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界定标准
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可从住宅小区容积率、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实际成交价格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的比较三方面进行界定。
一、普通住宅
(一)定义:普通住宅,其一般是按照所在地区,民用住宅的建筑标准来建造的居住用房。一般为多层住宅和高层住宅,因各地对多层和高层的定义不一致,划分标准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普通住宅不等同于普通住房,普通住宅泛指整幢楼,而普通住房则指单套住房。
(二)主要特点:
1、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以上(含1.0)(1);
2、单套房屋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不含140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含1.2倍)。
二、非普通住宅
(一)定义:非普通住宅一般指宅建筑面积较大或用作商业用途的房子。
(二)主要特点:
1、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以下(不含1.0);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上(含140平方米);
3、实际成交价格高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上(不含1.2倍)。
② 浙江省《村镇规划标准》有关技术规定,居住建筑的日照间距为: (1)、南北朝向时,南面的~~~
国家现行住宅日照标准
住宅室内的日照标准,一般根据冬至日或大寒日的有效日照时数来衡量。
国家2002年修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了城市住宅的最低采光标准。此规范将我国划分为7个建筑气候区,按建筑气候分区和城市规模大小将日照标准分为3个档次,即第Ⅰ、Ⅱ、Ⅲ、Ⅶ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两小时,第Ⅰ、Ⅱ、Ⅲ、Ⅶ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Ⅳ气候区的大城市不低于大寒日日照3小时,第Ⅳ气候区的中小城市和第Ⅴ、Ⅵ气候区的各级城市不低于冬至日日照1小时。
2002年,建设部对《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进行修订。其中要求,住宅日照应符合如下标准:大寒日不少于两小时,冬至日不少于1小时,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日照可酌情降低,但不宜低于大寒日照1小时的标准。
<石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细则
第三十九条建筑间距应符合《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附件1)的有关规定。多层居住建筑间距按1.55倍的间距系数确定。高层居住建筑间距按计算机日照分析结果确定,日照标准应满足大寒日有效日照不低于2小时,其中旧城区新建项目内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有效日照1小时。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的教学楼和老年建筑的主要居室应保证冬至日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非居住建筑间距按照视距卫生、消防、环境保护、工程管线、人防疏散、建筑保护、施工安全等要求综合确定。
第四十三条建筑退让地界的距离及建筑间距在用地特别局促的地段,在保证日照、消防等强制性要求的前提下,允许相邻单位协议确定。
第八十五条本细则中下列用语的含义为:
建筑间距:两栋相邻建筑物主外墙之间的最小水平距离。多‘‘层建筑外墙突出部分超过其总长度二分之一时,按凸出部位计起(含阳台)。
建筑高度平屋面建筑:自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女儿墙顶或房屋檐口上部的距离。坡屋面建筑:屋面坡度小于35°时,应为室外地面至房屋檐口上部的距离;屋面坡度大于35°时,应为室外地面至房屋脊顶线的距离。
高层建筑:建筑高度为24米以上非居住建筑、及7层及以上居住建筑。
多层建筑:建筑高度为24米(含24米)以下非居住建筑、6层及以下居住建筑。
附件一:
建筑间距和退距管理技术规定
第一条 建筑物的面宽,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建筑高度小于、等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应控制在80米以内;
(二)建筑高度大于24米,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应控制在60米以内;
(三)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其最大连续展开面宽的投影上限值按最高建筑高度执行。
第二条居住建筑日照标准应满足大寒日日照不低于2小时,有效日照时间带:8时~16时。其中旧城区新建项目内可酌情降低,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1小时。(一)多层居住建筑间距按间距系数确定。1、平行布置的正南北朝向建筑间距不小于南侧建筑高度的1.5倍。2、其它方向平行布置的甫偿颠锻郯蹬奠拳订哗建筑间距控制按下表计算。附:不同方向建筑间距拆减换算表注:①表中方向角为正南向(0°)偏东或偏西的方向角;②L为正南北方向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标准。3、多层居住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8米。4、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按平行布置的建筑间距标准的1/2加4米控制,其最小值为9米。(二)高层居住建筑间距按日照分析确定,且满足下列要求:1、平行布置时,最小间距不小于30米。2、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3、垂直布置的建筑间距,除按日照分析结果应满足上述规定要求外,其最小值为20米。4、进行日照分析的计算机软件必须通过建设部或国家技术监督局的科技成果评估。5、遇有复杂、特殊情况,应参照相应技术规定。(三)多、高层居住建筑间距按遮挡建筑不同执行下列规定:1、平行布置时,遮挡建筑为多层的应满足本条(一)的规定,同时满足其它相关规定。2、平行布置时,遮挡建筑为高层的按本条(二)的规定执行,同时满足其它相关规定。3、多、高层居住建筑垂直布置时的间距不小于20米。4、多、高层居住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四)被遮挡的居住建筑底层为非居住用房时,间距计算应扣除相应高度(仅限二层)。
第三条非居住建筑的间距,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多层平行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1.0倍,并不小于6米;垂直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9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6米。
(二)高层平行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较高建筑高度的0.4倍,并不小于20米;垂直布置时,其建筑间距不小于18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
(三)多、高层平行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18米,垂直布置时,其间距不小于13米。山墙间距不宜小于9米。
第四条居住建筑与非居住建筑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一)被遮挡建筑为居住建筑,按居住建筑间距规定控制。
(二)被遮挡建筑为非居住建筑,按非居住建筑间距规定控制,同时考虑视觉卫生的因素影响。(三)多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8米,高层建筑山墙间距不宜小于13米,多层与高层山墙间距不宜小于9米。
第五条建筑山墙宽度大于16米的,其间距按平行布置计算。
第六条托儿所、幼儿园的生活用房,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3小时。医院、疗养院的病房和疗养室、中小学的教学楼和老年建筑的主要居室应保证冬至日满窗日照的有效时间不少于2小时。
第七条建筑间距应考虑自然地坪高差影响因素。
第八条建筑间距除符合上述规定外,还应符合消防、卫生防疫、环境保护、工程管线、人防疏散、建筑保护、施工安全等要求。
第九条沿城市道路的建设工程,除经批准的详细规划另有规定外,应按下列规定退让道路红线:(一)沿街围墙,不得小于0.5米
(二)在规划红线宽25米(含25米)以下道路两侧进行建设的,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不得小于10米,垂直布置时不得小于8米;
(三)在规划红线宽25米以上道路两侧进行建设的,多层建筑不得小于8米;高层建筑平行布置时不得小于12米,垂直布置时不得小于10米;
(四)沿道路设置阳台、雨棚等地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建筑物主体2.5米,地下建(构)筑物退让道路规划红线不得小于3米。
(五)不同建筑高度组成的连续建筑,最小退让距离按最高建筑的标准执行。
(六)特殊功能的道路、桥梁、道路交叉路口周围或特殊地段的建筑工程及市政基础设施(燃气、电力等)在满足专业要求的前提下,需要调整退让距离的,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条建筑沿规划绿线或蓝线建设时,多层建筑不得小于5米,高层建筑不得小。有关规划另有规定的除外。
于8米
第十一条建筑退让地界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规定要求:
(一)多层建筑应退让正面相应建筑间距的1/2。高层建筑南北向布置时,南侧不小于16米,北侧不小于20米,且日照标准遮挡线不得突破北地界13.5米或北侧道路的北红线外5米;高层建筑东西向布置时,居住建筑退东西地界不小于16米,非居住建筑退东西地界不小于10米。
(二)多层建筑山墙退地界不得小于4米,高层建筑山墙退地界不得小于6.5米。
(三)地界外为现状建筑的,除符合本条(一)、(二)中的规定外,需同时满足建筑间距的有关规定。
第十二条建筑沿城市道路建设时,在符合退让道路红线和相邻建筑间距要求的前提下,距道路中心线的距离应满足第十一条中有关退让地界的距离要求。
③ 浙江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范里,开间进深、净高多少
一、1、允许偏差值:净高±20mm,净开间、净进深±15mm。
2、允许极差值:净高及净开间、净进深均匀20mm。
二、住宅设计中 ,住宅的开间是指相邻两个横向定位墙体间的距离。因为是就一自然间的宽度而言,故又称开间。住宅的开间在住宅设计上有严格的规定。根据《住宅建筑模数协调标准》(GBJ100-87)规定:住宅建筑的开间常采用下列参数:2.1米、2.4米、2.7米、3.0米、3.3米、3.6米、3.9米、 4.2米。 规定较小的开间尺度,可缩短楼板的空间跨度,增强住宅结构整体性、稳定性和抗震性。
④ 浙江省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审批使用面积标准是多少
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根据《浙江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
三、严格界定农村宅基地申请条件
坚决贯彻农村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最高不得超过140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
1、因国家建设、垦区移民、灾毁等需要搬迁的;
2、实施村镇规划或旧村镇改造,必须调整搬迁的;
3、常住人口中已领取结婚证书,确需分户建房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再申请宅基地:
1、已拥有一处宅基地的;
2、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以其它形式转让宅基地上建筑物的;
3、以所有家庭人员作为一户申请并被批准后,不具备分户条件而以分户为由的;
4、其他不符合申请建房条件的。
各地可根据上述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农村宅基地面积标准和宅基地申请条件。
(4)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扩展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⑤ 浙江省集休土地范围房屋建筑面积按一户一宅是什么规定
浙江省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的面积标准(包括附属用房、庭院用地),使用耕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二十五平方米;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
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实际确定。《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5)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住宅扩展阅读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使用其他土地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四十平方米,山区有条件利用荒地、荒坡的,最高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平方米。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农村村民宅基地的具体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在前款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当地实际确定。
第三十四条:在农村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需要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的,可以实行有偿使用,并提出用地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经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土地使用者与村民委员会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按照批准文件签订土地使用合同,确定有偿使用土地的用途、面积、期限、费用等事项。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
⑥ 浙江省住宅工程分户验收规范里,开间进深、净高是多少
净开间允许偏差:±15mm,极差 20mm ;净高度-15mm,极差20mm
⑦ 浙江省建筑标准图集
2001浙J6住宅安全门(PDF超清晰版)
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 ... hlight=2001%D5%E3J6
1999浙J7铝合金门窗(PDF超清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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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J10-93单元电倥对讲安全门(PDF超清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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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J12—90U型轻钢龙骨吊顶(PDF超清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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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浙J14平屋面(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 ... ghlight=99%D5%E3J14
99浙J15瓦屋面(PDF超清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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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浙J19住宅厨房、卫生间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 ... =page%3D1&frombbs=1
浙J20-95烧结多孔砖及烧结空心砖房屋建筑构造(PDF)
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 ... =page%3D1&frombbs=1
98浙J21煤渣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建筑构造(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 ... ghlight=98%D5%E3J21
浙J23-95木质防火门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71698&pid=116515&page=1&extra=page%3D1
96浙J24 GRC空心轻质隔墙(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71699&extra=page%3D1&frombbs=1
98浙J26园路
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248&highlight=98%D5%E3J26
99浙J27园林桌凳(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255&highlight=99%D5%E3J27
98浙J30卷帘门(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249&highlight=98%D5%E3J30
99浙J31轻型金属夹芯板建筑构造(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256&highlight=99%D5%E3J31
99浙J32 覆土植草屋面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257&highlight=99%D5%E3J32
2000浙J33住宅信报箱(PDF超清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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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浙J34捷尔系铝合金推拉窗(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372&highlight=2000%D5%E3J34
99浙J35变形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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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浙J37建筑地面(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373&highlight=2000%D5%E3J37
2001浙J38室内隔断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450&highlight=2001%D5%E3J38
2001浙J39 轻钢龙骨板材覆面隔墙(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501&highlight=2001%D5%E3J39
2000浙J40医疗建筑配件(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71701&extra=page%3D1&frombbs=1
2001浙J43楼梯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502&highlight=2001%D5%E3J43
2002浙J44住宅变压式排气道PDF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731&highlight=2002%D5%E3J44
2005浙J45围护结构保温构造详图(一)
本贴地址:http:
2002浙J46室内装饰木门(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http://www.jsjzw.net/bbs/viewthread.php?tid=4730&highlight=2002%D5%E3J46
2004浙J48室内装饰吊顶(PDF超清晰版)
本贴地址:
2004浙J51加气砼隔墙板建筑构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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