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高分求“刘雪荣市长7月6号在红安小城镇建设工作现场会上的讲话”
吴 美 景 同 志
在全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上的讲话
(2007年12月29日)
同志们:
市委、市政府决定今天召开全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主要任务是贯彻黄冈市罗田城镇建设现场会精神,部署安排我市学习贯彻新的《城乡规划法》工作,进一步认清形势,总结经验教训,明确任务,落实措施,抓好我市2008年小城镇建设工作的启步,动员全市上下掀起新一轮小城镇建设高潮。刚才,大家参观了梅川、花桥建设现场,梅川、花桥分别介绍了小城镇建设的经验,跃先同志就《城乡规划发》进行了宣讲。等会儿,张书记还要作重要讲话,大家要按照张书记讲话精神抓落实。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切实增强加快小城镇建设的责任感
今年以来,各镇处紧紧围绕 “建设湖北综合实力强市”的奋斗目标,通过艰苦努力,小城镇建设迈出了新步伐。一是小城镇规划编制工作有序进行。在城市总体规划指导下,5个镇完成了新一轮总体规划修编任务,39个中心村中绝大多数已经完成了规划编制工作,启动了一些市政道路、供排水、园林绿化、环卫等专业规划的编制。二是小城镇功能进一步增强。全市小城镇完成建设总投资4500万元,新开(竣)工基础设施项目77个,提高了城镇综合功能和城镇品位。三是坚持产业兴镇,发展后劲增强。大部分镇处根据实际,培育特色产业,大力招商引资,发展民营经济,推进了产业聚集,盘活了存量资产,加快了地方发展。四是镇容镇貌明显改观。部分镇处借鉴了城区“门前四包”管理经验,加大了对镇容镇貌的整治力度,取得了初步成效。五是通村公路建设蓬勃开展。2007年全市“村村通”公路完成了100多公里,极大的方便了农民群众生产生活,农民群众反映较好。六是村庄环境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各地各村结合实际加强了村庄环境的整治活动,环境卫生面貌得到改观。
特别是梅川、花桥两个镇小城镇建设成效比较显著,值得大家学习。梅川镇的特点就是在发展小城镇建设中促进产业发展。他们坚持高起点、高标准规划,把城镇功能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着力解决“城镇怎么建”的问题;充分运用市场融资搞建设,努力解决城镇建设“钱从哪里来”的问题;积极创新城镇管理机制,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分管领导狠抓落实,充分保障人力、物力、财力,激发机构活力,形成了人性化管理、市场化运作、社会化监督、专业化执法的管理方式,全力解决“工作谁来抓”的问题。花桥镇的作法是:以经济发展带动城镇建设,他们利用其区位、交通、产业优势,打造小五金、纺织服装、粮食加工三大特色产业,建立了三个工业园区。此举不仅推动了经济的发展,使三大产业不断做大做强,而且带动了花桥镇的城镇建设,使改造老街,建设新街,拉开小城镇建设框架的构想得到了实施。
今年以来,全市的小城镇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应该清醒地看到,我市的小城镇建设还只是在低层面上的简单运作,与上级要求相比,与全省和黄冈市的小城镇发展态势相比,与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愿望相比,还存在很大差距:一是认识不够统一。时至今日,我们仍有少数领导同志对小城镇建设缺乏正确认识,思想模糊,心态各异,“唱高调”、“唱低调”的都有,盲目自满、畏难厌战、消极应付的情绪不同程度地存在;二是发展不够平衡。重点镇和中心村建设比一般镇村推进得快,有少数建制镇至今还没有一条象样的街道;三是特色不够明显。规划低起点,建设低水平,管理低品位,已成为我市小城镇建设的三大困扰;四是筹资不够有力。用市场办法筹资的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以致造成建设资金严重短缺,极大地制约了全市小城镇建设进程。这些困难和问题,我们必须认真地研究并逐步解决。
同时,我们还必须深刻的认识到,小城镇作为城市与农村的结合点是实现城乡统筹发展的关键。加快小城镇建设,是落实科学发展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是推动城乡结构调整,扩大需求,促进经济快速健康发展的需要;是改善投资环境,扩大对外开放,加快三个文明建设的需要;是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的需要;也是加快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平台,是农业产业化的服务载体,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基础。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第三次产业向中西部的大转移,全国各地特别是中西部根据新形势的要求,掀起了一浪高过一浪的小城镇建设热潮,周边县市的小城镇建设发展态势咄咄逼人。所以,我们别无选择,只有站在顺应时代潮流,从努力建设湖北经济强市的高度,强化城镇意识、建设意识、创新意识、发展意识,进一步增强加快小城镇建设责任感,集中精力抓建设,一门心思求发展,全力推进我市城镇化进程。
二、明确目标,科学把握我市小城镇建设进程
2007年10月27日,黄冈市小城镇建设现场会在罗田召开。黄冈市副市长杨智主持会议并就做好有关工作提了要求。市长刘雪荣作了重要讲话,各县市政府主要领导、分管城建领导、建设局长、黄冈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与会人员参观了罗田县城镇建设现场。罗田县和我市在会上介绍了城镇建设经验。我市梅川镇等在会上作了书面经验交流。刘雪荣市长强调,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度,促进黄冈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会上黄冈市政府以黄政发[2007]51号文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指导意见》,该意见确定了黄冈市2010年前各建制镇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黄冈市建制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0%;绿化覆盖率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6平方米;污水处理率20%;垃圾处理率40%。我市市委、市政府对小城镇建设高度重视,市政府2006年以武政发[2006]6号文下发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为我市今后一段时间内小城镇建设工作指明了方向,对我市小城镇建设提出了具体要求。这两个《意见》就是今后一段时期我市小城镇建设的方向和目标。为完成两个《意见》中各项任务,我这里着重要讲五句话:即规划指导、产业支撑、基础先行、多方融资、强化管理。
(一)规划指导:建设小城镇,一定要把规划放在首位。规规划是特色,是形象,也是生产力。规划不好,建设就是乱建,甚至今天建,明天拆,就会留下很大遗憾,就会带来很大浪费。目前,新一轮小城镇规划修编正在进行,指导好小城镇规划编制是建设系统的责任,落实编制好小城镇规划是各镇处政府的责任,责任要明确,任务要完成。
我市小城镇规划编制和执行工作目前欠任务较多,为达到规划指导建设目的,一是要宣传好新的《城乡规划法》。各地要在《城乡规划法》施行前后集中开展宣传月(周)活动,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互联网,以及街头巷尾标语牌、宣传栏、宣传单、公众问答等多种宣传方式,重点宣传城乡规划公开政策属性、规划行政许可及修改程序、规划公开与公众参与、规划实施监督与法律责任等,广泛营造全社会学法守法氛围,努力提高广大公民城乡规划法律意识。二是执行好《城乡规划法》。2008年元月1日新的《城乡规划法》就要开始实施了,我们要结合新法的学习贯彻,对现行城乡规划成果进行评估,对不符合《城乡规划法》要求的规划成果提出处理意见;对正在编制的规划抓紧时间组织专家进行技术审查,尤其是要对拟准备报批的城乡规划项目,如建设用地范围、用地性质、基础设施等强制性内容进行审查。三是要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倒计时硬逼规划修编任务完成。除梅川、花桥、龙坪、石佛寺外,各镇处要在2008年年底,务必想方设法完成总体规划修编。除39个中心村已经完成任务外,我市有近300个村还没有编制规划,各地也要按5年完成任务的目标倒计时编出完成任务计划表,确保每个村都有一个能够符合本村实际能够指导建设的中心村建设规划;四是要严格切实管好规划。规划确定了要认真地执行,加强监督管理,不能束之高阁。要做到“镇长管规划”,绝对不能搞长官意志,村镇建设的所有项目,都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总体规划、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建设,并严格执行“一书两证”、“一书一证”制度。条件较好的地方,要建立规划公示制度,切实提高规划执行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要建立城镇规划稽查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重要规划的报告、备案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
(二)产业支撑:产业发展是小城镇具备活力的关键所在。小城镇的发展是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如果没有经济的发展,没有足够的非农产业就业岗位的提供,小城镇的发展就会失去根据,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没有生命力,小城镇也只能是一座空壳。产业壮大,小城镇兴旺;产业萎缩,小城镇衰败。这是现实,也是规律。国务院领导同志多次指出,小城镇是经济发展的产物,而不是人为的产物,要求我们在发展小城镇的过程中,从实际出发,按照经济规律办事,把产业发展作为小城镇建设的着力点,把发展小城镇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农业产业化、发展乡镇企业结合起来,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农则农,大作产业兴镇的文章。工业基础好的镇,搞好工业小区建设,推动招商引资,把村镇建设与发展工业结合起来,培育主导产业和支柱产业,实现工业化和城镇化。
(三)基础先行:各镇处要按照“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要求,重点抓好镇处基础设施建设:一是要抓好道路交通建设。各镇处要抓好进出小城镇的主干线、小城镇内部的联接线建设,已经破损联接线要尽快修复,确保内通畅、外循环的道路骨架完全拉开、拉通。这方面花桥镇已经先行了一步,值得借鉴。二是要同步抓好功能配套建设。要按照地下地上一起建的原则,完善供排水、人行道、环卫、停车站亭、绿化、电力、通信、集贸市场等基础设施的功能配套,要象梅川镇扩建振兴大道南端那样,拉开一条路,增强一片小城镇功能,任何工程要建就要配套设施同步到位,残缺不全的建设不如不搞。条件成熟的中心村要抓好道路、供排水、电话、闭路电视、医疗所、小商店、饮食店、幼儿园、公厕等公共设施配套建设,从根本上改造农村面貌,提高村庄建设水平。三是要抓好示范街建设。示范街是小城镇建设的缩影,要通过示范街建设,真正体现出小城镇健康文明的精神风貌和优美舒适的环境空间。规模较大的镇处要确定一条街为示范街,要从示范街设施配套入手,着力抓好两侧立面造型、包装、空间管线整改和交通经营秩序整治,使示范街尽快达到洁、绿、亮、美、特的标准,真正成为规范化的文明示范街。四是要抓好小区和绿化建设。目前,条件较好的镇处要抓住今冬明春有利时机,全力抓好园林绿化和景观建设,要按照建特色、保质量、出精品、树形象的要求,确定好绿化景观建设重点,逐步形成以大环境绿化为基础,以园区绿化为中心,以道路绿化为网络、以庭院绿化为依托、以街头绿化为点缀的小城镇绿化体系。
(四)多方融资:资金紧缺一直是制约小城镇建设的“瓶颈”。解决建设资金筹措难的问题,办法很多,关键看我们的筹资观念是否面向市场,筹资方式是否走向社会,筹资手段是否灵活多样。十七报告中明确要求我们全党上下要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创新观念,创新办法,解决发展中的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用市场的办法来累积小城镇建设资金,要让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作用。梅川镇的经验很好,我这里再疏理一遍,具体来讲有四个渠道:第一个渠道是经营城镇。土地是城镇最大的资产,经营城镇很大程度上就是经营土地,就是要最大限度地挖掘和提高土地的收益。充分利用土地级差地租,使低效益的资产变为高效益的资产,非经营性的资产变成经营性的资产,从土地资源的升值、房地产资源的增值中来聚集资金。当然还有其它的政府资产。第二个渠道是融资。要敢于用别人的钱、未来的钱办现在的急事、要事。企业不融资,不可能做大做强;政府不融资,城镇建设也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能改变面貌。第三个渠道是招商引资。包括工业区的建设、房地产的开发、垃圾处理厂、污水处理厂,很多基础设施建设都可以用招商引资的办法来解决。第四个渠道就是财政资金。因此,我们一定要在面向市场、以地生财、内引外联、盘活资产等多元化筹措渠道上做文章,以存量资本吸纳增量资本,以无形资本激活有形资本,以小资本营运大资本,实现以城聚财、以城兴城的小城镇建设投资新体制。
(五)强化管理:规划、建设、管理是小城镇建设不可或缺的有机整体,互相关联、互相促进。“三分建、七分管”,可见管理的重要性。一是要依法管理,落实制度。我们要按照《城乡规划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加强对村庄、集镇、建制镇的规划、建设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选址意见书和开工许可证制度,对公建工程和300平方米以上私建工程要落实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工程备案制、施工许可制等,也只有这些制度真正健全了、落实了,小城镇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工期才有可靠的保证。二是要推行市场化、社会化管理模式。各地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对供水、排水、道路、环卫、园林绿化、市政维护等基础设施实行市场化、社会化运行,达到“以事养人”目的。三是把城镇管理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最近黄冈市城区开展了创建省级卫生城市、省级园林城市、省级文明城市、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四城联创”活动,我市也即将开展这一创建活动。各镇处要及时将城镇管理与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要通过活动载体,统一意志,凝聚人心,动员各方面力量,大规模地开展小城镇建设和管理工作,促进小城镇建设管理上台阶、上水平。四是要开展镇区环境综合大整治。我们有的镇区乱搭乱建、乱停乱放、占道经营、污水横流已经到了非治理不可地步。有的镇本身基础较好,但镇区环境太差,领导群众都不满意。从11月1日开始全市各镇处要集中一百天时间,开展清运垃圾、整修道路、取缔占道出店经营,整治乱堆乱放、乱停乱行的大行动,力争达到无垃圾乱倒、无占道经营、无流动摊贩、无乱停乱放、无杂草和路边菜园、无乱贴乱画、无乱拉乱晒、无乱搭乱建、无污水横流、无设施破损等十无现象,彻底清除镇区、集镇处管理死角,各镇处要确定一条主街道作为这次大整治的示范样板,到时由建设局组织考核,并纳入年度评比重要内容,以示范街的综合整治促进小城镇市容市貌、环境卫生、经营秩序的明显改善,为全市“四城联创”奠定良好的基础。
我这里还要强调一点就是要抓好村庄整治工作。村庄整治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我们要通过小城镇建设促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到位,使各村逐步达到改路、改水、改厕、改厨、改圈,通村、通电、通水、通沼气、通信的“五改、五通”标准,但在建设中,我们也要做到“四个防止”:防止大拆大建;防止大包大揽;防止形象工程;防止一个模式。要尊重农民意愿,使新农村建设中的村容村貌整治工作能成为惠及农村千家万户的德政工程。
三、加强领导,把我市小城镇建设推向一个新高度
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社会工程,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强化措施,狠抓督办。
(一)加强领导:各镇处和市直各单位要进一步严格按照黄政发[2007]51号文和 武政发[2007]5号文的精神抓落实。各镇处要成立专班,市直有关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小城镇建设情况,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切实加强领导,要把小城镇建设工作真正提在议事日程,建立和落实小城镇管理责任制,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创造条件做好小城镇建设工作。
(二)明确责任:按照黄冈市和武穴市政府的两个《意见》要求,书记、镇长是小城镇建设的决策者,更是责任者,对小城镇的持续协调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要切实负责好本镇处小城镇建设规划的制定并组织实施;市建设局要负责镇村规划建设审批管理和业务指导;国土局要负责用地审批;财政局要负责财政扶持和奖励资金兑现及管理;公安局要负责治安、户籍管理;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等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发改局要负责做好争取国家、省扶持的镇村建设项目的指导和申报工作;农业局要负责改灶、建沼气池、改厕;畜牧局要负责改圈;交通局要负责乡村道路建设;水利局要负责改水;林业局要负责绿化;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要加强宣传报道。其它部门也要根据本部门职能各负其责,积极参与,研究制定部门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支持小城镇建设。各单位各镇处要明确任务,新农村建设办公室要加大协调力度,做好新农村的督办。市委、市政府要把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工作列入年终考核目标。把小城镇建设管理和文明创建情况纳入“文明单位”和“优质服务部门”评选考核范畴。市委、市政府将定期组织城建等职能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全市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的检查督办。要采取书面通报、现场检查、专题督办、会议督办等方式,抓先进、督后进、带中间、促平衡,要严明工作纪律,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要大力表彰;对措施不力,工作滞后,效果不佳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同志们,加快小城镇建设,推进新农村建设,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城乡统筹协调发展的大事,全市上下一定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开拓创新,艰苦创业,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扎实推进小城镇建设和新农村建设,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Ⅱ 中共贵阳市第八届六次全会)的精神是什么
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贵阳市第八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扩大)会议开幕。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精神,讨论市委常委会工作报告;深入分析当前形势,审议通过《中共贵阳市委、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抢抓机遇进一步加快生态文明城市建设的若干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进行部署;票决云岩区、修文县、开阳县、息烽县区(县)长拟任人选。
省委常委、市委书记李军主持会议,代表市委常委会向大会报告工作,就“应挑战、保增长、重民生、推改革、促开放、善领导”作了重要讲话;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周总结了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安排部署了2009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市领导李跃南、陈石、李涛、申振东、俞静、韩力争、蒋星恒、马长青、李忠、王保建、邹碧声、刘文新、王方、孙峰,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出席会议。
全会认为,市委八届四次全会以来,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团结和带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紧密结合贵阳实际,把建设生态文明城市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总抓手和切入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施政纲领,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新成就。克服严重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抢抓国家扩大投资机遇,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坚持以人为本,大力实施“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六有民生行动计划,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巩固和发展民主团结、生动活泼、安定和谐的政治局面,推进政治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宣传思想工作,繁荣发展先进文化,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良好的舆论环境;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为建设生态文明城市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和组织保障。今年的各项工作,挑战前所未有,成绩难能可贵,进一步坚定了我们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全会强调,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造成了严重不利影响,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采取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与全国很多地方相比,金融危机给我市带来的困难更大、挑战更多。但要敏锐地看到,危机危机,危中有机,有危有机。这次金融危机暴露了传统发展模式的“危”,也凸显了生态文明发展模式的“机”,贵阳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路径和措施,与中央最近出台的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措施完全吻合。只要我们抢抓机遇,乘势而上,完全能够在应对金融危机中加快建设生态文明城市进程。全市上下要对当前的形势有清醒的认识,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对策研究得更具体、更全面、更可行一些,把工作做得更扎实、更细致一些,强化借机成事的意识,敏锐捕捉和紧紧抓住一切可以利用的难得契机,化挑战为机遇,推动生态文明城市建设迈上一个新台阶。
全会强调,应挑战,必须把保增长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努力踩准这轮经济周期增长的“点子”。一要把以交通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保增长的第一抓手。超常规做好贵阳快速铁路网和城市轻轨建设的前期工作,特事特办、急事急办,攻坚克难,力争早日开工,确保明年底开工;加快推进“三环十六射”的骨干路网建设,确保2012年全面建成。加快污水处理厂和污水收集管网系统建设,确保到2010年我市县级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加快城农网建设和改造,实施好“一环四路”综合管网入地工程。二要把加快服务业发展作为保增长的重要支撑。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努力实现2012年“总量翻番、比重过半、结构优化、业态丰富”的目标。增强全社会的旅游城市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改善窗口形象,通过全市人民的努力,打造“爽爽的贵阳,游客的天堂”;加快建设贵阳国际会展中心,努力把会展经济发展成为促进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加快推进二戈寨物流园区、金阳大型物流中心和扎佐物流园区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三要把工业结构的优化升级作为保增长的关键环节。正确认识发展工业与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关系,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大力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举全市之力支持贵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不遗余力发展磷化工、铝加工、煤化工,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努力为现有支柱型、骨干型企业和中小企业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帮助解决融资、市场开拓、信息沟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四要把稳定农业作为保增长的重要基础。全面贯彻十七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精神,做好深化农村改革、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等工作,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建设一批民族风情浓郁、生态环境良好、文化特色鲜明的生态文明村寨。要把“保增长”和“调结构”有机结合起来,千万不能因为防止经济下滑而让原来要淘汰的企业和落后的工艺死而复生,回到粗放经营的老路上去,凡是不符合生态文明发展方向、不符合环保和节能降耗要求的项目,一律不能上。
全会指出,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强调重民生。在当前形势下,强调重民生,具有特殊的经济意义。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加大对民生的投入,重点支持“六有”民生行动计划。要把促进就业作为解决民生的首要问题来抓,着力解决好“劳”和“得”的问题,千方百计增加群众收入,使老百姓“有钱可花”。要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着力做好农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工作,解决老百姓消费的后顾之忧,让老百姓“有钱敢花”。要解决好老百姓反映强烈的上学难、就医难、住房难等问题,改变供给不足的状况,让老百姓“有钱愿花”。在当前形势下,强调重民生,还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越是在困难的时候,越是不能忘记困难群众。
各级领导干部要牢记“饱而知人之饥、温而知人之寒”的道理,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尽最大努力去解决困难群众的实际问题。“两节”即将到来,要深入基层,深入困难企业、困难群众,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心坎上。
全会强调,应挑战、保增长、重民生,关键要努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贵阳这样的欠发达、欠开发城市,更要加快推进改革,增创体制机制优势。当前要着力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培育真正市场化的投融资主体,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筹资渠道的多样化,不断满足我市日益扩大的城市建设发展资金需求。统筹推进农村改革、国有企业改革、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各项改革。一要积极,看准了的改革措施,就义无反顾地加以推进,真正把改革落实到行动上。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改革中的失误,可以包容;阻碍改革推进,要追究责任。二要稳妥,尊重客观规律,讲求科学方法,把握轻重缓急,着力解决制约发展最紧迫、最现实的问题,确保稳妥进行、稳步推进、稳定人心。全会指出,改革和开放是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的,应挑战、保增长、重民生,离不开改革,也离不开开放。一是观念要开放。善待新生事物、包容新生事物、接受新生事物,让实践、让历史来检验新生事物。二是对外要开放。大力招商引资,消除一切壁垒和障碍,让所有要素在贵阳和其他城市之间自由流动,向贵阳汇集。要着力加强软环境建设,拿出严打“两抢一盗”的决心和狠劲,整治推诿扯皮、办事拖拉、吃拿卡要等行为,为投资者提供“保姆式”服务。三是对内要开放。就是要坚持品行为本、用靠得住的干部,坚持责任为重、用敢负责的干部,坚持务实为要、用肯实干的干部,坚持民意为上、用口碑好的干部,坚持廉洁为贵、用严以律己的干部,创造一切条件,让贵阳市每个人的干事激情竞相进发,每个人的聪明才智充分涌流。
全会指出,做好明年经济工作,要以固定资产投资增长和扩大消费拉动为重点,抢抓扩大内需政策机遇保持经济快速增长;要推进自主创新和结构优化升级,加快转变发展方式;要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着力提高城乡统筹水平;要强力推进“喜迎民运会、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城市建设管理主题年活动,提升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品质;要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为动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要全面推进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城市;要加快实施“六有”民生行动计划,着力构建和谐贵阳。
全会强调,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要统一思想、协调行动,上下一条心,全市一盘棋,不动摇、不懈怠、不折腾,坚决维护党的政治纪律,保证政令畅通。要转变作风、狠抓落实,各级领导干部要身先士卒,到第一线去,靠前指挥,亲自推动,争当“扣球手”。要严格管理、奖罚分明,通过建章立制,把干部的“优”与“劣”同“奖”与“惩”有机结合起来,使勤政为民的干部得到褒奖,使失职渎职的干部受到惩戒。
市纪委委员,不是市委委员、候补委员的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干部,贵阳警备区主官,在职地级领导干部,曾经担任过市级领导职务的离退休老干部,市属各部门、各单位和高新区、金阳新区主要负责人、相关负责人,各区(市、县)四大班子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负责人,部分驻筑部队、武警支队、消防支队负责人,部分部属、省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部分市属企业、非公有制企业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这所以给那么多,就是希望你可以了解透彻点!
Ⅲ 市委九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即市委书记宋太平同志的讲话、市长李谦同志的讲话
在中共保定市委九届九次全体(扩大)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2011年1月5日)
宋太平
现在,我代表市委常委会,向全会作工作报告,请各位委员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这次市委全会的主题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七届六次全会和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十一五”工作,谋划“十二五”发展,部署今年任务,推动全市各项事业实现新跨越,迈出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新步伐。
“十一五”时期的五年,是保定发展史上极不平凡的五年。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团结带领全市人民,不断完善科学发展的思路举措,紧紧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中心任务,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严峻挑战,解放思想,务实创新,奋起直追,争先进位,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目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都取得明显成效。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加快发展作为保定的首要任务,经济实力跨上新台阶。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狠抓打基础、利长远、强实力、增后劲的工作。2010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全部财政收入实现“双超二”目标,均比2005年翻一番多,其它主要经济指标实现大幅增长。制定实施《保定市一主三次城市发展规划纲要(试行)》、《关于加快西部地区工业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强对接京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三大战略的制定和实施,使全市科学发展的整体布局和主攻方向更加明确,有力促进了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制定实施《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指导意见》,以低碳发展为方向、以先进制造业为代表的现代产业体系正在形成。新能源及能源设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产业迅速扩张,纺织服装业加快升级,电子信息、食品加工、建材、化工、医药以及旅游、动漫等产业快速成长。农业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县域经济的质量和效益明显改善,财政收入过3亿元的县由2005年的3个增加到19个。节能减排等约束性指标圆满完成。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核心之举,实施省市重点项目445项,总投资超过1000亿元,分别是“十五”时期的3.4倍和4.1倍。2010年城乡居民收入预计分别比2005年提高75.4%、47.4%。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提升品位作为城市建设的灵魂和主线,城乡面貌发生明显变化。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决策部署,制定实施《关于大力提升保定城市品位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建设文化名城的实施意见》。以提升品位为统领,开通大水系,构建大交通,建设大城市,精心打造以“京畿重地、文化名城、山水保定、低碳城市”为标志的城市名片。三年实施城建重点工程150项,完成投资1800亿元。大水系工程“两库连通”即将完工,内环清水入市,外环基本建成,主城区实现雨污分流全覆盖,“两环四廊、五湖十园”等配套项目加快推进。铁路、公路等交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建成8条(段)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657公里,居全省第一。市区二环、三环、高速外环已经和即将全面贯通,交通路网更趋完善。拉开“一城三星一淀”大城市框架,中心城市发展空间由312平方公里拓展到3290平方公里。府河、西大园、清真寺三大片区改造加快推进,电厂、垃圾处理场、污水处理厂等基础建设全面加强。文化名城建设各项实事取得实质性进展。文化活动、文艺创作、文化产业蓬勃发展,文化体制改革走在全省前列。县城建设、中心镇建设成效明显。农村新民居示范村建设全面启动。全国文明城市、森林城市、园林城市、和谐社区示范市等多城同创扎实推进。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改善民生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持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强化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理念,持续开展亲民爱民、亲商重商、群众工作站三项活动,建立各级干部帮扶困难群众、服务市场主体、深入基层一线的长效机制。特别是在亲民爱民活动中,集中力量为群众办成一批好事实事,实现帮扶主体、对象和领域“三个全覆盖”,建立群众工作站的做法收到明显成效。五年来,市级财政用于教育、卫生、社保等方面的支出640亿元,年均增长22.3%。高度重视就业再就业工作,国企改制职工得到妥善安置,高校毕业生、复转军人等群体就业保障能力持续增强。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公共卫生体系不断健全,重大疾病预防能力明显增强。免除农业税等各项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住房保障力度逐年加大,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按规定全部得到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扶贫开发成效显著,七个贫困县发展步伐明显加快。城乡低保、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体系实现全覆盖,保障标准逐年提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科技创新、科学普及工作全面加强。全民健身活动蓬勃开展,竞技体育水平不断提高。人口与计生工作深入推进,低生育水平持续巩固。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得到加强,全国双拥模范城实现“六连冠”。坚持“持续保稳定”,
扎实做好信访稳定、安全生产、严打整治、民族宗教等工作,圆满完成奥运和国庆安保等重大政治任务,为全市发展创造了和谐稳定的政治和社会环境。
五年来,我们始终把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作为根本保障,党建重点工作取得新成效。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圆满完成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干部作风建设年”等重大主题教育活动,扎实推进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年”活动,广大党员干部的理论水平不断提高,实干作风明显增强。市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不断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和检法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按照法律和章程开展工作,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围绕建设强有力领导班子、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制定实施《关于加强干部队伍政德建设的意见》,全面提高干部队伍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传统美德水平,评选表彰了首批政德模范。着眼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制定实施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农村干部队伍和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三个《意见》,充分调动了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农村干部“一定三有”激励关爱机制在全国推广。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纪律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严格要求、教育、管理和监督。坚持对各类违法违纪案件从严查处,反腐倡廉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我们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中央、省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全力做好保增长、调结构、促变样、惠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主要经济指标圆满完成或超额完成。18个县(市、区)财政收入增速超过预期目标10个百分点以上。白沟新城升格,发展明显加快。涿州新兴产业示范区和高碑店经济技术开发区、保定工业园区等一批省级工业园区加快建设。长城汽车产业园、风帆产业园等一批重大项目相继开工。2010年的各项工作为“十一五”增添了丰硕成果,为“十二五”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回首过去的五年,取得的成绩来之不易,积累的经验弥足珍贵。借此机会,我代表市委常委会,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向所有关心保定、支持保定、建设保定、奉献保定的各级领导和各界人士,表示诚挚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各位委员、同志们,我们已经进入崭新的“十二五”时期。未来五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也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提交本次全会审议的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提出了“十二五”发展的总体思路、奋斗目标和主要举措。全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制定保定“十二五”规划的指导和依据,认真抓好落实。
“十二五”时期,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继续围绕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中心任务,牢牢把握突出抓发展、重点抓项目、持续保稳定、着力惠民生主基调,深入实施一主三次、工业西进、对接京津三大战略,把奋进“十二五”、实现新跨越作为全市工作的奋斗目标,努力开创各项事业发展新局面。
奋进“十二五”、实现新跨越,就是通过“十二五”的积极进取,全市主要经济指标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主要人均指标力争接近或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经济实力的明显增强,带动各项工作的跨越提升。确定这样的思路和目标,充分考虑了保定发展的外部环境、基础条件、潜力机遇和工作的连续性。对于保定来说,科学发展是根本要求,加快发展是当务之急。面对省内外竞相发展的激烈竞争,作为京畿重地、人口大市,保定只能加快发展、跨越发展。近年来,我们实施和培育了一批重大项目,规划和建设了一批重点产业园区,发展后劲明显增强。全市人均生产总值接近3000美元,进入工业化、城镇化的提速期,已经具备加快发展的基础和条件。特别是省委、省政府作出建设环首都经济圈的重大决策,把保定推向加快发展的最前沿,我们必须确定和实现更高的发展目标。只要抓住机遇,坚定信心,克服困难,全面发力,就一定能够加快发展步伐,实现新的跨越。
站在新起点,开启新征程,我们要着眼长远、干好当前。要围绕“十二五”发展的思路目标,打基础,强实力,增后劲;要围绕今年“稳增长、调结构、控物价、惠民生”的主攻方向,开好局、起好步。重点实现六个新跨越、三个新提升。
一、在发展低碳经济上实现新跨越。发展低碳经济,建设低碳城市,是保定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战略选择。“十二五”期间,要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低碳城市的指导意见》,强化低碳理念,实化发展低碳经济、培植低碳产业、倡导低碳生活方式的配套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坚持以低碳经济为主导,以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一手抓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一手抓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加速构建低碳高效型产业结构、技术先导型产品结构和龙头带动型企业组织结构,力促产业层次由价值链和产业链的低端向高端转变。力促新能源及能源设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加工业做大做强,从做产品、做质量向做品牌、做标准延伸,进一步巩固行业领军地位。加速发展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制药、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加大对纺织、服装、建材、食品、医药、化工等产业的结构调整力度,促进产业上水平、产品提档次、企业增效益。加快发展旅游、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促进经济增长向依靠一、二、三产协同带动转变。特别是要充分发挥历史文化、革命遗址、山水资源优势,努力把旅游产业打造成重要经济增长点。今年,重点在扶持大产业、培育大龙头上加大力度,实施更加有力的政策措施,扶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支持成长性企业加快发展,促进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迅速增加,拉动企业效益、城乡居民收入、社会消费需求和财政收入同步增长。市、县要对纳税大户、贡献大户予以表彰奖励并形成制度,对优秀企业家要给予更多关心爱护和大力扶持。继续加大节能减排力度,提高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降低主要污染物和碳排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在建设大园区、大项目上实现新跨越。大项目、大园区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载体,也是加快发展的引擎。坚持企业集中、产业集群、资源集约、功能集合的导向,政策向园区倾斜,资源向园区集中,产业向园区整合,大力提升园区经济的成长力、支撑力和拉动力。加快电谷新区建设,重点发展高科技含量的“电”字号企业和先进制造业,利用五年左右时间,从经济规模和城市规模上再造一个保定新城区。加快建设100平方公里的涿州新兴产业示范区,积极争取央企合作项目和省重点示范项目,一年打基础,三年见成效,五年成规模,打造环首都经济圈强势崛起的桥头堡。统筹推进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白沟新城产业聚集区、涞源河北冶金工业园区等骨干工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新兴工业园区和工业聚集区。各县(市)全部建成一个以上市级或省级产业园区。始终把项目建设作为跨越发展的核心之举。以园区建设为载体,谋划储备、开工建设、竣工投产一批支柱型、财源型、环保型产业支撑项目,配套建设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和现代服务业项目。今年,要作为大园区、大项目建设的突破之年,强力推进。强力优化发展环境,深入开展亲商重商活动,省、市级工业园区、重点项目和规模型生产企业,全部由市、县(市、区)领导分包联系重点支持。对各类园区新上项目投资到位率、园区销售收入净增量等指标,实行按月监测、重点考核,既要看签约开工数量,更要看竣工投产数量。通过建大园区、上大项目,为全市跨越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三、在加快城镇化进程上实现新跨越。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和强大动力。要深入实施一主三次发展战略,构建以中心城市为龙头、次中心城市为支撑、县城和小城镇为基础的城镇体系。完善“一城三星一淀”大保定发展规划,以建设200万人口区域中心城市为目标,实施中心城市人口规模、经济规模和城区规模倍增计划,全面落实“三星一淀”按区管理措施,强化主城区龙头带动作用。大力发展涿州次中心城市,促进涞水、高碑店等县(市)依托环首都优势加快发展,形成一线带二线、二线带全市的对接京津新格局。加快建设定州次中心城市,依托唐河循环经济产业园和沙河工业聚集区,带动周边地区加快发展。以建设中国箱包之都、京南商贸名城、保东中心城市为目标,实施综合配套改革,加快白沟新城建设,增强辐射带动能力。鼓励支持涞源依托河北冶金工业园区和矿产资源、生态旅游优势,向河北经济强县和现代化中等城市迈进。依托张石、保阜、荣乌等高速公路轴线,加快西部大开发,促进山区大发展。鼓励支持所有具备条件的地方加快发展,扩大城市规模。坚持一手抓城市建设、一手抓经济发展,巩固扩大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成果,保持城镇改造建设强度,促使城镇面貌年年都有新变化。按照省委、省政府“城镇建设三年上水平”的要求,从今年开始,以提升城市品位为统领,以繁荣和舒适为目标,彰显“文化名城”和“低碳城市”品牌,继续实施一批城建重点工程。加快大水系主体工程和“两环四廊、五湖十园”配套项目建设,加快实现市区至白洋淀水路通航,尽快建成全国园林城市和森林城市。进一步优化学校、医院、市场、公交等公共资源配置,增强城市功能的普惠性。积极推进热网、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城市集中供热能力,加快实现县县通天然气。继续开展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县乡公路建设攻坚战,2015年前实现高速公路县县通。通过艰苦不懈的努力,让全市人民切身感受到新一轮城市建设带来的新发展、新变化。
四、在壮大县域经济上实现新跨越。强市兴县富民,关键在于兴县,要把兴县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持续开展县域经济发展对标行动,“十二五”期间各县(市、区)主要经济指标要在确保翻一番的基础上力争多超。在全省县域经济综合排名中,每个县(市、区)都要实现争先进位目标。争取更多县(市)进入全省三十强行列。更加突出政策兴县,制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规划、土地、财税、金融管理等政策措施,能够下放到县的管理权限全部下放,形成有利于县域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更加突出项目兴县,各县(市、区)每年都要谋划、建设、投产一批重点支撑项目,形成一批重点支撑企业。更加突出特色兴县,每个县(市、区)都要培育一个知名特色产业、一个知名特色园区、一批知名特色企业和一批知名特色品牌。对具有群体优势的特色产业,要着力调结构、抓技改、治污染、创品牌、壮龙头,提高活力和竞争力。更加突出创业兴县,深化行政审批制度等各项改革,大力优化发展环境,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在提高民营经济总量、比重和企业规模上求突破。继续把县城建设作为兴县的龙头,强化城市意识、规划意识、品位意识,深入实施“三个一百”工程(县城面积增加100平方公里、县城人口增加100万人、县级财政收入增加100亿元),打造聚集人口、聚集产业、聚集优质生产要素的平台。
五、在发展农业农村经济上实现新跨越。坚持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快推进农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安全、节约、特色、循环和开放农业。确保粮食稳产、增产,扩大设施蔬菜种植规模,大力发展畜牧养殖,加快发展林果业。建设一批产业优势突出、上中下游配套、规模效益显著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产业集群,促进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把增加农民收入作为“三农”工作的核心,提高农民的职业技能和创收能力,拓宽农民政策性、生产性、工资性和财产性增收渠道。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扎实推进农村饮水、公路、沼气、危房改造。加强农村生态治理和环境保护。今年,要按照大兴水利强基础、狠抓生产保供给、力促增收惠民生、着眼统筹添活力的总体要求,继续大幅增加“三农”投入,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增强农业生产发展后劲。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基础建设的优先领域,集中实施一批重点水利项目。大力推进南水北调配套工程建设。加快发展民生水利,建设节水型社会。把新民居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高标准搞好村庄规划和户型设计,成熟一批建设一批,尊重农民意愿,稳步有序推进,确保完成省定目标任务。
六、在增强文化软实力上实现新跨越。树立文化是软实力也是生产力的理念,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文化繁荣。坚持保护与利用并重、整合与开发并重、硬件与软件并重,每年谋划实施一批文化名城建设的大事实事。加大古城遗址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力度,加快淮军公所、清河道署、光园、总督署西路等修缮改造工程进度,扩大保定历史文化名城的影响力和吸引力。深入挖掘莲池书院等历史资源和近现代教育资源,塑造新时代的城市主题文化和保定主流人文精神。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加快东湖文化中心、西湖体育中心和关汉卿大剧院、博物馆等基础建设,打造一批文化特色街区,彰显保定文化魅力。努力为驻保高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大力发展全民健身和竞技体育,光大“学生城”和“冠军摇篮”品牌。加强县城、乡镇和农村、社区文化体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统筹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鼓励支持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培育发展新的文化业态,推动文化产业集聚发展。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理顺管理机制,推进文化创新,增强发展活力。大力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努力向社会提供更多免费或优惠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今年,继续抓好文化名城建设各项实事的落实,着力建成一批重点文化项目,壮大一批优势文化产业,实施一批精品文艺创作,开展一批有影响的文化活动。强化党管武装工作,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努力争创双拥模范城“七连冠”。
七、在改善人民生活上实现新提升。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的十项“幸福工程”。加强教育、卫生、科技、人口和计划生育等社会事业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重点向基层倾斜、向农村倾斜、向薄弱环节倾斜。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努力增加中低收入群体收入,不断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和生活质量。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发展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第三产业,千方百计拓展就业空间。重点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农村转移劳动力、被征地农民、复转军人等特殊群体的就业保障。加强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完善救灾救济、优抚、农村“五保户”供养、企业特困职工、特困学生救助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实现与全国、全省保障标准同步提升。加快实施安居工程,增加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公共租赁房建设用地供应,最大限度地满足城镇低收入家庭和进城务工人员的住房需求。今年,继续实施一批群众最关心、最需要的民生实事。深化、拓展亲民爱民活动,在干部联贫济困的同时,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感,大力弘扬以德聚财、乐善好施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扶贫济困的浓厚氛围。加大对各类帮扶资源和民生政策的整合力度,建设统一接办、分口落实、跟踪问效的民生服务平台,努力让所有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有效的帮扶救助。加大各级财政的民生投入力度,稳定物价水平,解决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把改革发展成果体现在老百姓的笑脸上。
八、在强化社会管理上实现新提升。牢固树立“持续保稳定”的理念,加强社会管理创新机制建设,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的工作体系,健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综合平台。畅通和规范群众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渠道,建立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和重大政策制定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增加公共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健全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强化流动人口、特殊人群、社会组织、网络虚拟空间等领域的社会管理。加强对社会舆论包括网络舆论的正确引导,倡导理性反映诉求,依法解决问题。加强法制建设,提高依法管理社会事务的能力。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加强重点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密防范、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从群众立场出发,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加强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其服务居民、维护稳定的重要作用。把群众工作站作为加强社会管理、做好群众工作的重要载体,进一步把制度坚持好,把作用发挥好。今年,围绕做好环首都经济圈的安全稳定工作,着力在落实责任、解决问题、根源治理上下功夫,充分发挥首都“护城河”作用。切实加强执法、执纪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为谁掌权、为谁执法、为谁服务”主题教育活动,规范执法、执纪行为,严肃查处破坏发展环境和执法犯法、徇私枉法的典型案件。
九、在加强党的建设上实现新提升。事业成败,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关键在建设强有力领导班子、造就高素质干部队伍。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政德建设,实化举措,完善机制,把政德建设融入日常工作实践。充分发挥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干部群众、社会公众和网络媒体等方面的作用,加强政德监督力度。对政德缺失、群众不满的干部,及时进行组织调整,涉及违法违纪的要严肃查处、公开曝光。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坚持凭政德、凭实绩、凭公论看干部用干部,在促进发展、维护稳定的一线识别干部、考察干部、使用干部。不断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改进干部素质评价办法。对在全省系统综合考核中连续排在后位的市直部门主要领导,在全省综合排位连续后退的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坚决采取组织措施。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深入落实《保定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加速实现人口大市向人力资源强市转变。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巩固创先争优和“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年”活动成果,不断完善农村干部“一定三有”激励关爱机制和乡镇党委书记“双提双强”(提高政治待遇、提高经济待遇,强化管理效能、强化管理责任)激励约束机制,更加突出定责任、定目标、定奖惩,加强规范化管理,提高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健全惩防体系。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的各项纪律规定,努力做组织和群众信赖的人,做同事和朋友敬重的人,做亲属子女引以为荣的人,做回顾人生问心无愧的人。加大对市委决策部署执行的问责力度,加大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检查力度,加大对各类不正之风的查纠力度,加大对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力度,以反腐倡廉的新成效取信于民。切实加强市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努力为人大、政府、政协和检法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围绕中心、履职尽责创造良好环境。今年,我们将迎来建党90周年,要把为党徽增光、为党旗添彩、为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作贡献,作为贯穿党建工作的主线。同时,今年也是省、市、县、乡四级党委换届之年,各级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换届纪律,安心工作、相信组织、服从安排,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确保换出正气,换出团结,换出改革发展新气象。
各位委员、同志们,我们已经踏上“十二五”发展的新征程,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奋进“十二五”,实现新跨越,迈出又好又快发展、强市兴县富民新步伐!
Ⅳ 2010年新密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2010年工作安排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夺取“战危机、保增长”攻坚战全面胜利的关键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至关重要。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实施大投资战略,强化大项目支撑,着力调整产业结构、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着力推进城乡统筹、加快城镇化进程,着力保障民生改善、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奋力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
今年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3%;财政总收入增长12%,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增长15%;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2%;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9%;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增长20%;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8%;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9%;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控制在1.56吨标准煤以内,化学需氧量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分别下降3.9%和9.1%。
今年政府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五个“坚持”:第一,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经济发展的首要任务。做到“三抓并举”:一手抓传统产业的提升,一手抓新兴产业的培育,一手抓第三产业的壮大,努力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第二,坚持把投资拉动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靠激活内资、招商引资加快产业项目建设,靠政府融资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保持适度的投资强度,促进经济平稳回升。第三,坚持把城镇化建设作为经济发展的有效载体。按照“以城带业、以业兴城”的思路,实现“三个集中”,即:产业向园区集中、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第四,坚持把改善民生作为经济发展的立足点。提高城乡居民收入,健全社会保障,发展社会事业,搞好扶贫救济,改善人居环境,不断提高群众生活的满意度和幸福感。第五,坚持把社会稳定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保障。畅通诉求渠道,维护群众利益,及时化解矛盾,打击违法犯罪,防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加快建设“和谐新密”。
围绕上述目标,今年的工作任务可以概括为八个“着力”、八个“突破”。
(一)着力抓转型升级,在推进结构调整上求突破
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煤炭行业要抓住实施新一轮资源整合的契机,引导发展一批洗选煤项目,力争3—5年精煤产量达到500万吨;积极推进煤电冶炼一体化项目,拉长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耐材行业要打响“全国耐火材料生产基地”的牌子,加快重组整合,逐步淘汰年产1万吨以下落后产能,抓好汇特耐材、火宝耐材、光大耐材、顺兴耐材、中寅公司等一批技改项目,提升整体装备水平,培育一批名牌产品、出口创汇大户。造纸行业要从原材料、产成品两端抓起,同步提升档次,逐步实现包装纸向特殊纸转变,低端产品向高端产品转变。建材行业要深化小水泥、小石子综合整治成果,以发展新型干法水泥、新型建材为主攻方向,巩固和提升产业优势。实施扶优扶强政策,筛选一批传统骨干企业进行重点帮扶。
大力培育新兴产业。瞄准国家产业政策的方向,重点培育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制造、服装加工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裕中能源综合开发、港华燃气等项目为基础,重点发展煤电、煤层气、生物质能等新型清洁能源产业,加快循环型产业链条建设,形成规模优势和技术优势。以和信建材、龙力水泥等项目为基础,重点发展新材料产业,努力打造专业品牌。以华昌公司、豫密药业、拜纳氟生物工程等项目为基础,重点发展生物环保产业,尽快形成特色产业。以曲梁服装园区为基础,扶植龙头企业,发展自主品牌,全面增强服装产业的市场竞争力。
发展壮大第三产业。抓好新密古城、银基黄帝宫度假村、超化寺、神仙洞等景区开发建设,打响以承誉德、青屏宾馆为主的星级酒店和鲁班、金海港等一批名店,叫响“吃在新密、住在新密、玩在新密”的口号,增创旅游产业新优势。抓好城市东区商业圈改造,培育以金博大、丹尼斯为中心的西区商圈,加快新万里物流总部基地建设,优化商贸流通业布局。抓好中强御景湾、天园城中城和青峰路社区、广场社区等房地产建设、城中村改造工程,提升房地产开发的档次和品位。
积极推进产业集聚区建设。把产业支撑作为城镇化的基点,在西区高标准规划建设总面积近2000亩的生物环保科技产业集聚区。今年重点抓好“五个一”。即:编制一个集聚区产业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建设一批集聚区配套的基础设施;组建一个集聚区企业发展的资金担保体系;开辟一个集聚区建设的投融资平台;出台一系列集聚区发展的政策措施。通过撬动内资、吸引外资,力争两年内完成投资30亿元,入驻企业20家,打造我市集约发展的示范工业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高地。继续抓好郑州曲梁产业集聚区、超化耐材工业集中区、大隗清洁生产循环经济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全面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抓好国家电力公司实验室、中科院科技成果新密中试产业基地、安耐克新材料研究院等研发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华昌技术转移中心科技孵化器作用,引导企业与高校院所共建产学研联合体,建设新密市企业信息服务平台,促进科技成果研发和应用。力争实施郑州市以上科技计划项目20项,新进省级高新技术企业2家,争创知识产权示范企业1家。
(二)着力抓投资拉动,在项目建设上求突破
突出重点项目。抓好68个重大项目建设,力争完成投资47亿元。加快裕中电厂二期2×100万千瓦机组建设进度,力争完成年度投资40亿元。抓好港华燃气、国电输变电实验基地、磊展科技造纸机械生产线等项目,争取早日开工建设。溱水路东段路桥工程、布瑞达理工职业学院、新密中学建设竣工投用。积极协调郑密快速通道、机场至少林寺高速公路建设。完成县衙修复主体工程。坚持内资外资一起抓,实施招商引资“双亿”工程,每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今年力争引进域外资金2亿元以上、撬动民资2亿元以上。
搞好项目运作,开展“项目建设年”活动。实行重大项目分包联系制度,属地负责,全程代办。对各类建设项目要落实时间节点、投资任务和责任人员,建立管理台帐,加强跟踪调度,确保顺利推进。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制度,严格程序,提高效益。
(三)着力抓西区开发,在城镇化建设上求突破
坚持规划先行,把规划作为龙头。建立健全“总体规划—分区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多层次规划体系。完成城区9.29平方公里控制性详细规划、西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0个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174个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审批工作。严格规划评审,严肃规划执法,对无视规划、压占红线、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建筑,坚决依法处罚到位,维护规划的权威性和强制性。以超化、大隗、白寨和曲梁等中心城镇为重点,按照紧凑型、复合型的理念,加快卫星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构建布局合理、功能配套的城镇体系。
坚持以城带乡,把西区开发作为引擎。新密西区作为全市城镇化建设的“一号工程”,今年要全面掀起建设高潮。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重点做好污水管网工程。围绕西区生物环保科技产业集聚区,加大招商力度,加快项目建设,重点抓好华昌技术转移中心、拜纳氟生物工程、东方企业家园、亚乐苦参碱、安耐克新材料研究院等项目落地建设工作。
坚持建管并重,把创建作为载体。采取财政投资、政府融资和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对农业路南段、水上乐园路网、晴岚街、府东街和府后街等道路实施改造,完善供水供气管网、路灯照明等公用设施,进一步增强城市服务保障能力。加快青屏山和雪花山绿化、郑密路十五支队至三叉口绿化、嵩山大道绿化延伸、溱水路绿化补栽工程,新建一批游园绿地。严格城市管理执法,对重点街道、重点路段、重点区域进行综合整治,打造一批建管俱佳的城市亮点。开展违章建筑、环境卫生、五小企业等专项治理,不断改善城市面貌。根据新修订的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继续做好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
(四)着力抓整村推进,在新农村建设上求突破
实施 “整村推进、综合达标”工程。按照与产业布局相结合、与小城镇建设相结合、与扶贫开发相结合、与煤矿沉陷区群众安置相结合、与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相结合原则,突出抓好12个综合整治村、10个中心村和6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继续推进搬迁式扶贫,搬迁移民540户2000人。完成槐树嘴等4座水库除险加固和双洎河城关段河道治理工程。新建集雨水窖2000个、增加集雨节灌面积4000亩,实施水土保持生态修复22平方公里。新建安全水工程20处,解决3万人饮水不安全问题。规划建设沼气服务中心,发展25个村级沼气服务站。扩大“家电下乡”实施的范围和品种,让更多农民受惠。统筹推进农村道路、公交、电力、通讯、有线电视、教育卫生等公用设施建设,进一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
发展现代农业。进一步提高粮食直补和综合直补标准,稳定粮食作物面积,改造中低产田1万亩,优质粮种植达到 25万亩,粮食总产保持在18万吨左右。调整农业布局和农业结构,重点扶持蔬菜、水果、花卉、小杂果等作物设施化生产,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引进推广农业新品种、新技术。农业耕、种、收机械化程度达到70%以上。建设市农产品检测检验中心、动物疫病防控中心和城关、曲梁两个农技区域中心站。
推进农村综合配套改革。以村镇规划编制为契机,对现有村镇进行合理布局,探索实行迁村并点。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在依法自愿有偿基础上,创新承包经营土地流转方式,培育土地专业合作社、土地交易市场等中介组织,探索进行土地流转改革试点。抓好农村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改革教育培训、医疗卫生、公共文化服务,强化乡村正常运转的财力保障。
(五)着力抓节能减排,在生态文明建设上求突破
完善节能减排保障监督体系,以“上大压小、关停并转、淘汰落后产能”为重点,以发展循环经济和低碳产业为导向,发挥环境容量调控作用,优先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集聚区发展。严格执行“两高”产业淘汰标准,加紧实施新密市清洁生产工程,完成3家2万吨以上碳素企业脱硫治理和50家耐材企业的清洁能源改造任务。加强造纸群工业污水厂运营管理,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和脱氮工程,牛店、超化、来集、刘寨、曲梁5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成运营,开工建设平陌、苟堂2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启动郑少高速沿线地质环境恢复治理项目,做好采石场废弃场地和煤矿搬陷区生态修复工作。加强道路运输扬尘治理工作。重视林业生态建设,新造林2.5万亩,成功创建全国绿化模范县(市)。
(六)着力抓长效机制,在财税征管上求突破
加快税源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保春节前信息平台联网运行。加强重点行业税收监控,对煤炭企业按照设计产量足额征税。坚持依法治税,坚决不收过头税,严禁越权减免税。落实好“收支两条线”制度,强化非税收入征管,确保足额、均衡入库。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优先保证民生工程、公益事业、机关运转和急需建设的项目支出,尽可能压缩招待费、会议费、车辆费、学习考察费等一些非生产性支出。注重各种融资平台建设,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完善市土地储备中心融资功能,拓宽融资的主体和渠道。建立多层次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七)着力抓民生改善,在促进社会和谐上求突破
扎实办好十件实事。1.启动农村公办幼儿园建设工程,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办事处都有公办幼儿园。2.完成108个村级标准化卫生所建设,实现全市标准化卫生所全覆盖。免费开展农村妇女“两癌”检查。3.加大对残疾人关爱力度,建设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4.继续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确保农村五保户集中供养率达到60%。5.发放老人乘车卡,全市 60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市内公交车。6.改造配套西上山路等10条街道路灯照明设施,城区背街小巷路灯安装到位。7.对全市所有模拟有线电视用户进行数字化整体转换。8.新建廉租房5000平方米、经济适用房4.5万平方米,将廉租住房发放标准提高到每平方米每月6元,对符合条件并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实现应保尽保。做好煤矿搬陷区群众安置规划建设。9.新建、改建乡镇综合文化站7个、示范农村文化大院93个、农家书屋96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村级服务点125个。10.做好凤凰山公墓建设。
积极发展社会事业。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推广国家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等补助标准。加大农民工参保力度,力争全市高风险企业农民工工伤保险参保率达到100%。澄清底子,加大投入,分年度逐步解决市属破产困难企业职工退休养老金问题。积极做好就业再就业工作,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0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6万人。提高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全面推行新农合门诊统筹,降低起付线,扩大报销药品种类,提高报销比例;实行基本药物目录制度,统一组织收购过期药品,确保群众用药便宜安全。继续抓好甲型H1N1流感等疫病防控工作。扎实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保持全国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先进县(市)称号。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适时举办新密市第五届运动会。
切实维护安全稳定。继续实行煤矿安全领导分包制度,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道路交通、化工、消防等重点行业的安全治理,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畅通市长电话、市长信箱诉求渠道,做好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工作,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的和谐稳定。全面实施“五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制观念,提高依法治市水平。认真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促进民族宗教事业和谐发展。依法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重视老龄工作和社会管理工作。继续做好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建设和拥军优属、优抚安置工作,力争省级双拥模范城“三连冠”。
(八)着力抓自身建设,在打造人民满意的政府上求突破
把为民作为第一责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加强民主法制建设,规范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依法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的公众监督,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一步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促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使政府各项工作更加符合客观实际、更加符合群众意愿。
把务实作为第一追求。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做到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提倡开短会、发短文、讲短话,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图虚名,不务虚功,少做拖后腿、挫信心的事情,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要真正把心思放在发展上,把气力用在落实上,遇到困难不退缩,碰到矛盾不回避,把工作一项一项抓实,把事情一件一件办好,努力做出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
把高效作为第一准则。积极稳妥推进政府机构改革,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理顺部门体制,简化审批环节,提高行政效能。严格目标管理责任制,抓好政务督查、效能监察和绩效评价,确保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重点项目按时序进度和要求高效推进。开展好“项目建设年”活动,落实好代办服务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坚决杜绝一件事情让群众跑来跑去、领导批来批去、部门转来转去的推诿扯皮现象。
把廉洁作为第一保障。贯彻落实《行政法》、《行政许可法》和《监督法》,确保政府始终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做决策、干工作、促发展。深化民主评议行风活动,大力治理“涉企”四乱,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树立清正廉洁、务实为民的政府形象。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新的征程;新的一年,新的希望。让我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市人民,坚定信心,振奋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为建设“干净整洁、结构优良、富足文明、风清气正”的现代化新兴中等城市而不懈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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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魅力城市运城市长的讲话,谁有
(三)调整优化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 1.抓好传统产业改造和新兴产业发展。冶金产业要积极发展压铸件、板材、线材、优质合金等市场短缺品种。全市钢铁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左右,氧化铝产能控制在280万吨以内,电解铝产能控制在80万吨以内,金属镁产能控制在30万吨以内,焦炭产能控制在1500万吨以内。装备制造业重点发展汽车整车生产(包括重卡和客车)、汽车零部件及铸造业产品。新型化工重点发展以煤化工为龙头的焦油深加工及甲醇系列产品,以盐湖资源为依托的精细化工、日用化工产品的深度开发。新型材料重点发展纳米、磁材、铝镁合金、PPE、混凝土复合添加剂等产品。农副产品加工重点发展果品系列、禽畜牧饲、油脂棉加、蔬菜配送四大产业链。中医药产业重点以研究开发为龙头,集中抓好亚宝集团风陵渡工业园年产3000万支冻干粉项目,万荣三九药业年产1亿支舒血宁注射液项目。 2.继续实施大企业战略。引导、推动、帮助四大方阵54个企业成为规模较大、技术先进、管理规范、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大集团,年内方阵企业力争完成工业增加值达到200亿元以上。 3.加大淘汰落后力度。狠抓列入全国全省的40户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实现全市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下降6.5%的目标。今年要在冶金、焦化、化工行业的清洁生产上有大进展。同时,要设立运城市产能监测中心,建立健全促进节能降耗的体制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及相关监测、计量和统计制度,真正把节能降耗减排的各项指标落到实处。 4.大力发展旅游文化和现代服务业。一是加强旅游文化产业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今年全市旅游业总收入要达到38亿元。二是对商贸、餐饮、住宿、房地产等传统服务业进行改造和提升。三是大力发展生产型服务业。重点发展以现代物流、金融、通信、资产评估、法律、会计、质量认证等知识密集型中介服务业为主的现代生产型服务业。积极发展文化、体育、社区服务和会展等新兴服务业,动工建设一批硬件设施。 (四)突出完善城市功能,加快中心城市和基础设施建设。 一要抓紧城市规划修编。各县(市、区)也要结合实际,抓紧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年内确保完成4个县(市)、10个建制镇、3个乡集镇和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规划。 二要加快城市功能完善。城市供水要抓紧实施永济水源地扩建和城市新建道路主管网建设;供气供热要完成市区主管网建设,铁路以南开始集中供热;城市垃圾处理和医疗废弃物处理场要全面启动;城西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要抓紧实施,城东污水处理厂要开工建设。继续完善城市交通体系,确保北环路、条山街、学苑北路等“卡脖子”路年内如期竣工,尽快形成城市内环和外环道路框架。不断完善城市旅游服务和文化娱乐功能,建设一批档次高、环境好的星级宾馆、酒店;尽快启动体育馆等大型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抓紧森林公园、北郊公园和城市水系建设,增强城市生态功能。 三要加强城市综合整治。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突出绿化、美化、亮化、净化、文化,加大对城市排水、环境保洁、占道经营、广告牌匾、夜市摊点、城市“牛皮癣”以及城市出入口的管理力度,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要全力推进市区绿化和环城林网建设。突出市树、市花普及推广工作,抓好城市新建道路、公园、小游园和城市出入口等绿化工作,确保城市绿化覆盖率达35%,绿地率达30%,人均绿地面积达8平方米。要大力开展城乡爱国卫生运动。 四要搞好城市经营。采取公司化运作、贷款、财政支持等模式,适度负债经营,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要进一步开放市政基础设施投资领域,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路、公园、供水、供气等基础设施建设,通过拍卖冠名权、广告设置权等城市无形资产,多渠道筹集城市建设资金。 五要狠抓基础设施建设。交通上,重点抓好闻(喜)济(源)高速公路、沿黄旅游公路、运稷一级公路、城区西南环高速公路建设和运风高速公路改造;加快南同蒲铁路复线改造、运(城)三(门峡)铁路建设和运城机场扩建工程。中条隧道(解州至陌南)要抓紧前期准备,确保上半年开工。水利上,要重点实施夹马口灌区北扩、李家河水电站续建、闻喜县石门引水、北赵引黄提水、夏县温峪引水五大引黄灌溉工程和拦蓄工程,解决好工农业生产用水和农民生活用水。电力上,重点抓好大唐电厂、关铝自备电厂、河津振兴电厂等建设,力争年内投运发电。 (五)进一步推进改革开放,增强经济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继续全面推进市属国企改革。 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和集体林权改革。建立符合我市实际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乡镇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长效机制。要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集体林权改革。 努力提高招商引资的质量和水平。一要继续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认真筛选项目,做好项目储备,加强与境外强势企业合作。二要以优化出口商品结构为重点,扩大对外贸易和产品出口。三要创新招商引资方式,提高项目履约率、资金到位率和项目开工率。 (六)加强财税金融工作,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做好财政体制调整工作,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税务部门要加强征管,特别要加强契税、车辆税等税种的征管,不断壮大地方可用财力。 建立规范公务员津、补贴和奖金发放制度。 金融部门要把握运城产业演进趋势,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要加大对“三农”、对中小企业、对新型产业的扶持力度。要深入扎实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充分发挥其服务“三农”的金融主力军作用。 (七)加强生态和环境保护,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一要加快植树造林步伐。在抓好国家林业重点工程和省级六大造林工程的同时,“突出一条主线”,就是突出抓好从我市侯运高速公路闻喜入口,沿夏县、盐湖接运风高速公路到风陵渡出口的通道绿化建设。“建好两个循环”,就是建好围绕盐湖、夏县、闻喜、新绛、稷山、河津、万荣、临猗等8个县(市、区),经侯运高速公路、侯禹高速公路、209国道形成的循环圈,建好围绕盐湖、永济、临猗3个县(市、区),经运风、临永线形成环绕我市主要旅游景点及经济林带的循环圈。“搞好三项配套”,就是搞好两个循环圈所辐射到的村庄和通村道路、一二级公路、企业学校的绿化建设。“实施四项工程”,就是继续实施好天保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三北”防护林工程和干果经济林工程。“绿化五个进出口”,就是抓好平陆黄河大桥、风陵渡黄河大桥、禹门口黄河大桥三个出省口和新绛、闻喜两个出入市口的绿化建设,确保全年完成造林绿化65万亩,森林覆盖率增长3个百分点。 二要继续实施“蓝天碧水”工程。进一步加大对全市重点污染企业的限期治理力度,今、明两年脱硫除尘等环保设备和在线监测设备要安装到位并运行;坚决制止不符合环保要求标准的建设项目。同时,要加快市区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和城市集中供气供热等基础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市区燃煤污染、扬尘污染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整治,不断改善中心城市环境质量。 三要加强环境监测能力和重大环境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各县(市、区)都要制定和完善全市环境安全应急预案,及时、准确预警并有效应对各类环境突发事件。确保今年中心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二级以上天数实现240天,县城实现220天;全市二氧化硫减排3.65%,化学需氧量减排2.41%。 (八)高度重视民生问题,努力建设和谐运城。 一要加快就业和社保体系建设。要进一步落实税费减免、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小额贷款等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要大力支持发展劳动密集型的加工业和服务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要积极扩大城镇社会保险覆盖面,全面加强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大病医疗救助、特困群众救助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要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加大科技项目开发力度,积极组织申报国家和省级各类计划项目。深入实施农村主导产业科技合作社建设工程,加大农业成果转化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力度。认真落实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政策,继续对贫困学生实施“两免一补”。切实加强农村卫生工作,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全市。推进三级医疗卫生机构达标建设,力争60%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达到标准化要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构建新型城市医疗服务体系。全面推行药品和医疗器械集中网上竞价采购。大力开展以整治城乡环境卫生、除害防疾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爱国卫生运动。抓好134个新农村建设试点村的文化骨干培
Ⅵ 吉安市规划建设局的局属单位
1、市规划处
江西省吉安市城市规划管理处隶属吉安市建设局管理,为副县级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职能:宣传、贯彻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和政府规范性文件,负责组织和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负责组织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各类专业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查报批;负责建设项目的选址、建设用地和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核发“一书两证”;负责测绘标志和成果管理,承担勘察测绘、城市规划、市政和建筑设计,内设综合科、城乡建设规划管理科、市政设施规划管理科、规划监察法制科、技术审查科、信息档案科等6个科室,下设吉安市城市规划设计院、吉安市城市勘察测绘院、吉安市宏图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等三个单位。
2、吉安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宣传、贯彻和执行国家、省、市颁布的有关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建设、管理的法规、规章和制度;加快推进城市园林绿化科技进步,研究、引进、推广现代园林绿化新技术;负责城市公共绿地、生产绿地、居住绿地、防护绿地、风景林地的规划、建设、管理和保护,负责监督古树名木的保护;参与城市工程建设项目绿化用地规划及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批,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绿线管理制度;承担园林绿化规划设计、施工。
3、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
吉安市建筑设计规划研究院创建于1978年,实行事业编制企业化管理,自收自支,自负盈亏。现持有国家授予的甲级工程设计证书、丙级工程勘察证书、丙级城市规划设计证书、乙级造价咨询资质、丙级市政工程设计证书、丙级工程监理证书。是一个集勘察、设计、咨询、监理为一体的综合性建筑设计院。
4、吉安市路灯管理处
负责吉州区城区内公共道路、广场、绿地照明设施的管理和维修工作;完成主管局下达的有关路灯安装及其它任务;参与制订城市公用照明设施管理办法及维修、改造计划。
5、吉安市市政设施管护处
肩负市区城市市政设施[道路108公里,面积约136万平方米,其中车行道100万平方米,人行道36万平方米(含彩色人行道15万平方米),桥梁14座,下水道52.8公里,窨井632座,雨水井1328座,护栏800米]的养护维修和管理重任;负责道路开挖与占用的审批、收费及现场管理;负责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的收取;参与新建、改造市政工程设施的竣工验收工作。
6、吉安市建筑工程质监(安监)站
质监站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实施辖区内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及上级部门颁布的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3)受理政府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申报监督手续,收取监督费和实施质量监督。
(4)向政府报送受委托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对建设各方的工程质量违规行为采取行政措施,对需要实施行政处罚的工程与参建责任方,报告政府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主管部门委托进行行政处罚。
(6)对预制建筑构件、建筑半成品加工和预拌商品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质量监督。
(7)完善检测试验手段,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并监督检查检测单位和企业试验室的工作情况。
(8)完成政府和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监站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组织安排实施辖区内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受吉安市建设局委托,依据有关法规、标准,对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3)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方针、政策,起草或者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实施细则或者实施办法;
(4)制定本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的中长期规划和近期目标,组织建筑安全生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应用;
(5)建立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体系,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落实各级人员分工负责的建筑安全生产责任制;
(6)负责本行政区域建筑职工因工伤亡的统计和上报工作,掌握和发布行政区域建筑安全生产动态;
(7)负责对申报晋升企业资质等级、企业升级和报评先进企业的安全资格进行审查,报市建设局审批,行使安全生产否决权;
(8)组织或者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工程建设中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依据有关规定上报重大伤亡事故;
(9)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安全生产检查,总结交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经验,并表彰先进;
(10)监督检查施工现场、构配件生产车间等安全管理和防护措施,纠正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7、吉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负责对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和纠纷的仲裁;管理全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执业资格;编制吉安市城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材料预算价格;管理全市建设工程定额工作,指导县、市定额管理工作。
8、吉安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1)常规建材物理性能检测;
(2)工程地质勘察、土工试验;
(3)桩基质量无损检测、单桩承载能力、静载检测;
(4)市政工程检测;
(5)预制构件强度测试、质量评估。
9、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办
受市建设局委托,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能是:
(1)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起草全市建设工作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文件;
(2)审查招标投标单位的资格,项目经理准入资格;
(3)审查并备案招标投标申请和投标文件;
(4)监督开标、评标和定标活动;
(5)调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纠纷;
(6)否决违反建设工作招标投标有关规定的定标结果;
(7)监督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8)查处违反招标投标有关法律法规的违法行为;
(9)负责对招标投标代理机构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
(10)负责对县(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进行业务指导。
10、吉安市建设监理中心
吉安市建设监理中心是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发展、建筑业走向规范化趋势和在建设领域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需要,于2000年8月份成立。隶属吉安市建设局直属单位,由市建设局从市建筑质量监督站等各部门抽调大批技术骨干力量组建而成。吉安市建设监理中心服务内容(受业主委托开展以下工作):1、工程建设:决策、勘察设计、施工各阶段有关事项的咨询服务。2、工程建设各阶段的监理服务:工程建设决策阶段监理;工程设计阶段监理;工程建设施工阶段监理。主要职责为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受业主委托对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等实施监理,对工程实行第三方认证,并承担相应责任。
11、吉安市建设培训中心
(1)〈〈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培训;
(2)〈〈专业管理人员岗位证书〉〉的培训;
(3)〈〈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培训;
(4)生产操作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的培训;
(5)专业技术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培训。
12、吉安市设审中心
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对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安全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技术审查并承担相应的审查责任。
13、吉安市建筑施工管理站
(1)负责全市建筑(含建筑装饰装修)市场行为的督促、检查、指导,具体负责吉州区、青原区范围内建筑(含建筑装饰装修)和市政设施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市场行为的督查与监管工作,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2)负责全市外来施工、监理企业的注册登记、备案管理工作;
(3)具体负责吉州区、青原区范围内建筑(含建筑装饰装修)和市政设施工程项目施工许可的管理;
(4)具体负责吉州区、青原区范围内建筑(含建筑装饰装修)和市政设施工程的履约的监督检查及保证金返还的审查工作。
14、吉安市城建档案馆
起草全市城市建设档案事业发展规划,拟定城建档案管理方案、年度计划;制定城建档案业务标准和有关技术规定;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协调管理、业务指导、技术培训、行政执法;负责中心城区城建档案(含地下管线档案)的接受、整理、保管、统计、鉴定和开发利用工作;根据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需要,组织开展旧城区市政设施档案调研工作;负责中心城区工程项目城建档案的预验收,参加建设工程的备案审查。
15、市建安总公司
江西省吉安市建筑安装工程总公司是国家一级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始建于1951年。现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355人、建造师173人、“五大员”持证上岗人员290人。
公司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混凝土预制构件专业承包贰级、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等资质。
16、吉安市供水公司
吉安市供水公司(原吉安市自来水厂)筹建于1959年底,是城市供水国有企业,现有在册职工328人,净水厂三座(阳明水厂、吉福水厂、河东水厂),日供水能力16万立方米,肩负着吉安市城区的生活、生产、建设供水任务,供水管网总长241.6公里,用水人口23万人,城市自来水普及率98.95%,已建立了微机管网管理调度系统,有一支雄厚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是一个集供水、设计、安装、物资供应为一体的初具现代化供水型企业。公司1989年进入省级先进企业行列,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省级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省市城市供水卫生管理先进单位、市区井冈之星双文明企业、市长直通电话工作先进单位。
17、吉安市市政工程公司
吉安市市政工程公司成立于1952年,属事业性质、自收自支的市政建设施工贰级,公路工程施工叁级单位,拥有固定资产2000万元。公司现有职工人数292人,各种专业技术职称人员44人,其中高级职称1人,中级职称23人,初级职称人员11人。拥有熟练技术工人106人,其中高级工44人,中级工38人,初级工24人。各级项目经理26人,其中一级项目经理3有,二级项目经理10人,三级项目经理13人。我司为适应经济发展及各种施工需求。拥有各种机械施工设备及检测仪器,如(推土机、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砼搅拌楼、自卸翻斗车、全展仪、试验设备等机械)。
(1)承接城市各种道路工程;
(2)单跨跨度40米以内桥梁工程;
(3)公共广场工程建设;
(4) 给水、污水管道工程;
(5)河堤及挡土墙工程;
(6)各种土方工程;
(7) 完成市政府、市建设局交办的各种工程业务和临时性工作任务。
18、吉安市燃气管网输配公司
19、吉安市城市展示馆
2008年7月7日经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设立,主要职责和任务:
(1)展示吉安市城市演变历史、城市总体规划及其他城市规划、建设、经营成果的内容;
(2)在展示馆设立城市规划公示区,对市中心城区建设项目实行批准前及批后公示,对城市规划变更、调整公示,对城市规划违规行为查处结果进行公布。以实现城市规划工作法制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保证公民行使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建议权,维护社会各方的合法权益。增进政府与市民的相互沟通与了解,使城市规划更具有可行性和民众基础;
(3)宣传城市规划法律法规以及城市的发展变化,使国内外投资者更了解我市城市历史、城市发展的信息;
(4)为国内外专家与建设者提供举办学术报告、专题咨询场所,以提高城市规划建设水平。
Ⅶ 工程招投标管理存在问题及对策分析
严格地说,要从根本上取得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的公开、公平、公正,只有随国家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的深入和突破性的成功,才能实现。因此,本课题研究完善施工招投标公正性制度的对策,是在确定强化政府以及国有企业投资或者控股投资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为目标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国情,通过对施工招投标各环节以及对影响施工招投标公正性的各种因素的研究,提出提高施工招投标公正性的措施,从机制上、方法上设置障碍,将不公正因素缩减到最小限度。具体包括:
1、确立交易中心法律地位,充分发挥有形市场的作用,保障交易的透明度
有形建筑市场的主要功能,是以服务为主,统一集中发布信息、建设工程集中交易、管理部门集中办公的场所。根据对发达国家的考察,有形建筑市场这种模式并不是中国的首创,在美国,招标中心就得到了普遍和很好的运用。在我国,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的模式是1994年根据建设部“建筑市场治乱、工程质量治差、企业管理治散、工程价格求合理”的工作方针以及上海市领导关于加强建筑市场管理的要求,由上海方面首先提出,之后建设部总结成为使“建筑市场从无形变为有形,从无序变为有序,从隐蔽变为公开”的意见,向全国推广。
上海的有形建筑市场――市交易中心成立于1996年11月1日,通过几年的运作取得显著效果,有力地制止了地下炒卖信息的不法行为,招标发包比例明显提高。提高了交易透明度,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腐败蔓延和保障了工程质量。同时也为办事人提供了较大方便。
有形建筑市场的建立和成效得到了党和国家领导同志的高度重视。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尉健行同志在中纪委各次全会以及有关会议和场合,多次对有形市场的建设作出指示。在98年7月全国有形建筑市场现场会和99年8月全国有形建筑市场建设工作座谈会上分别作出长篇专题重要讲话;在99年3月26日视察上海交易中心时指示:“目前仍有些人对把有形市场作为一个方向提出疑问,但实践证明我们处于当前的阶段必须要走这条路,不能把资本主义国家的东西直接搬到我们现在这里来。上海要继续研究探讨,给全国提供好的经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朱 基同志于2000年1月26日,在国务院第五次全体会议上明确提出:“现在,建筑领域的问题相当严重,非大力整顿不可。要健全和规范有形建筑市场,严肃查处建设单位规避招标或搞假招标的行为……”。在中共中央的1号文件中,明确提出要建立、加强有形市场的管理。
形建筑市场的工作同样得到了上海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市委副书记孟建柱和龚学平、市委常委副市长韩正先后视察了市交易中心。韩副市长在全市有形建设市场工作会议上作重要讲话,从体制、机制、法制的角度对上海有形市场的建设提出要求。
根据中央和上海市领导的要求,本市自1998年下半年起,在市交易中心基础上进一步发展、建设成由总包、专业分包、建材、中介服务等四个层次、25个分中心组成的有形建设市场体系。但这25个分中心的运作状况参差不齐,尤其是一些专业分中心和建材分中心更是步履维艰,有场无市。究其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有形市场缺乏法律地位,市场的管理缺乏法律依据,从而难以控制场外交易现象。
关于交易中心立法问题,广东省解决得比较好。该省在99年9月第九届省人大第十二次常委会通过的“广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中,确立了有形市场的法律地位。其第六条规定:“按本条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发包的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应当按照项目的隶属关系,分别在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
交易中心是在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为招标人和投标人提供场所、信息和咨询服务,为有关部门在该中心内办公提供必要条件,使招标投标活动公开、公平、公正进行的服务机构,其不得代理组织招标和参与评标定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同级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交易中心提供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的服务进行监督和管理。”
同时,其第七条规定:“同级人民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资格审查、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或者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等工作,应当在交易中心内办理。”在其“法律责任”一章中还规定若违反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的,其签订的承发包合同无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招标人限期重新组织招标,并处以发包价款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由于广东省在法规中比较准确地确定了交易中心的性质、功能、作用,明确了各管理部门与交易中心的关系,设定了不进场交易的处罚标准,使该省的各级交易中心能够依法设立、依法办事、依法管理,健康发展。
作为国际化大都市的上海,也应当尽快解决交易中心的法律地位,通过立法强制政府财政及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进入交易中心招标投标,从而充分发挥有形市场交易透明的优势,使招投标有一个公正性的良好的客观环境。
2、 通过立法建立固定的信息渠道,统一、公开发布招标信息,使工程提前纳入公平竞争渠道
能否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建设信息,是能否管理好工程招投标的先决条件。掌握了工程建设信息,不但为政府在宏观调控队伍和任务供需平衡上以及制订建设市场和建筑业发展规划决策上提供了可靠数据,而且可以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及时了解每个工程的拟建概况和前期工作进度,从而提前介入相应的管理,促使建设工程在起始阶段就步入法定的建设程序,工程招标的公开、公平、公正也有了保障。
由此,世界发达国家以及国内兄弟省市均十分重视工程信息的管理。美国、日本等国家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都规定政府工程一经批准,必须通过报刊发布招标信息。在美国西雅图市的市政府还规定必须经过招标中心才能通过报刊发布信息。国内做得比较好的如苏州市,该市由市政府颁文规定所有项目审批部门都须与工程交易中心实行电脑联网,在项目立项批准后,拟建项目信息必须在三天内传递至交易中心,由交易中心统一发布,使交易中心切实掌握市场管理和规范交易行为的主动权。
作为上海,自从改革开放以来,项目投资急速向多元化、多渠道方向发展,可审批项目立项的机构由原来的计划部门一家发展为包括区县计划部门在内共80多家。由于市政府对工程信息管理没有相应文件予以规定,因此这些机构并无向建设管理部门传送项目信息的义务。加上工程报建绝大多数滞后至施工招标时一同办理,造成交易中心和招投标管理部门信息闭塞,交易中心成为无源之水,一方面难以吸引广大承包企业进场,另一方面不少工程事中才纳入管理,有的甚至于只能补办手续,再也谈不上交易的公开、公平、公正。为了解决信息问题,市交易中心作了极大努力,甚至通过有偿的形式从规划部门获取,但这十分有限,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因此,在本市修改有关招投标的政府规章以及制订招投标法规时应当载明建设工程各立项审批部门在同意立项并向项目立项报批单位批复的同时,抄告建设主管部门;此外,其他的有关工程建设的审批部门,如扩初审批部门等,在批准项目的同时同样抄告建设主管部门,以保障交易中心的正常运作和招投标的“三公”原则。
3、 设置不同竞争平台,随机抽定投标单位,杜绝陪标现象
施工招标的直接目的,就是经过招标选择一个技术上、经济上最符合要求的施工承包企业来承建工程,以保障工程在质量、工期、效益上获得最佳利益。由此,进入施工招标后的第一个环节――选择投标人的工作尤为重要。
从国际上的经验及国内施工招标中存在问题分析,要做好投标人选择的工作,必须解决两方面的问题。其一,须设置一个平等竞争的层面。即参加竞争的企业在资质和能力上不能相差太远,只有这样才最能调动所有投标企业的积极性。否则,如若一个技术简单项目或者小项目,大小企业均参加竞争,在资质高、能力强的企业眼里,这么简单的、小小的一个项目,对手又是那么弱小,一般来说是不会投入主要力量去认真对待的。相反,对于小企业来说,对手是如此强大的企业,思忖着靠真本事竞争是很难有胜算的,还不如集中精力“公关”为上了。这样,非但不能形成良好的竞争态势,反而还会成为产生腐败的因素之一。基于此种原因,发达国家和地区,均按项目的大小、技术难度设置不同竞争平台,让不同资质等级、不同能力的施工承包商分层次平等地参加竞争。
其二,须排除各种干扰,克服人为因素,既使参加投标的企业与业主之间在人际关系中回避亲朋好友、裙带关系,又使业主与各投标人之间不存在非正常的经济关系与经济约定。否则,从招标的一开始就会陷入“内定”、陪标等假招标之陷阱之中。
对于投标人的选择,在国外,有的国家是通过抽签确定的办法来克服人为因素的。国内的兄弟省市中如深圳等沿海开放城市,也从一开始就采用全部抽签确定的办法,矛盾极少。其他省市都经历了从业主自选至全部抽签确定的总结、改进过程。如北京、天津、南京等开始全由业主自选投标人,因根本无法解决业主与内定中标的施工企业串通后,“做手脚”、搞陪标等问题,其后改由业主自选三分之一的投标人,其余三分之二在投标报名单位中随机抽定。但这仍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业主为了让其自选的队伍中标,往往泄漏标底、故意压缩评标时间、操纵评委等,千方百计舞弊以图达到目的。最后,只能全部通过抽签确定投标人,才基本解决陪标的问题。
对于上海来说,在施工招标投标人的选择上,上述两方面问题并未解决,仍然采取简单项目、小项目由大小施工单位混同竞争和业主自选三分之一,随机抽定三分之二投标人的办法。因此,在今后立法中应当吸收国外经验,总结国内教训,结合施工企业资质管理的改革,充分注意在投标人选择上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同时考虑上海今后较长历史阶段中队伍多、项目少的状况,拟载明:提倡按照项目大小、技术难易选择不同资质和能力的施工企业,分层次进行公平竞争;载明:除特殊项目经批准外,公开招标投标人的选择,应当通过公开报名,在经资格预审符合要求的报名企业中,由招投标管理部门的监督下,当众随机抽取确定。
4、 以法制形式确立评标、定标的程序和提出评、定标时间要求,提高评、定标的科学合理性和公正性
施工招标的评标、定标是施工招标产生成果的关键环节,花了十二万分心血的各家投标企业均向往着自己能获得中标的结果。因此,任何随意的、草率的评标、定标不但不能得到科学合理的招标成果,而且是对各投标企业所付劳动的最大的不尊重,势必给投标企业带来伤害,使其利益受到侵害。
但由于在施工招投标的各项办法、规定中,包括建设部和本市所颁的各项办法、规定中尚未对评标、定标的程序作过明确规定以及对评标、定标时间作过要求,因此在施工招标评标、定标中的随意性、草率性的情况时有发生,造成整个招标显失公正,投诉不断。也成为搞假招标的不法行为和腐败分子的可钻空子。具体的表现如前在剖析“施工招标投标公正性方面仍需解决的问题”中所述,主要为三个方面,其一是技术标和商务标评定次序的颠倒;其二是信誉分押后评定;其三是评、定标时间过分压缩。其中有的是出于业主对施工招标规律的不了解以及对工程进度时间紧迫的担心,但为数不少的却是业主的故意行为,其背后往往存在着权钱交易等不法行为。
通过规范评、定标的程序,明确对评标、定标的时间要求来规范施工招标行为的办法,在国内尚未引起充分的注意。故为了郑重地、科学地评、定好每一个标,拟在本市今后的立法中确定施工招标评、定标的基本程序,并提出对评、定标时间的要求。要明确规定技术标必须在商务标开标之前予以评定;明确规定施工招标评、定标必须考虑工程的技术复杂程度,在时间上给予必要的、充裕的保证,并应当经过招投标管理部门的核准。从而在程序上、时间上为评、定标的公正性提供保障。
5、 公布评标结果,加强专家的考查,促进专家行为规范
专家评委负有评判各投标人的投标标书、推荐乃至确定中标单位的任务。在现有做法中,评标、定标过程人为因素影响大的有三处:打信誉分;评审施工组织设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直接确定中标人。因此施工招标评标、定标的是否公正在专家评委的素质和行为上得以直接体现。近年来,在反映施工招标评、定标有失公正的投诉中,主要原因由于专家评委责任心不强、行为不规范的现象日趋增多。这一问题,在全国各兄弟省市也不同程度存在,大家都在着力探索、解决之中。
以上信息来源火标招标网
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什么时候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理时段是在建设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开发使用权》申请、《房屋拆迁许可证》办理完成后开始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程规划许可证》包括下列内容:
⑴许可证编号;
⑵发证机关名称和发证日期;
⑶用地单位;
⑷用地项目名称、位置、宗地号以及子项目名称、建筑性质、栋数、层数、结构类型;
⑸计容积率面积及各分类面积;
⑹附件包括总平面图、各层建筑平面图、各向立面图和剖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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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程序:
1、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的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向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2、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3、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并联审批部门《建设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和施工图纸审核。如方案需要修改,应提出修改意见,明确修改理由,项目申请人修改后重新报建;如方案得到批准,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4、中心规划窗口根据项目业主申请和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消防设计防火审核”、“新建民用建筑项目防空地下室建设意见审查”、“气象防雷设计审核”、“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拆除迁移环境卫生设施审批”、“白蚁防治手续”等并联审批事项的申报条件。
受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告知项目业主一次性填报表格,提交相关材料,当天向消防、人防、气象、市容、房管等并联审批部门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有关申报材料。
5、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抄告项目业主。
6、规划窗口根据并联审批单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时限: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一般需要24个工作日。但厦门市规划委目前出台新政策。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及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符合条件可3个工作日办结。日前,厦门市规划委副主任任国岩接听市长专线,就“建设项目告知承诺制”进行解读。
任国岩介绍,实行告知承诺制的建筑工程,在申请人和第三人应当对建设工程的设计方案符合规划条件以及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逐条作出书面承诺后,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将在3个工作日内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而在以往,要拿到这份许可证差不多需要24个工作日的时间。实行告知承诺制带来的直接结果就是审批提速。
Ⅸ 深圳市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原标题:深圳市出台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鼓励地下空间建设
6月28日,为促进地下空间综合、系统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深圳司法局发布了《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从规划管理、用地管理、建设管理、使用管理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定。《管理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根据《管理办法》,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建设交通、市政工程、防空防灾、环境保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鼓励地下空间建设商业、工业、仓储、物流设施以及体育、文化等项目;禁止地下空间建设住宅、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养老生活用房等项目以及中小学普通教室。法律、法规对涉及国防、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以下为原文:
深圳市人民政府令
第337号
《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已于2021年4月13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六届二百五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市长覃伟中
2021年6月9日
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促进地下空间综合、系统开发,集约节约利用城市空间资源,适应城市现代化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及其监督管理。
法律、法规对涉及国防、人民防空、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矿产资源等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地下空间是指地表以下的空间,包括结建式地下空间和单建式地下空间。结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由同一主体结合地面建筑一并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单建式地下空间是指独立开发建设的地下空间;利用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开发的地下空间视为单建式地下空间。
地下空间实行分层开发利用,分为浅层、中层和深层,近期应当充分开发利用浅层、中层空间,远期逐步探索深层空间的开发利用。
第四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应当遵循统一规划、科学利用、公益优先、安全环保的原则。
第五条 地下空间优先用于建设交通、市政工程、防空防灾、环境保护等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鼓励地下空间建设商业、工业、仓储、物流设施以及体育、文化等项目。
禁止地下空间建设住宅、幼儿园(托儿所)生活用房、养老生活用房等项目以及中小学普通教室。
第六条 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负责本市行政区域内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规划管理和建设用地管理。
住房建设主管部门依职责负责地下空间工程施工以及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负责地下空间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等工作。
人民防空主管部门负责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涉及人民防空事项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生态环境、交通运输、轨道交通、水务、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七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地下空间普查,对地下空间的自然状况、利用现状、权属情况及开发利用制约因素等进行调查、监测与评估,涉及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地下空间的基础调查和资源评估工作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市、区财政部门按规定统筹保障有关资金需求。
第八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建设、人民防空、城市管理等主管部门建立地下空间数据中心,将地下空间基础调查、规划建设管理、不动产档案信息等纳入地下空间数据中心,并通过市大数据资源中心实现信息共享。
第九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地下空间规划编制技术规范和建筑设计规则,推行三维地籍管理技术。市生态环境、住房建设、消防、轨道交通和水务等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责组织制定地下空间建设和管理相关技术规范。
第二章 规划管理
第十条 市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住房建设、交通运输、文物、人民防空等主管部门编制全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的修改程序按照制定程序执行。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并与人民防空、道路交通、轨道交通、地下综合管廊、地下管线、海绵城市、建筑废弃物治理、环境保护等专项规划相衔接。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应当包括地下空间的发展战略、总体规模、空间布局、分区管控、分层利用、开发步骤等内容,划定重点地区范围,并应当对近岸海域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作出要求。
第十一条 市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作为地下空间开发建设的规划依据。
重点地区是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确定的重点建设的城市各级中心、综合交通枢纽等地区。
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的内容包括地下空间开发边界、开发强度、建设规模、使用功能、竖向高程、出入口位置、地下公共通道位置、连通方式以及分层要求等。
市主管部门在编制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时应当明确其规划管控的强制性内容,涉及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强制性内容修改的,应当报市政府批准;对非强制性内容进行修改的,由市主管部门批准。强制性内容和非强制性内容按照相关技术规范执行。
第十二条 法定图则、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土地整备规划等控制性详细规划层级的规划编制和修改时,应当对重点地区以外的地下空间保护、利用提出规划指引。对于未作规划指引的地下空间,开发建设时应当由市主管部门组织开展规划研究,提出规划设计条件报市政府批准后,作为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的依据。
涉及轨道交通项目的,按照轨道交通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在城市地下空间重点地区开发建设的,根据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市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可以自行编制或者要求建设单位编制建设项目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方案,明确地下空间的竖向深度利用要求、分层开发控制要求、地下建筑退线、连通通道方位等内容,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方案经市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结建式地下空间工程应当与地表建筑工程一并编制规划设计方案。
重点地区应当充分发挥城市总设计师的技术协调作用,城市总设计师由规划、建筑、景观设计等领域的领衔设计师和技术团队组成。地下空间规划设计方案在报送市主管部门审批时,应当提交城市总设计师的书面咨询意见,作为市主管部门审批的重要技术依据。
第十四条 建设单位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应当依法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结建式地下空间工程应当与地表建设工程一并申请办理规划许可手续,单建式地下空间工程应当申请办理单独的规划许可,可以与其他工程同步办理相关手续。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分层取得的,分层申请办理地下空间规划许可手续。
第十五条 开发利用地下空间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应当载明地下空间使用功能、水平投影控制范围、建设规模等内容。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应当载明地下建(构)筑物水平投影建设范围、退线、竖向高程、建筑面积、使用功能、出入口位置、公共通道、连通通道等内容。
第三章 用地管理
第十六条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深度和范围按照满足必要的建筑功能和结构需要确定。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和行使,不得损害其他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及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七条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符合划拨规定的,按照划拨方式供应;商业等经营性项目,或者同一宗地下空间建设用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应当采用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
符合规划并且满足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协议出让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
(一)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申请开发其建设用地范围内的地下空间,且该地下空间未规划用作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性项目;
(二)需要穿越市政道路、公共绿地、公共广场等公共用地的地下连通空间或者连接两宗已设定产权地块的地下连通空间;
(三)附着于地下交通设施等公益性项目且受客观条件制约,经交通运输、轨道交通主管部门会同主管部门等单位认定不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经营性地下空间;
(四)经市政府确定产权归社会主体的地下综合管廊设施用地、区域交通用地、城市道路用地、轨道交通用地和特许经营的公用设施用地;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市政府决定的其他情形。
以协议方式出让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的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地下空间全天候向公众开放的,按照公共通道用途出让,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经营性建筑,公共通道用途部分免收地价;不能全天候向公众开放的,按照实际用途出让。地下连通通道涉及两个以上建设单位的,在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明确连通通道的土地使用权归属。
属于本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也可以通过租赁方式供应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租赁期限不超过十年,租赁期限届满的三个月前,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可以按规定申请续期。
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抵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过程中,对采用明挖施工方式形成的地下空间,具备独立开发条件的,应当根据地下空间的规划功能确定土地供应方式。
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轨道交通(含车辆段、停车场、轨道交通站点等)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市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可以结合轨道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编制招拍挂出让方案,并按程序报批。
第十九条 建设用地供应方案应当依据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法定图则、重点地区外经批准的规划设计条件等规划和规划管理技术规范进行编制,并明确用地的位置、面积、使用性质、开发强度、开发期限、连通要求等规划条件,经审批后作为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或者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条 单建式地下空间项目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最高出让年限按照土地用途类别确定。
结建式地下空间建设用地使用期限不得超过其土地用途对应的法定最高年限,并且不得超过该宗地地表部分的出让年限。
第二十一条 对于采用明挖法等方式施工的单建式地下空间,涉及的地表用地应当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开发利用后恢复土地原状。
第四章 建设管理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可以在地下空间重点地区划定集中开发区域。集中开发区域应当对地上地下进行整体规划设计。
第二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指定集中开发区域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集中开发区域的整体规划设计;
(二)对集中开发区域的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和项目实施方案进行综合平衡;
(三)工程建设实施的协调;
(四)市、区人民政府决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四条 集中开发区域的整体规划设计应当符合法定图则、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等上层次规划,重点明确集中开发区域地下空间的开发规模、空间布局、连通要求、配套设施等管控要求;确有必要对法定图则或者重点地区地下空间详细规划进行调整的,整体规划设计按程序经市政府审议通过后视为完成相应规划修改,纳入规划“一张图”管理系统,并作为集中开发区域的规划许可依据。
第二十五条 集中开发区域的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在审批前,应当要求建设单位提交城市总设计师的书面咨询意见,作为审批的重要技术依据。
第二十六条 集中开发区域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单独划拨或者出让,也可以与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划拨或者出让。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整体规划设计进行开发建设。
除前款规定的建设模式外,政府土地投资开发管理机构可以对集中开发区域进行统一建设,形成土建预留工程。土建预留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后,移交土地储备机构收储并可按照本办法第三章的规定进行土地供应。
第二十七条 轨道交通建设应当与沿线地块、道路、地下公共通道以及市政设施等工程建设相衔接,按规划要求预留与周边工程的接口条件,实现地上地下空间资源一体化高效利用。
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单位可以作为统一的实施主体,将轨道交通规划控制范围或者与轨道交通地下设施相邻的其他地下建设项目,与轨道交通工程进行整体开发建设。
在重要轨道交通枢纽地区,市主管部门可以探索站城一体化综合开发涉及的规划管理、用地出让、地价计收、工程建设等政策措施,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十八条 结建式地下空间的地下建设范围不得超出地表用地界线,因与其他地下工程连通或者基于公共利益、安全防护等原因需要超出的,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第二十九条 市政管廊、轨道交通、地下道路等地下建设工程需要在已出让地下空间权属范围外穿行但涉及他人重大利益的,市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在规划许可前应当征求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利害关系人对地下建设工程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论证建设工程符合安全和环保等要求的,市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可以依法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市主管部门派出机构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将论证情况向利害关系人公布。
第三十条 地下空间建设不得危及地表及地下相邻建(构)筑物、设施的安全。
地下空间建设因通行、通风、通电、排水等必须利用相邻建设用地的,相邻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建设单位的通行、通风、通电、排水等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范的要求,避免对相邻建设用地使用权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第三十一条 地下空间分层开发利用的,应当共用出入口、通风口和排水口等设施。涉及使用他人取得的地表建设用地修建地下空间出入口的,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地役权合同,并可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地役权登记。
地下空间建设工程的设计,应当满足地下空间对环境保护、防洪防潮、排涝、结构安全和设施运行、维护等方面的使用要求,地面附属设施应当做消隐处理。
第三十二条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和保护措施,告知有关产权人或者管理者,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动态监测。
地下空间建设项目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护措施,满足地表空间和地下空间承载、震动、污染、噪声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十三条 按照规划,地下空间工程建设涉及地下连通工程的,建设单位、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或者地表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应当履行地下连通义务并确保连通工程的实施符合防火、通风、照明等相关设计规范的要求,确保满足人员疏散和应急救援需要。
先建单位应当按照规划要求和有关设计规范预留地下连通工程的接口,后建单位负责后续地下连通通道建设。
第三十四条 地下空间开发建设中,建设单位在规划基础上增加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情形的,可以给予容积转移或者奖励、地价优惠、财政奖补或者依法实施税收减免等,具体办法由相关部门制定后报市政府批准。
第三十五条 单建式地下空间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市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申请规划核实,提交竣工图、竣工测绘报告等资料,未经规划核实的,不得交付使用。结建式地下空间建设工程随地表建筑一并申请规划核实。
规划核实合格后,市主管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应当及时将有关数据纳入地下空间数据中心。
地下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第三十六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下建(构)筑物的不动产登记,按照不动产登记的相关规定办理。
单建式地下建(构)筑物可以单独办理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结建式地下建(构)筑物应当与其地上部分一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构)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
第三十七条 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以宗地为单位,按照规划许可建成的地下建(构)筑物,其权属范围应当以规划核实确认的地下建(构)筑物外围所及的范围确定(不含桩基础)。
第三十八条 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时应当在登记簿及权利证书中注明“地下空间”,并按规划要求注明用途。人民防空工程的登记,按照人民防空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使用管理
第三十九条 地下空间建(构)筑物和设施的所有权人为地下空间维护管理责任人;地下空间建(构)筑物和设施的所有权人不清晰的,由实际使用人承担维护管理责任;地下空间建(构)筑物和设施所有权人不清晰且无实际使用人的,由政府指定维护管理责任人。
第四十条 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地下空间安全使用和维护管理制度、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规定配备报警装置和必要的应急救援设施、设备。
发现地下空间存在安全隐患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组织整改并消除隐患;安全隐患严重的,应当依法立即停止使用。地下空间发生安全事故的,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措施,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四十一条 地下空间使用期间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当保持畅通,不得被封闭、上锁、隔断、堆物和堵塞。
地下空间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应当符合安全规范,疏散指示标志明显,应急照明设施运行正常。
第四十二条 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防汛管理的规定,及时发现和处理险情,汛期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调度指令。对公众开放的地下空间还应当配备防水挡板、沙袋等物资器材。
第四十三条 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自救器材和辅助逃生设施,不得擅自改变地下空间建(构)筑物防火条件,不得影响人员安全疏散和消防设施正常使用。
第四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一)擅自拆改或者变动地下空间主体、承重结构;
(二)擅自改变地下建(构)筑物规定用途;
(三)在地下空间内违法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四)向地下空间内违法排入废气或者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废弃物;
(五)故意损毁地下空间设置的各类安全设施、设备;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禁止行为。
第四十五条 地下空间应当符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的要求,应当按照环境保护的要求设置通风、排烟、排污等设施,公共场所的空气质量应当符合公共场所卫生标准。
第四十六条 鼓励地下空间维护管理责任人投保地下空间相关责任保险。保险公司可以针对地下空间使用管理的具体情况实行差异化费率,通过费率杠杆促进投保单位做好风险防控。
第四十七条 平战结合的地下空间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保证各项防护设施的状态良好,并确保战时能迅速投入使用,战备需要时地下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者维护管理责任人应当无条件服从统一调度。
第四十八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的权限、条件和程序收回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征收地下空间建(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地下空间开发利用过程中对已经依法设立的用益物权、建(构)筑物造成妨碍或者实际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五十条 相关部门或者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责令改正,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依法组织编制本办法第二章规定的相关规划的;
(二)超越职权或者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三)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四)未按要求进行地下空间不动产登记的。
第五十一条 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的,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责令停止建设并限期改正。
规划土地监察机构可以组织具有资质的规划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认定违法建设情形后按照以下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一)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且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符合安评、消防、质检、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规范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二)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责令限期拆除。拆除违法建设工程可能影响相邻建筑安全、损害无过错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或者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经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审查认定符合安评、消防、质检、环保等强制性标准规范后,依法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二条 地下空间的建设单位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由相关部门依照建设施工管理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五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未按要求预留连通位置,或者不履行地下连通义务的,由规划土地监察机构责令相关责任主体限期改正,处二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本办法未作处罚规定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深汕特别合作区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办法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2008年7月23日发布的《深圳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88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