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设工程案例分析题!
(1)李律师的答复不恰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勘查、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2)隆盛设计的诉讼请求会得到法院支持,乙作为开达公司在该项目上的代表,
(3)甲的损失应当由开达公司承担,“企业法人应当对它的法人代表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之后开达公司可以追究员工乙的失职责任。
Ⅱ 工程管理案例分析
引言
当前在钢筋混凝土民用建筑物中,现浇混凝土楼板出现变形裂缝的现象较为普遍,已成为商品房质量纠纷、投诉的热点问题,它不仅影响使用功能,有损外观,而且破坏结构的整体,降低其刚度,引起钢筋腐蚀,影响持久性强度和耐久性。本文根据具体的工程实践和实验室的长期对比观测,对现浇混凝土楼板裂缝的产生原因及施工控制措施进行深入的探讨。
1. 混凝土楼板裂缝产生的原因
1. 1材料方面的因素
(1)水泥品种。不同品种水泥的收缩值取决于C3A、SO3、石膏的含量及水泥细度等。一般
说,C3A含量大,细度较细的水泥收缩较大。石膏含量不足的水泥,具有较大的收缩,而SO3的含量对混凝土收缩的影响显著。
(2)混合材料品种。其种类、掺量和比表面积的大小是影响水泥干缩性的主要因素。粉煤
灰的比表面积最小,混凝土干燥收缩随粉煤灰掺量的增加而减小。
(3)骨料品种。混凝土收缩随骨料含量的增加而减小,随骨料弹性模量的增加而减小,同
时,又随骨料中粘土含量的增加而增大。
(4)混凝土配合比。在原料一定的条件下,混凝土配合比对干缩有很大的影响,包括单位
用水量,单位水泥用量,水灰比,砂率及灰浆比等参数。
混凝土收缩主要取决于单位用水量和水泥用量,而用水量的影响比水泥用量大;在用水量一定的条件下,混凝土干缩随水泥用量的增大而加大,但增大的幅度较小;在骨灰比一定条件下,混凝土干缩随水灰比的增加而明显增大;在配合比相同条件下,混凝土干缩随砂率增大而加大,但增大的幅度较小。
(5)外加剂的种类和掺量因素。掺用化学外加剂都会使混凝土收缩有不同程度的增大。掺
减水剂用于改善混凝土和易性,增大坍落度时,掺减水剂的混凝土收缩略大于不掺的收缩值;掺减水剂用于减水,提高强度或节约水泥时,掺减水剂混凝土的收缩接近或小于不掺的收缩值。
掺氯化钙早强剂的混凝土收缩比不掺的明显增大,随氯化钙掺量的增大而成倍增 长;而掺三乙醇胺与氯化钠复合剂混凝土收缩比不掺的大,但增大的幅度相对掺氯化 钙早强剂小。 1.2 施工方面的因素 (1)混凝土的制备与浇筑
①外加剂拌合不均匀导致外加剂损失较大,不能充分发挥作用。②混凝土搅拌时间不足。③粗、细骨料及拌合水入仓温度偏高,使得浇筑温度过高。④搅拌和运输时间过长,使混凝土拌合物出现离析、泌水和沉陷。⑤泵送混凝土,因流动性要求高,过量增用水泥和水。⑥浇筑顺序不合理,出现施工“冷缝”或施工缝处理不当。⑦浇筑速度过快,捣固不足或过度
振捣使混凝土产生离析和泌水,在表面形成水泥含量较多的砂浆层。⑧混凝土终凝前钢筋被扰动。⑨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未能很好地保护楼板负筋,使截面有效高度减小。⑩混凝土保护层过薄或保护层处集料过少。 (2)模板施工因素
①由于楼板模板支撑刚度不够,梁板支撑刚度差异或模板挠度过大,造成模板支撑下 沉变形过大。②施工期间过度震动使支撑刚度变异部位出现多次瞬间相对位移。③拆模过早,混凝土硬化前过早承载或受到振动。④模板漏浆、渗水。 (3)混凝土养护因素
①养护不及时,使混凝土养护初期过早脱水,使混凝土出现干缩。② 后期养护不够, 使混凝土碳化加剧,造成碳化收缩。③混凝土养护初期受冻。
(4)楼板施工完成后,混凝土终凝初期,施工机具和材料集中,或过早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造成较大施工荷载和震动,使其产生裂缝。 1. 3周围介质因素
① 空气的相对湿度越低,混凝土收缩越大。②空气温度升高,混凝土的干缩随之增 大。③长期风吹、日晒也会使混凝土收缩增大。 2工程实例与试验分析
2.1工程实例的楼板裂缝情况
笔者通过对大量的工程实例观测,发现混凝土的楼板裂缝大多数在板面沿楼板支座边0.3m范围内平行于支座展开,甚至有些楼板四周均出现连续的裂缝,在板角处裂缝与相邻
两支座成450
角裂缝尤为普遍;还有一部分裂缝出现在板跨中位置,这类裂缝多出现在一些跨度小,刚度大的小区格板块。所有这些裂缝大多在工程验收后过一段时间才发现,这时楼板基本没有承受使用荷载,当冬季气候干燥时或气温较高而不通风的开间内裂缝就出现的更
多。有时裂缝宽度在水泥砂浆找平层表面被放大,实际宽度大多在0.3mm以内,450
角裂缝及跨中裂缝大多贯穿楼板,而沿楼板支座边展开的板面裂缝有一定的深度,但一般不贯穿楼板,这些情况均与楼板受力特征相吻合,且符合不均匀收缩或约束收缩裂缝的特点。
比较混凝土的使用情况及浇筑时的气温情况表明:①商品混凝土由于采用泵送,混凝土的流动性要好,因此一般商品混凝土的坍落度都较大,水灰比较大,如保证水灰比则要增加水泥用量,这样就使混凝土在硬化阶段出现收缩裂缝;虽然目前商品混凝土使用了一定量的粉煤灰,但从实际观察来看并没能完全地解决问题。②在夏季高温季节浇筑混凝土,由于混凝土中水分蒸发较快,易引起混凝土干缩裂缝,这是因为楼板混凝土水分蒸发在表层比内部快得多,表面混凝土的收缩受到下层相对不收缩的内部混凝土的约束引起拉应力,所以混凝土表层很容易产生塑性开裂。
Ⅲ 建筑工程事故案例分析
是一份非常好的事故案例集,罗列了梁、板、柱钢筋砼结构事故/地基与基础事故/屋面事故/墙体、施工缝、骨架、装饰事故.
很多都是经典的全国案例(尤其是基坑支护案例)
如珠海祖国广场
工程概况
“祖国广场”位于珠海市拱被关前,基坑深16.2M,采用800MM厚的钢筋混凝土地下连接墙(逆作法)加4层钢支撑支护,2排水泥搅拌桩作止水帷幕。基坑的4个角采用水平支撑(支撑梁同其他支撑)
该场地地质属软弱地层,地下水较丰富。
基坑采用逆作法施工,施工顺序为:往下作钢筋混凝土地下连续墙、挖土、作钢支撑,循环进行。当做完第四层支撑后,基坑出现严重管涌现象,地下连续墙下部向基坑内位移,墙体部往基坑外位移,使得钢支撑变形过大,最后往上崩出,1998年5月6日下午4时30分,地下连续墙倒塌,致使附近一栋层楼房和一栋层楼房陷入坑中,另一栋也遭破坏,事故现场附近中照片7。经清查,施工人员中有1人小腿骨折,另有4人受轻伤。事故发生后,珠海市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抢救伤员,疏散附近村民。警方即使封锁了部分街道,拱被交通一度受阻。正在广州开会的珠海市委书记梁广大多次打电话了解情况,部署善后工作。5月9日下午2时,现场指挥部组织建委、公安消防等有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进行最后的清理工作。10余名消防队员率先进入陷入坑中的居民楼,搬出所有煤气罐,多名房主获准进入屋内捡出其贵重物品。
里面每个案例都介绍了事故发生原因和处理意见
希望对您有帮助
Ⅳ 建设工程案例分析
1、名为合作经营合同,实为违法转包合同;甲为中标公司,是总承包方,将施工义务全部转由乙方实施,违反《招投标法》和《建筑法》,甲乙双方的协议无效。
2、甲方转包后,收管理费(好处费)是建筑行业的通常作法,但前提是合法。
3、乙方的垫资视为工程款。
4、乙方为实际施工人,合同无效不影响工程款的索赔。
Ⅳ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例分析
这是一个典型的因业主直接发包工程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的案例。本案的事实是清楚的,争议焦点在于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管理责任。
已经明确的事实:
1、业主直接发包玻璃幕墙工程并与C公司签订施工合同;
2、B公司收取了总包管理费;
3、C公司未能履行合同导致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
对于焦点问题即B单位是否负有总承包责任的判定:
1、BC公司之间没有合同关系,且总包管理费由A单位支付,从这一点事实可以认定C单位不对B单位负有合同责任,而是直接对A单位负责;
2、AC单位玻璃幕墙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了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这一点并不合法,因为合同双方非经同意无权设定第三方权利义务;
3、如B单位按照AC单位的施工合同约定收取了总包管理费,应认定其已经认可并同意AC单位为其设定的权利义务,从而以事实履行构成三方之间的特殊合同关系;
4、值得注意的是,AC单位的施工合同设定B单位义务为:履行对玻璃幕墙专业工程项目的施工配合义务,而是“施工配合义务”与总包管理义务是两个不完全一致的概念,前者只负责配合施工工作,后者不仅要配合施工还要负责总承包管理,更要承担总承包责任;
5、AC单位设定A单位支付和B单位收取的是“总包管理费”,与AC设定并经B单位同意认可的对应义务“施工配合义务”相对应,两者的表述出现差异,应认定“总包管理费”是费用,而“施工配合义务”是B单位的合同权利义务和责任。
综上,如非因B单位履行“施工配合义务”过错,B单位不承担总承包管理责任,因该责任于B单位同意认可的AC单位有关其义务的条款没有设定。因此,应当裁决如下:
1、裁定C单位承担工期延误所造成的实际损失和预期利润,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2、裁定由C单位承担质量返修义务,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3、裁定由C单位承担本案诉讼费和财产保全费用,驳回对B单位的该项诉讼请求。
需要注意的是,由于C单位作为业主直接发包的施工人工程延期和质量问题,B单位可以就此向A单位提起施工索赔,索赔内容包括:
1、要求其顺延施工工期;
2、要求其承担工期延误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
3、要求其责令C单位返工,以符合工程施工和设计标准;
4、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
特别提醒:如果B单位收取“总包管理费”的收据上写明的也是总包管理费,再加上A单位很容易找到B单位工作中的所谓“总包管理活动”,那就另当别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