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建筑设计 >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表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表

发布时间:2021-08-14 20:37:1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跟意见书一样吗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凭证跟意见书不一样。不管是任何经营场所,两者都不可以当二消。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是建设单位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的行为。

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建设单位保存,另一份则留备案机关存档。

2、消防验收意见书: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申报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依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对已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的内容组织消防验收,对综合评定结论为合格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验收合格意见。一般称为一次消防。

而二次消防:是主体建筑通过消防验收后,进行二次装修前,需要把装修设计图报消防主管机构审核,也称消防报建。是主体建筑在使用时需要进行的消防安全保护,一般就是指内装修设计审核。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表扩展阅读:

二次消防的目的:建筑工程在设计图纸确定后,需要通过国家消防主管机构的审核,确定建筑工程的平面局部,功能设置等符合国家消防规范,满足建筑防火的要求。

二次装修消防报建图包括:平面图、天花图、电路图、电路系统图、所在楼层全层平面布置图、喷淋布置图、烟感布置图、消防设计说明等等。

消防报建图还在盖上有消防资质设计院出图章、注册建筑师章及设计院资质文件等等。除了电气的图纸以外,还包含,建筑图、防排烟平面图、消防给水平面图、系统图等。

⑵ 如何填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中保温一栏

不一样,审查设计备案是这样的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二)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三)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四)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设计审核申请之日起20日内出具书面审核意见。但是依照本规定需要组织专家评审的,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五)消防设计文件。

第二十一条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第二十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20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后,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并通过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预设的抽查程序,随机确定抽查对象;被抽查到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收到备案凭证之日起5日内按照备案项目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本规定第十五条或者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材料。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备案材料之日起30日内,依照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完成图纸检查,或者按照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标准完成工程检查,制作检查记录。检查结果应当在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受理系统中公告。
第二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发现消防设计不合格的,应当在5日内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改正;已经开始施工的,同时责令停止施工。
建设单位收到通知后,应当停止施工,对消防设计组织修改后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经复查,对消防设计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复查意见,告知建设单位恢复施工。

第三十七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的依据、范围、条件、程序、期限及其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示范文本应当在互联网网站、受理场所、办公场所公示。

第六条 消防监督检查的形式有:
(一)对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二)对单位履行法定消防安全职责情况的监督抽查;
(三)对举报投诉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核查;
(四)对大型群众性活动举办前的消防安全检查;
(五)根据需要进行的其他消防监督检查。
第八条 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消防安全检查申报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三)依法取得的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法律文件复印件;
(四)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场所平面布置图;
(五)员工岗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和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取得的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照《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不需要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的公众聚集场所申请消防安全检查的,还应当提交场所室内装修消防设计施工图、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以及装修材料防火性能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检查的申请,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受理。
第九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应当检查下列内容:
(一)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依法通过消防验收合格或者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抽查合格;依法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但没有进行备案抽查的建筑物或者场所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二)消防安全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制定;
(三)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员工是否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
(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并完好有效;
(五)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
(六)室内装修材料是否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七)外墙门窗上是否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十五条 对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检查,自检查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同意或者不同意投入使用或者营业的决定,并送达申请人。

⑶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检查需准备的材料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二)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三)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装修材料抽样检测报告
(四)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五)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六)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消防设计审核时提供的“消防设计文件”一份。(设计图纸单独成卷)
(八)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九)总平图复印件一份
(十)全套竣工图

⑷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谁规定的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九条,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除本法第十一条另有规定的外,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四条,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4)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表扩展阅读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一条,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消防设计文件报送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审核。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对审核的结果负责。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竣工,依照下列规定进行消防验收、备案:

(一)本法第十一条规定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二)其他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验收后应当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

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的,禁止投入使用;其他建设工程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使用。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根据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对该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消防设计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施工的;

(三)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四)建设工程投入使用后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五)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或者在竣工后未依照本法规定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⑸ 消防备案验收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建设单位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应当提供下列材料(审批时限20个工作日)(一)新建、改建、扩建、用途变更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印章);(甲方提供)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规划设计红线图(复印件);(甲方提供);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印章);(甲方要求设计院提供);5、消防设计文件一套(包括总平面图、建施、水施、电施、暧通图等);(甲方提供);6、全套图纸光盘一份。(甲方提供);注:选址或方案设计审核的,应备齐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

(二)建筑内部装修部分;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设计备案只须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加盖公章);(一般由消防公司填写);2、所在建筑物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复印件);(甲方提供);3、室内装修设计图、动力、照明等电气线路布置图 、有消防工程的,还应提交消防设计图纸;包括自动消防喷水灭火系统图纸、火灾自动控制报警系统图纸、防排烟图纸等,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盖设计专用章。4、建筑图纸光盘一份;5、装修材料的说明;(可以由消防公司填写);6、场所的使用证明(复印件)。(或者租赁合同)(甲方提供);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或工商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甲方提供;8、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正副本(复印件)。(甲方要求装修方提供装修设计资质、消防设计资质由消防公司提供);

‍‍

⑹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表里面的消防设计备案号是怎么回事

你这个工程是消防备案的。设计审核也是备案的,设计审核备案成功后会打印出一张回执单,上面有设计备案号。验收备案时必须填上设计备案号。

⑺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材料都需要提交哪些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

3.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定位图等,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不需提供);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5.消防设计文件(应达到公安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申报要求》,每张图纸均应加盖出图专用章,应一并提供设计光盘。图纸折叠时请选用不装订成册的折叠方法折叠;折叠后的图纸幅面应为A4规格(210mm×297mm);折叠后图纸标题栏应露在外面。)

6.其他有关材料

⑴建设单位委托书、授权书(不得委托设计、施工单位人员和其它单位人员办理);

⑵建设项目批准文件;

⑶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提供: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没有规定的;

消防设计文件拟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消防安全,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拟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

⑷室内装修、用途变更工程所在建筑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备案抽查消防法律文书复印件和产权合法证明材料、承租合同;

⑸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确定后,提供其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合同等)。

所有复印件应加盖印章。

⑻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受理凭证已经收到,显示未抽中,还是否需要申请消防验收如何进行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已受理,显示未抽中,意思是不进行抽查。但是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七日内,应通过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网站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或者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业务受理场所进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2、 申请消防验收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3、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消防验收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组织消防验收,并出具消防验收意见。

(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表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经公安部修改后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相关条款:

第三章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第十三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第十四条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必须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且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一)设有本规定第十三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

(四)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五)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六)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⑼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查询怎么查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收到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后,对备案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备案凭证;备案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承担下列消防施工的质量和安全责任:

(一)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者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组织施工,不得擅自改变消防设计进行施工,降低消防施工质量。

(二)查验消防产品和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的质量,使用合格产品,保证消防施工质量。

(9)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表扩展阅读:

《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第八条建设单位不得要求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有关单位和人员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降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并承担下列消防设计、施工的质量责任:

(一)依法申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手续并接受抽查;建设工程内设置的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营业。

(二)实行工程监理的建设工程,应当将消防施工质量一并委托监理。

(三)选用具有国家规定资质等级的消防设计、施工单位。

(四)选用合格的消防产品和满足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及装修材料。

⑽ 消防竣工备案与消防验收的关系

先审核、后验收、公共娱乐场所之类的还要开业前检查。

1、建设单位在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或者竣工验收消防备案时,应当分别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供备案申报表、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相关材料及施工许可文件复印件或者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相关材料。

2、依法不需要取得施工许可的建设工程,可以不进行消防设计、竣工验收消防备案。

3、全国各地的建筑工程在图纸设计阶段要报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部门会出具“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在工程竣工验收阶段,需要报当地消防部门来验收,验收合格的工程。

(10)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表扩展阅读:

1、但并不是所有的单位都这么幸运,消防部门会对其中一部分报送的资料进行抽查和现场验收,如果抽查合格的,网上就会显示“抽查合格”。

2、顺便提一句,聪明的单位会主动与消防部门处理好关系,以使自己“不被抽到”,但消防部门抽查是有一定比例的,大部分单位只要按照要求做,都会比较幸运。

3、另外再提一句:即使在备案后未被抽到,只能说明建设阶段竣工验收工作已经结束,但消防部门还有日常巡查抽查。各地消防部门处理大致如此,但各地执行还是有差异的,请咨询当地消防。

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验收备案表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苏州假山景观设计工程 浏览:862
哈尔滨工程造价招聘 浏览:937
建筑工程土建劳务分包 浏览:632
道路监理工程师 浏览:476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在本校吗 浏览:370
河北工程大学保研率多少 浏览:287
有学质量工程师的书吗 浏览:479
康乐县建筑工程公司 浏览:569
助理工程师二级 浏览:872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考试时间 浏览:901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题研究 浏览:881
工程造价图纸建模 浏览:888
辽宁恒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93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 浏览:737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兴趣爱好 浏览:316
密歇根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专业 浏览:388
广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浏览:31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参考书目 浏览:858
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浏览:270
云南工程监理公司排名 浏览: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