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什么
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是:
1、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成立项目监理机构:监理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的规模、性质、业主对监理的要求,委派称职的人员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是一个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他对内向监理单位负责,对外向业主负责。监理机构的人员构成是监理投标书中的重要内容,是业主在评标过程中认可的,总监理工程师在组建项目监理机构时,应根据监理大纲内容和签订的委托监理合同内容组建,并在监理规划和具体实施计划执行中进行及时的调整。
2、编制建设工程监理规划:建设工程监理规划是开展工程监理活动的纲领性文件。
3、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
4、监理工作的规范化:工作的时序性。这是指监理的各项工作都应按一定的逻辑顺序先后展开,职责分工的严密性。建设工程监理工作是由不同专业、不同层次的专家群体共同来完成的,他们之间严密的职责分工是协调进行监理工作的前提和实现监理目标的重要保证。工作目标的确定性。在职责分工的基础上,每一项监理工作的具体目标都应是确定的,完成的时间也应有时限规定,从而能通过报表资料对监理工作及其效果进行检查和考核。
5、参与验收,签署建设工程监理意见:建设工程施工完成以后,监理单位应在正式验交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在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签署监理单位意见。
6、向业主提交建设工程监理档案资料
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单位向业主提交的监理档案资料应在委托监理合同文件中约定。如在合同中没有作出明确规定,监理单位一般应提交:设计变更、工程变更资料,监理指令性文件,各种签证资料等档案资料。
7、监理工作总结:监理工作完成后,项目监理机构应及时从两方面进行监理工作总结。是向业主提交的监理工作总结,其主要内容包括:委托监理合同履行情况概述,监理任务或监理目标完成情况的评价,由业主提供的供监理活动使用的办公用房、车辆、试验设施等的清单,表明监理工作终结的说明等。
B. 工程监理的主要工作任务
工程监理是指具有相关资质的监理单位受甲方的委托,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表甲方对乙方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工程监理是一种有偿的工程咨询服务; 是受甲方委托进行的; 监理的主要依据是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 监理的准则是守法、诚信、公正和科学; 监理目的是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水平,充分发挥投资效益。
(2)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扩展阅读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下列主要依据: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工程监理单位应公平、独立、诚信、科学地开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活动。
监理工作能否到位,质量控制是否有效,主要是取决于现场监理人员的责任心。一个人水平再高、业务再精,但做起事情来是草草从事或敷衍了事,没有责任心,什么工作都不可能做好、做到位的,还不如一个水平一般、业务平平,但工作责任心较强的人做得好。
只有责任心强的人,才会有质量意识、服务意识,职业道德才会好,才会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才会主动监理、敢于管理,才能真正做到严格监理,热情服务。因此,有无责任意识是能否做好监理工作的根本。一名称职的监理人员,必须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务实高效的工作作风。
C. 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工作是什么
监理的中心工作就是控制,基本工作就是“三控”、“三管”、“一协调”。
1、“三控”。
工程进度控制→是指项目实施阶段(包括设计准备、设计、施工、施工前准备各阶段)的进度控制。控制的目的是:通过采用控制措施,确保项目交付使用时间目标的实现。
工程质量、安全控制→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加施工的承包商,按合同标准进行建设,并对形成质量的诸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差异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过程。
工程投资(成本)控制→针对施工单位是成本控制,而对于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来说,就是投资控制了。不是指投资越省越好,而是指在工程项目投资范围内得到合理控制。
2、三管”。
合同管理→建设项目监理的合同贯穿于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或终止等活动的全过程。
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是围绕着动态目标控制展开的,而安全则是固定资产建设过程中最重要的目标控制的基础。
信息管理→施工项目管理是一项复杂的现代化的管理活动,更要依靠大量的信息以及对大量信息的管理,并应用电子计算机进行辅助。
3“一协调”.
指全面地组织协调(协调的范围分为内部的协调和外部的协调)。
D. 建设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通常说的三大目标包括那方面
建设工程监理三大目标是指:
1.质量控制: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证工程质量。
2.进度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的情况下,加快工程进度。
3.投资控制:确保质量及进度的情况下,使工程费用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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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 建设工程监理的任务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
F. 建设监理的主要任务包括
建设监理的主要任务包括:
一、施工准备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质量安全技术措施、专项施工方案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符合性;
2、参与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
3、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组织机构和人员资格;
4、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5、审核分包单位资质条件;
6、检查施工单位的试验室;
7、查验施工单位的施工测量放线成果;
8、审查工程开工条件,签发开工令。
二、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施工阶段质量控制
⑴ 核验施工测量放线,验收隐蔽工程、分部分项工程,签署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⑵ 进行巡视、旁站和平行检验,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整改,并做监理记录;
⑶ 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抽查进场的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
⑷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的论证材料及相关验收标准;
⑸ 检查施工单位的测量、检测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的证明文件;
⑹ 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⑺ 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记录;
⑻ 对大和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报告业主。
2、施工阶段的进度控制
⑴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⑵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进度计划,核查施工单位对施工进度计划的调整;
⑶ 建立工程进度台账,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和年度向 业主报告工程执行情况、工程进度以及存在的问题。
3、施工阶段的投资控制
⑴ 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款支付申请,签发或出具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业主审核批准;
⑵ 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账,定期与施工单位核对清算;
⑶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变更申请,协调处理施工费用索赔、合同争议等事项;
⑷ 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
4、施工阶段的安全生产管理
⑴ 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
⑵ 编制安全生产事故的监理应急预案,并参加业主组织的应急 预案的演练;
⑶ 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机构的建立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⑷ 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巡视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对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指令,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业主。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应通过业主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三、竣工验收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的主要任务
1、督促和检查施工单位及时整理竣工文件和验收资料,并提出意见;
2、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编写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3、组织工程预验收,参加业主组织的竣工验收,并签署竣工验收意见;
4、编制、整理工程监理归档文件并提交给业主。
G. 简述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和中心任务
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按照业主的要求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进度、投资进行管理。
H. 建设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是什么有哪些作用
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
服务业主,保证国家的安全建设。
I. 试述建设工程监理的中心任务
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是控制工程项目目标,即控制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 工程项目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是相互关联、相互制约,具有对立统一关系的目标系统。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之间首先存在着矛盾和对立的一面。
J. 监理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工程建设的投资控制、建设工期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安全控制;进行信息管理、工程建设合同管理;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即“四控、两管、一协调”。
建设工程监理按监理阶段可分为设计监理和施工监理。设计监理是在设计阶段对设计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是确保设计质量和时间等目标满足业主的要求;施工监理是在施工阶段对施工项目所进行的监理,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施工安全、质量、投资和工期等满足业主的要求。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改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人改正。
工程监理人在监理过程中,应当遵守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不得与承包人串通,为承包人谋取非法利益。
(10)工程建设监理的中心任务就是扩展阅读:
历史
建设工程的监理制度在国际上已有较长的发展历史,西方发达国家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程监理制度,可以说,建设工程监理已成为建设领域的一项国际惯例,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发展,我国在工程建设中也推行监理制度。
权利
1、 选择工程施工、设备和材料供应等单位的建议权。
2、 对承包方选择的分包项目和分包单位的确认权和否认权。
3、 协助发包方签订工程建设合同。
4、 工程建设实施设计文件的审核确认权。只有经监理方审核确认并加盖公章的工程师图纸和设计文件,才能成为有效的施工依据。
5、 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施工计划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审批权。
6、 工程款支付的审核和签认权,工程结算的复核确认和否认权。未经监理方签字确认,发包方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项。
7、 有权要求承包方撤换不称职的现场施工和管理人员。
8、 有权要求承包方增加和更换施工设备,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由承包方自己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