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工程一切险如何理赔
简述EPC工程管理模式下,承包商的全过程工程保险管理任务-工保网
2、后期保险管理
作为一项重要的风险管理手段,工程保险在投保后的相应管理工作,直接影响着投保人最初风险保障目标能否实现,即业主方或EPC工程总承包商能否顺利获得保险理赔,或相应事故预防技术能否有效发挥作用。这里主要涉及两方面的保险管理内容,即重视保后索赔管理与配合风险管理服务。
重视保后索赔管理
工程保险索赔管理,对于各类工程险种能否发挥、或能够发挥多少实际理赔功能有着重要影响。由于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长期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情况,保险公司为防范道德风险发生,降低自身损失,其理赔处理过程与要求往往十分严格。如是否及时报险、是否报警、是否采取相应事故减损、是否提供各类理赔材料等,都直接影响着保险公司是否理赔,或最终承担的赔偿责任。
同时,在保险责任、除外责任、免赔额等保险合同条款的理解与运用上,承包商天然处于弱势地位。一些应由保险人承担的保险赔偿责任,往往被“除外责任”、“免赔额”等理由解除。这客观上要求EPC总承包商重视工程保险的保后管理工作,通过委派专项人员或部门进行保后理赔管理,真正实现各类工程险种的保险保障作用。保后管理人员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两方面,即风险事故前的保险条款研究与风险事故后的索赔处理。
配合风险管理服务
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是指保险机构依据保险合同约定,通过自身风险管理或第三方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力量,为投保项目工程提供的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管理风险管理服务。其涉及的工程险种主要包括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工程质量风险管理服务)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安全生产风险管理服务)。
由于目前这两大险种的风险管理服务主要通过第三方专业风险管理机构实现,而后者的工作内容往往涉及相应工程建设活动主体的工作规范、标准与质量安全责任,因此,在相应质量安全风险管理服务的实施过程中,经常会遭遇来自如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的工作不配合或其他阻力,严重影响着具体风险管理服务的实施质量。
EPC工程总承包商在投保IDI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或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尤其重视相应的保险风险管理服务,配合风险管理服务机构完成相应检测、检查,通过其风险建议解决相应工程质量或安全生产风险问题。
㈡ 建筑工程一切险应该由谁买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谢谢指教
1、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2、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3、给工人购买保险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我们建筑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据。并且这里的意外伤害保险不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也是社会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以赢利为目的,具有强制性,极大地促进了该项法定制度的落实。
4、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往往是难以预测和防范的。特别是大中型工程发生的灾害和重大事故会给承包人带来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只有参加保险,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或部分经济补偿,使从事工程承包这一风险事业得到一定的经济保障。
㈢ 建设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为
在国外,建设工程一切险的投保人一般是承包人。如FIDIC《施工合同条件》要求,承包人以承包人和业主的共同名义对工程及其材料、配套设备装置投保保险。我国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工程开工前,发包人应当为建设工程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因此,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应当由发包人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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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如何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
用户最信赖网上投保平台!【摘要】生活中风险是处处存在的,一定要树立良好的风险意识,特别是建筑工程建设,风险出险率也是比较大的,所以做好相关的保险是很关键的,但是很多人对建筑工程一切险不是很了解,对建筑工程一切险如何投保更是不清楚。为了保障自身的利益,一定要多了解相关知识。 1、普通建房工程 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概况说明(所建房屋共有多少栋、每栋多少层、是否有地下,如有地下多少层、周边环境),保额在5000万以上项目需提供工程量总汇清单、施工平面图,已经开工的工程,请务必提供工程施工进度表。 2、公路、桥梁项目 施工组织设计(地质水文报告、施工平面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量总汇清单、工程施工进度表,根据工程特殊情况,总公司可能要求补充上述资料外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上报时所需信息(预报业务投保单必填项目):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包括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分包人、其它关系方,以上各方是否均为被保险人。 2、被保险工程名称和地点。 3、投保项目:一般分两部分: 一是工程物质损失部分:按工程总造价确定保险金额; 二是第三者责任部分:设定累计赔偿限额、每次事故赔偿限额、人身伤亡每人每次赔偿限额; 4、设定特种风险(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台风)赔偿限额,一般为工程物质损失保险金额的80%。 5、免赔额:按三个项目分别设定免赔,分别为:特种风险(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台风)免赔、其他一般风险免赔、第三者责任物质损失部分免赔。 6、附加条款:根据工程具体需要设定附加条款,附加条款的使用请详见附加条款处使用说明。 7、保证期和试车期的设定:如需扩展保证期、试车期,需确定保证期和试车期的具体起止时间,并分别附加有限责任保证期扩展条款和机器设备试车考核条款。 8、费率和保险费。 建筑工程一切险是工程保险中的一个重要险种,由保险公司视保单承保范围对建筑工程的工程主体、临建设施、建筑材料、人员财产及各类费用等保险标的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损失进行赔偿。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将建筑工程保险类别分为四种:即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承包商为雇员投保的人身保险;承包商设备险。我国的建筑工程投保以前两个险种为主,后两个险种的投保状况则因我国各地区的不同情况而异。承包商负责建筑工程一切险与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及其费用,是国际惯例。但如果承包商因故未办理投保或拒绝投保该险,业主可代为投保。在我国,建筑工程一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往往是以业主的名义投保,但投保费用仍由承包商负担。业主、承包商与所有的工程参与者均为被保险人。慧择提示:一切都是在不断变化发展中的,有变化就有风险,所以一定要做好全面的风险保障,降低风险可能的损失带给生活的冲击,慧择向您推荐以下产品,供您参考。
㈤ 1,如果是由承包方投保了建筑工程一切险,当自然灾害发生造成业主财产损失时,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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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一切险一般不对人身伤亡赔偿。
建筑工程一切险承保各类民用、工业和公用事业建筑工程项目,包括道路、水坝、桥梁、港埠等,在建造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而引起的一切损失。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可以包括:业主;总承包商;分包商;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与工程有密切关系的单位或个人,如贷款银行或投资人等。
赔偿处理:
(一)对保险财产遭受的损失,可选择以支付赔款或以修复、重置受损项目的方式予以赔偿,但对彼保险财产在修复或重置过程中发生的任何变更、性能增加或改进所产生的额外费用,不负责赔偿。
(二)在发生本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的损失后,按下列方式确定赔偿金额:
可以修复的部分损失一一以将保险财产修复至其基本恢复受损前状态的费用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若修复费用等于或超过被保险财产损失前的价值时,则按下列第2项的规定处理;
全部损失或推定全损一一以保险财产损失前的实际价值扣除残值后的金额为准,但有权不接受保险人对受损财产的委付;发生损失后,被保险人为减少损失而采取必要措施所产生的合理费用,可予以赔偿,但费用保险财产的保险金额为限。
(三)赔偿损失后,由出具批单将保险金额从损失发生之日起相应减少,并且不退还保险金额减少部分的保险费。如被保险人要求恢复至原保险金额,应按约定的保险费率加缴恢复部分从损失发生之日起至保险期限终止之日止按日比例计算的保险费。
㈥ 按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应该由谁买
按规定,建筑工程一切险应该由建筑工程发包人应投保。
一、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二、建筑工程可以给工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工伤保险。
1、意外伤害保险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2、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三、给工人购买保险这是我国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体制的一项重要改革,为我们建筑施工提供了法律依据。不以赢利为目的,具有强制性。
四、由于建筑工程施工周期长,遇到的各种复杂情况往往是难以预测和防范的。
1、大中型工程发生的灾害和重大事故会给承包人带来灾难性的、无法弥补的经济损失。
2、参加保险,可从保险公司得到赔偿或部分经济补偿,使从事工程承包这一风险事业得到一定的经济保障。
(6)业主投保建设工程一切险后扩展阅读
一、建筑工程保险被保险人具体包括:
1、业主或工程所有人;
2、承包商或者分包商;
3、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及其他专业顾问。
二、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对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负责赔偿
1、人力不可抗拒的破坏力强大的自然现象;
2、意外事故,被保险人无法控制并造成物质损失或人身伤亡的突发性事件,如火灾和爆炸等。
3、宅、商业用房、医院、学校、剧院;
4、工业厂房、电站;
5、公路、铁路、飞机场;
6、桥梁、船闸、大坝、隧道、排灌工程、水渠及港埠等。
㈦ 建设工程一切险投保人是建设单位还是施工单位
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或安装工程一切险;发包人委托承包人投保的,因投保产生的保险费和其他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㈧ 关于市政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第三方责任险、团体意外险是由施工单位投保还是由建设单位投保
公路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一般由施工单位办理,费用由业主支付。市政工程、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归住建部管的)由施工单位办理、施工单位承担该项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