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建筑工程验收程序是怎样的
竣工验收程序及内容:
由竣工验收小组组长主持竣工验收。
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状况、合同履约及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验收组分为三部分分别进行检查验收:
(1)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2)检查工程建设参与各方提供的竣工资料。 (3)对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行抽查、试验。例厕所、阳台泼水试验,浴缸、水盘、水池盛水试验,通水、通电试验,排污主管通球试验及绝缘电阻、接地电阻、漏电跳闸测试等。 (4)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汇总讨论,并听取质量监督机构对该工程质量监督情况。 (5)形成竣工验收意见,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和《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建设单位盖章。 (6)当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严重问题,达不到竣工验收标准时,验收小组应责成责任单位立即整改,并宣布本次验收无效,重新确定时间组织竣工验收。(7)当在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一般需整改质量问题,验收小组可形成初步验收意见,填写有关表格,有关人员签字,但建设单位不加盖公章。验收小组责成有关责任单位整改,可委托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复查,整改完毕符合要求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8)当竣工验收小组各方不能形成一致竣工验收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办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当协商不成时,应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质量监督机构进行协调裁决。
B. 建筑工程各项验收流程及资料目录
序号
验收内容
检测条件
验收单位
组织验收
1
防雷检测
在主体工程基本完工(门窗、栏杆安装完成并做好防雷接地工作后),所有电器设备安装完成以后(需要电气检测报告与否视情况而定)
请气象局的工作人员进行现场验收。
此项检测由总包单位负责,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配合。
2
节能验收
普通商品房住宅楼保温工程主要分为3个分项:屋面保温工程、墙体保温工程、门窗保温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各分项工程应隐蔽前请节能办相关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并取的相关验收意见,在各分项验收合格后进行总体节能验收。注意事项:屋面保温工程应在屋面保温材料施工完成没有进行刚性层施工前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验收,墙体保温工程应在砌体工程施工完成并没有进行抹灰施工时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一次验收,在保温材料施工完成没有进行面层施工时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第二次验收,面层施工完成后进行第三次验收,门窗保温工程应在玻璃安装完成后请节能办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其中影响验收时间的主要因素为塑钢门窗玻璃的安装完成时间。各项工程所使用保温材料必须有相关出厂报告、合格证以及复检报告。
此项验收由总包单位、塑钢窗施工单位、保温施工单位三方配合完成。
3
人防验收:
申报条件:人防地下室相关设施、设备施工完成后。(防爆密闭门、防爆波地漏、人防封堵框、防排烟系统、正压送风系统等)
注意事项:总包单位在进行人防地下室主体结构施工时应请人防办工作人员在底板钢筋绑扎完成后、剪力墙钢筋绑扎完成后、顶板钢筋绑扎完成后、主体工程施工完成后分4次到现场进行检查,并完成相关资料以备最后人防验收使用
此项验收由人防施工单位主导,总包单位和消防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4
空气质量检测:
检测条件:室内墙地面工程施工完成、门窗工程施工完成。(达到密闭条件)
注意事项:在检测前附近楼层必须没有对空气质量产生影响的工种进行施工。(腻子工程、油漆工程、草酸清洗外墙等)
此项检测由建设方联系,总包单位配合完成。
5
水质、水压检测:
检测条件:现场达到供水条件后
注意事项:水质检测前应进行室内外管道冲洗工作(可通过防水试水完成此项工作),水压检测前应将户内管道串联在一起。
此项检测由建设方联系,总包单位配合完成。
6
消防验收:
申报条件:在消防设施、设备全部安装施工完成并调试合格后
注意事项:所有消防产品必须有信息网打印出《消防产品供货证明》,消防验收还需要总包单位、防火门单位、弱电施工单位和电梯施工单位的配合。
此项验收由消防施工单位主导,防火门施工单位和总包单位配合完成。
7
通风单项验收备案:
申报条件:消防验收后将相关资料准备齐后报于质检站。
注意事项:玻璃钢管材必须有复检报告。
此项验收由消防施工单位主导,总包单位和其他地下室管线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8
规划验收:
申报条件:主体工程和总平工程全部完成,相关配套设施完成。
注意事项:总平景观图纸应与规建局认可的总平图相符。
9
竣工验收:
申报条件:主体所有分项验收和备案全部完成,规划验收完成后。
注意事项:此项验收为项目最终验收,前期所有资料和各项分项验收必须全面完成后方可进行。
C. 建筑工程验收流程顺序
1、盘点各种项目
用户与装修公司共同按装修工程合同及工程变更签证单上所列的装修项目进行逐项逐件清点,看所列项目内容是否全部完工,没有彻底完工的项目则不予验收。主要装修项目,如墙面、地面、门窗等未彻底完工者,则应延期进行竣工验收。
2、检查装修质量
先检查材料品种、规格等,再仔细察看外观质量,然后用检验工具量测偏差值。
对照相应装修项目的质量标准,判定该项目是否达到要求,合格者方能验收。各项目所用材料品种、规格等必须符合设计要求,不符合设计要求者必须返工重做。外观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的,双方可商议进行修整或局部返工。检查中凡超过规定偏差值的检查点数不超过总检查点数项目的30%,应判定为合格,可以验收;若超过30%者,则判该项目为不合格,应加以修整或局部返工,然后验收。
3、签署竣工验收单
双方根据各装修项目的检查结果,逐项填写竣工验收单。其内容包括装修项目名称、工程量及质量评定。在竣工验收单中“评定为不合格项目的处理办法”一栏应由双方商议决定,注明装修公司应负责修整或返工重做;对于难以修整或返工而造成永久缺陷者,装修公司应负责赔偿。
4、收回余料
竣工验收工作结束后,用户应将自购材料的余料点清收回,以备日后装修出现损坏时修补使用。对于有保存期限的材料,业主如不愿保存可与装修公司商议折价处理,也可另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