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通信建设工程事故标准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⑵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范依据什么编写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定,结合当前通信行业大量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广泛运用以及施工生产环境的变化和开展国际通信工程项目生产的需要而进行编写的
⑶ 公司从事通信工程施工的,请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生产安全事故的范畴,
我的理解是,安全生产事故限于生产场所,也就是说的施工现场。车辆在去施工现场的公共道路上,和在离开施工现场的公共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由交警部分做事故认定。你咨询是否安全生产事故的目的是因为甲方要你们承担安全生产责任?
⑷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级标准
按事故造成损失程度分级
1、特别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
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
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通信建设工程事故标准扩展阅读
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如何处理?
1、工程质量事故发生后,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发《工程暂停令》;
2、施工单位进行质量事故调查、分析质量事故产生的原因,并提交质量事故调查报告,监理工程师在事故调查组展开工作后,客观地提供相应证据;
3、根据施工单位的质量调查报告或质量事故调查组提出的处理意见,项目监理机构要求相关单位完成技术处理方案;
4、技术处理方案经相关各方签认后,项目监理机构应要求施工单位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
5、质量事故处理完毕后,具备工程复工条件时,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符合要求后,总监理工程签署审核意见,报建设单位批准后,签发工程复工令;
6、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交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
⑸ 工程建设重大事故分为几个等级
工程建设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三十人以上死亡,或者一百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十人以上三十人以下死亡,或者五十人以上一百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上十人以下死亡,或者十人以上五十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三人以下死亡,或十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⑹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范什么时候发布的
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规范是2008年工信部发布的。 为了适应不断变化更新的新形式的需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于2014-05-06颁布了新 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替代2008年工信部发布的《通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操作规范》(工信部规[2008]110号)。
为提高通信行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指导通信建设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进行生产作业,减少人身伤亡等事故的发生,按照《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操作规范。
本安全生产操作规范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一般安全生产要求、工器具和仪表、器材储运、通信线路、管道施工和通信设备、卫星地球站、微波、移动通信基站天馈线、通信电源设备安装、综合布线及国际通信工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