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前期需要做些什么
施工单位必须精心施工,建立正常的施工秩序,做到文明施工。在接受施工任务后,要尽快做好各项准备工作。首先要组织力量核对设计文件,进行补充调查和施工测量,编好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要安排好施工所需的劳力、材料、机械、工具、工棚和生活供应等工作。
施工中涉及与其他部门有关的问题,应事先联系,签订协议。一般情况下,施工准备工作没有做好,施工队伍不得大量进入现场。
大中型建设项目开工前, 必须由施工单位提出开工报告, 报交通部或省、市、自治区基建主管部门(按投资隶属关系)核备。开工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机械、劳动力安排、材料进场、电力供应、临时设施、购地拆迁、施工方案和施工文件的准备情况等。
(1)项目工程建设建设单位要做哪些内容扩展阅读
优质工程不仅要有良好的设计,而且在更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质量的好坏。在施工中,材料、机具、操作是保证产品质量的主要环节。一切施工都必须严格遵守每项施工规范。
1、材料的准备,包括检查材料品种、规格、数量、堆放场所、供应和保管工作等;
2、施工机具,包括品种、型号、数量的配备及修理工作;
3、操作,应精心进行,每道工序完毕须经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全部工序完毕,经检查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公路工程的一些项目在使用中,会随着时间的延续产生不可避免的损耗,如路面在行车荷载下产生轻微变形、车辙、磨损,就必须及时养护、整修,才能维持正常使用效能,延长使用寿命。公路工程对各个工程项目都制定有相应的养护规范。
Ⅱ 工程项目建设的前期阶段,主要应开展哪些工作
一、基建项目立项审批(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业主主管部门的申报文件;
2.项目业主编制的项目建议书;
3.资金落实意向书;
4.有关部门意见;
5.土地取得证件。
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提供以下资料)
1.单位书面申请;
2.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文件;
3.1:500地形图十份。
三、建筑工程设计方案核准(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办理申请书;
2.批准建设项目的有关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复印件;
4.经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复印件;
5.建设工程设计方案;
6.项目涉及其他部门的书面审核意见。
四、初步设计审批(市发改委组织)
1.申请报告;
2.有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单位编制并符合规范要求的项目初步设计文本;
3.立项文件;
4.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5.资金落实证明;
6.工程概算书。
五、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文件;
3.经审查同意的建筑总平面布置方案图;
4.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意见书;
5.土地预审意见;
6.项目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六、施工图审查(提供以下资料)
1.审查委托书一份;
2.立项文件一份;
3.规划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一份;
4.扩初设计或方案及批文一份;
5.勘察合同一份;
6.设计合同一份;
7.工程勘察成果报告一份;
8.施工图(蓝图)四套;
9.设计计算及使用软件名称一份。
七、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书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建筑工程所在地地形图(1/500)工程概况及简要说明;
3.建筑工程项目1/500总平面图,市发展改革委员会立项批文,城建规划红线图一份;
4.工程设计消防设计专篇;
5.全套土建、水、电暖道及消防系统图纸;
6.项目选址意见书;
7.设计单位消防自审表;
8.按消防要求修改的变更设计联系单及修改图纸。
八、建筑工程竣工消防验收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领取并填写《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三份);
2.消防部门签发的《建筑工程设计审核意见书》;
3.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图;
4.消防设施、设备合格证书;
5.有自动消防系统应提供中介机构的检测报告;
6.设计单位相关图纸、施工单位相应资料证明复印证及其他相关资料。
九、工程防雷电设施的审核(提供以下资料)
1.项目防雷电设施施工设计的核准登记表;
2.总平面布置图;
3.防雷设施布置图(基础、天面、大样等);
4.高层建筑防侧击雷措施及说明(均压环、幕墙等);
5.电力设计说明;
6.接地系统图;
7.其他有关批文;
8.建筑物防雷设施施工监督、竣工检测、委托书。
十、环境影响审批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立项文件,扩初批复文件;
2.建设单位项目申办报告;
3.市给排水总公司同意污水纳入截污管网意见;
4.环境影响登记表;
5.所在地政府,城建规划部门及主管部门意见。
十一、建设项目人防建设费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丽水市人防工程易地建设审批表;
2.立项批复文件;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初步设计文本(一份);
5.交纳人防建设费;
十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申请;
2.项目初步设计批复;
3.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件;
4.土地批准文件及勘测定点图;
5.项目涉及相关部门书面审查意见;
6.经审查同意的全套施工图;
7.审核同意的设计方案;
8.面积预测报告及地下管线资料;
9.绿地审批表。
十三、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程序(提供以下资料)
1.施工许可证申请表;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预证或规划申请表);
4.资信证明;
5.施工图审查批准书;
7.工程中标通知书;
8.施工合同(副本);
9.监理合同;
10.质量监督书;
11.安全生产检查申请表批准书;
十四、建设工程办理质量监督手续(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质量登记表四份;
2.立项文件;
3.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复印件);
4.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5.施工单位、监理合同及其资质证书;
6.勘察报告一份;
7.施工设计图一套;
8.工程质量登记表四份;
9.人身伤害保险单;
10.施工单位人员配备表及相关人员上岗资质证书;
11.监理人员配备表及相关人员资质证书;
12.交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费。
十五、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内容
1.完成前期工作的扫尾;
2.办理征地拆迁手续,签订有关协议完成拆迁工作;
3.委托勘测单位完成工程测量和工程地质勘察,为设计提供依据;
4.做好施工图及工程预算审查工作;
5.组织设备,甲供材料安排和定货;
6.完成施工现场的“三通、一平”工作;
7.签订施工合同,确定开工日期,完成公正手续;
8.组织施工图会审和技术交底工作;
9.做好现场测量控制图,与规划、施工单位配合完成放线和验线工作。
十六、工程竣工备案制度(提供以下资料)
1.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原件一式四份);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工程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合同内容执行情况;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评价情况;工程管理及竣工质量验收情况;质量总体评价等(原件一份);
3.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一份);
4.施工图审查意见;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消防、环保部门出具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复印件1份);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
7.工程中标通知书(复印件一份);
8.工程竣工验收意见书(即由建设单位组织);
9.工程施工竣工报告(复印件1份);
10.监理报告(复印件1份)。
的,比较全
Ⅲ 工程建设项目的概括内容包括哪些
工程建设项目的概括内容包括:单项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分部(子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相关介绍具体如下:
1、单项工程: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一组配套齐全的的工程项目。单项工程属于建设工程项目的组成部分,一个建设工程项目可以仅包括一个单项工程,也可以包括多个单项工程。
2、单位工程:单位工程为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在工业与民用建筑中,如一幢教学大楼或写字楼,总是可以划分为建筑工程、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它们分别是单项工程所包含的不同性质的单位工程。
3、分部工程:分部工程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是按结构部位、路段长度及施工特点或施工任务将单位工程划分为若干个项目单元。上述土石方工程、地基基础工程、砌筑工程等就是单位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的分部工程,楼地面工程、墙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门窗工程等就是装饰工程的分部工程。
4、分项工程:分项工程是可以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的计量单位测算或计算其消耗量和单价的建筑或安装单元。
如土石方工程,可以划分为平整场地、挖沟槽土方、挖基坑土方等;砌筑工程可以划分为砖基础、砖墙等;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可划分为现浇混凝土基础、现浇混凝土柱、预制混凝土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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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设项目的特征:
1、单件性或一次性这是工程建设项目的最主要特征。所谓单件性或一次性,是指就任务本身和最终成果而言,没有与这项任务完全相同的另一项任务。例如建设一项工程,需要单件报批、单件设计、单件施工和单独地进行工程造价结算,它不同于其他工业产品的批量性。也不同于其他生产过程的重复性。
2、具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凡是工程建设项目都有一定的约束条件,建设项目只有满足约束条件才能获得成功。因此,约束条件是项目目标完成的前提。建设项目的主要约束条件为限定的质量、限定的工期和限定的造价,通常也称这三个约束条件为工程项目管理的三大目标。
Ⅳ 建设单位项目部职责
你看这个行吗?
项目部职责:
第一条 严格贯彻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依法进行工程建设经营管理工作。
第二条 负责参与公司经营或投资年度工程项目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
第三条 负责工程项目的立项、报批等各项手续的办理。
第四条 负责工程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
第五条 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招投标等工作。
第六条 负责工程项目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等工作。
第七条 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第八条 负责工程项目的工序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第九条 负责工程项目的决算、审计等工作。
第十条 负责编制每月的工程款支付计划。
第十一条 负责并督促工程建设项目中各种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工程档案整理归档等工作,负责对已竣工的竣工验收备案,并按规定送到市城建档案馆管理。
第十二条 负责制定、完善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做好土地上市、融资方面的配合工作。
第十四条 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工程部职责:
一、努力掌握、运用各种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文化水平,具备独立解决、处理现场实际问题的能力,对工程建设项目负直接责任。
二、会同监理协调、处理并完成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具体包括:
1.认真熟悉图纸和设计引用的标准构(配)件图,会审前提出图纸存在的问题,保证工程按图施工。
2.掌握工程建设场地的状况,包括工程地质、地下管网及临近建(构)筑物等,协调处理有关事宜。
3.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完成施工用水、用电及电话的管线引入,满足工程施工需要。
4.负责将工程确定的坐标及水准点书面交给乙方,工程定位以后,要进行实际复测、验定。
5.对施工单位提出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
6.留存一份报建手续及批件的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检查。
三、工程施工中要做到认真负责,检查、监督到位,具体要求如下:
1.工程中使用的所有建筑材料、构(配)件使用前均要会同监理进行现场检验。实行责任人签字验收制度。
2.确定单位工程、分部工程的质量认定等级,对存在的问题要提出书面整改意见,限期进行整改,并按有关标准进行验收。
3.填写施工日志,隐蔽工程验收必须有监理的签字。
四、对涉及设计图纸的修改、变更要有监理、甲方代表、设计的签字,确认后方可实施。重大的修改、变更要上报领导审批。
五、涉及图纸的修改、变更,要督促设计单位按时修改、完善,做到及时准确,不能影响正常施工。
六、对工程进度拨款,要会同工程监理认定已完工程质量合格或质量问题已处理完毕,然后签字上报,经批准后再办理拨款手续。
七、负责监督、指导、协调施工现场交叉施工的有序进行,决不允许随意乱刨、乱砸等危及建筑物安全的野蛮施工行为。
八、对监理公司、施工项目经理部的现场监督、管理要积极配合,提出问题要讲究方式方法,严格管理的同时要加强服务意识。
九、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移交等事宜,负责验收后保修期内的质量问题处理、回访等项工作。
十、及时向上级汇报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Ⅳ 建设单位项目部前期应做那些工作
1、委托专业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并报环保局批准。2、办理用地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等行政许可。3、委托工程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发改委组织评审、下达立项批文。4、通过招标、比选选择落实勘察设计单位、编制勘察报告及设计文件,编制工程概算并审查(初设评审及财评。5、招标选择监理、设备材料供应、施工等服务单位。6、办理施工许可证(项目报建)。这个工作常常是业主方直接委托施工方独家办理,业主方协助。
与上述工作对应的主要专业技术文件(业主方自己编制):
1、项目规划大纲。2、设计任务书。3、招标大纲。4、项目部组织文件(人员编制、部门分工、职能描述、岗位设置、任务分配等)。
Ⅵ 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需做哪些准备工作
施工方案审批完、人员、机械、材料进场报验审批完毕、开工报告报审完。
Ⅶ 建设项目开工前,甲方应该做哪些工作
确定设计、监理单位,并起草设计、监理招标文件、服务合同,起草设计任务书,收集场地地上、地下、周边建筑物及管线的相关资料,向相关部门索取市政供给接口位置及管线网分布图及资料,申请临时用水用电,协助设计单位起草地质勘察任务书,起草勘察合同并寻找勘察单位,落实测量放线的控制点坐标引入的标准点(坐标、水平标高),收集与用地相关的水文、气象及临近项目的地质资料,监督地质勘察工作的进行。与设计单位讨论设计方案有时要负责办理各种报建手续。如有专人负责报建,只需要协助填写各种报建表格和起草报建申请。联络设计单位并督促施工图设计、审图。加强建设单位内部审图。组织施工总承包和甲分包的招投标工作,并起草或协助起草施工合同。施工队进场前甲方须向施工方提交的资料的移交工作。向施工队提出甲方对施工方提出的各种环保、安全、治安、维护邻里建筑物安全等的建议的注意事项。
Ⅷ 建设单位的工作职责有哪些
建设单位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住建部压实工程质量责任-工保网
另一方面,《通知》还明确:对因工程质量给工程所有权人、使用人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建设单位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其他责任人的,可以向其他责任人追偿。这在《侵权责任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的基础上更进一步,也将推动建设单位履行质量监管责任,通过加强分包管理、施工管理、资料管理和验收管理等,确保追偿权顺利实现。
在《通知》之外,上海市住建委也于9月22日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管理规定》,对地方建设单位提出了明确项目公司责任承续问题、积极推进住宅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记分管理等要求。各地也应根据《通知》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办法,多措并举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质量首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