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如何完善我国教育管理制度
总结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值得注意。第一,中国教育改革的道路,即中国教育发展的都市化道路和乡村化道路之争。当时,许多有识之士已经达成了一种共识:中国要依据自己的国情发展教育事业。但是,如何依据国情发展呢?则出现了一些争论。以旭生先生为代表的一派主张:“先生学生,尽属农夫。农忙力田,农闲治学。”①中国的教育应走乡村化发展道路。究其原因,中国与西方各国的国情不同,西方各国以工商业立国,而中国以农业立国,中国大多数国民,都以农为生。所以,中国的国民教育需以农业教育为主。另一派以吴景超先生为代表,他们认为:“中国的以农立国,不是让大多数国民都去从事农业,而是通过农业科学技术的进步,把大多数国民从农田之中解放出来,去从事别的职业。何况,就目前与将来的中国情况来看,中国人口的分布,并不完全在农村中。中国人的职业,也不完全是耕田种地。……假如他们(国民)都习农业,那么中国的商业、工业、运输业等等,应当交谁执行?总之,‘驱天下之民,归之于农’乃是中国以前的顽固思想,由于不明他种职业的生产价值而发生的。自从经济学发达以后,谁都知道一国的经济组织,不是靠一种实业所能维持的,一定要各种实业平衡的发展,才可以收国富民荣之效。所以我们如想建设繁荣的中国,不但在农业上要努力,在别的实业,也要有相当的努力。”而这些实业的人才就必须靠都市教育来提供。因此,吴景超先生倡议:“在创造新中国的过程中,我们要发展农业,同时也要发展其他的实业。对教育而言,我们应该使都市教育与乡村教育,在教育改革方案中,都占有相当的地位。”②这场论战,双方观点鲜明,论据充分。但笔者认为,吴景超先生的主张更符合当时中国的国情,至少他的建议有利于中国的发展,毕竟,当时世界的发展潮流不是农业化国家,而是工商业国家,中国要富强,要实现现代化,无可非议要完成农业化国家向工业化国家的转变,而这种转变对于中国当时教育的要求确实是都市教育与乡村教育共同发展。
第二,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从1898年京师大学堂创办以来,各地的各种大学在短短的几十年间如雨后春笋般地涌现,这些大学教师素质、学生质量、教学经费、教学设备不尽相同,造成了各个大学的实力参差不齐,培养出来的人才质量也互有上下。因此,有关中国大学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就成了当时教育改革讨论的焦点之一。如在规范大学的“学士”学位的授予问题上,有些人建议:“不论国立和省立的大学,都不得擅受学位,学位之授予,必须经过‘国家考试’;‘国家考试’由教育部聘各大学教授及各专家组织委员会主持之;参加考试的学生范围,凡国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学肆业三年以上的学生均可应试;考试应考课程至少在10—15门以上;报名统一,考生名单均须交由教育部备案”③。在大学教育课程设置改革方面,有些人主张:“鉴于大学教育(学术教育)之地位,不能置着之一般之教育系统中,因此,对于大学的课程设置应有其独立之意义。”④还有些人士提出:“国家即要发展公立大学,又要发展私立大学,特别对于私立大学有成绩的更加需要补助。”⑤应该说这些建议是十分中肯的,但更有价值的还在于以下几点。1、中国高等教育中文法科教育与理工科教育之争。文法科教育与理工科教育在中国高等教育中所受重视的程度是不一样的。20世纪30年代以来,中国的理工科教育就被教育界许多人士大力提倡,他们认为:“中国之病在于穷,而挽救的方法,即为生财的教育,即要大力发展农、工、商、医等科的教育”,因此,对于中国而言,“文科、法科及艺术科不但无益,而且有害。政府必须将办理不善的文法等科淘汰,而以所节省的经费,作为充实自然科学及实用科学之用。”⑥这种对于理工科教育的偏爱,不仅存在于许多社会人士中,而且政府在制定教育政策时,也出现了这种倾向,如1931年,国民政府颁布了《确定教育实施趋向办法》,其中明确规定“大学教育以注重自然科学及实用科学为原则”。由于政府与社会重视,理工科教育迅速成了大学教育的热点,与此同时,文法科教育则越来越受到社会与国家的轻视,走入发展的低谷。两大学科发展的不平衡性,渐渐地引起了一些人士的注意。池世英先生在《独立评论》第152期上发表了《文法科在今日中国的地位》一文,指出:“一个国家固然需要研究理工等科的人才,同时,也需要研究文法等科的人才。发展工商业,建筑道路,须有大量的专门技术人才;办教育,执行政务,组织社会上各种团体,有何尝不需要专门的人才?不错,中国今日的工商业,非常落后,应该赶快训练各种理工科的技术人员,以便赶上欧美;然而,我们不要忘记,我们的教育、司法等等也非常的落后。尤其是在提高行政效率,改良司法的今日,我们所需要的有严格训练,充分智识的公务员、法官等等,恐怕不会少过同时必需的工程师吧?国家需要的人才是多方面的,各方面的人才,均同等重要,并不能厚此薄彼。政府应该加强文法科教育,改变以前轻文法重理工的局面。”因此,他主张,中国的文法科教育的发展,必须“(1)设法裁汰文法等科的不良教育。(2)充实文法科内部的设备。(3)应使各社会团体与文法科切实合作,鼓励文法科学生深入民间,实地去考察社会情况。”①其实,我们应该理解当时社会出现的轻文法重理工现象,因为对于急于富强、要实现现代化的中国来说,理工科人才的确比文法科人才要实用得多,但在民族危机特别严重的20世纪30年代,要唤起国民强烈的民族意识,一起共赴国难,这是理工科教育所不能达到的。因此,一个国家国民素质的提高,一个国家民族精神的传承和领袖人物的塑造在很大程度上还要依赖于文法科教育。正如《大公报》在一篇社论中所说的那样:“但吾人敢谓如以淘汰文法科为充实该科的方法可,而以贬抑文法科为目的则不可,因为在目前中国处处有待建设的时候,专门技术人才固所急需,然而适应环境的领袖人物,恐尤有需要。而此种人物恐唯有借较自由的教育,如文法等科能造就的出。尤有进者,专门技术人才,在不得已时犹可借助他出,而解决民族危机的领袖,则非自吾人自己范围内产出不可。”②2、关于大学合理化问题的讨论。一些人士有感于当时各类大学过多,形成系多学生少,老师多学生少的局面,这不仅造成了办学经费的浪费,也造成了人力资源的浪费,因而提出了大学合理化问题。他们认为:“建立大学必须通盘筹画一个国立大学分布的地点,整理现有的组织至最经济、最有效的限度,而且注意学科的分配,使各大学能因时势的需要,得到平均的发展。”③他们建议:“(1)要裁汰、合并一些无一定组织的学校。(2)要发挥每个大学的特色,每个大学应重点发展几个有特色的院系,而每个大学都不一定要重复发展某些院系。”④按此方式对大学进行合理化的调整后,“这就有利于在大学中集中教学人才,集中教学设备,减少办学经费的浪费,还能使学生生活团体化、规范化,便于良好学风的养成和加强学校的管理。”3、师范教育与大学教育问题。师范教育在整个教育改革声中,颇引人注意,其焦点在于师范教育能不能被普通大学教育所代替。孟真先生认为,“教师的培养应先进行本学科的学习,再进行老师技能训练,因此,完全可以用普通大学来代替师范教育。在大学中不应设立教育学院,因为教育不能本身独立成一种学问;也不设教育系,因为教育学自身不成一种严整的独立的训练。只要在大学中设立教育学讲座及教育研究所,以为有志在中学做教员之文理科学生学习教育之训练,并为文理科已毕业学生有志攻治教育者之训练场。”⑥他的倡议,立刻得到一些人士响应。叔永先生从教育智识训练、教育技术训练与教育学的研究本身三个方面论证、支持这种观点⑦。由于提议这项改革的人士,都是当时的知名学者,因此,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从教育部官员到一般学校教师都异常关注此事。师范大学的38名教授联名上书教育部,力陈师范教育的特殊性,不能被普通高等教育所代替。主要原因即是中学的师资要靠师范大学的专门培养;师范大学课程设置、教学环境与教学方法,都与一般大学相异等。两种观点各执一端,不相上下。到国民党四届三中全会时,师范教育再次成为教育议案争论的焦点,虽然有关教育问题的决议仍准许师范学校单独设立,但依然没有解决普通大学之教育学院或教育学系,应否存在;所谓的大学师资训练班,是否能替代现有之大学教育学院或教育系等问题⑧。4、大学生的训育问题。大学生的训育,也就是大学生的心理卫生运动,不仅在当时,就是在现在仍是各个大学亟待解决的问题。周先庚先生在当时就已经关注到了这个问题。他认为:“现代教育除了给正确智识以外,还要对于学生的行为、道德、人格负相当的责任,现代教育的目的,一方面固然是在灌输现代智识———一切文艺科学与技术,另一方面,对于一个人处世做事所最需要的健全的性格与人格,万万不能忽略。”他要求对青年,特别是大学生进行经常的心理辅导;在有条件的大学设立“心理卫生部”,由1—2位心理学家主持,负责全校学生的心理教育。⑨第三,中国基础教育的发展。当时中国的基础教育与高等教育比较而言,更显薄弱。许多人士对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虽然牢骚满腹,但只是认为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没有“质”,在“量”的方面还是进步很快,值得肯定。而对于基础教育,他们则认为在“质”与“量”两个方面都不甚满意。在“量”的方面,由于没有足够的中小学和中小学教师,全国6—12岁儿童入学率平均不过20%,好的城市也不过30%—40%,一些偏远的地区,几至全无入学①。在“质”的方面,中小学教师的素质、中小学教科书、中小学生的教学方法都存在着很多的问题,这些问题都直接影响到中国基础教育的发展。中国基础教育的薄弱,不仅使中国基本的国民教育、义务教育无从谈起,而且也将直接影响中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因为高等教育的基础在中小学教育。中国基础教育发展的滞后,使不少人忧心忡忡,他们纷纷在《独立评论》中献计献策。这些建议相对比较集中:(一)关于中小学的教师问题。他们提出,国家先要合理分配中小学教师,鼓励他们进农村;然后提高中小学教师的经济和社会地位,以促使他们形成对职业的尊重心与良好的责任心②;同时,国家还要担负起考核中小学教师的责任,以确保中小学教师的质量③。而对于教师自身而言,应为人师表,切实担负起“传道授业解惑”的责任。(二)关于中小学的教科书问题。一个国家没有一套完整的教科书,是教育界甚至是关心国事的人的耻辱,因此,一定要由教育部专门组织一个教科书编写委员会,编纂一套差强人意的中小学教科书,其标准就是内容积极向上,文字表达通俗白话,语法通顺,没有语病和不文不白的现象出现。(三)关于中小学的教学方法。提倡书本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直接教育和间接教育相结合,这样的教学方法容易为学生打下扎实的基础。第四,几项值得注意的专门教育主张。(一)女子的教育与自立。第一位在《独立评论》中谈论女子教育与自立的是杨振声先生,他主张:“女子要有职业上自立的能力,不能不有待于教育的养成。”④衡哲先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阐述了女子的教育与自立的重要性,她认为:“(新时期)女子不仅要顾家,也要有一定的职业追求,要使女性不但成为贤妻良母,成为家庭的风范,而且又能不忘修养她自己的学问与人格。(这就要求)女子教育要为女性树立一个正确的女性人生观,要帮助她们从古老的奴牢中跳出来,站立在青天白日之下,光明磊落的重新作人。”⑤(二)农民教育。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在人口中占绝大部分,这是一个基本的国情,因此,对于农民的教育也被很多人所重视。应该说当时的国人,对于农民教育的认识有一个渐进的过程,开始是对农民进行农业科学技术知识教育,即要求专门的农业学校培养一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人才,用这些人才去对农民进行科技培训,以提高农民的收入和改善农民的经济状况⑥。后来,越来越多的人感到,农民所需要的不仅是农业科技知识,而且在一定程度上说更需要一种做人的教育,这种教育能“使他们摆脱永远做牛马和蜜蜂的心态,使他们能够增加用脑的本领,使他们能够了解人生的意义,明白国家、社会、政治是如何构成和发现现代文明的价值,从而把他们从一个乡下人变成一个现代的国民。”⑦三以上几个方面,基本上概括了《独立评论》对当时教育问题的基本看法和主张,用今天的视野与角度来审视这些观点和主张,或许有很多不符合现在的科学事实,但我们是否应该用一种宽容与大度的胸怀去包容这些观点和主张呢?至少在我们看来,《独立评论》的各项教育主张都不同程度地推动了当时教育改革的进程。何况《独立评论》作为一份政论时评周刊,它的办刊宗旨又是“期望各人都根据自己的智识,用公平的态度,来研究中国当前的问题,尽管有激烈的辩争,还是有益的”⑧。因此对于许多问题的看法与主张都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教育主张自然也不例外。既然如此,我们更不想苛求这些看法和主张的正确性和科学性。希望《独立评论》这些教育主张对现在的教育改革也有一些促进作用。
② 急急急!事业单位招聘教育局的基建中心工程管理岗位要考些什么内容准备看什么书呢
不同地区的考试内容是有所不同的哦,不过现在事业单位大多采取统考,笔试内容大多统一,你可以根据以下内容对应自己报考岗位,了解自己的复习方向。
1、市教育局、农业局、水利局、文化局、粮食局、环保局、卫生局、安监局、劳动局、妇联等部门招聘笔试科目设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采用封闭笔试,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一般为120分钟。面试和笔试的比例,笔试占60%,面试占40%(有省市的事业单位笔试面试的比例为50%对50%)。笔试内容:政治、时事、法律、职业道道德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题型有客观题和主观题,很多单位只设客观题。
2、医院、高校卫生单位招聘:
《岗位必备专业知识》,根据不同的岗位,考试内容不一样,一般由考试招聘单位进行自主命题,不设定具体的考试大纲和考试教材。
《医学基础知识》,医学类学科的基础知识的测评,内容基本一致,但是也有不同,依据考试招聘单位的职业性质不同,要求的知识点不同。
《医学专业知识》,专业不同,专业知识不同,比如说基础护理,内外科护理,药理学等。
《综合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的内容:国家的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公共管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专业基础知识和文字组织表达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和综合知识测试》
《职业能力测验》
有些单位还有专业课,还是要以招考公告为准。
③ 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
1.决策阶段的管理,DM-DevelopmentManagement(尚投有统一的中文术语,可译为项目前期的开发管理)
2.实施阶段的管理,即项目管理PM--ProjectManagement;
3.使用阶段(或称运营阶段,或称运行阶段)的管理,即设施管理FM--FacmtyManagement。国际设施管理协会(IFMA)所确定的设施管理的含义,它包括物业资产管理和物业运行管理,这与我国物业管理的概念尚有差异。
决策阶段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一般包括如下内容:
1.确定项目实施的组织;
2.确定和落实建设地点;
3.确定建设任务和建设原则;
4.确定和落实项目建设的资金;
5.确定建设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等。
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和任务
设计方作为项目建设的一个参与方,其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于项目的整体利益和设计方本身的利益。由于项目的投资目标能否得以实现与设计工作密切相关,因此,设计方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设计的成本目标、设计的进度目标和设计的质量目标,以及项目的投资目标。
④ 南京市教育局的各项条例规定
(一)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研究起草教育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研究全市教育发展战略,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全市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等方面的改革;制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组织实施。
(三)综合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含学前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以及特殊教育、社会力量办学、社区教育、扫盲等工作;指导、协调区县及市有关部门的教育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督导评估工作。
(四)主管全市教育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有关人事工作,指导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来宁就业指导工作;组织实施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
(五)负责全市教育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区县、学校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维护和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拔款、教育收费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方面的规章和办法;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级城市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归口管理国(境)外对本市的教育援助和贷款;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审计直属学校(单位)教育经费的使用情况。
(七)根据全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指导和组织实施全市各类学校布局调整工作,指导、监督学校基建,校舍和校产管理工作;协同有关部门依法审批学校土地的使用与调整。
(八)综合管理全市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规划、指导各类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育科学研究;规划并组织实施教育信息化工作。
(九)主管全市教育的招生工作;归口管理全市学历教育的考试、考核工作,管理全市中等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
(十)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工作。
(十一)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十二)领导教育系统各单位和党的关系在市委教育工委的学校(单位)党的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上述单位党组织和党员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思想政治以及统战、群团工作;负责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有关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等工作。
(十三)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⑤ 教育局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一、职责调整
(一)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和民族地区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二)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职业院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三)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和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将教育招生考试的具体事务性工作交给市教育局下属事业单位。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
(二)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民族教育等工作,促进、协调高等教育发展;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协调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教育援助;指导、协调、检查、监督县(特区、区)和有关单位的教育工作。
(三)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指导义务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四)指导中等和初等教育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指导和评估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五)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统筹规划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免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
(六)负责全市普通、成人招生、自学考试、高中阶段招生考试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全市高中(含职高、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和学历管理。
(七)统筹管理教育经费,参与拟定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监督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管理国内外对我市的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教育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八)加强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贯彻落实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九)指导全市各类学校党建、德育、法制宣传教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高等学校稳定工作。
(十)负责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和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教育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教育局设12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保密、信息、督查督办、宣传、爱国卫生、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综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负责全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研究和法制建设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治校和中小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依法受理教师、学生申诉、学校各种法律纠纷,办理教育系统质量标准化建设事项;受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和其他法律性事务;统筹管理教育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三)人事科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指导教师职称评聘;组织、指导教师评优推荐中小学特级教师和全市教育行政干部及中学校长的培训工作;负责实施教师资格制度和教师聘任制度;指导和监督对教师的考核工作;指导普通高等、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考察任免有关单位领导干部,提出领导班子充实调整方案;负责政务服务工作。
(四)计划财务科
负责全市教育统计和信息工作;编制教育经费需求计划和基建投资计划;负责提出教育经费的年度计划建议;统筹和管理教育经费,安排落实中小学危房改造、“义教工程”配套经费和项目的实施、教育贷款工作;指导学校财务管理;监督检查各项教育经费的管理和计划的执行情况;审定和监督教育经费的预决算、财务收支和基本建设情况;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公产管理工作。
(五)基础教育科(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指导、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包括特殊教育、幼儿教育、民族教育),制定基础教育发展目标,组织实施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教育教学改革;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和学具;指导中小学德育、校外教育;管理会考工作;负责论证和审查普通高中社会力量办学设置;负责普通高中学生的学籍及学历管理工作;负责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六)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科
拟定全市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方案和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条例、规定及要求;负责检查、指导、评估和督促各类学校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工作;组织学校开展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相关活动。
(七)师范教育科
加强与师范类高等院校联系,参与拟定全市高等师范教育发展规划;负责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统筹管理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指导师德师风建设、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和师范教育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负责论证和审查教师培训基地(点)及其管理工作。
(八)职业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各类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和实习基地建设;规划、协调、指导职业技术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中等专业学校、职业高中学生的学籍和学历管理工作;负责论证和审查民办中等职业学校设置。
(九)民办教育科
承担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指导管理的有关工作;监督检查民办学校办学方向和办学行为;监督民办学校财务和资产管理;按权限办理审批或审核涉及民办高中阶段教育的行政许可事项。
(十)学校安全教育管理科
综合协调全市各类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负责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总体安排、部署、督查、评估、考核及总结表彰工作;开展学校(幼儿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按照上级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规定,参与学校(幼儿园)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维护学校和师生的合法权益;负责全市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队伍建设。
(十一)综合科
组织和指导全市各教育工会履行工会职能,发挥工会组织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的作用;参与拟定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措施和制度;协助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民主管理、监督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二)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办公室
承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行使市人民政府赋予的教育督导职权,依法组织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考核,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依法办学情况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对义务教育阶段教育质量进行监测;指导县、特区、区的教育督导工作。
党委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和目标绩效管理工作。其职责由相关科室承担。
纪检监察机构中共六盘水市教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市监察局派驻市教育局监察室。
四、人员编制
市教育局行政编制32名(含纪检监察2名)。定领导职数:局长1名、副局长3名、纪委书记1名(副县级)、市政府正县级或副县级督学4名、正副科长(主任)13名(含监察室1名)。
工勤人员编制5名(含聘用1名)。经费由市财政全额预算管理。
五、其他事项
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的职责分工。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教育局负责;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
⑥ 教育局那个部门负责学校项目建设
基建部门。
基建部门泛指专门从事与基本建设有关的施工生产、业务工作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管理机构等。包括地质勘探机构、科学研究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建筑安装企业以及基本建设项目的筹建机构等。
人们通常认为,基本建设部门不是一个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但也有人认为,基本建设部门是一个特殊的物质生产部门;它的产品就是生产性和非生产性的基本建设项目和单项工程。
主要工作:负责单位的土地管理和使用;制定总体规划;制定基本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基础设施的建设;对每一项工程进行全方位管理;负责组织招投标等。
(6)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管理办法扩展阅读:
基建部门项目的空间结构建立分为以下九个步骤:
1、建立三维(四维)坐标
2、建立环境总空间
3、编制进程纵坐标
4、编制类别横坐标
5、编制等级高坐标
6、编制形态变坐标(四维动态专有)
7、建立项目总空间
8、建立结构空间
9、形成空间图形(三维静态、四维动态)
项目的空间结构,其范围和边界,需要严格限于项目的许可范围之内。并且绝对不能超出环境空间的边界,并且仅限于环境空间中所存在的项目生存空间之内,不能超出生存空间的限制。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基建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