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建设工程项目审计都包含哪些范围
工程审计内容包括:
1、审查决算资料的完整性。
建设、施工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单位应提供的资料:
(1)经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投资概算、设备清单;
(2)工程预算(投标报价)、结算书;
(3)同级财政审批的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及竣工财务决算报表;
(4)各年度下达的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及调整计划;
(5)各种合同及协议书;
(6)已办理竣工验收的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资料;
(7)施工图、竣工图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记录;
(8)建设项目设备、材料采购及入、出库资料;
(9)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帐簿、会计凭证及其他会计资料;
(10)工程项目交点清单及财产盘点移交清单;
(11)其他资料,如收尾工程、遗留问题等。
2、竣工财务决算报表和说明书完整性、真实性审计。
(1)大、中型建设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如下: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审批表;大、中型建设项目竣工工程概况表;竣工工程财务决算表;交付使用资产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2)小型基建项目财务决算报表如下:竣工工程决算总表;交付使用资产明细表。
3、各项建设投资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包括:建安工程投资审计;设备投资审计;待摊投资列支的审计;其他投资支出的审计;待核销基建支出的审计;转出投资审计。
4、建设工程竣工结算的真实性、合规性审计。
包括: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事项是否规范;工程设计变更价款调整事项是否约定;施工现场的造价控制是否真实合规;工程进度款结算与支付是否合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出具的工程结算文件是否真实合规。
5、概算执行情况审计。
包括:实际完成投资总额的真实合规性审计,概算总投资、投入实际金额、实际投资完成额的比较;分析超支或节余的原因。
6、交付使用资产真实性、完整性审计。
包括:是否符合交付使用条件;交接手续是否齐全;应交使用资产是不真实、完整。
7、结余资金及基建收入审计。
包括:结余资金管理是否规范,有无小金库;库存物资管理是否规范,数量、质量是否存在问题,库存材料价格是否真实;往来款项、债权债务是否清晰,是否存在转移挪用问题,债权债务清理是否及时;基建收入是否及时清算,来源是否核实,收入分配是否存在问题。
8、尾工工程审计。
包括:未完工程工程量的真实性和预留投资金额的真实性。
❷ 工程审计内容是什么
工程管理(工程审计)
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管理学、经济学、土木工程技术和法律的基本知识,掌握现代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具有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审计的基本能力,能在政府审计机关、社会审计机构、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部门以及工程建设领域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和工程审计的复合型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 本专业学生主要学习工程管理方面的基本理论、方法和土木工程基本知识;受到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审计方面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外语和计算机技术的基本技能;具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造价管理和工程审计的基本能力。
专业特色 工程管理专业在国内首先设置工程审计专业方向,顺应了我国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本专业方向是将普通工程管理专业的培养规格与我校的优势学科(审计学科)进行融合而成的复合型交叉型专业,特色鲜明,优势显著,学科基础雄厚,培养方案完善,是一个有着良好发展潜力的特色专业。
授予学位 管理学学士。
主干学科 管理学、工学
主要课程 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审计学、运筹学、应用统计学、财务管理、经济法、工程制图与识图、土木工程概论、工程力学、工程结构、工程经济学、工程估价、工程项目管理、工程项目融资、合同管理、建设单位会计、建设与审计法规、建设项目审计。
❸ 建设工程审计都包含哪些范围
主要是:
1.工程量的审查:工程量是构成工程造价最基本的因素,其计算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造价的高低,是审核结算的重点内容。审查是根据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和建设方认可的竣工图,对承建方送审结算中的工程量逐项进行审查,检验计算是否准确,有无错算,重算,漏算,多算,得出准确的工程量。
2.关于工作量增加或减少:施工中因建设方的原因使工程量发生增加或减少,减少的工程量按双方约定的单价减少,增加的工程量需要核查有无建设方指定的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若有签字,则应按照双方核定的工程量予以计算。
3.关于合同未列的工程量:施工中如出现合同未列的工程量,必须得到建设方指定的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签字认可,按合同约定或定额中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4.定额套用的审查:结算中采用的单价是否正确,应着重审查结算书上所列的各分项的名称、规格、计量单位与双方约定的及定额中规定的项目是否一致,从而调整结算单价使它回到正确的位置上来。
5.工程造价的调整处理。
(1)工程造价的调减: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会因为下列原因造成工程造价的调减,因而我们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A、设计变更:根据有效的设计变更单,将变更的工程量按照原投标价或者甲乙双方事先约定的单价进行调减。
B、甲乙双方补充协议或承诺调减工程造价。
C、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调整条款,根据原施工合同该条款对工程造价进行调减。
(2)工程造价的调增:在实际工作中,工程造价的调增原因很多。如何公正、客观的处理工程造价的调增,是业主关心的中心环节,也是中介咨询机构非常重视的问题。
A、设计变更: 设计院签发的设计变更若造成工程造价的增加,应区别不同情况分别处理。
首先,检查该设计变更的合法性,设计单是否按照合法的程序签发,即根据业主要求发出工程变更通知单。该变更通知单先报送业主,然后由业主转发施工单位。
其次,检查其变更内容的原因及其合理性。哪些变更是业主改变使用要求的变更,哪些是设计单位修改原设计错误的变更,哪些是施工单位人为扩大工程量或者为方便施工单位施工的变更。并检查这些变更是否合理。
最后,检查该变更单签发手续的完备性。即检查该变更单是否由该专业负责人和施工图原设计工程师签署,有无该设计院注册建筑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签章。
只有程序合法、内容合理、手续完备的设计变更单才能得到确认。否则一律作为无效单据处理。
B、签证:签证单是确认施工图以外调整工程造价的依据,对签证单的确认应按下列原则处理。
首先,签证单是业主对施工图以外增加工作量的确认凭据,它反映的内容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其次,签证单的签认,应有业主指定的专门人员签字。
在确认了以上内容的合法性之后,造价工程师应根据签证单的内容,确定其所增费用确实不属于造价定额、费用定额或投标书及补充协议中所含价值的方能准予增加费用。
C、关于工程量的调增处理:在工程造价审核的过程中,有时会出现工程量的调增。其产生原因是施工单位在编制工程结算时漏算。如遇该类问题,造价工程师首先要核实其产生漏算的原因,征得业主同意后,由施工单位补报漏算内容,经业主审核同意后,再作调整。
(3)关于设备、材料价格:
A、招标书中凡属于由建设方提供的设备、材料,其品牌、规格、价格均由建设方确定。
B、招标书中规定由承建方采购的设备、材料其价格、数量, 须经建设方确认签字后,方可计入结算价值。
C、不在上述两项内容中的材料及设备价格以实际发生的价格并参考市场信息价、网上价以及市场行情价确定。
(4)费用标准的确定与审查。根据合同的约定及现行的有关费用定额标准,审核结算中各项费用的记取是否符合要求。严格杜绝不同标准的工程项目在费用计取上混淆。使费用的计取达到合理、合法、公平、公正。
❹ 工程审计的职责主要有哪些内容
审计是指由专设机关依照法律对国家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企业事业组织的重大项目和财务收支进行事前和事后的审查的独立性经济监督活动。
审计员的工作内容:
1、审查企业各项财务制度的落实情况,协助审计主管拟订审计计划或方案 2、负责完成资产、负债、收入、成本、费用、利润等单项业务的审计工作
3、按照审计程序和审计方案,获得充分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发现和审计建议,为企业运营提供增长服务 4、审查财务收支项目、费用开支与报销等工作 5、审查发票、凭证、账册、报表的真实性以及其填制是否符合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
6、检查、复核审计证据,做出单项审计评价意见
7、针对所有涉及的审计事项,编写内部审计报告,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8、进行企业保密工作,按规定使用所获取的财务资料 急速通关计划 ACCA全球私播课 大学生雇主直通车计划 周末面授班 寒暑假冲刺班 其他课程
❺ 工程审计流程是什么
一、工程项目的前期审计
工程项目前期审计,主要是对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及施工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进行审计。及早发现矛盾和管理上的薄弱环节,防患于未然,为后续工程施工打下坚实基础。
1、首先审查《工程承包合同》:是否签订了项目承包合同,合同双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和相应的履约能力,内容是否合规完整;权、责、利划分是否明确。如有分包工程,还应审查《工程分包合同》。
2、审查工程施工准备工作情况:施工组织设计是否先进,现场施工队伍和机械设备的配置能否满足需要,指挥部的设置、定员、人员素质能否符合管理要求,达到精干高效、结构合理。
3、工程预算编制审查:是否编制了工程项目成本预算、费用预算、资金预算,编制依据是否充分,内容是否完整,预算定额是否合理。
4、对内控制度建立的审查:是否建立工程预算管理、合同管理、工资管理、成本管理、设备材料管理、安全质量管理、财务管理、分包工程管理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各项制度是否完善、严密。
二、工程施工过程审计
工程施工过程审计或称中期审计,主要围绕成本效益情况进行的审计。通过对工程项目的事中监督,发现并纠正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堵塞漏洞,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1、工程成本管理审查:通过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间接费等构成成本五大要素的逐一审查,找出薄弱环节,提出对策和建议。
(1)人工费的审查:审查工时统计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按劳动定额核算人工费,工资、奖金是否与效益和劳动生产率挂钩,有无不按规定多发工资,巧立名目发奖金,有无违反规定将其他费用列人人工费,使人工费超支加大。
(2)材料费审查:材料费是工程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控制了材料支出,就有效控制了成本。审查材料物资消耗是否按定额控制,实行限额发料,材料实际消耗与预算定额的差额是否合理,材料的采购、管理、消耗手续是否齐备,有无损失浪费现象,余料是否盘点,料差和周转材料是否按规定分摊。
(3)机械使用费的审查:机械台班统计资料是否完整、真实,机械使用是否充分,有无因操作失误而造成机使费超耗浪费,费用分摊是否准确、合理。
(4)直接费和间接费的审查:审查直接费、间接费的开支是否有严格控制,有无违反规定随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乱挤乱列成本的现象,费用摊销是否合理。
2、安全、质量、工期的审查:审查施工进度是否按计划进行,是否存在只抓进度而放松工程安全和质量管理,有无违规操作而导致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造成经济损失。
3、内控制度的审查:审查各项内控制度是否贯彻实施,有无流于形式而造成管理失控,对分包工程是否进行有效管理,是否存在只包不管或以包代管现象,有无因管理不善而造成返工窝工等现象,影响工期和效益。
4、对工程结算、会计核算的审计:工程价款收入支出是否真实,工程结算是否符合规定,验工计价是否及时,手续资料是否完备,有无拖欠工程款现象,成本核算是否符合会计制度。
三、工程项目终结审计
终结审计主要侧重于经济责任审计。通过对工程项目的工期、质量、安全、效益及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等方面进行审计,从而对项目负责人的管理绩效作出评价。
1、对完工后的各项资产进行清查、核实,防止资产流失。
2、审查是否完成工程承包合同规定的各项指标,有无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
3、工程是否按期交工,并办理了竣工结算,财务决策是否符合规定。
4,工程期间有无发生安全质量事故,并分析原因责任。
5、是否按国家规定及时全部交纳了各种税金,有无拖、漏、少缴行为。
(5)工程建设勘察工程审计的内容扩展阅读
工程审计方法
一、看图法。
即看图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基建工程决算审计,首先必须认真仔细地看清所有的施工图纸,才能全面准确无误地计算审定工程造价的真实性。
要求审计人员必须熟练掌握所有的建筑识图知识,不仅要看建筑施工图,而且要看结构施工图和竣工图;不仅要看水电平面图,而且要看水电系统图;不仅要将每一张图纸看懂吃透,而且要将所有的图纸综合分析。
二、观察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亲临建筑现场,对审计事项进行实地观察,调查了解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发现疑点,验证事实,核实实际工程量,审定工程造价的一种方法。
三、询问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被审计单位参与基建项目管理的负责人、当事人、知情人或施工单位施工员、预算员、知情者,以证实基建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
审计人员通过询问获得的审计线索有可能引出有力的审计证据,揭露事实的真相。所以询问法也是基建工程决算审计最直接、最常用的一种有效的方法。
四、调查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深入实际进行调查研究,以查证基建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方法。如对水电主材价格进行市场调查分析,对基建工程量进行调查走访等。调查法是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一种切实可行的有效方法。
五、开挖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会同被审计单位有关人员与施工单位有关人员到建筑现场,对有疑点的隐蔽工程进行挖开核实工程量与工程价款的方法。开挖法比较直接,容易验证出问题的真假,但工作量大,所以一般实行抽样定点的方式。
六、分析法。
它是指审计人员运用各种系统方法,对基建工程项目的具体内容进行分离和分类,然后综合分析,发现疑点,揭露问题的方法。
七、测量法。
即审计人员深入建筑现场,对照施工图纸,实地测量有关工程量(如门窗洞口的大小、建筑物的长宽高等),计量有关器材物质数量(如配电箱数量、灯具数量、水暖器材的数量等),确定核实基建工程决算工程量与造价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审计方法。
八、核对法。
指在基建工程决算审计中用一种记录或资料同另一种记录或资料进行查对,用相互验证和复核的手段,验证基建工程决算工程量与造价真实性、合理性的一种审计技术方法。
❻ 工程审计内容包括哪些
建设项目开工前和施工阶段审计内容包括: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施工准备阶段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等。详细的内容请阅读下文。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
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质审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选择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各种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了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监理单位是否有相应资格等级证书,所派监理人员是否有岗位证书;审计设计单位是否有承担相应资质勘测设计能力,是否将经过会审后的资料做过技术交底,设计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的规范要求审计施工单位是否有承揽相应施工任务的资质,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等。
3、审计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
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缓、免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
(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关系到工程质量好坏、审计质量高低的问题,审计内容应包括:
1、审计合同履行情况。
审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审计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审计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3、审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工程预算款及结算是否按合同办理。
4、审计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5、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审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6、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属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是否按相应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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❼ 工程审计的要点是什么
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总承包)在履行中由于它涉及多个主体,工程单体项目又多,经济活动繁杂,如果管理不善或者当事人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或过错行为的发生将存在着风险或潜在的风险。且近年来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赔付或索赔事件时有发生,甚至有的企业为此承担了大量民事赔偿责任。有的责任人也因管理失控,致使职务犯罪,受到刑法追究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对此,企业风险管理重要方面之一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已成为摆在内审面前不可摆脱的一个新课题。为搞好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根据内审实践,初探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主要审计内容如下:
1、对合同主体进行识别性审计
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主体是指依照合同约定对总承包工程整体或单体工程履行义务享有权利的当事人。一般总承包合同有发包人、总承包人和分包人。根据需要有的总承包合同中发包人和承包人一方为一名或两名当事人,在审计中应对涉及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主体资格进行识别。
在对主体资格识别审计中,应根据各主体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对主体资格的资质等级、信誉等级、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中对发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发包人单位名称、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工程地点、工程内容、资金来源进行审计。对总承包人和分包人应识别的情况主要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注册资金、财务状况或融资等情况进行审计。
通过对总承包合同主体审计,以识别主体资格、资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关证件的有效性。
2、合同标的、工期审计
总承包合同标的是指当事人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东西,一般用数量表示,也有的技术性项目的合同标的还包括技术性能。由于总承包合同建设规模和投资的多变性、标的数量,就必然随着变更的协议而变更。因此,审计人员应将与合同标的相关的合同文件加以收集整理,通过鉴证、计算,予以确认。
建设工程的工期是依据工程的进度而定。但有的总承包合同由于合同中约定的和实际竣工的工期存在不一致的现象,导致其工期存在待定状态。因此,在识别工期时一般应将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或者是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提交的竣工验收报告的逾期答复验收的时间一并考虑。根据实践针对上述情况应掌握以下几点:
🔹①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验收一致时,应依约定时间确认工期;
🔹②当合同约定的工期与实际竣工工期不一致时,应以双方认可的变更工期确认;
🔹③ 按照合同约定当总承包人已完全履行合同,并且已向发包人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后,发包人在无正当理由或未取得总承包人同意延期验收的前提下逾期组织验收的,应按发包人逾期验收的时间确认工期。同时,在工期确认时,应将开工时间、工期变更情况及其违约责任进行关注。通过审计,明确合同标的和工期的准确性以及工程逾期后过错方违约责任的确认或处理情况。
3、对设备、材料招投标情况进行审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三条规定对以下三种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
🔹一是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是全部或者是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或者国家融资投资的项目;
🔹三是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或者法律、国务院对必须进行招标的其他项目和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中 “对本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等规定。凡是符合以上规定的建设工程项目设的设备材料应进行风险管理审计。审计的内容主要有:投标单位、投标时间、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单价、数量、金额等进行审计。
鉴于有的总承包合同,涉及外购设备、材料,因此对供货单位、外购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以及其违约责任等情况应进行审计。
通过审计对上述设备材料的招投标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识别,对数量计算的准确性予以审核。
4、承揽加工项目工作成果审计
承揽加工工作成果包括项目设计及技术资料之内容。因为有的总承包合同中某些设备、材料为非标准的,它需要总承包人(定作人或分包人)按合同约定进行设计并提供技术资料。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总承包人(定作人)给付报酬。在对定作人审计时,主要应对其提供设计文件名称,提供设计文件时间,提供材料名称、规格、单价、金额、合同约定价,调整价、确认价、验收时间、违约金比例、违约金数额等情况进行审计。对承揽人审计时,应对其接受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发现定作人不合理要求通知时间及内容,催告定作人协助履行事项的内容及时间、提交成果时间、提交成果质量、或者是定作人逾期提货、承揽人依法对留置成果名称、留置成果的价值或者承揽人保管成果材料不善应赔偿的数额,以及解除合同的时间等情况进行审计。
除以上情况审计外,还应对承揽人名称、资质和承揽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质量、单价、金额、交货地点、验收时间、违约责任以及项目报酬收付情况进行审计。此项重点是注重对当事人履约情况和承揽加工工作成果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识别性审计。
5、工程竣工验收情况审计
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发包人(建设单位)和总承包人(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对整体工程或者单体工程进行验收并交付工程的一项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79号条规定“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一般总承包合同对此项都有明确的约定。对某些特定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有关部门还有验收备案的规定。例如:建设部2000年4月7日发布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向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部门备案,对逾期或者建设单位将备案机关决定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工程,在重新组织竣工验收前擅自使用的备案机关责令停止使用,处工程合同价2%以上4%以下罚款。因此,对此项审计应十分关注。
根据审计实践,有的总承包工程对竣工验收有明确的约定。有的还约定总承包人在其所承包的工程完工时,依照合同约定应向发包人(建设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资料。还有的总承包人对发包人(建设方)收到其提交的验收报告明确在一定时间内应组织验收,逾期不组织验收的,或未经验收而擅自使用的即视为已竣工验收的约定,这种情况在总承包合同中多见。所以在对总承包工程验收方面审计中应对项目名称、竣工时间、已验收、未验收、验收标准和项目保修情况进行识别性审计。
对有违反上述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行为,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予提示或披露,以引起企业管理者重视或纠正,避免风险。
6、工程质量审计
总承包工程质量,是指发包人对总承包人或者承包人对分包人依照合同约定对工程交付人所承担的工程质量,按照标准进行的工程质量检验活动。检验标准可分为国家规定的标准、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对质量检验标准,应从以下三方面情况进行掌握:
🔹一是有约定标准的从约定。
🔹二是无约定标准的,按国家规定的标准。
🔹三是无国家标准的,按行业标准。
审计人员在进行工程质量审计时,应对项目名称、检验标准文号或检验依据和质量认定情况以及不合格原因等主要情况进行审查。
7、工程款收支审计
总承包合同工程款收支审计,就是审计人员对承包合同当事人收支工程款的核实活动。工程价款一般包括:
🔹① 建设工程土建项目的设计费、材料费、施工人员费用;
🔹② 设备费、安装调试费;
🔹③ 承包人的管理费,即总承包人进行建设工程管理、发包人给付的价款。此项费用如总承包合同中双方有约定的,就应将此费用计算在内;
🔹④质量保证金,是指发包人将从总承包人一定比例的工程款中暂留的价款,根据总承包人承包的工程质量按合同约定、届时再付给总承包人。也有的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在合同生效时向发包人付一定数量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待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后,发包人再予退回的款项。但由于有的工程价款构成不同,审计人员应据实核算。
在工程价款确认之后,应将总承包人收到发包人或总承包人支付分包人的工程价款逐笔进行核算。同时还应对收付各方的票据进行鉴证。这是因为有的建设工程缓建、停建之原因,致使工程未进行结算,或者有的工程款支付存在着一方先付款后收发票,或者一方先出具发票后收款,或者一方暂以收据作为收款凭证待工程完工结算完毕,收到全部工程款后再出具发票等原因,造成票据短缺或无效凭证现象,影响在建工程及时转入固定资产。故审计人员对票据审核也不可忽视。具体对工程款收付情况审计,应从支付方和收款方、单位名称、数额、日期、方式、逾期支付时间和数额,以及票据种类等情况进行审查。
8、总承包合同纠纷审计
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进行审计,是指建设工程当事人对履行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产生的异议。总承包合同往往涉及到发包人、总承包人、分包人、供货人等多个主体法律法律,加之一方或诸方主客观原因,致使过错方违反总承包合同事项约定,使相对方遭受经济损失。守约方依法或依约向过错方提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主张而未获得赔偿,或双方争议事项处理结果处于待定状态。这些纠纷解决的方式一般有三种:
🔹一是当事人通过协商解决。
🔹二是依据总承包合同中仲裁条款或双方当事人达成的仲裁协议当事人申请仲裁机构仲裁。
🔹三是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这些方式在处理总承包合同纠纷中是多见的。因此,在审计中,审计人员应对当事人已处理或者将要申请仲裁起诉的合同纠纷情况进行关注,因为这些纠纷的支付款项,不仅涉及到合同的标的和工程款的数量,也关系到当事人的风险管理。因此,对总承包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审计也是不可忽视的内容。
9、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
总承包合同管理内控制度审计是指审计人员对企业在履行总承包合同中,对影响组织目标实现存在或潜在存在予以接受,或者想办法采取措施,消除减少或转移各种不确定因素,而形成的风险管理规范完整性和有效性的评价活动。由于风险管理工程项目多样性、主体多体性、风险分担不等性和风险发生突然性以及动态管理之原因,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形成就分为成文或不成文两种。因此审计人员在对风险内控制度审计中,在注重对成文制度收集检查的同时,也不可忽视实际工作中形成的不成文的制度。在对风险管理的效果评价时,应从内控制度建立环节的完整性、执行环节的及时性和监督环节的有效性上去考察、分析。对风险管理的效果作出客观、真实、公正的评价。
在取得上述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的各种信息和评价的基础上,审计人员应根据风险管理存在或潜在的不同阶段或合同履行过程,运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单位管理者(部门)出示风险监控和预警建议报告,使管理者及时采取控制风险的措施,减少损失,防止风险扩大。
综上所述,总承包合同中存在着诸多不确定因素,且有的总承包合同当事人已付出了民事责任赔偿的代价。或者有的因触及刑法追究了刑事责任。为了提高总承包工程当事人的风险管理能力,目前,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已成为总承包合同当事人不可忽视的风险管理关注点。
本文所探索的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之内容,可根据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具体情况进行采用,也可选用。通过按照上述内容进行总承包合同风险管理审计,有利于当事人明白履约情况,分清责任,并针对薄弱环节或过错采取措施,减少损失。有利于受损失的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从而,减少和避免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经营管理风险和提高预险、防险、避险的工程总承包风险管理能力。
❽ 建筑工程中主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审计
建筑工程审计的内容有:
(一)建设项目开工前阶段,审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审计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
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估报告、概算批复、建设用地批准、建设规划及施工许可、环保及消防批准、项目设计及设计图审核等文件是否齐全。
2、施工准备阶段是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之一,主要把握好项目法人质量控制、监理工作、施工单位选择。
项目法人质量控制是否通过资质审查,是否按法定的招投标程序选择了勘测、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并实行合同管理,各种合同是否规范、合法有效,是否建立了质量管理制度,是否组织了设计与施工单位的设计交底;监理单位是否有相应资格等级证书,所派监理人员是否有岗位证书;审计设计单位是否有承担相应资质勘测设计能力,是否将经过会审后的资料做过技术交底,设计质量是否满足工程质量、安全需要的规范要求;审计施工单位是否有承揽相应施工任务的资质,施工单位是否制定了完善的质量责任制考核办法等。
3、审计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合理、是否专户存储,建设资金能否满足项目建设当年应完成工作量的需要;各种规费是否按规定及时缴纳;减、缓、免手续是否完备,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征地或拆迁补偿费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有关评估、计价是否合规、合理,有无擅自扩大拆迁范围、提高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等问题。
(二)建设项目施工阶段是一个非常关键的时期,关系到工程质量好坏、审计质量高低的问题,审计内容应包括:
1、审计合同履行情况。
审计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单位是否认真履行合同条款,有无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如有变更、增补、转让或终止情况,应检查其真实性、合法性。
2、审计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
审计建设单位是否建立健全并执行了各项内控制度。如工程签证、验收制度;设备材料采购、价格控制、验收、领用、清点制度;费用支出报销制度等。应督促、指导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保证项目建设规范运行、建设资金合法使用。
3、审计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签证手续是否合理、合规、及时、完整、真实;工程预算款及结算是否按合同办理;
4、审计工程成本核算及账务处理是否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要求,是否有利于建设项目的管理及竣工决算的需要;建设资金到位情况是否与资金筹集计划或投资进度相衔接,有无大量资金闲置、或因资金不到位而造成停工待料等损失浪费现象。
5、检查建设资金是否专款专用;是否按照工程进度付款;有无挤占、挪用建设项目资金等问题;对往来资金数额较大且长时间不结转的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要查明原因,防止出现超付工程款现象;审计建设单位管理费的计取范围和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费用支出是否符合"必须、节约"的原则,有无超出概算控制金额的情况。
6、加强设备、材料价格控制,尤其要对建设单位关联企业所供设备、材料的价格进行检查,防止从中加价。对已购设备、材料因故不能使用的,要分析原因,分清责任,并督促建设单位及时处理,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属政府采购的设备、材料是否按相应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