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工程移交手续
整理竣工图表,竣工图必须由建设单位绘制。绘制必须与现场一致,变更部分必须标注明确,合理的反应实际情况。
施工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和技术核定单,开工前施工项目部对工程的施工图,设计资料进行会审后并按单位工程填写记录表,设计单位还应该填写设计交底记录。
材料、构件的质量合格证明,原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出厂质量合格证,及进场复试报告。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这个记录必须要认真填写,并附有影像资料,和施工报验单,单位人员签字。
工程质量检查评定和质量事故处理记录,工程测量复检、预检记录,工程质量评定资料、功能性试验记录。
结构和主要部位的试件、试块、材料试验、检查记录、永久性水准点的位置、构造物在施工过程中测量定位记录。
『贰』 市政工程完工后,建设单位移交市政管委需做什么表格
不甘心的黑人和通过红人
『叁』 市政工程的验收流程是什么
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规定》工程竣工验收应当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实行监理的工程,工程竣工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二)建设单位收到工程竣工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验收组,制定验收方案。对于重大工程和技术复杂工程,根据需要可邀请有关专家参加验收组。
(三)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验收7个工作日前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通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四)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1、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2、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3、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4、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各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价,形成经验收组人员签署的工程竣工验收意见。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3)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移交申请表扩展阅读
市政工程的分类:
市政是指城市道路、桥梁、给排水、污水处理、城市防洪、园林、道路绿化、路灯、环境卫生等城市公用事业工程;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
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
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
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
5、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建筑物、构筑物占主要部分的各市政专业工程场(厂)、站、点。
『肆』 市政道路工程申请的变更、筌证表格格式有几种可以发给我吗
虽然很帮你不过去帮不上。。。抱慊
『伍』 市政工程建设方向城市管理局移交的函怎么写
建设局执法职责与权限(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有关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起草或制定
『陆』 市政设施移交接收现场核验意见表格怎么填写
经常有网友咨询关于施工报建手续的问题,现转载一份供各位参考。需要注意的,各个地方的办事程序有所不同,不可原文照搬。稍有不同必会给您带来想不到的烦恼,请谨慎参考。 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第91号); 4、《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适用范围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各类房屋建筑及附属设施、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除外。 (一)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办事指南 申报资料 1.《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及其全套附件一式三份; 对《建设工程施工前期安全措施登记表》及表中的各项内容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支付及收讫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的银行凭证等),要求将这部分资料独立组卷放入资料盒中,并编写资料目录作为封 面。 《工程建设重大危险源申报表》应如实填写齐全,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按要求进行专家论证。 对2010年3月1日起,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一级或以上资质建筑业企业、黑名单施工企业或市建设局重点监控企业承建的的新建项目,应提交加盖区建设技术培训中心印章的《建筑项目“平安卡管理系统”网络及设备维护服务办理登记表》复印件。 2.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国土行政主管部门发出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二次装修的房屋工程需提交《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4.《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 5.由银行出具的建设单位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6.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须提供监理合同; 属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还应提供已在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办理备案的相关证明 7.已通过审查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8.由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确认的《顺德区建设工程送检见证人员授权书》; 9.《佛山市人防工程开工通知书》及《佛山市人防工程质量监督通知书》。 (二)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办事指南 申报资料 1、由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确认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一式二份; 3、规划部门发出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4、国土部门发出的《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土地使用证》复印件; 二次装修的房屋工程需提交《房地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5、《中标通知书》、《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或建设单位出具的投资性质以及股东发包工程决议书文件; 6、建设单位需提供银行出具的建设资金到位证明(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工程合同价的50%,工期超过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工程合同价的30%); 7、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劳务作业分包合同,按规定应委托监理的工程须提供监理合同; 属招投标的工程项目还应提供已在区建设市场管理站办理备案的相关证明 8、已通过审查并盖有施工图审查专用章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广东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表》、《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登记表》。 9. 凡在我区投资建设(包括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建设项目(详情请浏览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关于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审查工作的通知》(粤卫〔2007〕183号)),均需提交卫生行政部门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审核或备案批复文件,属职业病危害严重且属于佛山市本阶段实施项目(详情请浏览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网站《关于印发佛山市建设项目职业卫生评审分类实施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佛职防小组办〔2009〕6号))的还应提交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审查批复文件。 * 带*号的资料在办理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时不需要提交。 注: 1.以上资料按工程实际情况提供。所有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前必须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建设单位可以先后办理,也可以同时办理,如同时办理则申请资料不须重复提交。 办理程序 1、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 : 申请人提交资料→监督机构审查资料齐全、有效→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予以确认。 2、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申请人提交资料→发证机关和监督机构审查资料齐全、有效→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申报表》予以确认→发证。 办理时限 1、绿色通道工程即办; 2、黑名单及重点监控企业承接的建设工程:10个工作日办结; 3、除上述两类外的建设工程:1个工作日办结。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地点 房屋建筑工程按照工程单体项目超过5000㎡、群体项目超过10000㎡的项目及外来企业、黑名单企业承建的项目到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其它项目均在工程所属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 区属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黑名单企业承建的市政项目到行政服务中心西座1楼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其它项目按镇街投资镇街管理的原则(黑名单企业承建的市政项目除外)在工程所属镇(街道)国土城建和水利局办文窗口办理。 (三)施工许可变更登记、延期、停工登记、复工申请办事指南 申报资料 (一)在建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名称变更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 2、由工商部门出具的证明(复印件)。建设单位名称变更的还应提供土地使用证明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 3、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二)在建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被撤换的,应持下列申请资料重新申请施工许可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 2、原施工合同或监理合同终止的,应提供合同终止证明材料(原件):原施工单位或原监理单位同意终止原合同的证明材料(原件);如通过合法方式终止合同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等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3、工程技术资料移交证明; 4、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5、按照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办事指南重新申请办理。 (三)工程名称变更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 2、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民政局的命名批复(复印件); 3、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四)申请延期开工办理施工许可证变更登记 1、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且延期次数符合规定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2)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及监理合同; (3)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 (4)原《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2、未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延期或延期次数超出规定次数,应按照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注册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的办事指南重新办理。 (1)原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五)停工登记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 2、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六)复工申请 1、企业申请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 ; 2、提供施工、监理单位的项目管理班子名单; 3、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单; 4、已取得的施工许可证正本1份、副本1份(原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提交资料→发证机关审查、发证。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办结。 办理地点 原发证地点办理。
『柒』 市政基础设施移交是移交给档案馆么
市政基础设施移交,从字面上是移交给市政管理局或市政主管部门。就是竣工后对工程实体的移交。
工程技术档案才是移交给城建档案馆。
一个是移交实体,由施工单位移交给建设单位。一个是移交资料,建设单位移交给城建档案馆。两个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