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最新的给排水设计规范有哪些
01、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0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2011年版)
03、建筑给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5-2003(2009版)
0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
05、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45-95(2005年版)
0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01(2005年版)
07、建筑中水设计规范GB 50336-2002
08、游泳池给水排水工程技术规程CJJ 122-2008
09、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 50555-2010
10、泵站设计规范GB 50265-2010
11、工业循环水冷却设计规范GBT 50102—2003
12、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 50050-2007
13、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GBT 50109-2006
14、水喷雾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219—95
15、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067—97
16、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
17、气体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370—2005
18、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93—93(2010年版)
19、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
20、住宅建筑规范GB50368-2005
21、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61-2005
22、管道直饮水系统技术规程CJJ 110—2006
23、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CJ 3020-1993
24、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2006
25、 饮用净水水质标准CJ 94—2005
26、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27、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
28、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 343—2010
29、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分类GBT 18919-2002
30、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02
31、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景观环境用水水质GBT 18921—2002
32、污水再生产利用工程设计规范GB 50335—2002
33、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918—2002
34、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 50400-2006
35、给水排水工程基本术语标准GB∕T 50125-2010
㈡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怎么划分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和丙级三个等级。
㈢ 市政工程设计资质等级怎么划分
1、设为一个等级
有的资质只设为一个等级,即甲级。
分别为城市隧道工程、载人索道、轨道交通工程。这三类工程,由于对质量要求非常高,稍有不慎容易出现安全事故,因此小型设计单位没有资格和条件进行设计。这三类项目在规模划分上,均属大型工程,只有甲级设计院可以从事其设计业务。
2、设为两个等级
两种类型的行业资质分别设为甲级和乙级,一种包括行业内所有工程设计,一种是除轨道交通工程和燃气工程以外的工程设计。
专业资质中设为两个等级的资质类型有:桥梁工程、公共交通工程。这两种工程分别于公路交通有关,涉及到桥梁和立交桥设计,因此,对于设计单位的技术条件同样要求较高。首次申请的企业,必须办理乙级资质,取得一定业绩后可进行资质升级。
3、设为三个等级
设为甲、乙、丙三个等级的资质有:给水工程、排水工程、道路工程、城镇燃气工程、热力工程、环境卫生工程。首次办理的企业可选择丙级或乙级,两者均没有业绩要求。
(3)给排水设计工程规模等级扩展阅读:
本标准分为四个序列: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是指涵盖21个行业的设计资质。
2、工程设计行业资质
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是指涵盖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全部设计类型的设计资质。
3、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是指某个行业资质标准中的某一个专业的设计资质。
4、工程设计专项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是指为适应和满足行业发展的需求,对已形成产业的专项技术独立进行设计以及设计、施工一体化而设立的资质。
申请二个以上工程设计行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件2中相应行业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专业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
申请二个及以上设计类型的工程设计专业资质时,应同时满足附表2中相应行业的相应设计类型的专业设置或注册专业的配置,其相同专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以其中的高值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