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苏州消防如何竣工验收
按消防要求程序办理,准备好以下资料:详见苏州消防支队网站,写得非常清楚http://www..com/?word=%E8%8B%8F%E5%B7%9E+%E6%B6%88%E9%98%B2%E6%94%AF%E9%98%9F&se=360se_8_dg&ie=utf-8
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4、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5、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6、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7、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2. 苏州消防设施工程资质代办哪家好办理消防资质多少钱
这个要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决定,若企业没有办理资质需要的人员,或人员不足的话,需要进行人员的聘请,并对人员进行社保缴纳,具体的费用要根据公司情况决定。
办理建筑资质证书材料主要有以下这些:
1、《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办公场所证明。若地址属于自有产权的出具产权证复印件;属于租用或借用的,需要出具出租(借)方产权证和双方租赁合同或借用协议的复印件;
5、所申请建筑资质标准要求的主要设备购置发票;
6、经省级注册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建造师初始注册或变更注册材料;
7、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身份证明、职称证(学历证明)复印件;
8、现场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岗位证书复印件;
9、技术负责人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或技能证书;
10、技术工人的身份证明、职业培训合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复印件;
11、企业主要人员申报前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12、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基本情况及业绩表。
企业选择靠谱的建筑资质代办机构可通过以下5点进行考察:
1、合法正规经营
2、资质办理专业性
3、标准化办理流程
4、收费价格透明
5、售后服务周到
3. 苏州市有消防公司,哪家好,麻烦推荐一下
一、在苏州有以下单位第一批取得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资质审查许可
近日获悉,根据《江苏省消防条例》、《江苏省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管理暂行办法》(苏公消[2011]112号)规定,省公安厅消防局通过组织考试、申报材料审查、维保条件实地核查等,对全省第一批申报维保执业资格和机构资质的个人和单位进行了审查。经审查,全省共有2880人取得维保执业资格,79家单位取得维保机构资质。对取得建筑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技术服务执业资格、机构资质的人员和单位,省公安厅消防局颁发资格、资质证书。以下14家在苏州的取得维保机构资质的单位名单:
1、江苏兴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苏州泓晟消防维保有限公司
3、苏州同方消防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4、苏州市金汇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5、苏州第一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6、苏州恒基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7、苏州工业设备安装集团有限公司
8、江苏省安发消防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9、苏州堃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苏州市天宇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11、江苏南源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12、苏州海泰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13、常熟市保安服务总公司
14、苏州市华康消防科技有限公司
二、关于具体哪家好,目前尚未明确排名。
4. 苏州装修工程消防报验需要哪些资料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与验收 (一)管辖 建筑工程的消防监督审核、验收实行市、(区)县两级分工具体实施。涉及城镇建设规划的铁路、交通、民航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审核、验收。 (二)监督审核范围 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 (三)建设单位报审、报验材料 根据工程规模不同,建设单位报送以下材料: 1、消防设计审核: (1)《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一式两份; (2)总平面图,建筑施工图,平、立、剖面图,施工用法说明;国家、省级重点工程和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的设计应报建筑防火设计专篇;消防设施系统图及灭火器配置图纸、说明;与消防有关的采暖、通风、电气图、说明;工艺流程图及说明等图纸资料。 2、消防验收: (1)《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一式两份; (2) 工程建设单位竣工申请验收报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和消防部门认可的变更设计说明;总平面布置图(防火间距、消防车道、室外消防给水等);自动消防系统工程竣工图纸及产品合格证书;《自动消防设施工程检测报告》;《消防电气安全检测报告》及复检材料;消防产品厂家资质认证资料及合格证书;装修材料说明及合格证书;隐蔽工程施工、验收记录;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对工程初步验收意见;其它相关资料。 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建设方应组织有关单位对《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中提出的问题逐项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向公安消防机构提交整改情况报告申请复验。 (四)审核、验收的时限 1、公安消防机构对送审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应当及时审核。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工程在十日之内,国家、省级重点建筑以及设置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在二十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在规定的期限内不予答复,视为同意。 2、公安消防机构在接到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时,应当查验有关消防验收申请资料,资料齐全后,应当在十日内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七日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