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剖析的图书目录
热衷“形象工程”自毁前途——原山东省委副书记、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受贿案
案后漫议:自毁“形象
“硕鼠”一窝端——重庆地产窝案
案后漫议:“窝案”的另一面
被基建项目绊倒的高校校长——浙江理工大学原副校长夏金荣受贿案
案后漫议:断不可“要”
迂回受贿的下场——浙江省交通厅原厅长赵詹奇受贿案
案后漫议:“迂回”到哪里?
倒在地产商手里的副省长——安徽省原副省长何闽旭受贿案
案后漫议:欲壑难填
手握土地审批权索贿受贿成“惯例”——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受贿案
案后漫议:何以成“惯例”?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云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胡星受贿案
案后漫议:“低调”背后
从执法者到死缓囚犯——天津市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李宝金受贿、挪用公款案
案后漫议:执法者戒
贪中之“杰”——苏州市原副市长姜人杰挪用公款、受贿案
案后漫议:“土地爷”的悲剧
“明星区长”的落幕——北京市海淀区原区长周良洛受贿案
案后漫议:“大手笔”之下
倒在贪欲高速路上的一家人——河北省交通厅原副厅长张全受贿案
案后漫议:“港湾”何在?
灵魂被千万赃款吞噬——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后漫议:躯壳与灵魂
跌倒的东北高速董事长——东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张晓光案
案后漫议:“逐臭”逻辑
千万黑金筑囚笼——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政管理局原局长张建辉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后漫议:悲夫,“日进万金”!
贪官“廉洁秀”——重庆市地产集团原董事长王斌受贿案
案后漫议:“门槛”内外
蜕变的权力——湖南省郴州市原市委书记李大伦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
案后漫议:“黄粱”大梦
“翻车”的高速集团老总——陕西省高速集团原董事长陈双全受贿案
案后漫议:“全”字上的文章
玩物丧志“烂尾”人生——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总经理聂玉河受贿案
案后漫议:“烂掉了”的喟叹
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关规定
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09]27号2009年7月9日)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节录)(中发[2008]9号2008年5月13日)
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市场经济活动,为个人和亲友谋取私利的处理规定(中纪发[2004]3号2004年2月3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4]56号2004年7月12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一号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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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剖析的介绍
《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剖析》是2010年中国方正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剖析》编写组。《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剖析》精选了工程建设领域的18个腐败典型案例,内容涉及领导干部利用职权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索贿受贿;在招投标环节中规避招标、虚假招标;违法违规审批和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提高建筑容积率;违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原则,乱上项目,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工程建设领域腐败典型案例剖析》通过对这些典型案例的深入剖析,揭露了工程建设领域腐败案件的犯罪事实,分析了工程建设领域违纪违法行为的表现、成因、特点和本质,同时结合《意见》配以精彩点评,使其更具针对性、典型性和警示性。书后另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相关法律法规,方便读者和有关人员学习使用。
3. 求最近人尽皆知的贪污腐败典型案例,谢谢~
去把那些还没被绳之以法的挖出来吧。
4. 河南曝光哪四起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省纪委监察委4月27日公开曝光了四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三门峡市灵宝市尹庄镇寺洼村党支部书记陈增力违规向群众收取建房保证金等问题。2006年至2010年,在寺洼新村建设中,陈增力违规收取本村143户群众建房保证金共23.15万元,未纳入财政账户管理,在退还已建成住房村民每户1000元不等保证金后,共剩余建房保证金14.35万元。2017年,陈增力违反工作纪律,未对本村易地搬迁贫困户进行认真筛选核实,致使5户村民违规享受国家易地搬迁扶贫政策;陈增力在寺洼新村自己宅基地上建房时,违规多占67.2平方米。2018年3月30日,经灵宝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陈增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退还群众14.35万元建房保证金。
引以为鉴,举一反三。省纪委监察委要求,全省各级党委(党组)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着力解决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效途径和有力抓手,动真碰硬,从严从实,确保各项政策和资金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对工作不力、履责不到位的党委(党组),实行“一案双查”“一案双究”,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监督责任。
忠诚履职,务求实效。省纪委监察委强调,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本着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民解难的态度,扎实整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尤其要对扶贫领域贪污侵占、行贿受贿、虚报冒领、截留挪用、挥霍浪费、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等行为快查严惩,决不姑息,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大对“蝇贪蚁腐”典型问题通报曝光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持续传递正风反腐的强烈信号。
您们辛苦了。
消息来自网易新闻。
5. 住建部通报22个全国工程质量安全违法违规典型案例都有哪些
从住建部获悉,今年6—9月,住建部组织对部分省(区、市)开展了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督查,在这次行动中,22个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被通报。
案例一:山西银座建筑工程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的山西省阳泉市平定县文翠苑棚户区改造工程4号楼,项目经理贾震;建设单位为阳泉市亿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冯俊;监理单位为阳泉市伟宏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栓生。
案例七:安顺市第三建筑工程总公司施工的贵州省安顺市凯旋城二区HK栋商住楼工程,项目经理张声忠;建设单位为贵州嘉乐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李金松;监理单位为安顺市宏基工程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黄振杰。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人工挖孔桩未按规范要求进行桩基检测,钢筋进场复验未按规范要求进行重量偏差及最大力总伸长率检验。二是总配电柜内无漏电保护器,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无明显可见分断点,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变幅小车防断绳装置、吊钩保险失效,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八:江苏顺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苏省南京市西花岗保障房项目三标段6号楼工程,项目经理黄思忠;建设单位为南京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姚沈;监理单位为南京南房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范新增。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区域模板支架与钢管扣件式落地脚手架固定在一起,模板支架未设置扫地杆,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作业面电梯井口未设置临边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主卷扬机钢丝绳安装错误,两根钢丝绳置于同一滑轮内。
案例九: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上海市悦鹏半岛公寓C地块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刘海涛;建设单位为上海悦鹏置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刘宇;监理单位为上海现代建筑设计集团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杨德龙。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模板支架部分区域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扫地杆。二是部分楼层楼板施工孔洞未封闭,作业层采光井、电梯井洞口周围及局部楼梯平台临边未采取防护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钢筋加工区一台调直机外壳未接专用保护导体PE(保护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北京市丰台区南苑乡石榴庄村0517-659等地块661-3-1号楼工程,项目经理赵威;建设单位为北京鎏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振;监理单位为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杜胜江。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项目经理未在岗履职,多项资料由他人代签。二是塔式起重机安装附着装置后未按规定进行验收。三是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以上的临边,未在临空侧设置防护栏杆,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一:湖南朝晖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的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达尔登住宅小区2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刘炳胜;建设单位为乌兰察布市和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田彬;监理单位为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薛树林。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后浇带部位梁、板配筋不符合设计要求,且模板及支架未独立设置。二是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员。三是塔式起重机急停开关无效,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二:黑龙江省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民医院综合楼工程,项目经理白小平;建设单位为铁力市国有资产投资工程代建管理中心,项目负责人于鸿;监理单位为黑龙江正义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贞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后浇带模板支架搭设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框架柱受力钢筋连接不符合设计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顶升套架检修平台撑杆固定螺栓变形,固定不牢,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三:长春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施工的吉林省长春市伟业?富强天玺二期2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徐小海;建设单位为吉林国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吴玉荣;监理单位为吉林五兴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总监王亚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局部剪力墙所用单肢箍筋型号不符合设计要求,部分钢筋未进行进场复验。
案例十四:吉林嘉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吉林省长春市联合创意中心写字楼工程,项目经理孙烨;建设单位为吉林联合实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高志翔;监理单位为吉林省建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监王红。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悬挑脚手架在使用期间,主节点处的横向、纵向水平杆有拆除的现象,且架体拉结点设置数量不足,拉结方式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五:青海祥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青海省海南州贵德县2013年藏区干部职工周转宿舍(卫生系统)工程,项目经理赵延智;建设单位为贵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负责人马志强;监理单位为甘肃衡宇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斌。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复合地基压实系数检测频率不足,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是单排落地钢管脚手架主节点处未按规范要求设置横向水平杆,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钢筋加工区一加工机械未接专用保护导体PE(保护接零),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塔式起重机起重量限制器功能失效,底座斜支撑连接螺栓使用代用品、标准节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六:甘肃第一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施工的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政府家属院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二标段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班冬松;建设单位为榆中盛世建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安建军;监理单位为江西同济建设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刘建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地下防水工程材料、剪力墙边缘构件和梯柱箍筋设置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悬挑钢管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不符。采光井脚手架与结构间连墙件缺失较多,局部立杆接头处变形,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楼面洞口防护措施大量缺失,不符合规范要求。四是塔式起重机多处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七: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福建省漳州市万益学府花园二期1号、4号楼工程,项目经理施新龙;建设单位为漳州万益投资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王燕芹;监理单位为厦门象屿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魏青。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附楼顶层框架梁柱节点核心区柱箍筋未按设计要求加密。二是预制方桩基础未按设计要求进行试桩及静载检测。
案例十八:浙江宏兴建设有限公司施工的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安厨大厦工程,项目经理张宏;建设单位为杭州安厨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张华平;监理单位为浙江铭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张迅。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局部梁配筋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桩基静载检测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爬梯主要受力构件及连接件锈蚀严重,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十九:江西太平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湖北省荆门市京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普通教学楼工程,项目经理石成勇;建设单位为京山县中等职业技术学校,项目负责人万光炬;监理单位为浙江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蔡国平。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部分钢筋未进行进场复验,房心回填土未按设计要求施工。二是脚手架基础未平整夯实,无木垫板无钢底座,局部基础被破坏,无加固措施,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机起重机起重臂杆件变形、开裂,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十:湖南省第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金龙新区再建安置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工程(二标)11号楼,项目经理陈岳兵;建设单位为湘阴县金龙新区管理委员会,项目负责人聂辉;监理单位为湖南贝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湛怀训。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砌体结构多处构造柱未设置,飘窗侧边墙体采用砌体砌筑,不符合设计要求。二是塔式起重机回转支承多条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十一:江苏苏兴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的海南省三亚市君和君泰二期A区9号楼工程,项目经理肖兵;建设单位为三亚椰林书苑海垦地产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负责人岳武科;监理单位为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方贵军。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钢筋焊接连接所用焊剂等产品无合格证,不符合规范要求。二是楼内非竖向洞口短边长度小于1500mm,未采用盖板或防护栏杆等措施并固定牢固,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标准节多处连接螺栓松动,不符合规范要求。
案例二十二:海力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施工的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东新乡力高澜湖御景1号楼工程,项目经理张献民;建设单位为江西纳裕实业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谢开勇;监理单位为江西省建筑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项目总监李镇泉。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一是框架梁纵向受力钢筋弯折后平直段长度不满足设计要求。二是采光井内脚手架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不符合规范要求。三是塔式起重机附着杆缺少螺栓,不符合规范要求。
必须要严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