会议综合协调、组织推动、督导落实等职能作用,形成整合资源、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工作合力。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整成员单位组成和专项工作小组设置,进一步明确各自职责任务,建立健全相关工作制度,特别注重从政策层面研究解决带有倾向性、普遍性和合理性的突出问题。
(十一)健全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认真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建立信访听证制度,对疑难复杂信访问题进行公开听证,促进息诉息访;规范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对已审核认定办结的信访事项不再受理;健全信访事项协商会办等制度,明确相关责任,加大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力度。
(十二)健全统筹督查督办信访事项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信访联席会议组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督查督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的力度。对久拖不决、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疑难信访突出问题,列入党委和政府督查机构督查范围;采取有针对性的方法,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问题的跟踪督查和问效。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支持信访部门开展督查,重视信访部门提出的改进工作、完善政策、给予处分等建议。
(十三)健全科学合理的信访工作考核评价体系。改进和完善考核方式,综合考虑各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人口数量、地域特点、信访总量、诉求构成、解决问题的质量和效率等因素,合理设置考核项目和指标,不简单以信访数量多少为标准进行考评,推动各地区把工作重点放在预防和解决问题上。坚持量化考核和综合评议、上级评议和群众评议、平时考核和阶段性考核相结合,提高考核的科学性、客观性和可信度。
(十四)健全经常性教育疏导机制。认真研究把握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特点和规律,教育和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确立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心理预期,自觉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通过建立政务微博、民生微信、民情QQ群等方式,搭建联系群众、体察民情、回应民意的新平台,提高互联网时代做好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全面夯实基层基础
(十五)健全基层组织网络。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向基层,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创新党组织设置,推动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机制,落实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村务公开制度,充分调动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党组织建设,建立健全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
(十六)组织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完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制度,组织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参与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相关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优势,做好组织引导服务群众和维护群众权益工作。制定扶持引导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供办公场所等形式,发挥好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群众参与机制和激励机制,把群众工作触角延伸到家家户户;引导村(社区)制定符合国家法律的村规民约,运用道德、习俗、伦理的力量调节关系、化解纠纷。
(十七)加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力度。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心从事後处理转移到事前预防上来,做到发现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健全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加强信息汇集分析研判;推行民情分析会、民情恳谈会等做法,充分发挥村(社区)、企事业单位信息员、调解员的作用。全面推行网格化管理模式,完善信访和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十八)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把信访工作作为党的群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把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为解决和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提供组织保障。加大问责力度,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责任。
(十九)强化舆论引导。各级党委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高度重视对创新群众工作方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大力宣传党委和政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所付出的艰苦努力、取得的巨大成绩,大力推广解决群众合理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发出主流声音,树立正确导向;选择典型案例,向社会曝光无理缠访闹访、违法聚集滋事而依法受到处理的行为。
(二十)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各级党委和政府要重视和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形势任务需要,不断充实信访工作力量。完善後备干部、新提拔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到信访部门、信访干部到基层一线挂职锻炼制度;选拔群众工作经验丰富的干部到信访部门工作,重视信访干部的使用,深入开展信访干部交流工作,增强信访干部队伍活力,不断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
各地区各部门要按照中央要求,深入研究和准确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新特点新规律新要求,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努力提高带著责任和感情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提高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能力、提高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2. 如何构建多元的矛盾化解机制

作为基层法院是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且肩负化解各种社会矛盾纠纷的职责,如何正视新时期出现的社会矛盾?如何创新社会管理?又?是我们基层法官应当认真思考的问题。笔者从1995年龙陵县法院前后15年刑民事、执行案件的做法及指导理念着手调研,认为基层法院在社会矛盾化解上的作用越来越大,任务也越来越重,而在如何创新社会管理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上,人的因素是关键、司法理念是动力、制度健全是保障,即要转变观念,变“就案办案”观念为“服务大局、构建社会和谐”的责任观念、变“按部就班走程序”观念为“从实际出发、灵活机动”的务实观念、变“满足于审限结案”观念为“群众事无慢事”的效率观念、变“以案件标的大小衡量案件轻重”观念为“群众利益无小事”的亲民观念、变“以结案为目的”观念为“从根本上为群众解决困难”的人本观念;转变作风,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学习意识,以制度激励作保障;健全巡回审判、诉调对接、执行联动及执行救助、行政案件协调解决机制。
正文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经济发展加快,体制转轨,社会转型,人们的思想发生了重大改变,各种社会矛盾日趋凸现。中央政法委审时度势,提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推进公证廉洁执法是新时期政法机关的工作重点非常必要,尤其是加强和改进社会管理创新、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对基层法院来说,既是任务,更是一种历史责任。基层法院直接面对广大群众,与群众联系最多、最密切,接触群众诉求最直接。近几年来,事关民生的婚姻家庭纠纷、山林土地纠纷、相邻权纠纷、民间借贷纠纷等日益增多,审理和执行难度加大,处理不好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笔者从1995年龙陵县人民法院前后15年刑民事、执行的做法和指导理念进行调研,并在辖区乡镇进行走访调查,认为基层法院有效化解社会矛盾必须转变观念、转变作风、健全机制。
一、转变“五种观念”,提升法官司法公信力
(一)变“就案办案”观念为“服务大局、构建社会和谐”的责任观念。1995年至2005年期间,我们的多数法院以法官办案多少来衡量其业绩或评先授奖的依据,忽视了案件处理的法律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的法官片面追求案件数量,不与地方党委的大局相结合,不注重争议案件的调查研究,缺乏透过案件现象看本质的能力,就案办案,做工作草率或不愿意做调解工作,往往是案结了事,而不是案结事了,导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执行案件大量增加,党群、干群矛盾加剧。后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三个至上”教育活动,这种一味追求办案率的做法有所改变,但在坚持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至上的认识仍不到位。作为法官,要明确是党领导的人民法官这一定位,就有责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动摇。党的十七大提出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我们法官就要围绕这一精神,做到每一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均要深入调查研究,找出群众诉求的争执症结,多做调解工作,为群众排忧解难;在涉及政府征地、拆迁等行政案件中,既要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更要对行政相对人做好相关法律政策地解释、说服工作,使矛盾及时化解。

3. 求矛盾纠纷排查处理工作方案

aa镇2011年春节前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统一行动工作方案

2011年春节将至,为了确保辖区的社会稳定,加强社会矛盾纠纷的预防调处工作,促进本辖区春节期间社会稳定,确保辖区人民群众过上欢乐祥和的春节,镇党委、镇政府决定,在2011年春节前期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为确保集中统一行动的顺利进行和取得实效,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稳定观为统领,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为建设开放K县、平安K县、和谐K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事要解决”为主要目标,排查、调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不安定因素,实现集体上访、群体性事件“两下降”的工作目标。具体做到:
(一)深入细致排查本辖区、本部门的群众信访突出问题、社会矛盾纠纷及群体性事件苗头隐患。
(二)集中时间和力量解决影响当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矛盾纠纷,实现重点矛盾纠纷问题得到有效化解,新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得到有效调解,影响辖区社会稳定的突出隐患得到有效消除,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明显下降。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对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矛盾纠“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aa镇党委书记)
(aa镇党委副书记、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aa镇党委副书记)
(aa镇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aa镇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aa镇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aa镇镇党委委员、镇政府副镇长)
成 员:(aa镇司法所所长)
(aa镇社会事务办主任)
(aa镇党政办主任)
(aa镇计生办主任)
(aa镇经贸办主任)
(aa镇社保所所长)
XXX(各村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联系电话:4858714),由镇分管综治、稳定工作的副主任ppp任办公室主任,成员有….,负责抓好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大化解”集中统一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阶段(1月15日至23日)
1、深入排查。各社区、村要结合实际,在前一阶段排查的基础上,进一步细致、反复排查本辖区存在的矛盾纠纷问题苗头和隐患,坚持做到对矛盾纠纷摸清底数,摸清成因,摸清问题,不留空白,不留死角,掌控在握。
2、集中梳理。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区别不同情况,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专人负责,落实调处化解的责任领导和人员及工作措施。
(二)集中调处阶段(1月24日至2月8日)
1、集中调处。各社区、村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集中时间,集中力量按照预定的调处工作方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全面开展“大调处”活动,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2、领导包案。要坚持实行矛盾纠纷调处领导包案责任制,要按照南宁市信访工作“一岗双责”的规定,包案调处重大矛盾纠纷问题,一抓到底,包问题得到解决,包矛盾得到化解,包工作取得实效。
3、专项整治。对突出的矛盾纠纷和上级交办的矛盾纠纷案件,或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组,深入实地,开展专项调处和综合整治。
4、落实责任。对排查出来的每一件矛盾纠纷,要严格实行“一个问题,一个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包到底”的调处化解责任制;对梳理出来的重点教育对象,要逐人落实“包情况掌握、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置”的“五包”责任制,确保矛盾纠纷件件有人抓,有人管,有落实,有效果。
5、巩固治理。对经过调处的重大复杂矛盾纠纷,要实行跟踪回访,督促协调调处事项的落实,彻底解决问题。对回访中发现的可能出现反复或者可能引发连锁反应的情况苗头,要迅速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化解,防止矛盾问题出现反复调处工作进展情况,每办结一件,及时上报销案,未结的要及时上报进展情况(至2月8日),报镇综治办公室。
(三)验收阶段(2月9日至12日)
以“事已解决”作为“三大”统一行动的验收标准解矛盾纠纷和解决信访突出问题的真实效果。
五、工作措施检验化
(一)大力化解农村“三大纠纷”。要加大对“三大纠纷”的调处力度,全面清理积案,及时调处新案,对可能激化的“三大纠纷”问题,要组织专门力量,落实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
(二)做好企业稳定工作。对职工反映强烈,存在非正常上访隐患的企业,要深入企业,指导和督促企业领导班子主动担负维护稳定的责任,加强对职工法律、政策的宣传工作。对破产、关闭的企业,要认真研究解决职工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切实把问题解决好。
(三)认真抓好征地拆迁中的稳定工作。要加大对征地拆迁信访问题的办理力度,加强法律政策的宣传解释,教育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和自觉支持征地拆迁工作,依法合理地解决纠纷问题。
(四)妥善处理农村集体收益分配纠纷。农村集体收益分配、土地承包问题,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做好思想教育和稳控工作,防止发生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
(五)做好排查处置工作。各社区、村要对引发矛盾纠纷的隐患进行细致排查,及时进行处置。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动集中统一行动的顺利开展。
要把集中统一行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开放K县,平安K县、和谐K县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各社区、村书记、主任是第一责任人,对集中统一行动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要具体抓好集中统一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亲自抓好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协凋和落实。要精心研究制定集中统一行动具体实施方案,确保集中统一行动的深入有效开展。
(二)加强督查,严格问责,保证集中统一行动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加强检查督促,掌握进展情况,找出薄弱环节,提高调处质量。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进度迟缓,效果不明显的,要采取有力措施进行督导,尽快扭转工作局面。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排查调处工作不力,不能限期完成调处工作任务,或推诿扯皮,激化矛盾,甚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严肃查究责任。

aa镇党委
aa镇镇政府
2011年1月14日

4. 如何建立完善信访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

这个嘛:
一是下访机制
二是追究机制
三是联络机制
四是分析机制
五是评议机制
六是救助机制

先想这么多,照这个发挥

5. 如何做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一、信访维稳问题产生的主要因素

1、历史遗留问题较多。信访问题的出现,多数是在特定时期累积的历史遗留问题。这些信访问题时间跨度大,个性特征强,历史成因复杂,且基本没有政策支持,没有可以参考的案例和工作指引,是造成信访问题甚至集体访、缠访闹访、重复访的重要原因之一。

2、工作责任意识欠缺。建筑企业的用工量大,工人流动性强,且建筑产业工人普遍文化程度不高,对事理理解不够明白。另一方面,少数建筑企业管理人员对员工或建筑工人提出的问题政策宣传解释太少,或应该解决的问题推诿扯皮、敷衍塞责,员工感觉自己的切身利益没有受得应有的保持,以致引发信访问题甚至集体上访事件。

二、强化责任,构建问题解决机制

1、强化领导责任。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这是做好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的根本保证。企业要始终把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创建企业内、外部稳定的环境,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放在十分重要的地位,高度重视员工群众的来信来访。

特别是要落实以党委书记为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一岗双责”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信访维稳领导责任制。要明确企业主要领导、主管领导所承担的责任,严格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制度和追责制度,建立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使更多的信访问题及时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

2、强化企业责任。企业要及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如果企业存在“等、靠”思想和“不敢办、不会办”的行为,信访问题的矛盾就可能被推到本单位之外,推给了上级机关。

为此,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从强化企业的责任主体入手,在明确企业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的基础上,要求企业做到三同步,即信访稳定工作必须与安全生产、与企业改革发展同步进行。

建筑企业可能通过建立“企业—项目管理单位—工程项目部—班组”多级联动的信访组织网络体系,设立信访联系人接待制度,从做好信访初访开始,各类信访问题能够及早得到妥善和有效解决,切实解决矛盾和纠纷,维护企业和社会稳定大局。

三、源头防范,超前开展化解工作

对一些员工虽然未反映,但可能随着形势的变化引发矛盾甚至群体性上访事件的问题,企业应坚持做到未雨绸缪,心中有数,立足早发现、早处理,及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一方面,企业要增强民主意识,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信访问题的发生;另一方面,要见微知著,强化矛盾排查机制,按照“排查得早、发现得了、控制得住、解决得好”的原则,认真组织开展定期排查、集中排查、专项排查,做到排查、防范、梳理、分析、调处、化解、稳控相结合,做到超前介入、超前稳控和超前化解。

四、多措并举,及时妥善解决问题

解决问题,是做好信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筑企业,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笔者认为,要从如下几点开展工作:

一是要深入实际,掌握实情。企业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对职工群众的信访初访,要引起高度重视,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研究分析,取得第一手资料,对矛盾的实质及时做出全面客观的判断。

二是要明确责任,分级负责。按照“项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职工群众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要坚持首问负责制,实施接访单位全程负责,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三是要讲究工作方法。企业要加大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加强宣扬,正面引导。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要文明热情、耐心细致地宣传政策法规,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又要坚持原则、把握尺度,注意方式方法,避免引发新的矛盾。

五、教育规范,积极推动依法信访

一要加强对信访员工的教育引导。企业信访工作人员要通过开展《信访条例》宣传和法制教育,引导员工群众正确看待企业改制过程中利益格局的调整,正确处理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长远利益与眼前利益的关系,自觉维护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

二要依法维护信访秩序。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的上访人,要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进行批评教育,积极推动依法信访秩序。

六、动之以情,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热情”,就是要对来信、来访的群众满腔热情。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要做到热情,首先要有感情。只有对人民群众有深厚的感情,爱得深、理解得深,才能有热情。处理信访问题的过程,不仅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的过程,更是做好职工思想教育工作、密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的过程。

职工上访,一方面说明我们的工作还没有做好,员工还有不满意的地方;另一方面也表明了职工对我们还充分信任,希望并依靠我们给他们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我们只要坚持换位思考,设身处地的为职工群众着想,真正把他们的困难当作自己的困难,把他们的呼声当作自己的责任,把他们的合理愿望和诉求当作自己努力的目标,从思想上、行动上落实,千方百计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职工群众的切身利益,才能赢得广大职工群众对我们企业的支持和信任。

从笔者多年从事建筑企业信访维稳工作的经验来看,对待上访人员必须有浓厚的感情,要坚持做到“三心”。

首先要有耐心。要相信绝大多数职工群众,无论职工群众一时的情绪多么激动,言语多么尖锐,我们都要以平和的心态,做好耐心的安抚劝导工作,坚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

其次要有恒心。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只要有道理、符合政策,无论有多大的阻力、多大的困难,我们也要想方设法为其解决,要让职工群众看到信访人员为解决问题而付出的努力。

第三要有真心。要站在群众的角度,充分考虑他们的难处,在具体生活、生产上给予一些力所能及的支持和帮助。总而言之,要坚持带着感情做好工作,真正做到把办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的过程,变成疏导安抚职工情绪的过程,变成为职工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过程。

(5)工程建设信访矛盾处理机制扩展阅读

基层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是企业开展信访工作的骨干力量,他们对企业、对项目的基本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在化解矛盾纠纷,针对性地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教育工作方面有比较明显的优势。

因此,基层单位的领导干部和信访维稳工作人员要站在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主动承担信访维稳工作责任,切实关心职工群众尤其是困难家庭、困难职工的工作、生活,准确把握队伍思想脉搏,及时跟进做好思想工作,力争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

在新时期新的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人员既肩负着维护企业和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使命,又担负着宣传国家政策、教育引导职工群众的政治责任。

要做好建筑企业的信访维稳工作,必须始终保持政治敏锐性和清醒头脑,紧跟发展形势和时代要求,学习掌握好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养、政策理论和业务知识水平,并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职工群众思想情况,掌握动态信息,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为企业生产经营发展创造良好、稳定的环境,保持企业稳健持续实现新的发展。

参考资料:中国期刊网-在新形势下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几点思考

6. 如何建立信访案件办理机制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以来,由于市场主体和利益分配的多元化,使一些社会矛盾纠纷最终只有进入诉讼程序通过法律途径才能解决,一些败诉的当事人和一些利益没有被全部保护的当事人,特别是一些执行案件的当事人长期上访、缠诉、重访成为困扰法院工作的一个难题。 要从实践“三个代表”和“司法为民”的高度,充分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性,深刻认识信访问题不仅长期影响法院审判工作正常开展,影响社会稳定和人民法院形象,而且使法院的公信度、司法权威受到影响,只有及时的解决群众的信访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实践“三个代表”,从行动上体现“司法为民”。设立信访调处中心,中心设在立案庭,全面负责全院的信访、接待、咨询、分流、调处工作,对来访来信逐件逐人登记造册,对应立案的诉状及时立案,当天交业务庭办理,对涉诉、涉执案件交由相应部门解决,对非诉、非执案件,需分流其它部门办理的,及时分流,需咨询解答的,当场予以解答,层层落实信访责任。

二、健全机制,完善制度,全面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一)规范信访工作日常处理机制。我们将立案庭确定为全院处理群众来信来访的综合职能部门,直接向院党组负责,党组赋予立案庭有权直接调查处理院任何一个业务庭的信访事宜,具有统一协调的信访工作职责,对重大信访问题,立案庭可直接召集有关庭室和基层法庭负责人共同研究处理意见,遇到群众上访,全院各部门要按照立案庭的意见,处理好上访问题。同时建立健全了信访工作登记、审查、办理、考评、责任追究等十余项规章制度,使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实行首问负责制。一年来,凡是到我院的当事人,不论是咨询的、上访的、立案诉讼的,都先在立案大厅登记,由专人负责接待,(请登陆政法秘书网)对来诉的当事人均当场引见给庭室或主办人,不能让当事人“冷落”。为此,实行了“首问负责制”,凡是当事人来院办事的,具体负责同志不在的,由其副庭长接待,副庭长也不在的,由庭长接待,庭长也不在的,由主管院长接待,主管院长不在的,由院长直接接待,从而保证了来访当事人时时有人管,事事有着落。(三)实行信访工作分级负责制。对全院各业务庭特别是法庭管辖区域内上访的案件,由业务庭和法庭先进行处理,如未果,再由院立案庭负责处理,不把矛盾上交。(四)完善信访信息报送机制。我们建立了信访工作的信息网络,完善了信访信息报送制度,一是实行信访信息月通报制;二是紧急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制度,如发生紧急、重要的信访情况,各庭室立即要报院长;三是坚持月排查,季分析制度,每个月,院调处中心都要将全院各业务庭有无信访情况进行逐庭排查,每季度进行一次专题分析,发现苗头,及时处理。(五)建立同当事人谈话、信访督办和通报制度。我院对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耐心接待,认真答复。特别是对来访反映问题的均与反映人谈话,认真听,详细记,快速办,随时答。对反映的违法违纪方面的问题,组织纪检、监察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逐一写出调查报告,回复有关部门;对当事人反映的有关业务庭及人民法庭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庭、室联系,督促处理,回复;来信反映的问题,分类归纳,进行统计,并将统计的情况适时在全院通报,进行调研分析。通过耐心的思想工作,使当事人心服口服(八)严格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度。为了将信访率减少到最低,切实落实群众利益无小事,大力改进信访工作人员作风,严明了信访工作纪律,对敷衍推诿,行动迟缓,工作失职,造成工作被动,使群众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的视其情节,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给予戒免谈话、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

三、多管齐下,综合治理,全方位做好信访预防工作 (一)从源头上消除纠纷,化解矛盾,减少信访。 1、构筑“铁案工程”。所有案件均把好立案、庭审、裁决、送达、执行等“五关”,把案子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减少上访的源头。 2、狠抓执行“双无”。健立、健全、规范了执行机构;将法警大队同执行庭合署办公;充实执行队伍,推行了执行工作审查、执行命令和执行实施权的分离;实行执行工作警务化;制定了被执行人财产及收入状况申报制度,举报被执行人财产及下落奖励制度,对申请人实行“七审查”和执行风险“四告知”制度;加强执行艺术的研究,实行“文明执行”。 3、大力推行调解结案,缓解执行压力,弱化当事人与法院之间的矛盾,在民商事审判工作中,总结出调解艺术十四法,推行竹林关法庭调解经验,多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有效地化解了矛盾,减少了上访,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相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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