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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工程自查报告

发布时间:2021-08-14 06:26:47

㈠ 如何进一步推进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组织制定脱贫攻坚重大政策和规划。认真贯彻2011—2020年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按照中央决策部署,将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武陵山等11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指导有关省(区、市)编制省级实施规划。建立片区联系工作机制,明确14个部门和单位定点联系11个片区,与国务院扶贫办每年印发片区联系单位工作规则和年度工作要点。督促协调有关部门在编制“十二五”重点领域、行业专项建设规划时,将片区规划确定的重大项目积极纳入,并在年度投资计划安排中给予重点支持和优先安排。
其次,大力支持贫困革命老区加快发展。牵头起草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研究制定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组织编制实施赣闽粤原中央苏区,陕甘宁、左右江、大别山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编制完成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召开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第三,加大对贫困地区投资支持力度。初步统计,“十二五”期间,共安排贫困地区中央预算内投资超过7000亿元,占同期中央预算内投资总规模的近40%。一方面,面向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谋划建设了一批大中型民用机场、跨省区高速铁路和高速公路,发挥基础设施对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服务作用。另一方面,瞄准农村困难群众,着力改善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解决了1亿多农村居民和学校师生的饮水安全问题,结束了贫困边远地区群众用不上电的历史,与有关部门一起对贫困地区近1000万户农村危房进行了改造。
第四,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以工代赈等工作。“十二五”时期,共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231亿元,对“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394万贫困人口实施了易地扶贫搬迁。安排以工代赈中央资金284亿元,在贫困地区建设了一大批农村中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为参与工程建设的贫困群众发放劳务报酬33亿元。按照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思路、搬迁任务、建设标准、筹资渠道、职责分工等,指导未来五年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全国农村贫困人口(按照现行扶贫标准)从2010年的1.66亿人减少到2015年底的6000多万人,贫困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3273元提高到2015年的6500元以上,增幅连续5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发改委还表示,“十三五”时期,发改委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把支持脱贫攻坚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进一步加强统筹协调、强化顶层设计,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更加注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更加注重推动区域整体开发,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推动尽快消除绝对贫困和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确保到2020年贫困人口与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首先,组织编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和年度减贫计划。围绕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摘帽和解决区域整体性贫困,抓紧编制完成“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明确今后一个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争取将农村贫困人口脱贫列为“十三五”规划《纲要》核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科学编制下达农村减贫人口计划,把完成年度减贫人口计划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一项重要约束性指标。
其次,全力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贯彻落实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抓紧编制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十三五”规划,下达年度搬迁任务,加快启动实施新一轮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加大中央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中央补助标准,创新投融资模式和组织方式,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办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确保“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约1000万贫困人口通过搬迁实现脱贫。
第三,大力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深入贯彻全国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座谈会精神,组织实施支持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的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支持政策体系,启动实施重点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行动计划,全力推动支持老区的政策项目落地,加快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步伐。
第四,加快推进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在组织编制“十三五”相关专项规划时,对贫困地区重大工程项目予以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设立脱贫攻坚工程包,推动启动一批“十三五”标志性工程项目建设。指导贫困地区加强项目储备,加大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资支持力度。继续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大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探索开展以工代赈资产收益扶贫试点。
第五,积极支持贫困地区改革创新与对外开放。在推动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中小城市改革试点、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等工作中,对有关贫困地区予以优先考虑和积极支持。支持具备条件的贫困地区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方面先行先试,释放贫困地区农村改革创新活力。引导贫困地区积极融入“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等国家重大战略,培育打造区域合作发展平台。

㈡ 急求一篇关于档案馆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的自查报告!!

2010年,城建档案馆在建设局的领导下,以“决胜灾后重建,率先构建新型城乡形态,努力建设世界田园城市示范区”为工作主题,按照“五点四线三问题”工作思路和方法,认真负责地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现将全年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综合目标完成情况

一、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
(一)加强城镇安居房、居民自建房、上海援建及社会投资项目等各类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备案工作,确保各类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备案率达95%。
完成情况:一是加大上海援建项目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备案工作力度。针对上海援建项目建设实际,在工程动工伊始,即以双方联席会议制度的形式确立了档案验收备案工作的方法和步骤。通过集中培训、上门服务等有效办法加强工程档案资料收集和整理的业务指导,保证在第一时间内及时完成了援建项目的档案验收备案工作,确保了援建项目按时间节点的要求顺利通过验收并交付使用。经过多方努力,截止目前,城建档案馆已完成上海援建的北街小学等23所学校、医疗中心、社会综合福利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8个卫生项目工程、沪都花园等3个安置房、廉租房项目工程,以及西区水厂、污水处理厂、为农服务中心等15个市政基础及公用设施项目工程的竣工档案的验收备案工作。全面完成了上海市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62个“交钥匙”项目工程的竣工档案验收备案工作;二是加强社会投资项目工程竣工档案进馆工作。已接收成都兴蓉公司等社会投资的22所乡镇中小学校、9所乡镇卫生院、13个乡镇派出所等工程施工文件资料进馆;三是做好安居房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培训工作。认真开展城市居民安置房、居民自建房、农村统规统建房等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的业务指导和资料收集工作。通过及时发放档案进馆告知意见书、档案业务知识培训、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等有效形式,确保各类安居房建设工程按期完整归档进馆。截止目前,已对兴堰·丽景等130余个建设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现场为壹街区·上善小区安居房工程培训资料员40余人次,接收进馆竣工档案1300余卷。
(二)认真做好古城重建相关工作和风貌改造工程档案备案管理工作。
完成情况:根据古城重建及风貌改造工程建设实际,配合风貌办,拟定了工程档案备案进馆的措施和办法,认真指导做好城市风貌改造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备案工作。

(三)开展城市地下管线、道路、桥梁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档案收集、整理、利用工作。
完成情况:制定下发了都江堰《地下管线工程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抽调业务骨干,加班加点完成了中央审计署检查项目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完成了第一批城市加密道的资料清理、组卷工作和第二、三批加密道工程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指导工作。
(四)积极做好城镇安居安置房的竣工验收备案工作。
完成情况:针对城镇安居安置房和农村统规统建项目档案资料的基本情况,拟定了农村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配合村镇局做好相关档案归档工作。
(五)积极推进城建档案信息化建设和建设工程声像档案制作工作;做好城建档案阅览、整理室和库房的建设工作和城建档案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工作;督促、指导开展建设局文书、会计、科技、专业档案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加强城建档案目录数据库建设工作。在现有系统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认真完成城建档案管理系统调试工作,更新备份城建档案目录数据。截止目前,已录入城建档案614卷,接待档案查询301人次;二是做好档案库房维修及馆藏档案移库工作。完成了档案库房密集架的拆架、维修工作和近两万卷城建档案、建设局文书、会计、照片、组织人事、招投标、村镇档案的清理、移库、上架等大量工作,保证了各类档案的妥善保管和综合利用;三是认真开展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完成了建设局2009年度文书档案整理、归档工作,归档文件1099件。督促、指导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做好2009年度文书、会计、科技、专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配合市档案局完成了建设局及各下属单位2009年度档案执法检查工作。牵头组织建设局机关各科室及下属单位共26名职工参加了市档案局档案人员培训工作;四是切实做好馆藏档案安全维护。认真开展馆藏档案的“八防”工作,对馆藏档案进行了为期一周的密闭除虫治理,保证了馆藏档案的安全。
(六)其他工作
完成情况:一是积极推进城市安居房分户验收。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了对点联系安居房摇号房源的建设及公建和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协助做好各批次安居房、安置房建设项目分户验收、项目推进、指导标准说明等工作,对验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梳理、汇总、上报,督促及时整改。二是做好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确定专人专项负责,采取动态录入机制,对已完成前期项目信息录入的建设项目,及时核查、及时录入,完成60个已完工建设项目档案备案信息录入工作清欠工作;三是认真开展清欠工作,对七片区(石羊镇、安龙镇、柳街镇)建设工程农民工资拖欠情况进行了摸底排查,及时梳理上报;四是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完成了《城建档案信息化和数字化建设》调研文章。
二、各专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一)已完成2010年上海对口支援工作专项目标(都目督发〔2010〕17号);

(二)已完成2010年档案工作专项目标任务(都目督发〔2010〕19号);
(三)已完成2010年编纂《汶川特大地震·都江堰市抗震救灾志》专项目标任务(都目督发〔2010〕18号),分解文件都建设〔2010〕37号;
(四)已完成上海援建项目的工程档案收集和档案移交工作目标(都目督发〔2010〕28号);
(五)已完成《“5.12”汶川大地震都江堰市备忘录》资料收集移交专项工作目标(都办发〔2010〕208号);
(六)已完成《都江堰市质量兴市工作》专项目标(都建办〔2010〕74号);
(七)已完成成都市灾后城乡住房重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汶川特大地震成都抗震救灾志》资料上报工作;
(八)已按时间节点完成建设局分解下达的安全生产、社会稳定、社会治安治理专项工作目标、依法治市、应急管理等各项目标任务。
三、临时交办的任务完成情况:
(一)根据市重建办和档案局的要求,明确了灾后城镇住房重建文件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移交工作方案,拟定资料清单并下发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及社区;
(二)根据领导要求,认真做好城区143个自建点、农村统规统建、统规自建、原址自建房屋竣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简化流程和备案管理工作;
(三)完成抗震救灾、排危抢险、灾后评估、板房过渡安置、综合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相关宣传项目的信息采集、汇总、报送工作;
(四)认真做好援建项目服务工作,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完善验收流程和办法,有序开展援建项目的竣工验收和资料移交工作,并及时为医疗中心等项目申报“鲁班奖”提供了急需的档案资料;
(五)完成档案馆在成都市政府网站上的办事公开目录整改检查工作;
(六)指派专人、加班加点完成了中央审计署检查项目的资料收集与整理工作;
(七)按市委119次常委会议纪要通过的《都江堰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落实了校安工程涉及的农村标准化学校建设工程档案采取不进馆的方式办理;
(八)认真做好维稳值班和清欠工作;
(九)完成机关一、二支部各项党风、党建工作和创先争优活动相关工作。
四、创新亮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上海援建项目竣工档案验收备案工作:完成上海市对口支援都江堰灾后重建62个“交钥匙”项目工程的竣工档案验收备案工作,确保援建任务按时圆满完成。截止目前,上海援建的北街小学等23所学校、医疗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8个卫生项目工程、沪都花园等3个安置房、廉租房项目工程,以及西区水厂、为农服务中心等15个市政基础及公用设施项目工程竣工档案已全部完成归档备案工作;
(二)建设项目管理系统录入工作:确定专人专项负责,采取动态录入机制,对已完成前期项目信息录入的建设项目,及时核查、及时录入,完成了2008年5月至2010年9月,共计60个已完工建设项目档案备案信息录入工作;
(三)安居房分户验收工作:按既定时间节点,完成对点联系房源的建设及公建和基础设施配套工作。协助做好安居房、安置房建设项目分户验收、项目推进、指导标准说明等工作;
(四)安居房竣工档案管理工作:及时发放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告知意见书,开展各批次安居房工程验收资料收集整理的业务指导工作, 接收已摇号安居房竣工验收资料档案进馆,完成相关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和目录数据录入工作;
(五)重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落实专人,及时对接,做好城市加密道工程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归档的业务指导和备案工作,完成重点项目迎检的相关资料整理工作;
(六)志书及年鉴编撰工作:及时分解任务,落实专人负责,牵头完成了《汶川特大地震都江堰市抗震救灾志》第二阶段长编、成都市建委《抗震救灾志》资料上报、《“5.12”汶川大地震都江堰市备忘录》资料收集移交和《建设局年鉴(2010卷)》资料的编纂工作;
(七)建设局档案执法检查工作:完成市档案局对建设局、村镇局、园林局、质监站、城监大队、街灯处、绿化处、城投公司等单位2009年度文书、会计、照片、组织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和归档检查工作;
(八)档案库房维修及移库工作:完成了档案库房密集架的拆架维修和近两万卷城建档案、文书、会计、照片、组织人事、招投标、村镇档案的清理、移库、上架等大量工作,保证了各类档案的妥善保管和综合利用;
五、目标管理工作情况:
单位负责人作为目标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及时分解下达各项目标任务,完善、规范目标运行和绩效考核机制,及时监控、反馈和解决目标运行中的困难和问题,严格奖惩,按时间节点及时上报目标完成情况,资料齐全、整理规范,全面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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