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有哪些含
是指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受工程项目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经建设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及其他建设工程合同,对工程建设实施的社会化、专业化监督管理。
㈡ 建设工程监理最具代表性的性质是
建设工程监理最具代表性的性质是服务性 、独立性、科学性、公正性。
建设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的一方,是一种特殊的工程建设活动,与其它工程建设活动有着明显的区别,即工程建设监理与其它工程建设活动之间有清楚的界线。建设工程监理在建设领域中成为我国一种独立行业,具有以下性质:
(1)服务性
它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客户提供高智能监督管理服务,以满足项目业主对项目管理的需要。它的直接服务对象是客户,是委托方,也就是项目业主,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按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来进行的,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
(2)独立性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理单位是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 三方当事人”之一,与项目业主、承建商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横向的,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理单位是独立的一方。(3)科学性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指出: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要求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科学的准则。按照工程建设监理科学性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有足够数量、服务素质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要配备计算机辅助监理的软件和硬件;要掌握先进的监理理论、方法,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拥有现代化的监理手段。
(4)公正性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应当作为能够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各项义务,能够竭诚地为客户服务的“服务方”,同时,应当成为“公正的第三方”,在提供监理服务的过程中,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为准绳,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公正地加以解决和处理。
㈢ 工程建设监理的依据主要有
工程监理的依据包括监理合同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监理合同而且是最主要的依据。其他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合同及文件。可以从工程监理的定义中找到答案。
工程监理是依据国家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监理合同及其他工程建设合同,代替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工程建设实施监控的一种专业化服务活动。
㈣ 建设工程监理有哪些基本方法
工程建设监理的基本方法是由目标规划、动态控制、组织协调、信息管理、合同管理构成的有机的方法体系。
(1)目标规划
目标规划是指围绕工程项目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进行研究确定、分解综合、计划安排、制定措施等项工作的集合。目标规划是目标控制的基础和前提,只有做好目标规划工作才能有效地实施目标控制。
工程项目目标规划过程是一个由粗而细的过程。它随着工程的进展,分阶段地根据可能获得的工程信息对前一阶段的规划进行细化、补充和修正,它和目标控制之间是一种交替出现的循环链式关系。
(2)动态控制
动态控制是在完成工程项目过程中,通过对过程、目标和活动的动态跟踪,全面、及时、准确地掌握工程信息,定期地将实际目标值与计划目标值进行对比,如果发现或预测实际目标偏离计划目标,就采取措施加以纠正,以保证计划总目标的实现。
动态控制贯穿于整个监理过程中,与工程项目的动态性相一致。工程在不同的阶段进行,控制就要在不同的阶段开展;工程在不同的空间展开,控制就要针对不同的空间来实施;计划伴随着工程的变化而调整,控制就要不断地适应计划的调整;随着工程的内部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变化,控制者就要不断地改变控制措施。监理工程只有把握工程项目的动态性,才能做好目标的动态控制工作。
(3)组织协调
协调就是连接、联合、调和所有的活动及力量。组织协调就是把监理组织作为一个整体来研究和处理,对所有的活动及力量进行连接、联合、调和的工作。在工程建设监理过程中,监理工程师要不断进行组织协调,它是实现项目目标不可缺少的方法和手段。
组织协调的内容很多,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种:
1)人际关系的协调。包括监理组织内部的人际关系、项目组织与本公司的人际关系、监理组织与关联单位的人际关系。主要解决人员和人员之间在工作中的联系和矛盾。
2)组织关系的协调。主要解决监理组织内部的分工与配合问题。
3)供求关系的协调。包括监理实施中所需人力、资金、设备、材料、技术、信息等供给,主要解决供求平衡问题。
4)配合关系的协调。包括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和设备供应单位,以及与政府有关部门、社会团体、科学研究、工程毗邻单位之间的协调。主要解决配合中的同心协力问题。
5)约束关系的协调。主要是了解和遵守国家及地方政策、法规、制度方面的制约,求得执法部门的指导和许可。
㈤ 工程建设监理的内容有哪些
工程建设监理主要内容:
质量控制
1)对所有的隐蔽工程在进行隐蔽以前进行检查和办理签证,对重点工程要派建设监理人员驻点跟踪监理,签署重要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
2)对施工测量、放样等进行检查,对发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施工单位纠正,并做好建设监理记录。
3)检查确认运到现场的工程材料、构件和设备质量,并应查验试验、化验报告单、出厂合格证是否齐全、合格,建设监理工程师有权禁止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材料、设备进入工地和投入使用。
4)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设计图纸要求进行施工,严格执行施工合同。
5)对工程主要部位、主要环节及技术复杂工程加强检查。
6)检查施工单位的工程自检工作,数据是否齐全,填写是否正确,并对施工单位质量评定自检工作作出综合评价。
7)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仪器、设备、度量衡定期检验,不定期地进行抽验,保证度量资料的准确。
8)监督施工单位对各类土木和混凝土试件按规定进行检查和抽查。
9)监督施工单位认真处理施工中发生的一般质量事故,并认真做好监理记录。
10)对大、重大质量事故以及其他紧急情况,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进度控制
1)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组织施工。
2)对控制工期的重点工程,审查施工单位提出的保证进度的具体措施,如发生延误,应及时分析原因,采取对策。
3)建立工程进度台账,核对工程形象进度,按月、季向建设单位报告施工计划执行情况,工程进度及存在的问题。
投资控制
1)审查施工单位申报的月、季度计量报表,认真核对其工程数量,不超计、不漏计,严格按合同规定进行计量支付签证。
2)保证支付签证的各项工程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3)建立计量支付签证台账,定期与旋工单位核对清算。
4)按建设单位授权和施工合同的规定审核变更设计。
安全建设监理
1)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停工处理。
2)施工单位不整改或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