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市政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有什么区别
本质上无区别。
一、市政公用设施(工程)包括:
1、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管线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护栏、街路标牌、道路建设及道路绿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属设施。
2、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桥梁、隧道、涵洞、立交桥、过街人行桥、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3、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沟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附属设施。
4、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防洪堤岸、河坝、防洪墙、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5、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公共绿地、景点等处的照明设施。
6、城市建设公用设施:城市供水、供气(煤气、天然气、石油液化气)、集中供热的管网、城市公共交通的供电线路及其它附属设施。
二、市政工程可以由重要程度分为大小市政。
1(大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大市政是指规划道路及其地下综合市政管线(如:电信、雨污水、给水、中水、热力、煤气、电力等),是为城市某区域服务的,是整个城市路网、管网的组成部分,它的宽度、位置、埋深、管径、路由等必须经规划部门批准。
大市政一般由政府投资,由政府(建委)或其委托的开发商组织实施.大市政包括城市道路、桥梁、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2、小市政是指用地红线内的道路和地下综合市政管线,是为某地块或小区或某单一建筑服务的,如小区、庭院内管线,小市政是由开发商自行设计和投资建设的,是以民居小区,厂区排水及道路工程。
⑵ 防洪排涝工程
在已经发生地面沉降的地区,尤其是已发生地面沉降的城市,常因地面沉降而造成雨季排洪系统的失效,地表积水,引起洪涝灾害。为防止洪涝灾害的发生,必须实施防洪排涝工程。
1.洪涝灾害的危害
(1)降低城市排水系统的排水能力,影响城市正常运转
地面沉降导致雨季地面积水量增大,增加城市排水系统的负担,并且由于地面沉降造成了地下排水管道的破坏,也影响了城市的排洪能力,使积水不能及时排走。天津市中心城区在1959~2003年累计地面沉降量的最大值达到了2.89m,使得市区每到雨季就会产生不同程度的积水,2003年雨季的集中降水,造成城区大范围积水,众多商铺遭到浸淹,城市交通不能正常运行,严重影响了城市运转。
(2)降低河道防洪和航运能力
地面沉降能够降低城市河道堤防的防洪标准,使河道汛期泄洪能力下降,使市区产生内涝,排污能力下降,城市防洪区面积扩大,增加防汛墙、排涝泵站、河口挡潮闸等防洪工程建设的资金投入。
海河是天津市重要防洪、泄洪、蓄水、航运、旅游等综合利用的河道,对天津市防汛安全、生态环境都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持续多年的地面沉降,海河干流泄洪能力由1200m3/s减少到不足250m3/s,虽经多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治理,现已超过800m3/s,但仍未恢复到原设计能力。
此外,由于地面沉降引起河床下沉,导致河道防洪排涝能力降低,造成桥下净空变小,从而影响到泄洪和航运。
(3)抗御台风的能力下降
滨海地区由于地面沉降及海平面上升,抗御风暴潮的能力降低,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
据统计,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天津沿海曾经发生过两次风暴潮,即8509号和9216号风暴潮。这两次风暴潮并不是最大的,但是给天津沿海带来的损失达到了历史上最严重的水平,尤其是天津新港和塘沽等沿海地区。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天津市滨海地区因过量开采地下水而引起的地面沉降,并且由于海平面的上升,使得防潮工程设施的地表标高损失,抵御风暴潮的能力下降等。
2.防洪排涝工程
实施防洪排涝工程,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或防止因地面沉降而引起的洪涝灾害。
(1)加强市政建设、完善给排水设施
在地面沉降地区的市政工程建设中,应充分考虑预留沉降量,使市政工程尽量不受到地面沉降的破坏。同时,完善给排水设施,使排水管网与城市的发展相适应,以便及时排水。也可以利用城市地下空间修建调节水池,将雨水暂时储存在调节水池,既可以防洪,又可以在旱季的时候作为供水水源。
另外,可以在城市建设过程中,采用一些新技术、新材料,增大地面的渗透性,使降水入渗量增大,减少滞留在地表的水量,达到防洪排涝的目的,同时也起到人工回灌的作用。
日本东京都的神田川自1970年以来,采取地下水分水渠、多用途滞洪区、调节池等工程措施,使洪涝灾害得以控制。大阪和名古屋市也利用调节池来控制洪涝灾害,都取得了不错的效果。
(2)沿岸堤防工程
地面沉降造成河道防洪能力降低。在沿海地区,由于高程严重损失,加剧了风暴潮灾害的发生。因此,沿岸修砌防汛墙工程是防灾的一种有效措施。修建堤防工程,可提高防洪标准,防止洪涝灾害。上海市是我国地面沉降比较严重的地区之一,由于地面沉降,自20世纪20年代以来,在黄浦江两岸3次加高防汛墙,将防汛标准由不足100年一遇提高到1000年一遇的水平,形成了抵御台风、暴雨、天文高潮位和来自太湖流域洪水侵袭的屏障。
(3)地面垫高工程
对于因地面沉降而造成内涝的城市来说,可以通过地面垫土,增加标高的方法来进行治理。我国苏州市在城市规划中,要求建筑基础高于海拔标高315m。由于该市多年平均沉降量在1m左右,为达到城市规划要求,新建区要进行垫土增加标高工程,按规划其垫土面积达50km2,按垫高500mm估算,工程费用达310亿元。
⑶ 事业单位考,市水利局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做什么的,平时忙不
城市防洪工程管理主要是城市防洪堤、专用防洪道、排水闸涵、排水电排站的建设、管理、维护等工作。
如该座城市防洪工程已基本建设完成,则管理工程相对的较清闲;如正处于建设期则工作要忙些。
⑷ 临海市江南城市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是什么单位
是市政府为了建造防洪坝而成立的。。你可以看一下江南那边已经动工了,所以也会向江滨路防洪坝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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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市政公用工程包括哪些工程
市政公用设施包括:
(一)城市道路及其设施:城市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城市轨道交通、人行道、公共停车场、广场、管线走廊和安全通道、路肩、护栏、街路标牌、道路建设及道路绿化控制的用地及道路的其它附属设施。
(二)城市桥涵及其设施:城市桥梁、隧道、涵洞、立交桥、过街人行桥、地下通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三)城市排水设施:城市雨水管道、污水管道、雨水污水合流管道、排水河道及沟渠、泵站、污水处理厂及其它附属设施。
(四)城市防洪设施:城市防洪堤岸、河坝、防洪墙、排涝泵站、排洪道及其它附属设施。
(五)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城市道路、桥梁、地下通道、广场、公共绿地、景点等处的照明设施。
市政公用工程分类
按用途划分,有公路桥、铁路桥、公铁两用桥、农用桥、人行桥、运水桥(渡槽)及其他专用桥梁(如通过管路、电缆等)。
按桥梁全长和跨径的不同分为特大桥、大桥、中桥、小桥。
按主要承重结构所用的材料来分,有圬工桥、钢筋混凝土桥、预应力混凝土桥、钢桥、钢-混凝土结合梁桥和木桥等。
按跨越障碍的性质来分,有跨河桥、跨线桥(立体交叉桥)、高架桥和栈桥。
按上部结构的行车道位置分为上承式(桥面结构布置在主要承重结构之上)桥、下承式桥、中承式桥。
⑺ 咨询福建省福州市防洪护堤费怎么交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颁发福州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琅歧经济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福州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2001年第2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颁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福州市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市区江海堤防工程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闽江下游福州市区江海堤防工程保护区域内(鼓楼区、台江区、仓山区、马尾区、琅歧经济区以及晋安区的王庄、茶园、象园街道、鼓山、岳峰、新店镇)的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不论其隶属关系,均应按规定交纳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党政机关、人民团体、部队、学校、科研院(所)、公园、医院、新闻、电视、广播、文化、体育等免交流转税的行政事业单位,可免征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
第三条 上述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按上年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的0.9‰征收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外商投资企业按上述标准的50%征收。银行按上年利息收入的0.5‰征收;保险公司按上年保险费收入的0.5‰征收;各类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等非银行金融机构按上年业务收入的1‰征收。
第四条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统一由地方税务部门代征收。税务部门于每年一月和七月按上述征收标准将代征款额上交市财政专户。同时,根据征收总额提取5%作为代征手续费。
第五条 纳费单位交纳的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可列入生产、经营成本。纳费单位和纳费人必须依照规定按期交纳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逾期不交者,从逾期之日起每天加收万分之一滞纳金。超过十五天仍不缴纳的,按国家和省政府有关规定处罚。
第六条 所有纳费单位和纳费人都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连续亏损的企业,可凭中介机构审计报告、税务检查决定书,在缴纳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之后,向市财政、市水利电力局申请减免。经市财政局、市水利电力局审查后,联合上报市政府审批。
第七条 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纳入市水利建设基金征集范围,按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福州市级水利建设基金预算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榕改综〔2000〕62号)执行。原则上用于市区防洪项目,对县(市)区重点防洪项目可予以适当的补助。
第八条 各征收、使用单位不得随意提高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征收标准,不得扩大其使用范围,不得截留、挤占、挪用。财政、水利部门要切实加强征收使用管理工作,确保江海堤防工程维护管理费的安全运行。
第九条 本办法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原《福州市市区防洪工程维护管理费征收、使用和管理暂行办法》(榕政综〔1991〕127号)和《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市区防洪工程维护费若干问题的补充通知》(榕政综〔1991〕248号)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办法由福州市财政局和福州市水利水电局负责解释。
⑻ 城市防洪工程可采用ppp模式吗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