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建设工程监理有什么作用
建设工程监理降低了工程造价,投资得到了有效控制;加快了工程建设进度;提高了工程质量;合理地协调合同双方的利益;减少了工程建设管理人员的数量。
建设监理制使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格局,它主要表现在职能分工趋于完善、协调与约束机制得到加强、技术功能得以充分发挥,为工程建设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建设监理是一个完整体系,不仅是指它有自己的组织、自己的工作依据、自己的专业队伍以及自己的工作方法和手段(政府监理机构,社会化、专业化的工程监理公司是它的组织;建设监理法规是它的监理基本依据;监理工程师是它的基本队伍;规划、控制、协调是它的基本监理方法),而且还因为它是一个新兴(指我国)的独立行业。
Ⅱ 建设工程监理最具代表性的性质是
建设工程监理最具代表性的性质是服务性 、独立性、科学性、公正性。
建设工程监理作为工程建设的一方,是一种特殊的工程建设活动,与其它工程建设活动有着明显的区别,即工程建设监理与其它工程建设活动之间有清楚的界线。建设工程监理在建设领域中成为我国一种独立行业,具有以下性质:
(1)服务性
它是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方面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为客户提供高智能监督管理服务,以满足项目业主对项目管理的需要。它的直接服务对象是客户,是委托方,也就是项目业主,这种服务性的活动是按工程建设监理合同来进行的,是受法律约束和保护的。
(2)独立性
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的监理单位是直接参与工程项目建设的“ 三方当事人”之一,与项目业主、承建商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横向的,在工程项目建设中,监理单位是独立的一方。(3)科学性
我国《工程建设监理规定》指出:工程建设监理是一种高智能的技术服务,要求从事工程建设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科学的准则。按照工程建设监理科学性要求,监理单位应当有足够数量、服务素质合格的监理工程师;要有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要配备计算机辅助监理的软件和硬件;要掌握先进的监理理论、方法,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要拥有现代化的监理手段。
(4)公正性
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应当作为能够严格执行监理合同各项义务,能够竭诚地为客户服务的“服务方”,同时,应当成为“公正的第三方”,在提供监理服务的过程中,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双方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能够以事实为依据,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为准绳,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公正地加以解决和处理。
Ⅲ 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有哪些
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主要有以下特点:
1.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
在国际上,建设项目管理按服务对象主要可分为为建设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和为承建单位服务的项目管理。而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规定,工程监理企业只接受监理单位的委托。它不能接受承建单位的委托为其提供管理服务。
2.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
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从一开始就是作为对计划经济条件下所形成的建设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新制度提出来的,也是依靠行政手段和法律手段在全国范围推行的。为此,不仅在各级政府部门中设立了主管建设工程监理有关工作的专门机构,而且制定了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提出国家推行建设工程监理制度,并明确规定了必须实行建设工程监理的工程规范。
3.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
我国的工程监理企业有一定的特殊地位,它与建设单位构成委托与被委托关系,与承建单位虽然无任何经济关系,但根据建设单位授权,有权对其不当建设行为进行监督,或者预先预防,或者指令及时改正,或者向有关部门反映,请求纠正。不仅如此,在我国的建设工程监理中还强调对承建单位施工过程和施工工序的监督、检查和验收,而且在实践中又进一步提出了旁站监理的规定。
4.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我国对建设工程监理的市场准入采取了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的双重控制。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工程师以上的监理人员要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不同的资质等级的工程监理企业至少要有一定数量的取得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的人员。
Ⅳ 现阶段我国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的特点之一是( )。
【答案】D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的知识点为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现阶段建设工程监理的特点包括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对象具有单一性、建设工程监理属于强制推行的制度、建设工程监理具有监督功能、市场准入的双重控制。
Ⅳ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主要有哪些
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性质有如下几个特点:
(1)服务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它提供的不是工程任务的承包,而是服务。工程监理机构将尽一切努力进行项目的目标控制,但它不可能保证项目的目标一定实现,它也不可能承担由于不是它的缘故而导致项目目标失控的责任。
(2)科学性。工程监理机构拥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专业人士——监理工程师,他将应用所掌握的工程监理科学的思想、组织、方法和手段从事工程监理活动。
(3)独立性。指的是不依附性,他在组织上和经济上不能依附于监理工作的对象(如承包商、材料和设备的供货商等),否则他就不可能自主地履行其义务。
(4)公正性。工程监理机构受业主的委托进行工程建设的监理活动,当业主方和承包商发生利益冲突或矛盾时,工程监理机构应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和有关合同为准绳,在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时,不损害承包商的合法权益,这体现了建设工程监理的公正性。
Ⅵ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体现在哪些方面
建设工程监理的性质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服务性。建设工程监理具有服务性,是从它的业务性质方面定性的。工程监理企业既不直接进行设计,也不直接进行施工;既不向建设单位承包造价,也不参与承包商的利益分成。工程建设监理是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工程建设知识、技能和经验为建设单位提供管理服务的一种高智能、有偿技术性活动。
建设监理的主要方法是规划、控制、协调,主要任务是控制建设工程的投资、进度和质量,最终应当达到的基本目的是协助建设单位在计划的目标内将建设工程建成投入使用。在工程建设中,监理人员利用自己的知识、技能和经验、信息以及必要的试验、检测手段,为建设单位提供监督、管理等系统化、专业化的服务。这些就是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服务的内涵。
(2)科学性。科学性是由建设工程监理要达到的基本目的决定的。
建设工程监理以协助建设单位实现其投资目的为己任,力求在预定的投资、进度和质量目标内完成工程项目。
目前,工程规模日趋庞大,功能、标准要求越来越高,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不断涌现,参加组织和建设的单位也越来越多,市场竞争越来越激烈,风险也越来越大,只有不断采用新的更加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手段才能更好地完成监理任务。相对而言,承担设计、施工、材料设备的供应的都是社会化、专业化的单位,这些单位在技术和管理方面已经达到了一定的水平,如果监理工程师没有更高的专业素质和管理水平,是无法对被监理企业进行较好的监督和管理的。
科学性主要表现在:
1)工程监理企业应当由组织管理能力强、工程建设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领导。
2)应当有足够数量的、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应变能力的监理工程师组成的骨干队伍。
3)要有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
4)要有现代化的管理手段。
5)要掌握先进的管理理论、方法和手段;要积累足够的技术、经济资料和数据。
6)要有科学的工作态度和严谨的工作作风,要实事求是、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总之,只有用科学的思想、理论、方法、手段才能圆满完成监理任务。
(3)独立性。所谓独立,是指不依赖外力,不受外界束缚。工程监理企业是依法成立的经济实体,监理企业与项目业主、承建单位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在监理活动中,项目业主和监理企业之间并不存在隶属关系,项目业主在业务上不能领导或指挥监理企业。监理企业必须有自己独立的意志,主要依靠自己掌握的方法和手段,根据自己的判断,结合实际,独立地开展工作。工程监理企业如果没有独立性,便无从谈起公正性,工程监理的独立性是公正性的基础和前提,对监理工程师独立性的要求也是国际惯例。
建设监理工程师职业道德守则明确规定,监理工程师不得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工程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必须与某些行业或单位断绝人事上的依附关系以及经济上的隶属关系,这些是保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独立性的重要前提。
(4)公正性。公正性是建设工程监理活动应当遵循的重要准则,是监理企业和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也是咨询监理业的国际惯例。
Ⅶ 什么是工程建设监理
建设工程监理也叫工程建设监理,属于国际上业主项目管理的范畴。
建设工程监理即指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企业,接受建设单位的委托,承担其项目管理工作,并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建单位的建设行为进行监控的专业化服务活动。其特性主要表现为监理的服务性、科学性、独立性和公正性。
影响建设工程进度的人为因素有:
1、建设单位因素:如建设单位因使用要求改变而进行的设计变更;不能及时提供建设场地而满足施工需要;不能及时向承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付款;
2、勘察设计因素:如勘察资料不准确,特别是地质资料有错误或遗漏;设计有缺陷或错误;设计对施工考虑不周,施工图供应不及时等;
3、施工技术因素:如施工工艺错误;施工方案不合理等;
4、组织管理因素:如计划安排不周密,组织协调不利等。
Ⅷ 简述工程建设监理有哪些性质
工程建设监理是市场经济的产物,是一种特殊的工程建设活动,它具有以下性质:
(1)服务性。服务性是工程建设监理的重要特征之一。首先,监理单位是智力密集型的,它本身不是建设产品的直接生产者和经营者,它为建设单位提供的是智力服务。监理单位拥有一批多学科、多行业、具有长期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精通技术与管理、通晓经济与法律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一方面,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通过工程建设活动进行组织、协调、监督和控制,保证建设合同的顺利实施,达到建设单位的建设意图;另一方面,监理工程师在工程建设合同的实施过程中,有权监督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贯彻国家的建设方针和政策,维护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从这一意义上理解,监理工程师的工作也是服务性的。其次,监理单位的劳动与相应的报酬是技术服务性的。监理单位与工程承包公司、房屋开发公司、建筑施工企业不同,它不像这类企业那样承包工程造价,不参与工程承包的盈利分配,它是按其支付脑力劳动量的大小而取得相应的监理报酬。
(2)独立性。独立性是工程建设监理的又一重要特征,其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监理单位在人际关系、业务关系和经济关系上必须独立,其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工程建设的各方发生利益关系。我国建设监理有关规定指出,监理单位的“各级监理负责人和监理工程师不得是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者,或与这些单位发生经营性隶属关系,不得承包施工和建材销售业务,不得在政府机关、施工、设备制造和材料供应单位任职”。之所以这样规定,正是为了避免监理单位和其他单位之间利益牵制,从而保持自己的独立性和公正性,这也是国际惯例。
第二,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关系是平等的合同约定关系。监理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不是由建设单位随时指定,而是由双方事先按平等协商的原则确立于合同之中,监理单位可以不承担合同以外建设单位随时指定的任务。如果实际工作中出现这种需要,双方必须通过协商,并以合同形式对增加的工作加以确定。监理委托合同一经确定,建设单位不得干涉监理工程师的正常工作。
第三,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的过程中,是处于工程承包合同签约双方,即建设单位和承建单位之间的独立一方,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依法成立的监理委托合同所确认的职权,承担相应的职业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
(3)公正性。公正性是指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帅在实施工程建设监理活动中,排除各种干扰,以公正的态度对待委托方和被监理方,以有关法律、法规和双方所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为准绳,站在第三方立场上公正地加以解决和处理,做到“公正地证明、决定或行使自己的处理权”。
公正性是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顺利实施其职能的重要条件。监理成败的关键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能否与承包商以及业主进行良好的合作、相互支持、互相配合。而这一切都是以监理的公正性为基础。
公正性也是监理制对工程建设监理进行约束的条件。实施建设监理制的基本宗旨是建立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工程建设新秩序,为开展工程建设创造安定、协调的环境,为业主和承包商提供公平竞争的条件。建设监理制的实施,使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建设中具有重要的地位。所以为了保证建设监理制的实施,就必须对监理单位和它的监理工程师制定约束条件。公正性要求就是重要的约束条件之一。
公正性是监理制的必然要求,是社会公认的职业准则,也是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的基本职业道德准则。公正性必须的独立性为前提。
(4)科学性。科学性是监理单位区别于其他一般服务性组织的重要特征,也是其赖以生存的重要条件。监理单位必须具有发现和解决工程设计和承建单位所存在的技术与管理方面问题的能力,能够提供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所以它必须具有科学性。科学性必须以监理人员的高素质为前提,按照国际惯例,监理单位的监理工程师,都必须具有相当的学历,并有长期从事工程建设工作的丰富实践经验,精通技术与管理,通晓经济与法律,经权威机构考核合格并经政府主管部门登记注册,发给证书,才能取得公认的合法资格。监理单位不拥有一定数量这样的人员,就不能正常开展业务,也是没有生命力的。社会监理单位的独立性和公正性也是科学性的基本保证。中国工程监理论坛整理
Ⅸ 建设工程监理具有哪些性质它们的含义是什么
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