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承包工程范围
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企业可承担本类别各等级工程施工总承包、设计及开展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
取得房屋建筑、公路、铁路、市政公用、港口与航道、水利水电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取得房屋建筑、矿山、冶炼、石油化工、电力等专业中任意1项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和其中2项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即可承接上述各专业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业务,及开展相应设计主导专业人员齐备的施工图设计业务。
特级资质的企业,限承担施工单项合同额6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高度 2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 24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市[2015]154号文件已取消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可承 担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建筑工程的限制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高度 10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 12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筑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 39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可承担下列建筑工程的施工:
高度 50 米以下的工业、民用建筑工程;
高度 70 米以下的构筑物工程;
建筑面积 8 万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单跨跨度 27 米以下的建筑工程。
建筑工程是指各类结构形式的民用建筑工程、工业建筑工 程、构筑物工程以及相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设施工程。工程内容包括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建筑屋面、装修装饰、建筑幕墙、附 建人防工程以及给水排水及供暖、通风与空调、电气、消防、防雷等配 套工程。
建筑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 业职称。
单项合同额 3000 万元以下且超出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应由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 质企业承担。
⑵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承包范围一项应如何填写
应根据招标文件或施工图纸确定的承包范围填写。如可以填写土建工程,或者填写土建、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及装饰装修工程。
也可以更具体一些,填写是否包括采暖卫生与煤气、电气、通风与空调、电梯、通讯、消防等专业工程的安装以及室外线路、管道、道路、围墙、绿化等工程。
(2)建设工程合同承包范围扩展阅读:
工程承包方式有:
1.建设全过程承包
建设全过程承包也叫“统包”,或“一揽子承包”,即通常所说的“交钥匙”。
2.阶段承包
阶段承包的内容是建设过程中某一阶段或某些阶段的工作。例如可行性研究,勘察设计,建筑安装施工等。在施工阶段,还可依承包内容的不同,细分为3种方式:
(1)包工包料。即承包工程施工所用的全部人工和材料。这是国际上采用较为普遍的施工承包方式。
(2)包工部分包料。即承包者只负责提供施工的全部人工和一部分材料,其余部分则由建设单位或总包单位负责供应。
(3)包工不包料。即承包人仅提供劳务而不承担供应任何材料的义务。在国内外的建筑工程中都存在这种承包方式。
3.专项承包
专项承包的内容是某一建设阶段中的某一专门项目,由于专业性较强,多由有关的专业承包单位承包,故称专业承包。
4.“建造—经营—转让”承包
国际上通称bot方式,即建造—经营—转让英文(build-operate-transfer)的缩写。这是20世纪80年代新兴的一种带资承包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