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建设安全事故级别划分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1)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划分标准扩展阅读: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依照下列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工会和人民检察院:
(一)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三)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上报事故情况,应当同时报告本级人民政府。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接到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的报告后,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
必要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可以越级上报事故情况。
B. 安全生产事故分级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事故等级划分的补充性规定。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C. 急急急!!!建筑工地上出现安全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 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D. 建筑工程安全事故怎么划分
E. 百度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事故判定标准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分为: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F. 工程安全事故责任划分
此事故为安全生产事故,根据(安全生产法)雇工者应负责全面责任。你介绍的不够详细,其中要看承包主对安全工作重视的情况包括:安全教育是否到位,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等。只能减少点点责任。
G. 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安全事故,责任怎么划分
1、丙方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受害人可以根据伤残等级,提出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失费、营养费等
2、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丙方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承担连带责任。所以如能证明甲乙知道该情形,其应承担赔偿责任
3、受害人自身有过错的,减轻赔偿责任
4、如果受害人与丙方是属于劳动关系,并且缴纳工伤保险。
(7)建设工程安全责任事故划分标准扩展阅读:
如何对建筑事故准确地定性?如何对建筑事故进行责任分担?如何追究建筑事故的责任者和责任单位的法律责任呢?这些都是新的领域,在这些领域,本书从理论上进行了大胆的探讨,为正确、及时处理建筑事故和完善建筑立法,尽点微薄之力。
本书的实例尊重客观事实,作者对实例进行了详细的剖析,旨在使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人员有所启迪,并引以为戒。在实际工作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防止类似建筑事故的发生。
全面开展建筑施工隐患排查。要深刻吸取近期全国建筑领域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按照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排查各类事故隐患。
对各方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临边、洞口等安全防护进行检查,确保各项防护措施到位。加大对深基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脚手架、施工升降机等危大工程的排查,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
督促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切实增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按照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要求,进一步督促各方责任主体建立和完善“一个台账、三个清单”,指导企业做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形成排查整改销号、再排查再整改再销号的常态化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