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报方案、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这4个是顺序是怎样
报方案—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审查通过—拿《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应在完成施工图,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市建设委员会颁发开工证前到审查机构办理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手续。建设单位送审须填写《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送审表》一式三份并盖建设单位公章。
规划管理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件、附图全套(复印件);批准立项文件、主要的初步设计批准文件及审定设计方案通知书(复印件);有关部门对消防、抗震、人防、节能、环保等专项审批意见书(复印件);经过审查的工程勘察成果报告(详勘原件,审查完成后返回)。
(1)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展阅读:
施工图审查要求规定:
1、专业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应分阶段进行专业管理。在建筑报建阶段,先对土建部分提出书面审查意见,不涉及土建部分的专业管理,可在土建主体施工阶段提出审查要求。
2、规划管理部门对建设项目应以规划要求为重点进行管理。对其建筑设计,应重点审查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点及建筑间距、建筑密度、容积率、公共配套设施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城市建筑环境、建筑空间和建筑艺术等方面的要求。
3、凡涉及专业管理的建设项目,本规定已明确由规划管理部门一并审查的,或专业管理部门对土建部分已有书面审查意见的,规划管理部门应执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规范、标准、设计规程,对其建筑设计进行一次性审批。
❷ 北京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流程怎么办
办理步骤如下:
建设单位网上注册
上传资料:
需要建设单位提交的资料:
基本信息
工程名称:
性质:
结构类型:
单体规模:
单体高度:
地上规模:
地下规模:
建设地点:
建筑节能设计标号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房屋套数:
人防面积:
绿色建筑:是?否?
装配式建筑:是?否?
工程信息: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
装修区域面积
地上规模
地下规模
建设地点
中标通知书登记编号
规划许可证号
合同价格
合同工期
土地批准文号或房产证号
土地批准审批单位
工程投资性质
装修类别
建设单位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性质
建设单位类型
建设单位联系人
单位法人
单位项目负责人
建设单位经办人
施工单位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名称
是否外地企业
法人代表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编号
安全许可证号
安全许可证有效期
设计单位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设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设计单位名称
资质等级
设计单位资质证书编号
施工图审查单位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
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电话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联系方法
上述信息填报好后系统自动生成如下表格: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我发给您扫描件您盖章签字扫描再发回来)
3、建筑施工企业确认文件(施工合同协议书,应招标项目提供施工单位中标通知书,非招标招标项目提供《直接办理施工许可证承诺书》)
4、建设项目法人承诺书
5、房屋权属文件,租赁房屋的还需要提交租赁协议、产权人同意装修文件,现状改建项目及其他应办规划手续的工程需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和附件
6、装修情况说明
7、现场照片
以上为全部过程如不明白可点头像或联络依散留吧衣散吧而其其散。可指点迷津或亲自帮助办好
❸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上的建设规模不一样 以那个为准呢
建设用地标的是:该项目所使用的土地面积,一般指土地多少亩,多少平方。施工许可标的是:该项目的建筑面积,也就是房子有多少平方。这个两个数据的关系是:建筑面积=土地面积*容积率 额 还有一种建设用地上如果也有标明建筑面积的话,是该项目的总建筑面积,办施工许可可以分标段、分开发期,一次一次办理。
❹ 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商用房可以在注册公司时做为经营场所使用吗
可以。如果是自建房,看下面的第一点,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目前全国各地对公司注册地址的要求不一样,绝大部分地区必须商用地址才能注册公司。
可是以下情况的地址也可以用来注册公司:
(1)自建房作为住所但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提交建设单位出具的施工许可证、建设许可证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2)原属区县房屋管理局直管公房作为住所,但因房屋管理局机构调整无法再由其出具权属证明的,可由区县政府明确的部门出具产权证明。
(3)使用国有企业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可由主管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或其上级单位出具产权证明。
(4)使用科技园区(开发区)内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产作为住所,由所在区县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出具房屋权属证明文件。
(5)房屋提供者系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具有出租房屋经营项目的,即经营范围含有“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设施”等项目的,由该企业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房屋产权证明复印件作为住所使用证明。
(6)使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的,提交加盖公章的宾馆、饭店(酒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作为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7)使用人防工程作为住所的,提交人防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使用人防工程申报表》以及消防部门同意使用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8)使用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作为住所的,由中央各直属机构的房屋管理部门出具房屋使用证明。
(9)使用中、小学校的非教学用房作为住所的,由所在区县教委出具同意经营的意见。
(10)经市商务局确认申请登记为社区便民菜店的,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出具同意使用该场所作为住所从事经营的证明。
(11)申请从事报刊零售亭经营的,按照北京市《关于加强全市报刊零售亭建设的意见》的规定,由市政管委出具住所证明。
(12)在已经登记注册的商品交易市场内设立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证明由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出具,并提交加盖该市场服务管理机构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❺ 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条件是什么
根据《建筑法》第8条,申请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北京市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扩展阅读:
根据《北京市建筑工程重新申领、变更及补发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京建工[2006]435号),申领施工许可证程序如下:
(一)提交材料:
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建设单位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5)已变更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人同意的证明;
(6)在建工程,提交施工、监理合同变更备案表;
(7)竣工工程,提交原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合同终止备案登记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需要提交资金证明的,续建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50%;续建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续建工程合同价款的30%;
2、施工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重新申领施工许可证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情况说明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原件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
(4)重新填写、盖章的施工许可申请表;
(5)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合同解除备案表;
(6)建设单位与原施工单位共同确认的原施工单位已退出施工现场的声明;
(7)变更后的施工合同备案表。
变更施工许可证的提交:
1、监理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与原监理单位合同解除协议;
(5)变更后的监理合同备案表。
2、设计单位发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建设单位与设计合同解除协议;
(5)已变更设计单位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
(6)变更为新设计单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
3、工程名称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4)已变更的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5)在建工程,还应提交招投标管理部门出具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4、建筑规模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变更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事项书面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原施工许可证正本、副本原件;
(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C本)和《地上、地下管线及建(构)筑物资料移交单(表AQ-A-2)》原件(施工安全监督备案用);
(4)变更后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附件的复印件;
(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应当取得房屋所有权人同意增加装修规模的证明;
(6)需要进行施工图审查的,应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通知书;有人防工程的,需提交施工图备案通知单;
(7)变更后的施工、监理合同备案表;
(8)需要挖掘道路的,提交道路主管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掘路占道证明;
(9)资金证明,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50%;增加建筑规模部分工期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新签订工程合同价款的30%。
5、合同开工日期、合同竣工日期变更的,建设单位提出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的,建设单位申请补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时,提交以下材料:
(1)补发申请及法人委托书;
(2)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3)刊登在市级以上报纸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遗失声明。
(二)注意事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❻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如何办理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需提交各种申报材料。
具体材料:
申请报告1份;
建设计划及发改委立项批复1份;
《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附图(复印件)1份(招拍挂项目除外);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附图(复印件)1份;
土地使用权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提供复印件并核对原件)1份;
经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单体设计方案(含审定立面效果图)1份;
建筑设计施工图2套;
按批准的规划方案标注的数字化地形图(光盘)1份;
建筑设计施工图光盘1份;
概算或预算1份;
基建收费发票单据(复印件)1份;
涉及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卫生、消防、国防、人防、地震、电力电讯、铁路、水系江堤、园林、绿化等公共设施,建设单位应事先征求有关主管单位书面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