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备案表怎样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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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进沪项目投标备案需要哪些材料急!急!
就上海而言是去各个区的合同备案部门进行备案,一般就是区质监站
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沪建合同07表)》(一式两份)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
2、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
注:专业分包为外市省进沪企业的,须在备案表上加盖相应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核认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并将《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装订在《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手册》中,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备案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材料有误,告知补正。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和咨询电话见“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办事部门一览表”。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C. 上海市施工单位如何和房屋建筑工程的劳务分包签合同如何备案
其实对于此类的问题,已经很普遍了.去找资料的话建议你去网络文库里面收集,但是我个人看法是,这些东西归根到底就是怎么把工地的方方面面管理好对吧.
在整个管理体系当中,管理制度起到的是一个辅助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工地管理方法上的改善.日前,中建3局与维景科技达成合作协议, 双方共同打造一个动态监管管理模式.
以手持式3G监控为核心支撑体系.打造远程实时管控工地管理方式.号称一天管理十个工地不再烦恼.在家里,在出差,在办公室.不用去工地现场就能实时查看到现场画面.说实话,我真心佩服这个设计者,为管理者真的解决了很多问题.你可以去了解下
D. 建筑施工企业进沪备案许可证要怎么办理
外地企业进沪备案所需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资质证 书副本复印件
3、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
4、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5、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 证复印件
6、法人委托在沪负责人身份 证复印件
7、省、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近一个月)
8、驻沪办公地址的相关材料(房屋租赁合同及房产复印件)
9、外省市在沪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0、三类人员证书复印件 (含变更记录页)
11、外省市施工企业在沪注册建造师备案表
12、在沪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复印件上加盖注册执业章印)(含变更记录页) 13、进沪备案的注册人员身份 证复印件
注:
1、营业执照、资质证 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企业信息内容应一致;
2、以上所有复印件都要审核原件;
E.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专业备案合同需要哪些资料
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
一、办理依据
《关于改进本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2006]第086号)
《上海市建设工程合同登记备案操作程序》(沪建建管[2006]第097号)
二、携带材料
1、总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建设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
2)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3)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原件(1份)
2、分包合同
1)《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沪建合同02表)》(一式两份)
注:该表由总包单位在上海建筑建材业(www.ciac.sh.cn)网上填报后打印,盖章确认。分包合同在总包合同备案完成后,方可填报。境外设计单位请国内的合作设计的合同作为分包合同登记。
2)建设工程设计分包合同副本(1份,加盖骑缝章)
三、办理程序
1、核对网上填报的内容与合同副本是否一致;
2、核对《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和项目中标(交易成交)通知书是否一致(分包合同不进行核对);
3、材料正确,在《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盖合同登记备案专用章,合同副本上盖骑缝章,留存《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登记表》(1份)和合同副本(1份)。
4、材料有误,补正材料。
四、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五、受理部门和时间:
受理部门: 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业务受理服务中心。
受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周一至周四,下午1:30至5:00(4:30停止取号)。
参考:http://www.ciac.sh.cn/blzn/blzn_1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