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哪个部门出的
一般是城建局,法律规定如下:
《城乡规划法》第三十七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第三十八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位置、使用性质、开发强度等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建设单位应当持建设项目的批准、核准、备案文件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Ⅱ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有什么区别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building permit)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核发的,确认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是建设单位建设工程的法律凭证,是建设活动中接受监督检查时的法定依据。没有此证的建设单位,其工程建筑是违章建筑,不能领取房地产权属证件。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网页链接
Ⅲ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先后次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是所谓“开公正”吗
建设用地许可证的办理在前,办理后到国土局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土地证),凭此二证到规划局办理总平面审查、单体方案审查等,然后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开工证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一般是在建委或者建设局办理,期间要缴配套建设费、劳保统筹费等费用。
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区别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后,用于建设项目用地,不能作为它用,是土地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超过一定用地面积需要国务院批准。
2、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同意你做什么样的结构和建筑模式,是城市规划局或建设工程规划主管部门审批的,它规定了你的建筑规模,是有红线限制的----包括平面红线、高程红线及地下红线。
3、还有一个证书是土地使用证,它说明你对这块地有使用权,是土地管理局或土地主管部门审批的。这本证规定你是用于农业、工业、商业还是住房等。
以上就是人们讲得“三证”。
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具体要看当地是否有相关规定了,可去当地县行政审批中心窗口咨询办理。但是在施工招投标以前还有很多程序要走。政府工程施工招标前必须经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以后正式立项,形成建设立项文件,建设单位持按国家基本建设程序批准的建设项目立项的有关证明文件向城市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用地申请,进行规划审批申报,核准后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单位和个人在获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方可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用地,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相关单位依法商定征用土地协议和补偿安置方案,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土地使用证。还需经过勘察设计招投标,再进行工程设计,形成设计文件并施工图审查以后再进行施工招投标。 当然现实当中很多建设项目不走正常审批程序,地方上先建设后补相关手续的,手续不全的也有不少,各地间差异很大。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Ⅵ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哪个厅局发放的主管单位是谁
规划许可证是有当地规划局发放的
看你项目归属那级政府部门,市管项目由市规划局发放,省管项目由省规划局发放。
主管单位是:规划局
Ⅶ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简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单位申办规划许可证时需要携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及《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同志书》原件。
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效果图鸟瞰及人视图效果图部分由沈阳满川艺术设计制作,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及施工图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工程设计预算书;有关收费凭证;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二、办理用户市政配套工程时需要携带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市政)申请表》; 2.《市政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审定通知书》及管网综合总平面图复印件各一份;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4.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及附图复印件各一份(或《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附图复印件一份; 5.施工设计图纸三份(包括总平面图,平、立、剖面图,横、纵断面图,节点大样图等);6.工程设计预算等;7.工程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8.法人委托书及办件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9.有关收费凭证;10.如配套工程有建(构)筑物时,还需增加城市建设配套费,消防、卫生监督、环保等有关部门的审核意见; 11.其它需要说明的图纸和文件。
Ⅷ 深圳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由哪个政府部门核发的
规划局,深圳可能叫规划与国土资源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