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首页 > 建筑设计 >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发布时间:2021-08-15 20:20:15

1.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已废止了吗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技术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是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改革所迈出的关键的一步。强制性条文的正确实施,对促进房屋建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2. 简述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概念和主要内容

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内容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从工程类别上,其对象包括房屋建设、市政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电力、石油、化工、水利、轻工、机械、纺织、林业、矿业、冶金、通讯、人防等各类建筑工程。二是从建设程序上,其对象包括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安装、验收、鉴定、使用、维护、加固、拆除以及管理等多个环节。三是从需要统一的内容上包括以下六点:
(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及验收等的技术要求;
(2)工程建设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
(3)工程建设中的有关安全、卫生环保的技术要求;
(4)工程建设的试验、检验和评定等的方法;
(5)工程建设的信息技术要求;
(6)工程建设的管理技术要求等。

3. 什么是建设工程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颁布以来,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广大工程技术人员高度重视,纷纷开展了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活动,以准确理解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把握强制性条文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强制性条文的产生背景、作用、意义和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处罚等内容。
《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是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强制性技术规定,是参与建设活动各方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依据。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既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又是从技术上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的关键,同时也是推进工程建设的标准体系改革所迈出的关键的一步。强制性条文的正确实施,对促进房屋建筑活动健康发展,保证工程质量、安全,提高投资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4. 如何填写“输电线路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JXMX4-2)

看到这表格就觉得熟悉,我猜的没错的话,你也是电力系统的吧,这个表式最简单了,单位工程就按你验评划分去写。

5. 中华全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工程质量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表现于建筑活动的过程中,即按照建筑程序进行的各个阶段的活动;另一方面表现于建筑产品上,即建筑活动成果。
控制建筑工程的质量,既要使建筑活动的整个过程,又要使建筑的产品,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工程合同的安全、使用、经济等方面的要求。特别要强调的是,在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规定必须执行。

一、工程建设标准分类

工程建设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强制性标准的制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
对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经济社会管理基本需要的技术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对满足基础通用、与强制性国家标准配套、对各有关行业起引领作用等需要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推荐性国家标准。
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的制定遵循这一流程: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据职责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项目提出、组织起草、征求意见和技术审查。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编号和对外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立项建议,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立项的,会同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决定。推荐性国家标准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工程建设团体标准
国家鼓励学会、协会、商会、联合会、产业技术联盟等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满足市场和创新需要的团体标准,由本团体成员约定采用或者按照本团体的规定供社会自愿采用。
制定团体标准,应当遵循开放、透明、公平的原则,保证各参与主体获取相关信息反映各参与主体的共同需求,并应当组织对标准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分析、实验、论证。国家支持在重要行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等领域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团体标准、企业标准。
《团体标准管理规定(试行)》)进一步规定,禁止利用团体标准实施妨碍商品、服务自由流通等排除、限制市场竞争的行为。团体标准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得与国家有关产业政策相抵触。团体标准的技术要求不得低于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技术要求。
国家鼓励社会团体制定高于推荐性标准相关技术要求的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具有国际领先水平的团体标准。
制定团体标准的一般程序包括:提案、立项、起草、征求意见、技术审查,批准、编号、发布、复审。
工程建设企业标准
国家实行团体标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国家鼓励团体标准、企业标准通过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开。
企业应当按照标准组织生产经营活动,其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

二、强制性标准的实施
1、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是指直接涉及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中规定采用的新技术、新材料,可能影响建设工程质和安全,又没有国家技术标准的,应当由国家认可的检测机构进行试验、论证,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组织的建设工程技术专家委员会审定后,方可使用。
3、工程建设中采用国际标准或者国外标准,现行强制性标准未作规定的,建设单位应当向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三、2020年4月起施行的国家标准
1.编号GB/T50561-2019建材工业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2.编号GB/T50541-2019钢铁企业原料场工程设计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3.编号GB/T51359-2019石油化工厂际管道工程技术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4.编号GB51401-2019电子工业废气处理工程设计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3.0.3、3.0.6(1)、3.0.8、3.0.10、3.0.17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5.编号GB51392-2019发光二极管生产工艺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6.编号GB/T51360-2019金属露天矿工程施工及验收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7.编号GB/T50507-2019铁路罐车清洗设施设计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8.编号GB51395-2019海上风力发电场勘测标准,自2020年4月1日起施行。

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相关的资料

热点内容
苏州假山景观设计工程 浏览:862
哈尔滨工程造价招聘 浏览:937
建筑工程土建劳务分包 浏览:632
道路监理工程师 浏览:476
安徽工程大学机电学院在本校吗 浏览:370
河北工程大学保研率多少 浏览:287
有学质量工程师的书吗 浏览:479
康乐县建筑工程公司 浏览:569
助理工程师二级 浏览:872
注册安全工程师初级考试时间 浏览:901
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课题研究 浏览:881
工程造价图纸建模 浏览:888
辽宁恒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浏览:93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工程项目 浏览:737
道路桥梁工程技术兴趣爱好 浏览:316
密歇根理工大学电气工程专业 浏览:388
广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浏览:31
四川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参考书目 浏览:858
有线电视工程建设管理条例 浏览:270
云南工程监理公司排名 浏览: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