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陕西省人工费调整,求解
陕建发【2011】277号文件是对2009《陕西省清单计价》而言的,在09价目表里面建筑、安装工费就是42,装饰是50
B. 陕西省建筑规费费率
1、营业税按营业收入3%缴纳;
2、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7%缴纳;
3、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3%缴纳;
4、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2%缴纳.
C. 陕西省工程造价中税率取3.28的依据
依据为: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税率)的通知
既:陕建发[2012 ] 232号文件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 杨凌示范区规划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住房建设规划局: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1]10号)精神,我省从2011年2月1日起征收地方教育附加税,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率按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缴纳,现对《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费率》(2009)中的税率进行如下调整。
一、调整前后的税率:
计税基础 纳税地点 调整前税率(%) 调整后税率(%)
分部分项工程费+
措施项目费+
其他项目费+规费 市区 3.41 3.48
县城、镇 3.35 3.41
市区、县城、镇以外 3.22 3.28
二、税率调整时间为2011年2月1日。本通知发文之日以前已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不再执行本通知。
三、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
附件:1、财政部关于地方教育附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2、陕西省人民政府印发《陕西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D. 陕西省2009年出的调整定额人工费的文件 是多少号文件 急!!!
陕西省调价文件 陕建发[2007]232号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 陕建发[2007]232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由于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增长幅度较大,我厅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做如下调整: 一、调整标准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房屋建筑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2.6%;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1.8%。 2.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25.73元/工日调整为36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28.48元/工日调整为42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标准调整后按规费的计价程序计列。 2.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招标人在编制最高限价时,分部分项工程与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4.2.2规定计入风险。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参考自主确定。 三、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 1、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2、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再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作为新签订发承包合同的计价依据。 3、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和本《通知》规定编制工程预结算。 4、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四、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二OO七年十一月三十日
这是07年的,没找到09年的,你也可以参考陕西工程造价信息网上的人工费信息价。
E. 陕建发319号文件人工单价调整的全部信息
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
2015-12-23文章点击数为:69823字号:[大][中][小]
陕建发〔2015〕319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市政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局、西咸新区规划建设局、韩城市规划建设局、神木和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2014年以来,建筑劳务市场人工单价普遍上涨,为客观反映我省建设工程人工单价水平,根据《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和2009《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相关条文规定,我厅在对省内外人工工日单价情况深入调研的基础上,现对我省建设工程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如下:
一、调整标准
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72.50元/工日调整为82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86.10元/工日调整为 90.00元/工日;仿古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中第五、六、七、十、十一、十二章执行装饰工程调整标准,其余章节执行建筑工程调整标准;修缮工程执行建筑工程调整标准;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调增部分计入差价。
二、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
本《通知》从2016年1月1日起执行。截止2015年12月31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16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三、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12月23日
F. 陕西省 安全措施费怎么取费
2008年以前是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现在是和分部分项工程费、其他措施费、税金等并列取费,2.6%。关于调整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工程量清单计价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的通知
陕建发[2007]23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财政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同时由于建筑市场劳务实际价格增长幅度较大,我厅决定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做如下调整:
一、调整标准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房屋建筑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2.6%;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分部分项工程费的1.4%调整为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的1.8%。
2.综合人工单价: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由原25.73元/工日调整为36元/工日;装饰工程由原28.48元/工日调整为42元/工日。
二、调整办法
1.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为不可竞争费用,标准调整后按规费的计价程序计列。
2.综合人工单价调整后,其调增部分招标人在编制最高限价时,分部分项工程与措施项目综合单价的组价按《陕西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4.2.2规定计入风险。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是否参考自主确定。
三、执行时间及有关规定
1、本《通知》从2008年1月1日起执行。2008年1月1日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
2、本《通知》执行之日起,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不再以1999年《陕西省建筑工程综合概预算定额》、2001年《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2001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陕西省价目表》及其配套的《费用定额》作为新签订发承包合同的计价依据。
3、依法可以不招标的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业主不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时,参照2004年《陕西省建筑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陕西省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的《价目表》、《参考费率》和本《通知》规定编制工程预结算。
4、依法可以不招标,实行了定额计价,2008年1月1日(农历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三)以前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工程,合同约定执行国家调价政策的,2008年1月1日以后完成的工作量执行调整后标准,合同未约定的,是否调整及调整幅度由合同双方商定。给你
四、本《通知》由陕西省建设工程造价总站负责解释。
G. 陕西省或西安市建设工程总包服务费计价规则,安装单位总承包服务费用是否包含设备价格
安装工程项目,计价在工程控制价目编制表(清单)项包括了设备的成本费在内,也就是说国家规范是包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