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么是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 原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因发生转让、出租、抵押或改变原批准的土地用途等原因,不能再以划拨方式使用土地,而按规定重新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的行为。
②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如何审批
(1)转让申请。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的使用者需要转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须持国有土地使用证以及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产权证明等合法证件,向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补办出让手续。若市、县人民政府同意转让,则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与申请人共同协商有关补交出让金、用地条件、用地期限等事宜,待双方取得一致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3)签订国有建设用地转让合同。
(4)登记。土地使用者按出让合同约定补交出让金后,持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和其他有关资料到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办理土地登记手续,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③ 对于划拨土地的项目,建设用地批准书与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的关系 是同时办理的么缴费么
建设用地批准书是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据,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出让与划拨的项目;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是专门针对划拨土地核发的,与出让土地的出让合同是相对应的。先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相关可咨询土地部门。
④ 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有何区别
建设用地批准书是批准项目建设的依据,适用于所有建设项目,包括出让与划拨的项目。
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是专门针对划拨土地核发的,与出让土地的出让合同是相对应的。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是建设单位用地的法律凭证。没有此证的用地单位属非法用地,房地产商的售房行为也属非法,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设用地批准书》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的用地申请按照法定程序经批准后,由市、县人民政府向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颁发的准予使用建设用地的证件,是建设单位或者个人依法使用土地进行开发建设的法律凭证。
按照国家规定,《建设用地批准书》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填写和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
以上参考来源:网络-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⑤ 国有企业改制中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有哪几种方式
(1)以出让方式处置土地资产。以出让方式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十分清晰地确定国家和国有企业的土地财产关系,不仅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而且还可以对国有企业转变为现代企业起积极促进作用。但是,这种处置方式需要改制企业缴纳出让金后才能取得相应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这对于已经面临重重困难的国有企业,无疑是相当沉重的经济负担,国有企业为了改制将付出极大的经济代价。因此,以这种方式处置国企改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一定的局限性。
(2)以租赁方式处置土地资产。企业通过签订租赁合同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经出租方同意可以将租赁合同转让。租赁合同转让时,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同时转移。这种处置方式不仅能较好地明晰土地产权关系,而且可以大大减轻企业经济负担,因而能够适应国有企业改制多种形式的需要。
(3)国家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方式处置土地资产。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为出资投入到改制后的新设企业,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企业可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4)以保留划拨方式处置土地资产。目前大多数国有企业使用的土地是划拨用地。一般来说,改制后的企业既然是按照现行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来的新型企业,就不应当再有划拨土地存在。但是,由于国有企业改制是在极其困难的情况下进行的,改制又是采取了多种形式,为了支持企业改制,还需要对某些企业的土地资产在一定时期内保留划拨方式予以处置。
⑥ 什么是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方式
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处置方式 国有企业在改制过程中,土地管理部门对企业原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重新办理供地的处置方式。企业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处置方式有5种:补办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入股),授权经营和保留划拨。
国家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依照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规定进行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形成的国家股股权,按照国有资产投资主体由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委托有资格的国有股权持股单位统一持有。
⑦ 什么是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
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主要为有偿出让方式,包括招标、拍卖、协议等方式
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无偿划拨,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1、国家机关、军事用地。2、城市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用地。3、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项目用地等。
商业开发的建设用地,不得以划拨方式取得。
⑧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申请
由建设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拟划拨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二、审核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商定用地补偿、安置或者拆迁安置方案。
三、批准
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四、划拨土地
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所确定的用地面积和范围,到实地划拨建设用地。
五、登记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⑨ 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需要哪些资料
1、北京市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申请表(原件);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复印件),用地涉及地质灾害的,提交《地质灾害评估备案表》(复印件);
4、发改部门核发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批准文件(复印件);中央、军队单位的建设项目还需提交市住建部门核发的《规划设计项目计划通知书》(复印件)。
⑩ 在什么情况下,国企改制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
国有企业改制有下面4种情况,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①继续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公益事业用地和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原土地用途不发生改变的,但改造或改组为公司制企业的除外。②国有企业兼并国有企业或非国有企业以及国有企业合并、兼并或合并后的企业是国有工业生产企业的。③在国有企业兼并、合并中,被兼并的国有企业或国有企业合并中的一方属于濒临破产的企业。④国有企业改造或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的。
在上述第②、③、④种情形中,虽然企业可以采取保留划拨方式处置国有建设使用权,保留划拨用地方式的期限不能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