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什么是不足额投保其后果是什么
不足额投保是指保险金额低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实际赔付以保险金额为上限。
后果:如果车险不足额投保,保险公司会按照保险金额除以车辆价值的比例进行赔付,那么客户获得的赔偿可能会低于事故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五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并在合同中载明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约定的保险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投保人和保险人未约定保险标的的保险价值的,保险标的发生损失时,以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为赔偿计算标准。 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1)建设工程足额投保的优缺点扩展阅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应当将重复保险的有关情况通知各保险人。 重复保险的各保险人赔偿保险金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各保险人按照其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重复保险的投保人可以就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部分,请求各保险人按比例返还保险费。
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对同一保险标的、同一保险利益、同一保险事故分别与两个以上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且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
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产生不足额保险的原因大致有以下三种:
①投保人基于自己的意思或基于保险合同当事人的约定而将保险标的物的部分价值投保。前者如投保人为节省保险费或认为有能力自己承担部分损失而自愿将一部分危险由自己承担。后者如在共同保险中,应保险人的要求而自留部分风险;
②投保人因没有正确估计保险标的物的价值而产生的不足额保险;
③保险合同订立后,因保险标的物的市场价格上涨而产生的不足额保险。由于不足额保险合同中规定的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其差额部分的危险投保人并未转移给保险人。
不足额部分应视为投保人自保。当发生全损时,保险人按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当发生部分损失时,通常适用比例分摊原则,即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就损失按比例分摊。
在英美等国家多采用“第一危险”的赔偿方法,即首先由保险人在保险金额的限度内为赔偿给付,如果实际的损失超过保险金额,则由被保险人自行承担超出的部分。
B. 足额保险与不足额保险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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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足额保险,财产保险中判断是不是足额保险是根据出现时财产的实际价值与保险金额的大小,出险时实际价值大于保险金额则为不足额保险,小于等于保险金额则为足额保险。
因为是不足额保险,所以应按照比例赔付的原则进行赔付,赔偿320万元。
C. 工程责任险关于是否足额投保的问题
保险公司的计算是对的,增加工程投资应通知保险公司并补交保费。
D. 什么是建筑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保险的被保险人大致包括方面①工程所有人,即建筑工程的最后所有者。
②工程承包人,即负责承建该项工程的施工单位,可分为主承包人和分承包人,分承包人是向主承包人承包部分工程的施工单位。
③技术顾问,即由所有人聘请的建筑师、设计师、工程师和其他专业顾问,代表所有人监督工程合同执行的单位或个人。
④其他关系方,如贷款银行或债权人等。当存在多个被保险人时,一般由一方出面投保,并负责支付保费,申报保险期间风险变动情况,提出原始索赔等。
承包项目1.建筑施工合同中规定的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工程、临时工程以及工地上的物材。
2.建筑用的机器设备,包括施工用的各种机器如起重机、打桩机、铲车、推土机、汽车;各种设备如水泥搅拌设备、临时供水及供电设备、传送装置、脚手架等,均可投保。
3.工地上原有的财产物资,包括工程所有人或承包人在工地上的房屋建筑物及其他财产物资,由于施工过程中的意外而造成的损失危险,保险人亦可承保。
4.安装工程项目,即建筑工程项目中需要进行机器设备或其他设施安装的项目,如电梯及发电、取暖、空调等机器设备的安装存在的危险予以承保。
5.损害赔偿责任,即建筑过程中因意外事故导致他人损害并依法应承当的损害赔偿责任,虽是责任保险中的承保对象,亦可作为建筑工程保险项目之一加以承保。
E. 招标中的履约保证金和银行履约保证金保函各自优缺点两者是否都产生利息
我来说下履约保证金与银行履约保函的优缺点,履约保证金是乙方再与甲方签定合同前需要交纳的一般是工程金额的10%现金,银行履约保函则是通过银行或担保公司担保在银行开具的保函来代替这笔现金保证金。显而易见银行履约保函比较受用,不存保证金费用少,不占用企业的资金。两者均无利息可谈!
F. 车险的投保途径有哪些,试分析每种投保途径的优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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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目前,车险的投保途径主要有营业厅投保、4S店直接投保、电话投保、网上投保等几种,其优缺点如下:
1、营业厅投保
优点:权威可靠,车主可放心购买。手续齐全,立等可取。
缺点:没有上门服务,只能去固定营业厅办理。除了规定折扣外,无其他优惠。
2、4S店直接投保
优点:投保一步到位,出险后还可享受直赔服务,将出险车直接送店维修即可。另外,如果在同一家店内购车和上保险,销售员会相应给予一定车价或保费折扣。
缺点:保费浮动较大,投保人享受到的费率折扣有限,费用相对较高。
3、电话投保
优点:操作简单,投保快捷。车主在任何地点凭借一个电话就可以快速投保,一般在3个工作日便可拿到保单。另外,由于保险公司现在主推该业务,再加上电话投保由于节省了中介环节,费率折扣较大,投保相对较为便宜。
缺点:需提防“山寨”版投保电话,也要防止遭遇假保单。
4、网上投保
优点:方便快捷,一般需要几分钟就可完成投保,属于电话投保进一步发展,没有中间环节费用,投保方式更优惠。
缺点:需要懂一些电脑网络知识,同时对险种需求有明确要求才可直接下单,如不是很明确,还是需要电话联系。
G. 什么是大额年金保险的及大额年金保险的优缺点是什么
年金保险是人寿保险的一种,这类以被保险人生存为条件,投保人一次性或定期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投保年金保险可以在被保险人年老或者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提供经济保障。年金保险也可以分为三类:终身年金保险、定期年金保险、联合年金保险。
年金保险的优缺点
一:年金保险优点
①本金安全
②解决自己年周转问题
③可做养老或者子女教育金
二:年金保险的缺点
①保费较贵
②利率不高
③容易受到通货膨胀的影响
关于年金保险的优缺点就是以上几点,希望会有所帮助,个人建议:投资理财需谨慎,从自己的实际情况出发, 合理投资
H. 建设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I. 谁来为建筑工程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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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保险包括以下二个方面:一是施工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二是施工标的的工程保险,该保险承担的责任有以下几个方面:一保险公司承担在施工期间的施工材料的非人为因素所致的缺失责任;二是承担施工机械在施工期间内的修复和置换责任三承担施工期间内由于施工方的原因所造成施工区域附近所发生第三方的财产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经济责任四向标的所有人赠送施工标的的建筑质量的保证保险
J. 建筑工程的保险在计算赔款时,若为不足额保险,则采取赔偿方式
保险赔款=损失金额×(保险金额÷出险时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损失金额*投标比例
比例赔偿方式按照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来进行保险赔付,
它可以用手计算不定值保险中不足额保险的部分损失赔款,计算公式为:
赔款=损失金额×(保险金额/保险价值)(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比例赔偿方式还可以用于计算定值保险中部分损失的损失程度,
并据此计算定值
保险的赔偿数额,
计算公式为:赔款=保险金额×损失程度
损失程度=(出险时当地完好市价-损余价值)/出险时当地完好市价】*100%
比例赔偿方式将保险目标的实际价值和保险金额联系在一起,如果确定的保险金
额低于保险目标的实际价值,则只能按照比例获得赔偿。因此,比例赔偿方式一
般用于一些随市价变动较大的动产投保或者某些企业财产保险。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