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请问: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有哪些处罚的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尽管是行政机关主办的,建设工程关键岗位人员履职不到位,也只能是以该单位的规章、制度以于约束。除非是国防、军事等建设才能适用行政手段。
⑵ 对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罚款多少
建筑施工项目安全管理不到位包含许多方面,详细的处罚制度如下:
1、施工企业应按要求设立施工项目部,项目经理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1000元。技术员、质检员、安全员不到岗,检查缺岗一次,罚款500元/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违规操作的,每人每次处罚500元。
2、未对涉及结构质量安全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或取样送检弄虚作假的,责令改正,并处以2000元罚款。
3、浇捣楼面砼,负弯矩钢筋未设置钢筋马凳,底筋未放置保护层垫块,未搭设马道的,梁、柱拉结筋不符合要求的,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次处罚2000元。
4、未经基槽、基础、主体验收擅自进入下道工序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处以5000元罚款。
5、施工技术资料及安全资料不及时、不齐全的,定期不上报的,每检查到一起罚款2000元。
6、施工现场无项目部办公用房,未封闭围档作业,在建工程内住人,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1000元;无五牌一图、管理制度、职责未上墙,材料乱堆乱放,工地脏乱差,未按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要求的每起罚款500元;高空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罚款1000元。
7、施工用电无专项施工方案、不使用配电柜、少一级配电、少一处漏电保护和接地保护、线路乱搭乱拖、配电箱不使用标准铁制箱等,在整改期内达不到规范的,每起罚款1000元。
8、作业人员施工不戴安全帽,每人每次处罚1000元。
9、使用独臂吊或吊篮作业的,强行拆除,并处以1000元罚款。 10、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下达停工整改通知后,不及时整改并书面回复仍然强行施工的每起罚款5000元,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除每起罚款5万元外,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11、施工企业根据合同规定的工期编制施工进度计划,并以此作为管理的目标,对施工的全过程经常进行检查,对照,分析,及时发现实施中的偏差,如因总体进度计划不准,造成工程工期拖延,每拖延1天罚款5000元,并承担违约责任。
12、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冬季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对施工的全过程经常进行检查。对不按照冬施方案导致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罚款50000元。
16、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凡未经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而擅自更改设计并组织施工的,责令返工,且每项次罚款 20000 元。
⑶ 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组织存在哪些不足
容易出现三个方面的问题
一、技术问题:
作为一个工程项目,其施工工艺复杂,材料品种繁多,各施工工种班组多。每一道工序,每一分项(部)工程,自身的资源(施工队伍、材料供应、资金、设备等)和气候等自然条件,认真、合理地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并以横道图或网络图表示出来,从大入小,由面及点,确保每一分项工程能纳入受控范围之中。其次,针对工程特点,除了合理的施工组织计划外,还必须在具体的施工工艺上作好技术准备,特别是高新技术要求的施工工艺。而在这个过程每一个轻忽,都可能导致严重问题出现。
二、材料问题:
(1)材料供应,配合设计方确定所需材料的品牌、材质、规格,精心测算所需材料的数量,组织材料商供货。
(2)材料采购,面对种类繁多的材料采购单,必须将数量(含实际损耗)、品牌、规格、产地等一一标识清楚,尺寸、材质、范本等必须一次到位,以避免材料订购不符,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3)材料分类堆放,根据实际现场情况及进度情况,合理安排材料进场,对材料做进场验收,抽检抽样,并报检于甲方、设计单位。
三、人员管理的问题:
从一定意义上来说,人是决定工程成败的关键。所有的工程项目均是通过人将材料组织而创造出来的。只有拥有一支富有创造力的、纪律严明的施工队伍才能完成一项质量优良的工程项目。还有相应的人的安全问题,主要是关于防火、禁止乱搭接电线、戴安全帽,脚手架搭设,安全带等相应的施工安全问题,需设立专门的安全小组日日抓,天天讲,多培训学习,防患于未然。
⑷ 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上存在的不足,及解决的建议:
问题问的太大了,最好能明确在哪个方面出现了问题。不过根据经验,在业主、监理和施工方之间的关系、对变更要求的执行等方面最容易出问题。
⑸ 如何走出工程项目部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上的误区
工程项目部是建筑施工企业最基层的组织单元。它代表企业行使各项管理职能,是企业的形象之窗,效益之源,人才之基,同时也是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的主战场。然而,当前,项目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在一些人员的头脑中,还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不认真加以解决,势必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有效开展。下面,笔者对此谈点浅识拙见。 一、认识上误区重重: 1、走出“形式主义”的误区。有人认为,生产经营是项目部的硬指标,只要这方面工作抓上去了,其他的都可以一俊遮百丑。党风廉政只是软任务,它与生产经营没有紧密的联系,抓不抓无所谓。的确,党风廉政建设对项目部的功效不像施工生产一样能立竿见影,一抓就灵。施工生产是摸得着看得见的东西,抓生产很快就能见成效,于是认为抓生产是务实。党风廉政是摸不着看不见的东西,不易量化,它潜移默化、润物无声的功效难以短时间凸显,认为抓党风廉政是务虚,是搞形式,仅仅是为了应付上面的检查,没必要花费一些时间和精力,把党风廉政当做额外的负担。加之,监督不严,整治不力,企业风气不正,致使人们认为党风廉政工作只是喊喊口号,走走过场,形同虚设,无所作为。 2、走出“找茬整人”的误区。有人认为要赚钱必须会花钱,而党风廉政制度的条条框框太多,尤其是对领导人员的监督和制约太多,导致在生产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放不开手脚,会影响工作绩效。有人还认为,吃点、拿点、送点、玩点是与业主、监理、地方搞好关系的重要手段;接受供货商、包工头的礼品礼金、吃吃喝喝、洗浴唱歌是生产经营的正常交往。还有个别领导甚至认为开展党风廉政是组织对自己的不信任,是有人借此“找茬整人”,是想争权夺利,闹矛盾,搞不团结,从而产生抵触情绪,有强烈的厌恶感。 3、走出“单兵作战”的误区。一些项目班子对党风廉政建设不关心、不重视,认为这是党组织的事,是党组织书记抓的事,与其他班子成员无关。还有人认为这是项目领导和党员的事,只要自己不贪不占不拿,管他人如何,抱着一种“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对党风廉政建设不管不问;再加上责任追究不到位,偏重于教育挽救,惩处的威慑力不够,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歪风邪气,使得广大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逐渐丧失了信心和决心,导致他们参与的热情不高,甚至反感。 二、措施上何以突围: 1、统一思想:党风廉政也出业绩。在项目部,生产经营是中心、是基础,党风廉政建设是保证、是动力,两者相互依存、互为促进。实践一再证明,哪个项目党风廉政工作开展的好,哪里就会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呈现出齐心协力干事创业的大好局面;哪个项目不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哪里就会风气不正、人心涣散,红灯闪现,一败涂地。项目部作为建筑施工企业最重要的细胞,如被消极腐败这个病毒感染了,势必影响到整个企业肌体的健康。可见,在工程项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非常必要和迫切的。它对于预防消极腐败,提升项目管理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所以,要始终坚持以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首要任务,将党风廉政建设融入项目管理的全过程,在参与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督,为项目部的和谐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2、提高认识:教育监督都是爱护。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教育主“内”,可以激发活力;监督重“外”,能够强化压力。内外兼修,才是成功之道、和谐之要。教育和监督完全是从对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关心出发,是对他们实实在在的爱护。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只有经常把来自方方面面的教育和监督看做是对自己的关心、爱护和帮助,才能自觉抵制并远离消极腐败。严是爱,宽是害,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防微杜渐,洁身自好,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爱护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还要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对不同的教育对象、不同的教育时机,制定不同的教育内容;做到教育监督的经常化,要使其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警钟长鸣,真正达到有病看病,无病强身的目的。 3、联合行动:反腐倡廉人人有责。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履行好“一岗双责”,按照班子成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各自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付的责任。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把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一同考核。上级主管部门每年要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项目党风廉政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项目部要及时自查,并将检查的结果向职工群众公开,接受职工群众的评议和监督。严格考核和责任追究,党风廉政建设不达标将影响到该项目年终的绩效考核,对发生了违规违纪案件的项目,要对其党政主管领导进行问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参与积极性,发挥他们的监督作用,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畅通渠道,鼓励职工群众提合理化建议,设立职工论坛和监督举报电话,引导职工群众针砭时弊,以明工作得失。只要人人对党风廉政工作献出热情,项目部将会拥有“清凌凌的水、蓝莹莹的天”。 子规夜半犹啼血,不信东风唤不回。只要能正确定位,走出认识上的误区,项目部的党风廉政工作将会冲破阴霾,迎来彩霞满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