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什么是国内招投标
国内招投标就是指工程或项目是在中国内的投标项目.
招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取的一种交易方式。
有公开招投标和邀请招投标两种形式。
公开招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公开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7家
邀请招投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邀请招标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投标人: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发出后,那些响应招标并购买招标文件,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称为投标人。这些投标人必须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❷ 招标投标具体流程
招投标流程可以分为六个阶段: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及订立合同等。
1、招标人(即业主)办理项目审批或备案手续(如需要)。项目审批或备案后,招标人开标项目实施。
2、招标工作启动。招标人可以委托招标代理机构进行招标,也可以自行招标(但备案程序较为繁琐),多数为招标代理机构(即招标公司)承担招标工作。
3、招标公司协助招标人进行招标策划。即确定:招标进度计划,采购时间,采购技术要求,主要合同条款,投标人资格,采购质量要求等等。
4、招标公司在招标人配合下,根据招标策划编制招标文件(包括上述策划内容和招标公告)。
5、招标人确认后,招标公司发出招标公告(公开招标)或投标邀请(邀请招标)。投标人看到公告或收到邀请后前往招标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6、获得招标文件后,投标人应研究招标文件和准备投标文件。其间,如有相关问题可与招标公司进行招标文件澄清,必要时招标公司将组织招标项目答疑会。并根据答疑或澄清内容,对全部投标人发布补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必要组成和修改。
7、招标公司在开标前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评委会组成和评标须符合《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
8、招标公司组织招标人、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开标。
开标包括:招标公司委派的主持人宣布开标纪律>确认和宣读投标情况>宣布招标方有关人员情况>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唱标(对投标函或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人名称/价格/交货期/投标保证金等内容唱标)>完成开标记录并各方签字>开标结束.
9、评委会审查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详细评审和澄清(如有必要),确定中标候选人。
10、招标公司根据评委会意见出具评标报告,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在中标候选人之间确定最终中标人。
11、招标公司根据评标报告发出中标、落标通知书。
12、中标人根据中标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另外,在第五项可以增加资格预审。即招标公告中增加对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事先递交资格文件、满足资格条件后,招标公司才将招标文件发售给该投标人。此时的招标公告实际为招标资格预审公告,代替了招标公告的作用。
(2)全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联盟扩展阅读:
《招标投标法》第5条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招投标的意义
1.有利于科学合理的确定交易周期。
2.合理的控制成本,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有效防止不正当竞争。
3.促进了工程质量不断提高,使企业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增加管理储备。
4.简化了工程结算手续,减少扯皮现象,密切了承发包双方协作关系。
5.促进了施工企业内部经济责任制落实,调动了企业内部的积极性。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第12条的规定,工程建设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可以不进行施工招标:
(1)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而不适宜招标的;
(2)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的;
(3)施工主要技术采用特定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的;
(4)施工企业自建自用的工程,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
(5)在建工程追加的附属小型工程或者主体加层工程,原中标人仍具备承包能力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❸ 工程项目的承包模式有那些
建设工程承包是有关公司的主要业务,众所周知的建设工程承包方式有招标投标确定工程承包方,但是除此以外,建设工程还有哪些承包方式?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什么规定呢?这些承包方式各自有什么不同的特点呢?下面找法网小编将为您分析。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主要有以下四种方式:
一、建设工程总承包
建设工程总承包是指从事工程总承包的企业受业主(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竣工验收)等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工程总承包的具体方式、工作内容和责任等,由业主与工程总承包企业在合同中约定。
二、建设工程独立承包
所谓独立承包方式,是指发包人(业主)并不将建设工程的全部建设工作发包给某一承包人,而是分别与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勘察、设计、施工合同,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就自己负责的勘察、设计、施工任务各自独立对发包人负责。对于一些工程较大的项目,发包人可能分别与几个勘察人、设计人、施工人分别签订若干份独立的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各承包人各自独立完成承包工作。
三、建设工程联合承包
《建筑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第二款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建设部关于培育发展工程总承包和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建市[2003]30号)第四条第(一)项第二款规定:“工程勘察、设计、施工企业也可以组成联合体,对工程项目进行联合总承包。”根据上述法律、规章的规定,承包人可以单独承包工程,也可以与其他企业联合共同承包(包括联合总承包)。
四、建设工程“挂靠承包”
所谓“挂靠承包”,是指单位或个人以赢利为目的,以某一工程企业的名义承包工程的行为。
“挂靠承包”具有如下特点:
1、挂靠人没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主体资格,或者虽有从事建设工程活动的资格,但没有具备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
2、被挂靠的企业具有与建设项目的要求相适应的资质等级,但缺乏承揽该工程项目的手段和能力。
3、挂靠人以被挂靠企业名义承揽工程后,自行履行工程承包合同,自行取得工程承包收益,自行承担工程承包的责任与风险,并向被挂靠企业交纳一定数额的“管理费”;被挂靠企业只是代为签订合同及办理各项手续,不负责工程承包的技术、管理工作,也不承担技术、质量、经济责任。但也有“挂靠承包”的被挂靠企业向挂靠人提供管理、技术服务,当然其收取的“管理费”的比例或数额也相应较高。
建设工程承包方式较为多样,承包方和发包方可以依据工程建设的性质和特点,选择合适的工程承包方式。了解和掌握不同工程承包的特点,有助与正确安排合同的权利义务问题,提前预测并且合理的规避相关风险。
❹ 建筑工程招标活动中,发现某中标候选人的资质是挂靠的,应当由谁取消其投标资格
河南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河南省工程建设中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认
定和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豫治工发〔2012〕2号
各省辖市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近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监察厅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河南省工程建设中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该《暂行规定》对于全省开展清理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问题专项工作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现将《河南省工程建设中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河南省工程建设中借用资质投标违规
出借资质行为认定和处理暂行规定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活动,严厉打击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关于监察机关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在查处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违法违纪案件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通知》(监发〔2008〕8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2011年以来新开工、投资额500万元以上的政府投资和使用国有资金建设的房屋市政、交通、水利、铁路、电力、通信、矿山、冶炼、机电安装、重大项目等工程项目涉及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招标代理等企业发生的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的调查认定及处理。
第三条对工程建设中挂靠借用资质投标、违规出借资质行为的调查认定及处理应当遵循依法依规、公正公开、准确及时的原则
❺ 投标联合体的资格是什么
《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协议连同投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对于大型复杂的项目,一般靠一个投标人的能力是不可能独自完成的,例如大型BOT项目,一般都是由多家实力雄厚的公司,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共同参与投标。把有关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的联合体当作一个整体,是指把该联合体作为一个独立的投标人看待,而不是指联合体中的某一个成员的名称。组成联合体投标是联合体各方的自愿行为,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投标人也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本法或者国家规定的资格条件和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这是对投标联合体资质条件的要求。
(1)联合体各方均应具有承担招标项目必备的条件如相应的人力、物力、资金等等。
(2)国家或招标文件对招标人资格条件有特殊要求的,联合体各个成员都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如在三个投标人组成的联合体中,有两个是甲级资质等级只能定为乙级。本条之所以这样规定,是促使资质优等的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防止货商或承包商来完成,保证招标质量。
为了规范投标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书面的共同投协议,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提交招标人。如果中标的联合体内部发生纠纷,可以依据共同签订的协议加以解决。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也就是说,不能以联合体中某一投标人的名义与招标人签定合同,联合体中的某一方违反合同,招标人都有权要求其中的任何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❻ 政府招投标的具体流程
说到政府招投标的具体流程,首先要明确的一点是,政府招投标的形式并不是单一的,而是包括多种形式,常见的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价采购和竞争性谈判等。不同的招标形式其具体的流程是不同的,以公开招标举例,主要流程如下:
一、公开招标:
1、受理申请表
2、确定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询价采购、其他采购方式)
3、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办审核招标文件,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确认
5、发布招标公告
6、投标报名,资格预审,发售招标文件
7、组织答疑,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补遗(发布变更公告)
8、组织召开招标会
9、中标公示
10、签发中标通知(成交确认)书
11、未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
12、签订合同,即中标供应商和业主单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签订合同
13、中标供应商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
14、将招标文件资料经整理后统一装订编号归档
❼ 建设工程招标的过程中分为哪几个阶段,简要介绍其包含的工作
1、采购预算与采购申请:
采购人编制采购预算,并填写采购申请表。货物类招标一般需提供招标货物名称、数量、交货期、货物用途、技术指标及参数要求、供货方案、验收标准及方法、培训要求、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要求等。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提交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2、采购审批:
主管部门据采购项目及相关规定确定公开招标,并确定是委托采购还是自行采购。
3、选定代理机构:
依据当地规定,选择代理机构,并签署代理协议。对于符合自行招标条件,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的,可以自行办理招标事宜,但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才可自行招标。
4、编制招标文件:
由代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写明采购需求和评审规则。
5、审定招标文件:
由采购人和/或评标专家审定招标文件,工程类招标还需报送工程造价审核所审定控制价。设有标底的,应做好保密工作。审定招标文件的专家不得再参加评标。
6、发布招标公告:
在指定的媒体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公告应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联系方式、招标项目概况(性质、数量、地点和时间)。
7、资格预审:
采购项目(如大型复杂的土建工程或成套的专门设备)要求资格预审,只有通过了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可购得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8、发售招标文件:
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应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公开发售招标文件,通常在开标之前应保证投标人都能购买到招标文件。从发售招标文件的第一天到开标之日不得少于20天。
9、询标答疑与现场勘察: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及时向采购人提出。招标单位应以答疑纪要进行澄清。若招标文件有误,招标人应向投标人发出修改纪要。组织现场勘察(若有需要)。
10、确定评标专家:
随机抽取评委,但对于技术特别复杂、专业性特别强的采购项目,若采购人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的评标专家,经设区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可直接选定评委。
11、开标:
开标应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前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需要监管部门或公证部门监督。凡超过投标截止时间的投标材料均不得接受,也不得将原有的投标材料进行替换。属于大中型建设工程采购的,通常要求在当地的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进行开标。
12、资格后审:
凡未进行资格预审的,通常都要进行资格后审。对于工程采购,有的要求除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外,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须亲自到场接受验证。
13、组建评标委员会和评标:
评委到齐后即可组建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委员会主任并进行分工。评标委员会主任的人选最好在熟悉评标业务的具有高级职称的评标专家中产生。提交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的职责告终,但若有质疑或投诉,评标委员会应作必要解答。在评标结束前,评委的名单须保密。
14、评标结果公示:
属委托招标的,代理机构应把评标结果及时报送采购人。采购人无异议的,则应立即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的名单及其排序,废标的名单、理由、依据,评委的名单。
对于固定低价招标项目、组合低价招标项目等项目,应同时公示随机抽取的时间、地点及其他要求,若公示无异议则进入随机抽取程序确定中标人。随机抽取方式产生的中标人也应公示。
15、办理中标落标手续: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双方签订合同,中标人办理履约担保手续(若招标文件有要求,此时招标人应提供支付担保)。采购人向未中标者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并退保证金。
❽ 工程招投标一般要经过哪些程序
工程招投标需要经过的程序:
1、报名参加投标
2、按要求编制并填写资格预审书
3、 领取招标文件D. 研究招标文件
4、调查投标环境
5、编制施工计划,制定施工方案
6、编制投标文件
7、投送投标文件
(8)全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联盟扩展阅读:
一、工程招标投标简介:
工程招标投标是应用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和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的相互作用,通过有组织、有规则地开展择优成交的一种相对成熟、高级和规范化的交易活动。
工程招标投标是一种方法,它既延续了人类商品交易原始的思想与方法,又运用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机制。还应用了技术经济的评价方法,将技术比较、经济分析和效果评价运用于工程建设交易,在技术比较中展示实力,在经济分析中突显效益,在效果评价中追求管理、质量、诚信的一致性。
二、建设工程招标流程的步骤:
1、招标项目备案。招标人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领取并填写《招标申请表》,并将项目审批、土地、规划、资金证明、工程担保、施工图审核等前期手续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或备案。
2、招标公告和文件备案。全国招标公告信息哪里可以看,当然是剑鱼招标订阅,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邀请书,招标公告经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后,由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在指定媒介统一发布。招标文件备案。招标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编制招标文件后提交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受理交易登记。招标人提交招标备案登记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安排开标、评标日程。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发售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组织投标人现场勘察,并对相关问题作出说明。
4、投标报名。公开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必须按招标公告的要求,携带全部相关证件到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报名,由行政监督部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和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对投标单位所报资料进行审查。
5、投标人资格预审。招标人需要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的,应当在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中载明预审条件、预审方法和获取预审文件的途径,由招标人在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组织资格预审。
6、组建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提交评标专家抽取申请表、合格投标人明细表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和行政监督部门备案,并在其现场监督下,从市综合性评标专家库或省综合性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名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相关招标项目的评标工作。
7、评标、定标和中标。首先要进行评标,这个有评标专家们完成,当评标之后就会定标,基本上已经可以确定中标人了,剩下的就是等待中标公示,这样下来一个完整的工程招标流程就成功了。
参考资料:网络工程招标投标
❾ 招标投标基本程序有哪些
招标投标基础流程如下:
(1)招标
招标是指招标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落实资金来源后,依法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制并发售招标文件等具体环节。
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要约邀请文件,是向投标人发出的旨在向其提供为编写投标文件所需的资料,并向其通报招标投标将依据的规则、标准、方法和程序等内容的书面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编制好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在这个环节中最重要和最关键的工作。
(2)投标
投标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并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招标活动。投标人参与竞争并进行一次性投标报价是在投标环节完成的,在投标截止时间结束后,再不能接受新的投标,投标人也不得再更改投标报价及其他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是这个环节最重要的工作,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般包括:投标报价、投标文件的签署、投标保证金、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投标有效期、重要的技术规格和标准、合同主要条款及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等。
(3)开标
开标是指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和地点,邀请所有投标人到场,当众开启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及投标文件中其他重要内容。开标最基本要求和特性是公开,并保障所有投标人的知情权,这也是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基本条件。
开标环节最重要的是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开标的程序和内容包括密封情况检查、拆封、唱标及记录存档等。
应当注意的是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4)评标
评标是指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审和比较,确定中标候选人,是审查确定中标人必经程序。评标是否合法、规范、公平、公正,对于招标结果具有确定性作用。
评标委员会组建、评标专家遵守评标纪律、履行评标程序、编写评标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人是评标环节的主要活动内容。
(5)中标
中标也称定标,是招标人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按照法律规定,部分招标项目在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之后还应当依法进行公示。中标既是竞争结果的确定环节,也是发生异议、投诉、举报的环节,有关方面应当依法进行处理。
评标委员会推荐合格中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自行或者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是中标环节的主要活动内容。
(6)签订书面合同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招标人应当从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 5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
1)订立合同前: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
2)合同签订时:合同的标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
3)合同签订后: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