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第一章安全制度及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一、安全方针及目标
1、全体施工人员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各工种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提高全员“安全施工”的质量意识。做好施工项目的安全建设工作,完善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搞好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努力实现本工程安全生产无死亡的目标。
2、安全目标:
(1)杜绝工伤死亡事故发生。
(2)降低轻重伤事故频率,年度负伤频率小于1‰,重伤率为零。
(3)杜绝重大火灾、交通、机械事故;
二、安全管理体系及安全目标:
1、施工安全保证体系:
分公司建立“以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确定安全生产目标,施工项目建立“安全责任制”,项目经理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在施工生产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有关法规、标准及公司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检查和安全资料的整理。成立安全管理小组,将安全目标进行分解,并制定“责任目标考核规定”,由项目经理主持安全活动,定期检查。由安全检查员具体负责安全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隐患及时处理,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安全无重大事故,杜绝一般事故。
各专业班组要制定和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满足《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的有关规定,否则,坚决不得施工。
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安全生产责任制
1.1、项目管理人员均应负一定的安全责任,本着“谁施工,谁负责”,安全生产同步的原则,由公司安技部门指定统一的(1)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3)各工种安全生产责任制;(4)各公众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各级各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安全责任目标考核规定;(7)安全检查制度;(8)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9)班前安全活动制度;(10)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11)工伤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制度;以上制度须经总工程师批准,以企业文件形式颁布执行。
1.2、项目部按照以上制度和安全责任目标进行分解,将责任落实到人,细找到班组。
四、安全教育制度:
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做好现场施工人员进场安全教育工作,建立现场“安全交底制度”,进场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及培训。新入场人员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1、临时工、新工人入厂要进行全面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为:公司安全教育;分公司安全教育;项目部安全教育)。
1.1、公司教育有:
①、一般教育(建筑工程的特点、安全要求和企业、项目当前的安全生产形势教育);
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制度教育;
③、安全知识教育;
④、安全事故典型案例教育;
1.2、项目部教育有:
①、施工项目情况和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要求教育;
②、本项目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教育;
③、持证上岗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要求教育;
④、安全生产标准和管理制度教育;
⑤、防火、防触电、防中毒、防事故教育;
⑥、项目施工安全要求和注意事项教育;
1.3、班组级教育有:
①、本班组的施工情况和安全要求教育;
②、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③、易发生事故点和有毒有害地方教育;
④、安全防护用品的使用和保管要求教育;
⑤、应急、排险、自我保护要求和技能教育。
2、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
2.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带好安全帽,扣好帽带,并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2.2、2米以上的高处,悬空作业、无安全设施的,必须戴好安全带,扣好保险钩。
2.3、高处作业时不准往上或往下乱抛材料和工具等物件。
2.4、各种电动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装置,方能开动使用。
2.5、无操作证人员,严禁使用机电设备(不含手持电动工具)。
3、各操作岗位安全教育;
岗位教育包括经理(项目经理)教育、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安全员教育、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其他人员的教育。
3.1、项目经理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
⑤、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
⑥、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⑦、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⑧、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
3.2、施工技术管理负责人员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技术工作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安全技术理论和措施编制要求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技术问题分析教育。
⑥、安全技术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3.3、安全管理负责人教育包括: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事故发生机理、预防工作和安全技术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⑦、组织和作好安全检查和安全性评价工作教育。
⑧、安全管理报告、研究和总结工作教育。
⑨、指导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作好安全监督工作的教育。
3.4、安全员教育包括:
①、安全员岗位工作内容和职责教育。
②、安全检查监督工作的知识和技能教育。
③、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的教育。
3.5、劳务队管理人员教育内容:
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的教育。
②、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标准、规定、制度和要求的教育。
③、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教育。
④、处理好安全、进度、质量、效益的关系的教育。
⑤、典型事故案例分析和事故处理教育。
⑥、安全检查要求和安全性评价知识教育。
⑦、遵章指挥和其他安全管理注意事项教育。
⑧、生产防护技术、“三宝”等安全用品使用要求教育。
⑨、中小型机械、临时用电的安全使用要求教育。
⑩、民工安全生产的要求教育。
3.6、其他人员的教育包括:
①、岗位安全工作规定和安全责任制教育。
②、岗位安全操作和防护技能教育。
3.7、特殊工种专业安全教育:
其教育主要包括:
①、持证上岗要求和定期复审教育。
②、特种作业的操作和防护要求教育。
③、危急情况下的处置要求教育。
4、安全检查制度
4.1、安全检查分主管部门检查,公司级检查,工地自检等多种形式,每种检查均应有检查记录。检查单位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项目部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然后填写“隐患整改报告单”,并请有关单位复查验收。
4.2、公司级检查有巡、季检、专项检、季节性检查。项目部有自检、周检、半月检,检查记录需要统一的记录表。
4.3、日常检查范围:
安全标志及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红色标志——禁止标志;黄色标志——警告标志;兰色——指令标志;黑色——电力标志;绿色——提示标志;
检查记录:检查安全健康计划;检查医疗设备及急救箱;检查现场用电;检查现场工作环境;脚手架检查;气焊、电焊施工检查;梯道、“四口”防护及跑道检查;机械防护罩检查;可燃易燃物存放检查;危险材料使用;吊车及垂直运输设备。
4.4、检查后的行动:
检查方:①传讯通知;②根据不同违反情况罚款;制定违反罚款目录公示,共同监督实行;a、非严重违反;b、严重违反;c、故意违反;d、重复违反;e、忽略降低危险;f、其他处罚。
5、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交底制度
5.1、根据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结合具体施工方法及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制定出全面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5.2、安全技术交底与施工技术交底同步,应根据施工进度、施工部位分阶段交底。安全技术交底应一式两份,交底人与被交底人各持一份,且双方签字后生效。
5.3、施工工艺复杂,技术难度大,作业条件危险的应单独进行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高度重视。
6、班前安全活动
利用当班工作开工前,有班组长向班组成员进行班前安全交底,并检查个人防护用具,施工部位,作业环境,安全条件,机械设备的安全检查、防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并将安全活动由班组长(或委派本班组安全员)仔细填写记录本。
7、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本项目下列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电工、架子工、电(气)焊工、机械操作工、物料提升机。
8、工伤事故处理制度
依据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规和规定执行。
五、安全生产保证措施
1、现场设专职安全员。要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绘制本工地“现场安全标志布置总平面图”,现场按此图设置安全标志,不得遗漏。如:在人行通道口、楼梯口、预留洞口、雨篷等危险处要有安全防护栏及明显的警示标志。防护栏杆采用Ф48×3.5的钢管进行搭设,密目网围护,围护高度不小于1.2米,横杆间距≦0.4米。
2、脚手架搭设及安全网挂设严格按“脚手架搭设方案”和《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执行。
3、现场各种用电机械,电气线路要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应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规定。漏电保护装置应符合规定,配电箱应上锁,并有防雨措施及安全标识。专职安全员应组织电工、机械工经常定期检查其完好程度。
4、现场应有消防、保卫安全标志,制定防火制度,设有消防栓或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严格执行现场使用明火审批制度。
5、现场临时用电严格按本方案“现场临时用电设计和安全用电措施”执行。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干线应采用电缆埋地敷设,绝缘导线穿钢管或塑料管埋地敷设,并采用三相五线制。
6、做好“四口”防护;即:通道口、电梯井口、楼梯口防护,预留洞口及坑井进行层层封盖、通道口应用钢管和竹架板搭设防护棚;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要用钢管设防护栏杆,高度不小于1.2米,水平横杆间距≦0.6米,并挂安全密目网进行围护。
7、各种机械要有专人管理与操作,定期检修,保持完好,非机械工严禁开动机械。
8、任何人不得在2米以上向下或向上乱扔器材、垃圾、工具等;砌体工不得向外砍砖。
9、脚手架上严禁超载,如架板上摆砖只能侧码三层,材料不要集中堆放等,按安全技术规范,施工允许荷载为:结构架3000N/㎡,装修架2000N/㎡,工具式脚手架1000N/㎡。
10、斜道的坡度应为1:3,每30~40cm设一防滑条,临边要设防护栏杆及挡脚板。
11、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必须遵守安全纪律,如“九不准”:不准在井架上行走,不准在井架下停留,不准吊栏久停空中等,安全宣传教育,做到人人皆知,人人遵守。
12、冬期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2.1、现场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对进场的施工人员应进行安全教育,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安全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12.2、在冬期施工对重要分项工程部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2.3、冬期施工必须做好防火工作,取暖及生产用火必须做到有专门设施,有值班制度,有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禁止用易燃、可燃液体生炉子和使用电炉子。
12.4、冬期施工必须做好防寒工作,入冬前要对现场使用的机械等全面检查、维护,凡固定位置的机具要有防寒设施。
12.5、冬期施工必须做好防毒工作,宿舍、暖棚必须设置通风口,设专人看管,保持空气畅通,防止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中毒事故发生。
12.6、冬期施工必须做好防滑工作,脚手架和行人道的搭设要有可靠的防滑措施,并应及时清扫雪霜。
12.7、冬期施工必须做好防爆工作,乙炔发生器的保险装置必须良好有效,遇有冻结要及时用热水溶化,严禁用火烘烤。
12.8、冬期施工临时用电应注意安全,电线应架空设置,不能拖地,所有的用电设备都要设置漏电保护器,并设专业电工随时检查。
Ⅱ 施工组织设计安全管理措施
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内容:
1、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从根本上杜绝“三违”现象和各类事故发生。
2、 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即使处理。
3、 按照部颁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编制分步分项工程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交底,搞好“四口”、“五临边”等主体防护设施。
4、 进入施工现场必选按规定着装,戴好安全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高处作业系好安全带。
5、 主体外防护采用单排落地脚手架,脚手架内两层处满铺跳板,以上每隔10m设一道水平安全兜网,脚手架外挂密目安全网防护。
6、 垂直运输工具采用80T/M塔吊一座,70M高龙门架两座。塔吊指挥由持有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者担任,龙门架指定专人用对讲机指挥升降。
7、 塔吊、龙门架和脚手架搭拆时,应按规定履行申报手续,有关部门组织现场监护,搭设完毕经验收合格方准使用。
8、 视情况设1~2道施工通道,用钢管脚手架和钢跳板搭设防护棚。电梯井、卸料平台、管道井和楼梯均用钢筋焊制护栏或门,临边处设1.1M高护栏。
9、 龙门架和塔吊上料不得超载,如用塔吊吊钢筋、木方等散状物时必须绑扎牢固,多点起吊。
10、临时用电必须符合规范要求,采用三向五线制架空敷设,所有用电设备均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保护,潮湿场所作业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1、对距建筑物较近的10kv高压外电线路用木脚手杆搭设16M高脚手架铺3cm厚的木板,以防止落物坠至高压线上酿成电气事故。
12、对电器设备、重复接地和漏电保护器应定期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13、塔吊红、龙门架和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应按规定采取防雷或接零、接地措施。
14、若因季节性气候或其他因素影响停、复工时,必须对塔吊、龙门架、脚手架、施工用电、和“四口”、“五临边”采取可靠安全措施。
15、六级以上大风或雨雪等恶劣天气,应暂停施工,雪后施工应拟定防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