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项目建设性质有哪些
建设项目划分为新建、扩建、改建或更新改造、迁建和恢复项目。
(1)新建项目:一般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
(2)扩建项目:现有企业在厂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
(3)改建或更新改造项目 :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
(4)迁建项目: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如为改变生产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等,经上级机关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
(5)恢复项目:原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建设的项目。
(1)建设工程本身的性质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项目指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工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及安装工程等)而进行的。
且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组成的特定过程,包括策划、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和移交等。
㈡ 建筑工程性质怎么分类
建筑工程性质分类为新建、扩建、改建、迁建、恢复。
1、新建项目。是指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近远期规划,按照规定的程序立项,从无到有、“平地起家”的建设项目。现有企、事业和行政单位一般不应有新建项目。有的单位如果原有基础薄弱需要再兴建的项目,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全部固定资产价值(原值)3倍以上时,才可算新建项目。
2、扩建项目。是指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在原有场地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产品的生产能力或增加经济效益而增建的生产车间、独立的生产线或分厂的项目;事业和行政单位在原有业务系统的基础上扩充规模而进行的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3、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根据自身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的要求,按照国家调整生产力布局的经济发展战略的需要或出于环境保护等其他特殊要求,搬迁到异地而建设的项目。
4、恢复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因在自然灾害或战争中使原有固定资产遭受全部或部分报废,需要进行投资重建来恢复生产能力和业务工作条件、生活福利设施等的建设项目。
这类项目,不论是按原有规模恢复建设,还是在恢复过程中同时进行扩建,都属于恢复项目。但对尚未建成投产或交付使用的项目,受到破坏后,若仍按原设计重建的,原建设性质不变;如果按新设计重建,则根据新设计内容来确定其性质。
基本建设项目按其性质分为上述四类,一个基本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在项目按总体设计全部建成以前,其建设性质是始终不变的。 更新改造项目包括挖潜工程、节能工程、安全工程、环境保护工程等。
(2)建设工程本身的性质扩展阅读:
建筑工程的属性:
1、综合性: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
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此,建筑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
2、社会性:建筑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反映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因而建筑工程也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之一。
3、实践性:建筑工程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必然众多且复杂,使得建筑工程对实践的依赖性很强。
4、技术上、经济上和建筑艺术上的统一性:建筑工程是为人类需要服务的,所以它必然是集一定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技术和文化艺术于一体的产物,是技术、经济和艺术统一的结果。
㈢ 什么是建筑性质
建设性质是基本建设计划和统计的一个重要指标。按建设项目在固定资产再生产中的不同性质,可划分为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四种。建设性质按整个建设项目划分,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具有一种性质。
按建设性质划分。
1. 新建项目,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项目。有的建设项目原有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的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价值三倍以上的,也算新建项目。
2. 扩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新建主要车间或工程项目。
3. 改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为提高生产效率,增加科技含量,采用新技术,改进产品质量,或改变新产品方向,对原有设备或工程进行改造的项目。有的企业为了平衡生产能力,增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也算改建项目。
4. 迁建项目,是指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经上级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迁建项目中符合新建、扩建、改建条件的,应分别作为新建、扩建或改建项目。迁建项目不包括留在原址的部分。
5. 恢复项目,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按原有规模重新恢复起来的项目。在恢复的同时进行扩建的,应作为扩建项目。(3)建设工程本身的性质扩展阅读:
建设项目与其他项目一样,作为被管理的对象,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单件性或一次性这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最主要特征。所谓单件性或一次性,是指就任务本身和最终成果而言,没有与这项任务完全相同的另一项任务。例如建设一项工程,需要单件报批、单件设计、单件施工和单独地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它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的批量性。也不同于其他生产过程的重复性。
(2)具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凡是工程建设项目都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建设项目只有满足约束条件才能获得成功。因此,约束条件是项目目标完成的前提。建设项目的主要约束条件为限定的质量、限定的工期和限定的造价,通常也称这三个约束条件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
(3)具有寿命周期。建设项目的单件性和项目过程的一次性决定了每个工程建设项目都具有寿命周期。任何项目都有其产生时间、发展时间和结束时间,在不同的阶段都有特定的任务、程序和工作内容。掌握和了解项目的寿命周期,就可以有效地对项目实施科学的管理和控制。
建设项目的寿命周期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项目决策、设计、招标投标、施工和竣工验收等过程。对工程造价的管理和控制,就要对项目全过程的工程造价进行管理和控制,也是对整个建设项目寿命周期的管理。
(4)投资额巨大、建设周期长建设项目不仅实物形体庞大,而且造价数额高昂,工程建设项目消耗资源多,涉及项目参与各方的重大经济利益,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较大。同时工程建设一般周期较长,受到各种外部因素及环境的影响和制约,增加了工程项目管理及工程造价控制的难度
㈣ 建筑工程项目性质是什么
共分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行政办公建筑、商务办公性质、商业建筑、文化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生产建筑、仓储建筑、科教建筑、科研建筑、教育建筑、交通建筑、公用建筑、特殊建筑等16类
㈤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什么性质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因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的一种,建设工程合同的性质从民法角度分析属于承揽合同。
《合同法》第287条规定了建设工程合同无特别规定的情况下可适用承揽合同的相关规定。过去司法实践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归入房地产纠纷而适用专属管辖,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只能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性质是相违背的,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性质出发,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管辖作出了新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应当适用特殊地域管辖,即《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的“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又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合同履行为“加工行为地”,所以进一步规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合同履行地为“施工行为地”。由此看出,最高人民法院以司法解释方式明确废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专属管辖。
㈥ 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都是什么性质的
承接施工项目 搞建设的。
有国企的 也有私企的
如中天建设。。
房屋建造、房产开发、交通路桥、新材料开发等
㈦ 工程性质什么意思
工程性质是工程项目的性质,工程项目的性质是建设,建筑按使用性质分为以下几类:
1、民用建筑:主要是供人们工作、学习、生活和居住的建筑。
(1)居住建筑:如住宅、单身宿舍、老年公寓、招待所、别墅等;
(2)公共建筑:如教学楼、科研楼、影剧院、商场、医院、银行、邮政、电信、写字楼、交通枢纽和站点等;
2、工业建筑:是各类工业生产用房以及直接为生产服务的附属用房。
(1)单层工业厂房:主要用于生产重工业类产品的厂房。
(2)多层工业厂房:主要用于生产轻工业产品、IT行业类产品的车间。
(3)单、多层混合的工业厂房:主要用于化工类、食品类产品的生产用房。
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分类
1、新建项目:一般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有的建设项目原有的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以上,也作为新建项目。新建项目主要解决缺门,合理布局生产力或战略需要等而建设的项目。
2、扩建项目:现有企业在厂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工程)、独立生产线或总厂之下分厂的项目,事业或行政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行政机关增建办公楼等的项目。
以上内容参考:网络-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分类
㈧ 工程建设的性质分成几类
工程建设的性质分成两类。一类是民用建筑工程,另一类是工业工程。
1、民用建筑工程直接用于满足人们的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非生产性建筑,主要包括:商住楼、综合楼、办公楼、教学楼、宾馆、宿舍及其他民用建筑工程。
2、工业工程是为测定安装工程质量,对单个设备进行单机试运行和对系统设备进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而进行的调试工作。
(8)建设工程本身的性质扩展阅读:
工程建设中各个分类所包含的内容:
1、建筑工程包括矿山、铁路、隧道、桥梁、堤坝、电站、码头、飞机场、运动场、房屋(如厂房、剧院、旅馆、商店、学校和住宅)等工程。
2、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包括电力、通信线路、石油、燃气、给水、排水、供热等管道系统和各类机械设备、装置的安装工程。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环境质量要求,使用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的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工程。
4、其他工程建设工作包括建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投资决策活动以及征用土地、工程勘察设计、工程监理等。这些工作是工程建设不可缺少的内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工程建设
㈨ 什么是建设性质
建设性质是基本建设计划和统计的一个重要指标。按建设项目在固定资产再生产中的不同性质,可划分为新建、扩建、改建和恢复四种。建设性质按整个建设项目划分,一个建设项目只能具有一种性质。 建设项目按其总体设计建成之前性质一直不变。
新建项目在完成原来的总体设计后又进行扩建的,扩建工程应另作为一个扩建项目,又进行改建的,改建工程另作为一个改建项目。单纯购置设备、工具、器具的单位,因只进行购置活动,不兴工动料,均不划分建设性质。
建设项目划分建设性质,可以观察和分析投资使用方面,研究四种性质的建设项目的比重和正确贯彻执行建设方针。
(9)建设工程本身的性质扩展阅读:
建设项目按建设性质分类是为了反映投资的使用方向,研究投资的效果等需要把建设项目划分为新建、扩建、改建或更新改造、迁建和恢复项目。
1、新建项目:一般是指从无到有,“平地起家”新开始建设的企业、事业和行政单位。有的建设项目原有的基础很小,经扩大建设规模后,其新增加固定资产价值超过原有固定资产原值三倍以上,也作为新建项目。新建项目主要解决缺门,合理布局生产力或战略需要等而建设的项目。
2、扩建项目:现有企业在厂内或其他地点,为扩大原有产品生产能力(或效益)或增加新的产品生产能力,而增建主要生产车间(工程)、独立生产线或总厂之下分厂的项目,事业或行政单位在原单位增建业务用房,如学校增建教学用房,医院增建门诊部、病房,行政机关增建办公楼等的项目。
3、改建或更新改造项目 (列入基本建设计划的称改建项目,列入更新改造措施计划的称更新改造项目):现有企业、事业单位,对现有设施、工艺条件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的项目。现有企业原有产品生产作业线由于各工序(车间)能力不平衡。
为填平补齐充分发挥原有生产能力而增建或扩建一些附属、辅助车间或非生产性工程,应作为改建项目。现有企业、事业、行政单位增建或扩建部分公用辅助工程或生活福利设施也按改建项目计算。改建项目将扩大原有固定资产规模,但一般不增加主要产品的生产能力或效益。
4、迁建项目:原有企业、事业单位,由于各种原因,如为改变生产力布局,或由于城市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的需要等,经上级机关批准搬迁到另地建设的项目。在搬迁到另地过程中,不论其建设规模是维持原有水平的,还是扩大规模均按迁移项目计算。
5、恢复项目:原有企业、事业单位,因自然灾害、战争等原因,使原有固定资产全部或部分报废,以后又投资建设的项目。这种建设不论是按原有规模建设,还是在恢复的同时又进行扩建的均为恢复项目。尚未建成投产的建设项目,因自然灾害损坏而重建的,仍按原建设性质划分。
㈩ 建设项目性质
建设工程如果依法通过项目审批,按照《建筑法》第七条的规定办理了施工许可,只是在建设工程中因不符合要求推倒重建,是不影响建设项目的性质的。建设项目原来属于什么工程,推倒重建还是属于什么工程,也就是说原先属于新建工程,推倒重建还是属于新建工程,改扩建、迁建也是一样。而且,推倒重建只有还在原来批准的施工许可有效期内,并且可以在有效期内完成,也不需要重新办理施工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