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和基本要求包括哪些
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 :
1.从我国历史和现实的国情出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坚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为着力点。在公民道德建设中,应当把这些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
2.为人民服务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它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它不仅是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群众的要求。每个公民不论社会分工如何、能力大小,都能够在本职岗位,通过不同形式做到为人民服务。在新的形势下,必须继续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要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3.集体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原则,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的一致,使集体主义成为调节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原则。要把集体主义精神渗入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
4.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必须把这些基本要求与具体道德规范融为一体,贯穿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要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
5.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在现代社会,公共生活领域不断扩大,人们相互交往日益频繁,社会公德在维护公众利益、公共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方面的作用更加突出,成为公民个人道德修养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重要表现。要大力倡导以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德,鼓励人们在社会上做一个好公民。
6.职业道德是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随着现代社会分工的发展和专业化程度的增强,市场竞争日趋激烈,整个社会对从业人员职业观念、职业态度、职业技能、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要求越来越高。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
7.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正确对待和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鼓励人们在家庭里做一个好成员。
中共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公民基本道德规范集中概括为二十字:“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1)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方案扩展阅读: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在新世纪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顺利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必须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的同时,切实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把法制建设与道德建设、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公民道德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拓展,逐步形成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
这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一项基础性工程,对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形成良好的社会道德风尚,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全面推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爱国守法”,强调公民应培养高尚的爱国主义精神,自觉地学法、懂法、用法、守法和护法。
2.“明礼诚信”,强调公民应文明礼貌、诚实守信、诚恳待人。
3.“团结友善”,强调公民之间应和睦友好、互相帮助、与人友善。
4.“勤俭自强”,强调公民应努力工作、勤俭节约、积极进取。
5.“敬业奉献”,强调公民应忠于职守、克己为公、服务社会。
参考资料:网络:公民基本道德规范
人民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全文
B. 我国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努力养成良好社会风尚方面,重视推进哪四项教育
我国在深入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努力养成良好社会风尚方面,重视推进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四项教育。
C. 我国“推进公民道德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从这个网址中可以知道:http://www.ddrb.cn/news/shxw/20060915084500.html
D. 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公民道德建设即公民道德基本规范的主要内容:
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中共中央《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二十字的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它不仅体现了道德的先进性与道德的广泛性的统一,还体现了中国传统美德、革命道德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新道德的统一。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规定“要大力倡导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鼓励人们在工作中做一个好建设者”。《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对职业道德的这种规定,既体现了时代的鲜明特征,又概括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职业道德的共同特点,所以,它适用于各行各业,是对各种职业道德的共同要求。
公民道德规范主要由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公德规范、职业道德规范、家庭美德规范构成。涵盖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适用于不同社会群体,是每一个公民都应该遵守的行为准则。
E.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具体内容
中共中央2001年10月20日印发《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以来,我国的形势继续稳健地朝着政治稳定、经济繁荣、人民生活富裕的方向发展着。我国正式加入WTO以后,举国上下无不为之鼓舞。“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口号就象给华夏儿女注入了一针强心剂一样。人们都铆足了劲,要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出一把力。
在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的大背景下,精神文明建设同样在长足的发展。提高人民的文明素质道德涵养已经不仅仅局限于舆论宣传和形式上,而是步入了实质性的实施阶段。弘扬中华民族优良文化、继承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褒奖正气、谴责邪恶、崇尚高雅、摈弃陋俗,这些蕴含着传统与现代文明精神实质的思想正悄然回到了人们的心中,在这片古老的大地上滋长着。
F. 如何加强公民道德建设
在落实《纲要》中各地区、各部门创造了许多好经验、好做法,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形成了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公民道德建设的生动局面。“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日益深入人心并成为广大公民的自觉实践。
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公民道德建设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在要求。要充分认识到,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贯彻《纲要》,推进公民道德建设,是一项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基础性工作。各级领导把贯彻落实《纲要》摆上日程,放在突出位置,认真组织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就能够不断取得新的进展,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各项工作。
要反映时代要求,吸引广大群众参与。我国的公民道德建设是与改革和建设的新形势新任务紧密结合在一起的,是与社会主义制度根本性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要求相统一的,是与广大群众的强烈愿望和根本利益相一致的。实践表明,从内容到形式,适应时代要求,实现群众利益,公民道德建设就能保持旺盛活力。
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各条战线、各行各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公民道德建设要立足本岗位,找准突破口,这样才能目标明确,重点突出,避免一般化号召、一般化工作。公民道德建设培养的是观念,塑造的是精神,树立的是风尚,更需要做得扎实,务求实效;需要生动活泼,为群众喜闻乐见。在工作中必须有要求、有载体、有办法,力戒形式主义。要在办实事中贯穿道德教育,在解决实际问题中引导群众。对群众满意的、认可的事情,要锲而不舍,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G.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指出,要加强什么教育,实施公民道理建议工程,推进新时
推动理想信念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
加强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教育,
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
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工程,
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
H. 公民道德建设实施条例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是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工程,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是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凝聚力、吸引力的重要手段,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重要途径,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础性工程,它对促进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顺利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公民道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不断改进和创新道德建设的内容、形式、方法、手段和机制,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全面提高,显得极为重要和迫切。
一、加强对自我修养行为的认识和研究,不断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实效性
人生是一个不断学习、不断修养、不断提高的过程。中国传统文化十分重视个人修养,甚至把修养同个人立身处世、治国安邦联系起来,故有“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说。虽然我们一贯重视修养,但对如何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实效性研究得不够,致使人们进行自觉修养的意识不强,自我修养的效果不明显。因此,要加强对自我修养规律的认识和研究,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实效性。从主客观两个角度考虑,加强自我修养必须做好如下工作。
(一)用高尚的价值观引领社会风尚进步,提高公民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实效性。倡导加强自我修养,需要多从人们的思想实际出发,细致研究如何引导人们自觉加强自我修养。提到自我修养,有人会认为完全是个人的主观行为,需要个人努力。其实,从内因和外因的关系来看,我们虽然一直强调内因是变化的根据,但不否认外因是变化的条件,离开外因这一重要条件,内因的作用就很难发挥出来。就某些事物的发展变化来看,不同的外部条件可能会导致事物向不同的方向发展。自我修养就是如此。近年来,有些人善意出手援救弱者、病人、交通事故受害者而被冤枉甚至因此成为被告的实例,放大影响了社会公众,导致人们即便是有心救助也要相约多人见证,甚至干脆集体陷入冷漠,着实让人心寒。请问,如果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还有几人愿做良善之事,愿为良善之人?更有几人愿自觉地去加强道德修养?因此,从社会整体而言,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实际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社会环境。大家一定要看到,在一个人人向善、人人为善的社会环境中,人们加强道德修养的自觉性就强,自我修养的效果也好。这就是说,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是促进自我修养的社会条件。因此,只有注重把个人的主观努力和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结合起来,才能提高自我修养的自觉性和实效性。
说到这里,有人可能会说,社会道德环境不是人创造的吗?既然人的修养自觉性受社会道德环境的影响,而人又是社会道德环境的创造者,那么是不是会形成这样一种悖论:即社会道德环境差,人就不愿加强修养;人不愿加强修养,社会道德环境就越差。如此是不是说明一个社会道德滑坡就无可救药了?从表面看是这种因果关系,但上面的悖论忽视了一个问题,即影响社会道德环境的因素是多方面的,其中,社会主导价值观念的引领则是影响社会道德风尚进步的关键因素。只要我们旗帜鲜明地把高尚的社会价值观确定为主导价值观并引领社会道德风尚进步,就一定能有效地改变社会道德环境,进而引导公民加强自我修养。
把高尚的社会价值观确定为主导价值观并引领社会道德风尚进步,需要做好以下工作。首先,要旗帜鲜明地昭示社会主导价值取向。要明明白白地向全社会表明我们这个社会提倡什么,反对什么;弘扬什么,批判什么,在全社会倡树“道德高尚的人受人尊重,道德低下的人受人鄙弃”这样一种价值导向,形成人人尊崇道德楷模,人人鄙视邪恶的良好社会风气。确立这样的价值导向才能引领自我修养向高层次迈进。其次,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某种意义上讲,干部的道德观就代表或体现着社会主导价值观。因为领导干部处于党和国家政治生活的领导地位,干部的道德修养不仅仅是个人行为,更代表着党和政府的形象,其一言一行都备受关注,一举一动都有导向、示范作用,其影响力和辐射力是巨大的。因此,广大干部就要用自己的高尚品德标示社会主导价值观念,影响带动社会风气向好的方向发展。第三,就是要用制度保证道德模范、言行楷模有尊崇的社会地位。相反,对奸诈邪恶,缺德败德者给予严厉的惩处。如此,人们才有明确的修养目标,才有良好的修养环境,才有浓厚的修养意识,自然就会提高修养的自觉性和实效性,进而推动社会道德环境向更高层次提升;社会道德环境的改善,反过来又会促进人们加强自我修养,促进全民族道德素质的提高。
(二)提倡积小善为大善的修养方法。道德修养是一个漫长的积累过程,并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佛教人士劝人改恶从善有立地成佛之说,他们认为道德修养、道德提升以至于弃恶从善的过程转瞬间就可以完成,“文革”时也有脱胎换骨的说法,强调要和旧思想彻底决裂。立地成佛、脱胎换骨之说是难以实现的。因此,不能奢望一次教育就解决问题,更不能寄希望于简单发个文件,在会议上倡导一下,就能让党员干部以至于普通群众的自我修养搞好了,如果这么简单,我们这个社会风气就好了,人人也都是道德君子了。我们必须认识到,道德品德的提升和人格的形成,是一个积小善为大善的渐进过程。只有不弃小善,才能积成大善;只有能积众善,才能成为道德楷模。刘备曾说:“勿以恶小而为之 ,勿以善小而不为,”指的就是这种积少成多、防微杜渐的修养方法。所以,要提倡积小善为大善的修养方法,要精心保持自己的善行,精心培养自己心中开始出现的高尚道德观念的幼芽,使其不断积累和壮大。最后“积善成德,而神明自得,圣心备焉。”
(三)追求“慎独”的修养境界。所谓“慎独”是说一个有道德的人在独自一人,无人监督时,也不忘记警醒自己,不做任何不道德的事。从表面看,“慎独”似乎是修养的境界而不是修养的方法,但仔细分析可以发现,在独处时学会掌控自己的行为,做到坚守正道,日久就会成为习惯,好的行为习惯定型后就会转化成人们的优良品质。好的行为习惯不但提升自己的道德水平,还能影响整个社会环境,推动全社会共同进步。这就是前面说的,社会道德水平的提升是在良性互动中实现的。慎独有别于“私字一闪念”,“文革”中要求人们“狠斗私字一闪念”,真正的纯而又纯、“私字一闪念”都没有的人是不存在的,问题是要能控制自己、把握自我,这就是“慎独”的方法和境界。做到慎独需要有一种敬畏意识,古人说离头三尺有神灵,我们不相信有什么神灵,但要牢记神灵好欺,良心难安。要学会敬畏自己的良心,要不断用自己的良心审视、评判、修正自己的行为,弃恶从善,逐步提高自己的道德素质。
二、不断研究、改进道德教育的方式、方法,提高道德教育的效果
道德教育是社会根据道德规范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系统地对公民施加道德影响的过程,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手段和途径。道德教育的本质是对被教育者进行外部灌输。灌输的效果取决于灌输的艺术以及被教育者对灌输行为和灌输内容的认同和亲附程度。为此,要切实做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树立身教重于言教的教育理念,提高道德教育的说服力。道德教育的方法很多,形式也灵活多样。但是,千方法万方法,有良好效果的方法才是好方法。反思当前的道德教育行为,可以发现我们的道德教育工作效果并不理想。而不理想的最大原因就在于我们没有教育好教育人的人,其中主要是有些领导干部缺少表率作用,极大地降低了道德教育的说服力。有些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马列主义专对别人,会上冠冕堂皇,会下胡作非为。这样,即使你巧舌如簧,说得天花乱坠,群众也无法信服你,甚至产生逆反心理,严重地削弱了道德教育的说服力。近年来,群众漠视道德教育,甚至厌恶道德教育,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此。因此,我们必须树立身教重于言教的教育理念,切实教育好教育人的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做到表里如一,言行一致,要求下属做到的自己一定要先做到,这样才能使道德教育收到理想的效果。
(二)设定科学的道德教育标准,引导人们在遵守基本道德规范的基础上,不断追求更高层次的道德目标。通观道德教育对象的实际情况可以看出,人们的道德觉悟表现出一定的层次性,这既是事实,也是必然。针对这种实际,我们进行道德教育时,必须贯彻先进性要求和广泛性要求相结合的原则。在标准设置上,既要突出崇高的道德教育,更要注意培养最基本的道德素质,设置最低的道德底线。对普通群众,要多从广泛性角度考虑问题,道德教育的标准是遵守基本的社会道德规范,即爱岗敬业,团结友爱,诚实守信,有正义感。对于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在广泛性的基础上,更多的体现先进性的要求,即必须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一切的精神,提倡乐于奉献,公而忘私。但是,我们一定要看到这种要求不具有强制性,更不是所有干部都能做到的。从干部的实际思想状况看,对干部的道德教育也要把先进性和可行性结合起来,不是道德教育的标准越高越好。若标准太高,实际工作、生活中做不到,反而不能激发干部的精神,倒不如实际一些更好。比如说我们教育干部一心为公、无私奉献,假如有人做不到无私奉献,倒不如把调门放得低一些。我们讲修身养性,讲遵纪守法,甚至可以把不可逾越的底线和大家讲明白,经常给大家敲敲警钟,念念紧箍咒,倒不失是一种切合实际的办法。人的觉悟有高低,信仰有差异,如果你不认同崇高理想,不能无私奉献社会,至少不要去巧取豪夺、贪占不义之财。这样,一般干部不违法乱纪,优秀干部能无私奉献,倒是比存在着违法乱纪现象对社会的影响还要好。
(三)在教育内容的选取上,将能撼动人们心灵的事例同崇高的理想教育和平实的话语结合起来,提高教育活动的实效性。单就教育内容来说,假大空虚的说教历来不被人们所接受。理论界曾强调要用崇高理想信念激励人,先进事迹鼓舞人,朴实道理打动人。这三者是相互补充,不可偏废的。但现实中我们却没有处理好这三者的关系,往往是崇高的理想教育多于朴实的话语;高大全的人物多于血肉丰满的人物。这些问题“文革”中更是走向了极端,致使其负面影响至今还未消除。我们必须改变将三者分离,以及语言空洞、形式枯燥的做法。在利用道德模范教育人的时候,不要人为的拔高这些道德楷模的言行,同时也不要忽视我们身边的英模人物的教育作用。在用崇高的理想激励人时,切忌不分对象、简单灌输。要让先进分子首先树立牢固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以此带动普通群众提高觉悟。在此基础上,不要忘记用朴实的道理打动人。在道德教育活动中,朴素的道理更耐人寻味,更能实现心灵的对接。例如,汉丞相萧何对钱财的认识是何等的透彻明白,让人不得不颔首赞叹!汉朝建立后,很多大臣都忙着购房买地,惟有丞相萧何无动于衷。好多人不明白、不理解萧何的想法和做法。有人问他:满朝文武大臣都忙着购房买地,丞相为什么一点行动也没有呢?萧何回答说:我买那么多房产田地干什么?现在的这些已经足够用了,如果说多买了留给子孙后代,更是大可不必,子孙如果象我,不用我买他们也会有;子女如果不象我,你就是买的再多他也守不住。事实不就是这样吗?封建帝王把江山都留给子孙了,有些不能守成的后代不是照样丢了吗!清朝第一代醇亲王奕譞从另一个角度也总结了一条耐人深思的道理,他告诫后人说:“财也大,产也大,后来子孙祸也大。若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多胆也大,天样大事都不怕,不丧身家不肯罢。财也少,产也少,后来子孙祸也少。若问此理是若何?子孙钱少胆也小,些微产业知自保,俭使俭用也过了。”这样透彻明白的道理也许不如远大理想那么耀眼,但其蕴含的哲理是人们无法否认的,也是人们没有理由拒绝的。因此,在进行道德教育的时候,不要忽视了用朴素的道理引导人们特别是领导干部算好“政治帐、经济帐、家庭帐、平安帐”,使广大干部时时保持一颗平常心,增强修身养性的自觉性,逐渐培养自己的高尚品德。
三、采取必要措施构筑正义网络,用良好的社会道德环境影响、带动公民提高道德素质
现代社会人际关系就像一张网,这张网的道德功能具有很强的感染性、传递性,在关爱、互助的环境下,你助人为乐,我见义勇为,你关心我,我帮助你,社会相互传递着正义的力量,人们的道德品质就会变得越来越好,良善的环境很快就形成了。在良善的社会环境中人性的优点会被催生和放大;相反,在冷酷自私或恶势力盛行的情况下,人性的优点会被压抑,特别是当见义勇为而又被人冤枉的情况下,人们就会压抑、隐藏自己良善的一面。压抑、隐藏的结果则会导致人情冷漠,见义不为,见危不助,甚至以怨报德,这样人际关系就会降温结冰,人性中自私、阴暗甚至是邪恶的东西就会肆虐。因此,构筑正义网络,传递正义力量,传递人间温情,是保护人们的良知,促进公民道德觉悟提高的重要措施。
(一)要让公众认识“人人都是正义网络上的扣结或环节”,自觉构筑社会正义之网,影响、带动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社会道德环境是公众的集体生活环境,也是公众集体创造的生活环境。在共同的社会环境下,人们的利害关系是相通的,今天面对别人遭遇无助、邪恶、欺凌、攻击时,如果你因为害怕报复而采取明哲保身的做法,或逃避、失语,或集体陷入冷漠,这样做虽然不会惹火烧身,避免了一时的侵害或麻烦,但却牺牲了社会道德环境,牺牲了个人的长远利益。结果必然是,当明天你受到伤害、遭遇危险时,大家也都为自保而采取逃避行为,明天受到伤害的就是你。正义的网络或链条是由大家共同构筑的,每人都是正义网络或链条上的环节或扣结,保护他人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向他人伸出援助之手,别人也会向你伸出援助之手。设若因为我们为一己私利或一时私念而破解了社会正义网络或链条上的扣结,那么,正义网络或链条就会破损,以至最后因破损而荡然无存,致使人人都成了孤立无援的个体,人际关系缺乏应有的信任、温暖和必要的援助。结果是正义形不成力量,反被邪恶所震慑,最终只能是任由邪恶势力欺凌、宰割。所以,千万不要因为我们的一己私利或一时私念,而破解了全社会的正义网络和链条!
近年来,有些人躲避施救、见义不为就是破解正义网络的行为,是自私和短视的表现,虽说“彭宇案”为人们的这种行为提供了看似合乎逻辑的理由,但“小悦悦事件”却让人毛骨悚然,更让人警醒!我们再也不能为自保而无视他人的遭遇了!构筑正义网络是每个人的共同责任。
(二)政府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要加大惩恶扬善的力度,以此来支持构建社会正义网络,影响、带动公民提高道德素质。保护人们的良知是构筑正义网络的基础性工程,而保护人们良知的最好办法就是加大惩恶扬善力度,即通过“扬善”来唤起人们的良知,通过“惩恶”来保护人们的良知。
“惩恶扬善”既要求社会组织对正义行为给予充分的肯定、支持和大力褒扬,更要求政府部门、特别是执法部门为好人撑腰壮威。“扬善”要真正“扬”起来,要让全社会都羡慕英雄和正义的维护者。要让见义勇为、见危互助者切实感受到社会给予他们的荣耀和尊重,要让他们因自己的善行而得到看得见、摸得着的经济实惠和政治荣誉。对那些不畏强暴,敢斗、善斗邪恶的好人,社会要给予充分的肯定,对他们及其家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要给予充分的保障。对在勇斗歹徒时受伤或牺牲的英雄和他们的家属要给予优厚的经济援助,在本人和子女生活、就业问题上要给予充分的照顾,使他们无后顾之忧。不但如此,还要使他们在社会上处处有光荣感、神圣感、使命感,使社会成员愿意效仿他们。这样才能使见义勇为、见危互助行为获得广泛的社会认同和支持,良善行为才能发扬光大。
“扬善”的同时要坚决“惩恶”,就是要对邪恶势力予以坚决严厉地打击,绝不姑息纵容。“惩恶”是消除见义勇为者后顾之忧的主要措施,是支撑正义网络的坚强“支柱”。如果没有这一“支柱”的支撑,就会使好人长期蒙受邪恶势力的欺凌,结果只会助长奸人的威风,灭好人的志气。现实中正是因为执法部门惩恶不严,措施不到位才导致恶势力甚嚣尘上,导致人们因惧怕而自保,因自保而麻木和冷漠的。其实,人们在感叹正义缺失的时候,并不是人们的良知真的丢失了,而是大多数人有后顾之忧,致使人们面对邪恶时往往缺乏足够的勇气斗。因此,当今之计,执法部门一定要加大惩恶力度,强化惩恶措施,为良善之人撑腰壮胆,让恶人无生存空间。加大惩处力度,就是要让不法分子产生畏惧心理,让他们抬不起头,见不得人,杜绝他们再次攻击伤害别人。“惩恶”要务尽、务严,不严不足以威慑歹徒,不严不足以戒效尤,不严不足以消除人们对歹徒的畏惧,也就不足以支撑正义的网络。
四、构建健康的社会道德评价监督机制,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和社会风气的改善
道德评价,是依据一定的道德标准,凭借社会舆论和人们的内心信念,对个体或群体的道德行为作出善与恶、道德与不道德的价值判断,进而对高尚的道德行为进行充分的宣传和赞美,对不道德的行为给予有力的揭露和抨击,以达到“褒善贬恶”、“扬善抑恶”的目的。道德评价行为是加强道德建设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通过道德评价,可以在全社会形成一种讲道德者受人尊敬、褒扬、扬眉吐气,不讲道德者遭人唾弃、谴责、自惭形秽的舆论氛围。这样可以促进公民提高识别善恶的能力,增强人们倡行良善、甚至是改恶从善的自觉性,促进整个社会风气的改善和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一)领导干部不但要做道德君子,更要做鞭挞邪恶、维护社会良善的守护者。领导干部的特殊地位决定了他们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主导力量。孔子曾针对为官从政者的道德影响指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古语还说,官员之德如风,百姓之德如草,草随风行,官员修德方能正世风。现实中广大群众正是以身边领导干部的道德观念和实际行动作为价值标准来评判社会道德行为的,也是根据这种评判来选择自己的价值观念和行为方式的。当前,道德建设领域出现的某些问题,与党员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道德建设滞后以及少数干部道德滑坡有很大的关系。实践证明,领导干部道德比较高尚的地区和单位,一般都风气好、人心齐、事业顺、成绩大。因此,只有加强领导干部的道德建设,使党员领导干部真正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才能引领和带动社会道德风尚进步,促进全民族道德水平的提高,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跃上新台阶。
领导干部不但要做道德君子,更要做鞭挞邪恶行为、维护社会正义的守护者。在政治生活领域,领导干部要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倡树良好的工作作风。在社会生活领域,领导干部要敢于担当社会责任,做到善恶分明、嫉恶如仇,敢于蔑视、批评、鞭挞邪恶,带头维护社会良善,做人民大众的“护法使者”。
在构建优良的道德评价机制的过程中,领导干部不但要积极对社会道德现象进行评判,同时更要虚心接受来自于群众的评判和监督。对群众的批评监督要本着和善的态度接受,不打击,不报复,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这样群众才敢于对领导干部进行道德评价,由此带动整个社会建立起健康的道德评价氛围,促进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
(二)培育群众勇于担当的道德责任,引导公众积极参与对社会道德现象进行褒扬与批评,创造健康的社会道德评价环境。近年来,有人因为怕担风险,不但在行动上缺少相互救助,而且在言论上也逃避对邪恶或缺德行为的揭露和批判,奉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处世哲学,幻想着独善其身或置身事外,导致社会上越来越缺少正常的道德评价氛围,越来越缺少讲真话的勇气,越来越缺少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环境,人们不愿公开面对面地评论别人的是非,更鲜有下级批评上级、群众批评领导的现象,特别是缺少应有的揭露、谴责和抨击行为,严重地销蚀了社会道德风尚中正义的力量。在这些社会现象中,最突出的是因为害怕领导或老板打击报复而不敢指正其错误的行为。面对领导或老板的失德、缺德行为,甚至是违法行为,有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有的甚至成为胁从,充当打手。这些不辨是非,盲从上级命令的行为,严重的伤害了基层群众的感情,导致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隔阂,造成人际关系冷漠,阻碍良好社会道德风气的形成。
鉴于上述现象的存在,我们必须培育公众勇于担当的道德责任,创造道德评价的健康环境。要让人们明白,仅仅设想置身事外或独善其身是不够的,也是做不到的,结果必然是导致社会道德环境的整体下滑。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做勇于承担道德责任的高尚者,不但要确保自己的言行符合道德准则,确保自己做到见义勇为、见危互助,还要勇于对社会现象进行道德评价,形成强大的舆论监督氛围,促进全体公民反思、审视、矫正、纠偏自己的道德行为,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
面对领导和老板,坚持服从不盲从,在领导和老板犯错误的情况下,要敢于指正领导和老板的错误,即便不能指正错误,起码也不能充当错误决策的执行者。我国传统名剧《秦香莲》中有个情节讲,陈世美严命家将韩琪去追杀秦氏母子,但当韩琪得知真相后,终以恻隐之心战胜了利害计较,放走了秦氏母子。韩琪身上体现的“从道不 从君”与“不受乱命”的道德责任观,是我们这个社会迫切需要、急切呼唤的高尚道德品质。只有培育并确立公众这种勇于担当的道德责任,自觉抵制邪恶势力或错误行为,才能树正气、兴新风,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
五、构建彰显良好道德的法律制度,用制度手段矫正现实生活中的不道德行为,以法为教,引导社会风气健康发展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固然有赖于不断加强自我修养,有赖于不断加强道德教育,有赖于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同时也离不开健全的管理机制,特别是离不开彰显良好道德的法律制度。道德规范和法律制度在本质上是相通的,它们都是规范人们行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手段。它们在内容上相互包含、相互渗透;在功能上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在具体实践中相互凭借、相互支撑,共同推进社会风气健康发展。邓小平同志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就会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大家是否看到,近年来我国的司机遵规守矩的素质大大提高了。何以这样?因为有监控录象在实时监督,有酒后驾车要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约束。驾驶员的表现,与其说是因为道德觉悟的改善,不如说是受制于交通法规的强大威力。交通法规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在公共生活中起到矫正公民德性的强大作用。这说明人们的很多行为习惯是在制度的约束中慢慢形成的。在加强道德建设过程中我们需要靠彰显良好道德的法律制度来培养、塑造人们的良好习惯。离开了法律制度,将社会治理寄希望于个人觉悟与德性,则美德的施行,将仅限于少数道德高尚者,无法成为公共生活的常态。事实上,有许多公民道德规范特别是干部道德规范直接来源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条例、规章、制度等,因而使公民道德规范的构建、践行和维护,带有一定程度强制力保障的特殊性。因此,通过法治手段促进公民道德素质的提高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题中应有之义。我们必须构建彰显良好道德的法律制度,注重用非道德的办法解决道德问题。
构建彰显良好道德的法律制度,就是要将公民道德建设的目标、要求具体化、规范化、制度化,就是要借助于法律制度使多样化的道德观念具有相对统一的、可行的评价标准和要求,使公民道德建设法制化,道德监督制度化,以法为教,强力纠正现实中的不良行为,防止道德无序行为发生,促使道德建设更具有实效性,使原本只具有“软约束”意义的公民道德规范同时具有“硬约束”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