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设单位对施工单位提交的结算书审定是否有时间期限
建设単位が工事の决算书提出は単位时间があるかどうかを期限検定
❷ 建设工程竣工后多长时间内做结算
建设工程竣工后28天内做结算。
建设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通用条款中对竣工结算做了详细规定:
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后28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通知经办银行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承包人收到竣工结算价款后14天内将竣工工程交付发包人。
建设工程是指为人类生活、生产提供物质技术基础的各类建筑物和工程设施的统称。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建设工程按照自然属性可分为建筑工程、土木工程和机电工程三类。建设工程是人类有组织、有目的、大规模的经济活动。是固定资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综合生产能力或发挥工程效益的工程项目。建设工程是指建造新的或改造原有的固定资产。
❸ 公证时间超过20天合法吗
有点儿不符合常理。一般公证时间基本上是在三五天之内。
❹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是否有法律规定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有法律规定。
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
第十四条 工程完工后,双方应按照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三)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审查时间
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4)建设工程规定公证结算书20天扩展阅读:
工程竣工结算:
1.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应按规定的期限(合同约定有期限的,从其约定)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
2.发包人根据确认的竣工结算报告向承包人支付工程竣工结算价款,保留5%左右的质量保证(保修)金,待工程交付使用一年质保期到期后清算(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质保期内如有返修,发生费用应在质量保证(保修)金内扣除。
❺ 建设工程法规规定 乙方递交了结算甲方在规定多少天内未回应,视为甲方同意
首先,决算文件应该是甲方编制,而不应该是乙方乙方编制的应该是结算文件,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约定:14.1竣工结算申请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并提交完整的结算资料,有关竣工结算申请单的资料清单和份数等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竣工结算合同价格;(2)发包人已支付承包人的款项;(3)应扣留的质量保证金;(4)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的合同价款。14.2竣工结算审核(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核查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提交的经审核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14天内完成审批,并由监理人向承包人签发经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监理人或发包人对竣工结算申请单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修正和提供补充资料,承包人应提交修正后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书后28天内未完成审批且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并自发包人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单后第29天起视为已签发竣工付款证书。(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签发竣工付款证书后的14天内,完成对承包人的竣工付款。发包人逾期支付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支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56天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的两倍支付违约金。(3)承包人对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有异议的,对于有异议部分应在收到发包人签认的竣工付款证书后7天内提出异议,并由合同当事人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方式和程序进行复核,或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对于无异议部分,发包人应签发临时竣工付款证书,并按本款第(2)项完成付款。承包人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认可发包人的审批结果。
❻ 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竣工结算报告提交后,应在多少个工作日内得到审计的通知
财政部、原建设部印发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合同法》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相关规定: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天内,承包人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结算资料,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结算书后28天内进行审核。
《合同法》第279条规定:“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❼ 关于工程结算资料提交至工程审计结束有没有时间限制
有时间要求的。这不是单纯的对工程审计进行时间限制,而是对竣工结算审查进行限制,结算审查当然包括了工程审计工作。
《财政部 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04]369号文件,文件规定了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
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1、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万元以下,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万元-2000万元,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2000万元-5000万元,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审查时间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5、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7)建设工程规定公证结算书20天扩展阅读: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优劣程度。从广义角度看,它是指工程结算审计工作的总体质量,包括相应的管理工作质量和业务工作质量。
从狭义角度讲,它是指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质量,包括审计准备、实施、报告等一系列过程的工作效果及达到审计目的的程度。本文的工程结算审计质量侧重于狭义理解,即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质量。
工程结算审计质量的基本要求(或者衡量标准),概括地讲就是应当符合国家审计机关、内部审计机关的准则和规范。从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过程来看,其基本要求具体包括审计方案、审计行为和审计报告三个方面:
第一,审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审计方案是基于审计目标确定的关于审计实施的计划,包括审计的范围、内容、方法、步骤及最终要达到的目标。编制审计方案应当充分考虑重要性和谨慎性。审计方案是否切实可行,决定了审计项目能否高质量地完成,最终决定了审计目标能否实现。
第二,审计行为是否合法规范。工程结算审计人员实施审计时,必须按照准则的要求,深入地调查、规范地取证、严谨地判断,并认真编制工作底稿。审计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直接影响着审计结果的有效性和审计质量高低。
第三,审计报告是否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工程结算审计报告,作为审计结果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否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将直接影响审计结果的利用效果和审计监督作用的发挥。
要保证工程结算审计质量,就需要实施工程结算审计质量控制,即通过一定的策略和措施,努力保证工程结算审计业务工作的质量符合其基本要求。
❽ 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期限是否有法律规定
根据财政部建设部印发关于《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单项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应在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发包人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发包人应按以下规定时限进行核对(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工程竣工结算报告金额的审查时间 1、 500万元以下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20天 2、 500万元-2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30天 3、 2000万元-5000万元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45天 4、 5000万元以上
从接到竣工结算报告和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之日起60天
建设项目竣工总结算在最后一个单项工程竣工结算审查确认后15天内汇总,送发包人后30天内审查完成。
本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本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