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住建部建设工程现场监理人员配置标准规定
工程程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甲级资质由建设部审批;乙级以下由省建设厅审批,报住建部备案。
(一)行政许可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二条、十三条;
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二)行政许可条件
具体条件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2号)第五条的规定。
(三)申请材料目录
1、新设立的工程监理企业申请资质,应当提供下列资料:
(1)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万以上人民币;(102号令对注册资金有详细要求,请对照办理)
(1)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扩展阅读:
监理人员的职责
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宜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总监理工程师应履行以下职责:
1、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的分工和岗位职责;
2、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管理项目监理机构的日常工作;
3、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并提出审查意见;
4、检查和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可进行监理人员调配,对不称职的监理人员应调换其工作。
5、主持监理工作会议,签发项目监理机构的文件和指令。
6、审定承包单位提交的开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度计划。
② "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备参照哪个规范
没有特殊要求的话,参照招标文件及合同
③ 监理单位人员的配置有哪些要求
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以下两方面的内容
(1)合理的专业结构。也就是各专业人员要配套。
(2)合理的技术职务、职称结构。表现在高级职称、中级职称和初级职称有与监理工作要求相称的比例。一 般来说,决策阶段、设计阶段的监理,具有高级职称及中级职称的人员在整个监理人员构 成中应占绝大多数。施工阶段的监理,可有较多的初级职称人员从事实际操作
2.项目监理机构监理人员数量的确定
工程建设强度。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 .根据监理工程师的监理工作内容和工程复杂程度等级.
遗憾的是到目前为止国家并没有明确要求人员的配备数量,也只是笼统的讲配备合理。但是目前很多地方地方法规规定了这一点,我们可以借鉴扬州市的相关规定:
关于公布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的通知
扬建监协(2006)09号
全市各监理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监理企业现场监理行为,确保监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针对目前我市监理行业内存在的监理企业低价竞争、投标人员数量虚高、现场人员配备不到位等现象,扬州市建设监理协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我市监理行业的实际情况,起草拟订了《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经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修改后,广泛征求了全市各监理企业的意见,现作为扬州市监理行业标准予以公布,请各会员单位认真遵照执行,共同维护和营造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监理市场秩序。
特此通知。
附:《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二00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抄报:省建设厅、省建设监理协会、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建设局(建工局)、市质监站、市招标办
附:
扬州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最低标准
一、公共建筑工程:(M代表建筑面积,单位平方米)
1、一等工程(M>=3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5人。以30000平方米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1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1人。
2、二等工程(10000≤M<3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3、三等工程(M<1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
工业厂房及其他类型单项工程参照公共建筑工程标准。
二、住宅小区工程:
1、一等工程(M>=12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2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合计8人。以120000平方米为基数,建筑面积每增加20000平方米,人员增加1人。
2、二等工程(60000≤M<12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合计7人。
3、三等工程:
(1)30000≤M<6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3人。合计6人。
(2)M<3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群体工程可参照住宅小区工程标准。
三、市政工程:(N代表工程造价,单位万元)
1、N<1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1人。合计3人。
2、1000≤N<25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或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4人。
3、2500≤N<5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2人。合计5人。
4、5000≤N<10000:总监理工程师1人;主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配套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监理员4人。合计7人。
5、N>=10000:以10000万元为基数,工程造价每增加2500万元,人员增加1人;有桥梁的工程适当增加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
四、有关情况说明:
以上标准为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最低标准,建设单位对监理项目人员配备有具体要求的,监理单位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人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整,以双方约定或招标承诺为准,但必须达到监理机构人员配备的最低标准要求。
④ 1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监理要配备多少人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说明:
1、本标准所列监理人员为常驻工地人员。所列以上数包括本数、以下数不包括本数。
2、除下列规模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可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外,其它项目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1)总建筑面积9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2)最大跨度36米以上的项目;
(3)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施工合同价款10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4)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项目。
建设单位同意是指由监理企业出具“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需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3、开工准备阶段(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开工令前)、工程收尾阶段(总监理工程师收到施工单位填报的工程竣工报验单后)的监理人员数量,视现场工作需要,可不受上述标准限制。
4、项目监理人员必须配置1名负责安全监理的专业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员,并根据监理合同范围配置有专业配套的监理人员;房建工程最少配置1名土建专业监理工程师,其它专业工程最少配置1名相应专业的专业监理工程师。
5、建设单位出具证明工程已完工的,本工程监理人员除总监外均可按规定在其它监理项目担任监理人员;监理企业提交竣工验收报告(交工报告)后,总监可在其它监理项目担任项目监理人员。
⑤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企业需配备哪些专业人员
土建监理员、安装监理员、安全监理员、专业监理工程师、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料员、办公人员等,数量依据公司规模确定。
⑥ 陕西省建设项目监理单位人员配置及人员数量,是由谁来确定,甲方要求还是监理单位根据工程概况上报
监理人员的配置在合同签署的时候已经确定了,在监理规划中对监理人员到场的计划也已经上报和审批
⑦ 监理人员标准配置是怎么配置的
建设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岗位配置最低标准
一、住宅工程
人员标准
总建筑面积
9
万平方米以上
6-9
万平方米
3-6
万平方米
1-3
万平方米
1
万平方米以下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1
人
1
人
1
人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以上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1
人以上
监理员
3
人以上
3
人以上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二、工业厂房工程
人员标准
最大跨度
36
米以上
24-36
米
24
米以下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1
人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1
人以上
监理员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三、公共建筑、市政工程及其它工程
人员标准
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施工合同价款)
10000
万元以上
6000-10000
万元
3000
-6000
万元
1000-3000
万元
1000
万元以下
总监理工程师
1
人
1
人
1
人
1
人
1
人
专业监理工程师
3
人以上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1
人以上
监理员
3
人以上
3
人以上
2
人以上
2
人以上
1
人以上
说明:
1
、本标准所列监理人员为常驻工地人员。所列以上数包括本数、以下数不包括本数。
2
、除下列规模大、技术复杂的项目一名总监理工程师只可担任一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
师工作外,其它项目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委托监理合同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工作时,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且
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
1
)总建筑面积
9
万平方米以上的项目;
(
2
)最大跨度
36
米以上的项目;
(
3
)建筑安装工程费或施工合同价款
10000
万元以上的项目;
(
4
)二层以上地下室的项目。
建设单位同意是指由监理企业出具“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需建设单位加
盖公章)
。
这个表格复制出来是乱码,你自己看看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吧,里面有详细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