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江苏省中级职称申报条件
◎ 大学本科或大学专科毕业,获得助理级职称四年以上,并从事工程技术工作。 须提供以下材料: □ 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 □ 呈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情况简介表,一式十五份。 □ 按中级技术职称评审要求的其他资料: 1)学历证书、助级职称资格证书、职称外语合格证、计算机合格证 2)各类培训证书、获奖证书、近三年年度考核表 3)论文、论文证明材料 □ 以上表格及复印件需企业验证后加盖公章
Ⅱ 如何申报工程师职称
第一条 资格标准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能运用先进的理论和技术,独立解决生产或科研中复杂、疑难的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有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引进、消化、吸收、推广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益;发表、出版或撰写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或学术、技术报告;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能较熟练地运用外语、计算机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森林培育、森林经营、调查规划、资源监测、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植物检疫、林政管理、野生动植物保护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森林生态、园林绿化、木材加工、林产化工、经济林果、林特产品、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森林旅游以及相关专业的规划、设计、生产、加工、研究、推广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三条 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 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三)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四)取得大学专科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学历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累计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五)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奖项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第五条 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第三章 评审条件 第六条 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以及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等;熟悉《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及《江苏省实施〈森林法〉办法》等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时了解本专业及相关专业国内外最新科技动态和市场需求。 第七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国家级项目的参加者;或省(部)级项目的主要参加者;或省林业主管部门下达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二)参加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或本专业的各级技术标准,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三)制定本系统、本部门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技术规定4项以上的主持者或主要参加人。 (四)市(厅)级以上林业工程建设项目及技改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五)市(厅)级以上森林保护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六)市(厅)级以上森林资源管理、森林调查规划、林业专业调查项目的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七)研究开发林业及相关专业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2项以上,且为主持者或主要完成人。 (八)林业技术服务、科技管理、技术培训、体系建设等工作的业务技术骨干。 第八条 业绩、成果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二)获本专业发明专利(发明人),产品经有关部门批准生产、使用,并取得明显的经济、生态、社会效益。 (三)作为主要参加人起草国家及省有关法规、条例1项以上;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撰写本专业的国家、行业、地方技术标准1项以上或企业技术标准2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批准颁布实施。 (四)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参加林木良种繁育和品种改良工作,推广造林面积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15%以上或推广经济林面积3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增益20%以上。 (五)主持或作为主要参加人完成造林工程5万亩以上(市、县、乡相应递减30%),造林成活率85%以上,作业质量经省级以上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Ⅲ 江苏省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系统怎么操作
江苏省评审高级经济师职称申报您可以看看:
根据省职称办统一安排,经研究,本年度经济、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省直单位电子信息工程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自2016年4月30日起开始受理,7月31日截止。
一、高级经济师申报和评审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资格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关于印发〈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8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的申报范围和条件等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在业绩突出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08〕19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申报石油化工、电子信息工程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石油化工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江苏省电子信息专业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03〕2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省职称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职称办〔2004〕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省直单位申报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的学历、资历以及申报范围等按照《江苏省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的规定和要求执行。
(五)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职称〔2004〕15号)《关于当前职称工作中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苏人发〔2004〕2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研究员级高级工艺美术师申报和评审条件按照省职称办《关于印发的通知》(苏职称办〔2005〕4号)的规定和要求执行。应严格执行相关资历年限要求,即取得资格当年和申报当年均不得计入资历年限。
申报范围不含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二、高级经济师材料报送时间
经济、石油化工工程、电子信息工程和工艺美术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或认定材料均须通过网上申报,同时报送纸质材料。纸质材料报送及网上录入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各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及省有关单位于8月10日前,将本市或本单位的委托评审函、经各级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和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经济专业委托认定函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申报表》以及需要提供的经济专业资格认定申报人员奖励证书原件和合格审计报告原件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职称办。chinatat
Ⅳ 江苏省职称评审结果在哪个网址可以查到
江苏人事网
Ⅳ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职称怎样查询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这个部门不发职称的,查不了。一般都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的
Ⅵ 江苏省助理工程师职称评定
需要去当地人事局,不会影响申请。
评定条件:
1、中专毕业后,任技术员满四年或未认定技术员参加工作满六年,必须参加考核,考试合格才能成为助理级职称资格
2、大专毕业后,三年工作经验,考核合格,认定助理级职称资格
3、本科毕业后,一年见习期满后,考核合格,认定助理职称资格
4、获得硕士学位后,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5、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可初定中级职称资格
(6)江苏省建设工程职称申报系统扩展阅读:
申报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2份
2、现有*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2份
3、照片:2寸免冠红底彩照6张
4、已有的技术职称证:复印件2份
5、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两套
参考资料:网络-职称评审
网络-助理工程师
Ⅶ 江苏省建筑企业资质管理系统为什么职称人员申报撤不回了
二、申请材料
企业申请资质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含电文档)及相应附件资料并按照列顺序进行装订:
(八)综合资料(第册):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3、企业章程;
4、企业近三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5、企业经审计近三财务报表;
6、企业定代表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7、企业经理技术、财务负责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8、设备、厂房等要求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其资料
9、企业安全产许证(劳务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提供)
其首申请资质企业需提供述2、4、5、9材料应提供企业安全产管理制度文件
10、申请特级资质除提供述材料外应提供:
(1)企业近三银行授信凭证;
(2)企业近三缴建筑业营业税税票或境外工程工程结算凭证;
(3)省、部级(或相于省部级)企业技术(研发)或认证证书或效核准文件;
(4)家级工认定文件、专利技术认定证书;
(5)家科技进步奖获奖证书或主编工程建设家、行业标准发布通知(或发布令)、封面、目、前言引言等资料复印件
(九)员资料(第二册):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所列注册员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非注册专业技术员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保险凭证;
3、部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特殊专业技术员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保险凭证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证明材料;
4、劳务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十)工程业绩资料(申请低等级资质提供)(第三册):
1、工程合同、标通知书;
2、符合家规定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3、述资料反映技术指标应提供反映技术指标要求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
(十)企业申请改制、立、合并需重新核定资质除需提供述资料外应提供列资料(列入第册综合材料):
1、企业改制、立、合并案(包括新企业与原企业资产、员、工程业绩割情况);
2、企业改制、立、合并批准文件或股东或职工代表决议;
3、企业改制、立应提供改制、立前企业近三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4、企业合并应提供合并前各企业近三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新合并报表;
5、计师事务所具验资报告
(十二)资质证书延续资料
1、《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企业注册员注册证书
(十三)已具备工程设计资质企业首申请同类别或相近类别建筑业企业资质其申报材料除应提供首申请所列全部材料外申请除低等级施工总承包资质应提供本实施意见第(十)条所要求全部材料
(十四)具《规定》第九条资质企业申请变更资质证书企业名称由建设部负责办理企业应向工商注册所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申请并提交列材料:
1、《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变更审核表》;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原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股东或董事关于变更事项决议或文件
述规定外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办理具体办理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依确定其具《规定》第九条资质企业其资质证书编号发变化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需报建设部核准办理
(十五) 具《规定》第九条资质企业申请工商注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企业应向新注册所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提申请并提交列材料:
1、企业原工商注册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同意资质变更书面意见;
2、变更前原工商营业执照注销证明及变更新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首申请资质全部材料
其涉及资质证书企业名称变更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应受理申请材料报建设部办理
具《规定》第九条资质企业外其企业申请工商注册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参照述程序依制定
(十六)资料要求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式四份附件资料套其涉及铁路、交通、水利、信息产业、民航等专业部门资质每涉及专业部门须另增加《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二份、附件资料套
2、资质受理机关负责核企业提供资料原件原件由企业保存资质许机关式受理所资料律更换、修改、退
级相关主管部门企业申请材料质疑企业应提供相关资料原件必要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实调查
3、附件资料应按综合资料、员资料、工程业绩资料顺序排列装订规格A4(210×297mm)型纸并标明页码总目录及申请说明建议采用软封面封底逐页编写页码
企业申报资料必须使用文资料原文其文字须同附文译本并翻译准确
4、申请资料必须数据齐全、填表规范、印鉴齐全、字迹清晰复印件必须清晰、辨
这种题是没有意义的
请补充完善 可以先查阅下资料
Ⅷ 2011年江苏省工程师职称在什么地方可以查到。。网址是多少。。。什么时候可以拿证
- - 额,我不知道,中国教育网没有吗,我QQ是我的名字去掉y,以后如果需要发论文,找我吧,我是城市建设杂志社的。
Ⅸ 江苏省施工企业资质如何从网上申报
江苏省施工企业资质好像还无法从网上申报
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
(施工总承包特、一级资质初审,专业承包一级(部分专业除外),施工总承包二级和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核准)
一、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十三条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条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
4、《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9号令)
二、条件:符合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的通知》(建建[2001]82号)的要求
三、数量:无限制
四、申报材料: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附件材料和电子文档,其中附件材料分为三册:
第一册——综合资料,内容包括:
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⑵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⑶企业章程;
⑷企业近三年建筑业行业统计报表;
⑸企业经审计的近三年财务报表;
⑹企业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身份证明;
⑺企业经理和技术、财务负责人的身份证明、职称证书、任职文件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的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证明资料;
⑻如有设备、厂房等要求的,应提供设备购置发票或租赁合同、厂房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以及相关资质标准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⑼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劳务分包企业、混凝土预制构件企业、预拌商品混凝土等企业可不提供)。
其中,首次申请资质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⑵、⑷、⑸、⑼的材料,但应提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件。
⑽申请特级资质的,除提供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特级资质标准要求的材料。
由省建管局许可的企业,不需提供上述⑷、⑸要求的报表,以企业上报的并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确认的统计年报为准。其中净资产指标发生变化,可提供最新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第二册——人员资料,内容包括:
⑴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中所列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明、注册证书;
⑵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非注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养老保险凭证;
⑶部分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必须具备的特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及养老保险凭证,还应提供相应证书及反映专业的证明材料;
⑷劳务分包企业应提供标准要求的人员岗位证书、身份证明。
企业经理、总工程师和总会计师(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一级资质企业还应包括总经济师)应单独提供上述材料中要求的养老保险凭证(如手册、社保卡等),其余人员可提供经社保部门确认的企业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详细名录和缴费凭证。
由省建管局负责许可的资质,只需提供上述要求人员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和养老保险凭证。
第三册——工程业绩资料(申请最低等级资质不提供),内容包括:
⑴中标通知书、工程合同;
⑵符合国家规定的竣工验收单(备案表)或质量核验资料;
⑶上述资料无法反映技术指标的,还应提供能反映技术指标要求的工程照片、图纸、工程决算资料等(以合同价为指标的需提供工程决算资料;以高度或层数为指标的需提供立面图或剖面图;以跨度为指标的需提供基础图或剖面图)。
五、申请程序:由省建管局负责初审或审批的,申请资质的企业将申报材料通过市级主管部门核对、汇总后上报省建管局。省属企业和部分中央驻苏企业的申报材料通过省建筑业行业协会核对、汇总后报省建管局。
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由省建管局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六、办理期限:由省建管局实施许可的资质,市级主管部门在收到申报资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对、汇总工作,报省建管局。
省建管局在收到市级主管部门的全部材料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工作。其中涉及交通、水利、信息产业等方面的资质,由省建管局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省有关部门在收到省建管局送达的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将审查意见反馈省建管局。
七、办理地点:江苏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江苏建设大厦二楼。
八、联系电话:025—51868213
九、邮政编码:210036。
Ⅹ 请问申请江苏省助理工程师职称有时间限制吗
当然有的,除非你自己的单位可以凭,初级还是很好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