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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申请作废吗

发布时间:2021-08-13 15:38:23

㈠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有效期和建设时间的问题

1.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完用地手续,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时间:根据规定,申请报告中包括中止施工时间。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的规定都出自各个省份的地方法规,目前为止,建设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建议根据所在地的省份,查找某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或者条例。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申请作废吗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⑴许可证编号;

⑵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⑶用地单位;

⑷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⑸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⑹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城市规划区内各类建设项目(包括住宅、工业、仓储、办公楼、学校、医院、市政交通基础设施等)的新建、改建、扩建、翻建,均需依法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具体范围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

2、各类市政工程、管线工程、道路工程等。

3、文物保护单位和优秀近代建筑的大修工程以及改变原有外貌、结构、平面的装修工程。

4、沿城市道路或者在广场设置的城市雕塑等美化工程。

5、户外广告设施。

6、各类临时性建筑物、构筑物。

㈡ 工程竣工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能继续使用吗

通过引入一个运行的建设项目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开工建设之前,必须去领取施工许可证,相应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计划地投资于固定资产的部门颁发的许可证;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设,取得了日本主要选址意见书,施工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规划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 (三),以满足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的建设的需要; (四)土地征用手续已办理完毕; (五)招标已完成,施工单位已确定; (六)建设单位已委托施工监理和施工单位施工人员有资格的管理机构的批准,建设单位在项目回项目经理已确定; (七)所需的资金,物资,建设市政公用设施,已落实; (八)根据已经统计部门的统计登记的规定; (九)其他条件应已付诸实施。回报

㈢ 工程建设规划许可证过期了还能作为办理施工许可证的有限证件使用吗

施工许可证是建设主管部门办,规划许可证过期了要抓紧去规划国土部门延展。否则建设部门不会受理失效的证件。

㈣ 如何注销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不用注销,那个证是有期限的,你不施工过期就作废了。

㈤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简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单位申办规划许可证时需要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及《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同志书》原件。
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及人视图效果图部分由沈阳满川艺术设计制作,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预算书;有关收费凭证;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二、办理用户市政配套工程时需要携带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管网综合总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6.工程设计预算等;7.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8.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9.有关收费凭证;10.如配套工程有建(构)筑物时,还需增加城市建设配套费,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11.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㈥ 关于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变更

  1. 首先要明确土地所有权性质,是出让还是划拨

    1.1如果是划拨的,需要先与控制性详细规划比对,增加一层之后是否符合控规的规定,如果符合就到发改委追加规模,之后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先申请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之后再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2如果是出让的,要先看《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附件《规划条件》的规定,增加一层之后的指标是否符合《出让合同》和《规划条件》,如果符合,就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先申请调整修建性详细规划,再到发改委追加规模,之后变更《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2. 通常情况下,没有正当理由是不予调整的。确需调整的,应向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以及调整前后的对比方案。

  3. 这是各法律问题,一般不存在地区差异,程序上基本就是像第一条中说的,大同小异。还有就是不要看这个事小,规划调整不管10平方米还是10万平方米,办起来都是一样的,做好心理准备吧(/ □ )

㈦ 作废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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㈧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了怎么办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过期后,可以申请补办。

补办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湖北省城乡规划条例》;

3、《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

补办条件 :

已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申报资料:

1、建设单位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补办申请报告(原件,一式一份,拟留件);

2、刊登遗失申明的当日报纸(原件);

3、企业法人工商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申报手续的还应提供由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可能条件下提供)。

(8)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申请作废吗扩展阅读: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1、法律定义:

《用地规划许可证》是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乡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

《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

2、行政主体不同:

《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

《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

3、内容作用不同:

《用地规划许可证》主要规划的是大的方向的要点,比如地皮的用途,厂房还是住宅,绿化多少等。拿到此证之后才能领取土地使用证,才可以让设计院画图纸。

《工程规划许可证》要在图纸设计完之后,报送规划局审批,才能领取。是针对工程提出的更加具体的事项,比如层高,面积,主体结构等。

㈨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在施工期间有效期过期了要怎么处理

如果证件过期了,重新办理是没有错误的,也是保证你的施工是合法合理的。但是现今很多的地方出台的规定都不一样,有些也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正常来说,如果你是在当地的建设工程,一般都是当地的规划局给你批的许可证。首先你需要书面上提交一份重新申请办理的建设工程许可证办理申请书。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的规定都出自各个省份的地方法规,目前为止,建设部还没有一个统一的规定.建议你根据你所在地的省份,查找某某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或者条例。

四川省的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都是6个月。

(9)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以申请作废吗扩展阅读:

比如江苏省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都是1年。

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的第二十七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必须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建设单位或个人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完用地手续,或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云南省的也是1年。以划拨方式供地的建设项目,还包括以规划条件为主要内容的附件。在有效期内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有效期与《国有土地使用证》相同。

逾期未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或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未申请办理延期手续的,上述证件及附图自行失效。

法律依据:《云南省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

第二十八条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不得擅自变更。确需要变更的,必须经发证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并输出变更手续。



参考资料:网络-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㈩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更改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用地证)的名字即建设单位的名字

行政许可具有相对性和唯一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做出的建设行政许可,即对行政相对人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仅作为对行政行为人(申请人)使出的行政许可行为。如你以上所说的情况,“提出申请人”无须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如出现“已经更改户名的土地使用证,并缴纳房屋买卖契税,”的情况,我想你所说的应该是办理房产登记手续户主相关信息。如申请人确实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变更手续,其实因为当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内容已经形成,所以并不存在变更的必需和必要,也无法进行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的前提,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是建设行为的最终结果。结合你所说的以上情况,第三人与申请人产生土地买卖及房产买卖的,既然经过户交易,并已将土地使用相关手续进行变更,如不再需要重新改建、扩建的情况下,并不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手续。如果确需重新进行建设,那就必须在持有相关土地使用手续的前提下,向当地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申请办理,具体办理程序和规定《城乡规划法》有明确表述。所以说,根据《行政许可法》及其他的相关规定,是不存在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变更姓名现象发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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