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什么样的工程,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需要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手续
一、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二、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一)设有第一条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
(二)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
(三)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
(四)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
(五)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Ⅱ 关于建筑消防工程图纸审查
图纸经设计院设计师设计完后由院内审核,审核合格后,出图并盖章交给建设单位。后建设单位将图纸报消防局建审科审查,审查合格方可施工,若不合格将不合格处以书面形式交给建设单位,由建设单位通知设计院改图。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扩展阅读
2018年5月14日,国务院办公厅正式颁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文件中要求:将消防设计审核、人防设计审查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相关部门不再进行技术审查。
在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沈阳市、大连市、南京市、厦门市、武汉市、广州市、深圳市、成都市、贵阳市、渭南市、延安市和浙江省等16个地区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而试点的最终目标就是形成全国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Ⅲ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需要哪些手续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1:500建筑总平图;
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
5)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
6)消防设计说明;
7)建设单位委托当事人办理消防手续的委托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8)全套土建、水、电、暖通、消防系统图纸及钢结构建筑的结构施工图纸(附光盘);
9)建设、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二条依法应当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消防设计审核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核或者审核不合格的,负责审批该工程施工许可的部门不得给予施工许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其他建设工程取得施工许可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的,应当停止施工。
3、《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119号令)第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并在建设工程竣工后向出具消防设计审核意见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验收。
Ⅳ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的主要内容主要包括那些
(一)总平面图和平面布置中的消防安全间距、车道、水源 (二)建筑火灾危险性类别和耐火等级; (三)建筑防火防烟分区和建筑构造;(四)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五)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 (六)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的防火设计(七)消防电源及其配电(八)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十)建筑内部装修的防火设计(十一)建筑灭火器装置(十二)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厂房的防爆设计(十三)国家工程建设标准中有关消防设计的其他内容。 凡含有上述第五项至第九项建筑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在工程竣工后,必须委托具备资格的建筑消防设施检测单位进行技术测试,取得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
Ⅳ 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需要哪些手续
您好,
(一)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办理新建、扩建工程消防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
章);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4、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设计单位加盖公章);
5、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文件(工程扩初文本、图纸和勘查地形图)和光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注:光盘刻录基本要求
(1)采用autoCAD软件制作电子图纸(含土建、给排水、机电等全套图纸)并刻录入光盘,光盘盒上应粘贴加盖设计单位出图章的标签。
(2)不得将所有平面图或剖面图合并在一个DWG文件内。如输入一层至二十层平面图则应填写“1层平面图”、(2层平面图)、3层平面图”、(4-20层标准层平面图),不得填入无意义的文字或用数字或英文表示图纸名称,如文件名“A3-1. DWG”之类。
(3)光盘图纸中图签的设计、校对、审定、日期等栏目均应填写完整。
(二)申请单位(建设单位)办理改建工程消防申报需提供的材料:
1、《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建设单位加盖公章);
2、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建设单位加盖公
章);
3、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复印件(设计单位加盖公章);
4、原建筑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或《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
书》复印件;
5、消防设计文件(包括相关的原始建筑、消防设备等图纸);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依法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的,应当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既有建筑由于历史原因或者土地性质等问题,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改建建设工程,应当提供建筑房地产登记手续(土地使用权或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政府出具的同意该建筑使用的证明文件。
(三)按照119号令第十六条规定,消防设计需经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除提供上述所列材料外,应当同时提供特殊消防设计的技术方案及说明,或者设计采用的国际标准、境外消防技术标准的中文文本,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应用实例、产品说明等技术资料。
(四)网吧及属于文化娱乐场所的项目,需提供文化主管部门核发的预先设立(核准)证明文件。根据沪文广影视【2009】33号文规定,文化娱乐场所涉及以下场所:营性舞厅、卡拉OK厅(餐厅卡拉OK厅)、卡拉OK包房(餐厅卡拉OK包房)、音乐茶座(音乐餐厅)、台球室、游艺机房、文化游乐场。
(五)部队出租房(未取得出租建筑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在所属土地上建设用于向社会单位出租)办理消防手续时,无法提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的,应当提供土地或者出租建筑物的《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四、办结时间
审核期限为20个工作日(需要消防设计专家评审的建设工程,专家评审时间不计算在审核时间内)。
如有疑问,欢迎提问。
Ⅵ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需要审核的包括哪些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申请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
人员密集场所
(一)建筑总面积大于20000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
(二)建筑总面积大于15000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
(三)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0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
(四)建筑总面积大于2500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
(五)建筑总面积大于1000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
(六)建筑总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
特殊建设工程
(一)单体建筑面积大于40000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其他公共建筑;地下单体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居住建筑。
(二)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
(三)国家机关办公楼、城市轨道交通、易燃易爆等类建设工程。
Ⅶ 消防设计审核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您好,对于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审核主要包括:
1、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2、《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表》
3、提供建设单位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单位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4、新建、扩建工程许可证明文件,包括:立项批复、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总平面布置图(须加盖规划局的建筑设计方案审定章)。
5、装修工程提供房产证明或租房协议。
6、提供设计单位的合法证明文件,包括:营业执照、资质复印件(复印件加盖红章)。
7、消防设计文件(应当包括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主要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重点反映依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设计的内容)。
8、图纸,包括: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给排水、电气、暖通、防排烟等;而装修工程则提供原工程平面图,消防设计图和装饰设计图。
9、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
如有疑问,欢迎询问
Ⅷ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办事指南
一、审核范围
所有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自动消防设施工程(指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应急广播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和消防控制室等)、建筑内部装修工程,在工程施工前,均应到属地公安消防机构办理相应的消防审核手续,取得《关于同意***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后方可进行施工。
二、审核程序
三、报审须知
1、办理手续前需先到受理窗口根据申报工程类别领取《建筑消防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自动消防设施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或《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按要求准备有关资料,待资料齐全后报送受理窗口办理受理手续。
2、申报消防设计审核应提供资料
(1)包含以下内容的施工图:
总平面布局和平面布置中涉及消防安全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水源等;确定火灾危险性类别;耐火等级和建筑构造;防火防烟分区;安全疏散和消防电梯;建筑内部装修;消防给水和自动灭火系统;防烟、排烟和通风、空调系统;消防电源及其配电;火灾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建筑灭火器配置;火灾爆炸危险场所的建筑防爆;与消防有关的生产工艺设计图纸。
(2)消防设计专篇及消防设计说明。
(3)应有建筑防火材料、构件和消防产品、设备的技术指标说明。
(4)采用新技术、新产品或国外技术、进口设备的设计还应提供相关的检测、生产、技术审查等资料。
(5)设计单位资质证书、消防部分设计人员的消防培训证明等有关资料。
(6)申报电子版的施工图及计委立项批文、规划放线图等有关资料。施工图:可以是CAD格式,也可以将图纸扫描成BMP、TIF、JPG等图像格式;其他材料:可以是DOC、WPS、XLS等格式,但盖有公章的应扫描成BMP、TIF、JPG等图像格式。
(7)报送或领取有关资料文件时,经办人员应持有建设单位法人委托书(介绍信)以及个人身份证明。
3、受理窗口经审查资料齐全后,填发《受理回执单》,项目受理进入审核流程。
4、在规定期限内到受理窗口领取《关于同意***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工程方可进行施工;如果工程防火设计经消防设计审核为不合格,应按照《关于不同意***工程消防设计应重新申报审核的意见书》的要求修改设计后,重新申报审核,经审核同意出具《关于同意***工程消防设计的审核意见书》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审核时限
从受理之日起,一般工程应当在十个工作日内,国家、自治区级重点建设项目以及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建筑工程应当在二十日之内签发《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需要组织专家论证消防设计的工程,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五、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
《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条例》
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
Ⅸ 如何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手续
我只能告诉我现在的地方消防支队需要的程序或者资料(我这里是云南的)刚报一个项目的消防图审工作
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需提交的资料(新建、扩建)
1、提交书面申请书(打印,见示例1)。
2、申请人(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如果指定代理人代为申请办理的,应提交代理人(即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申请人的委托授权书(打印,见示例2)。 4、填写《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申报表》;
5、新建、扩建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政府部门批复文件
6、设计单位资质证明文件(具备相关专业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设计单位公章);
7、消防设计文件;消防设计文件包括:
(一)设计说明书(设计说明书,有关专业的设计图纸,消防设备、消防产品及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表)
1、工程设计依据。包括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批文,设计所执行的主要法规和所采用的主要标准(包括标准的名称、编号、年号和版本号),有关部门对本工程批准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有关使用要求或生产工艺等资料。
2、建设规模和设计范围。包括工程的设计规模及项目组成,分期建设内容和对续建、扩建的设想及相关措施,承担的设计范围与分工。
3、总指标。包括能反映建筑规模的总建筑面积、建筑占地面积、建筑高度以及剧院、体育场馆等场所的座位数、车库的停车位数量,厂房、仓库等的火灾危险性类别等。
4、采用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和新结构的情况。
5、具有特殊火灾危险性的消防设计和需要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问题。
6、总平面。包括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位臵,场地内原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拆除的情况,建筑物、构筑物满足防火间距的情况,功能分区,竖向布臵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臵及停车数量的确定,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臵,道路主要的设计技术条件。
7、建筑、结构。包括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层高和总高,建筑防火类别、耐火等级和结构选型,建筑物构件的构造及燃烧性能、耐火极限,建筑物使用功能和工艺要求,建筑的功能分区、平面布局、立面造型及与周围环境的关系,建筑的安全疏散、消防电梯以及交通组织、垂直交通设施的布局,防火防烟分区的划分等。
8、建筑电气
(1)消防电源、配电线路及电器装臵。包括消防电源供电负荷等级确定、消防用电设备的配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备用电源性能要求及启动方式;变、配、发电站的位臵、数量、容量及设备技术条件和选型要求;消防技术标准有要求的导线、电缆、母干线的材质、型号和敷设方式,以及配电设备、灯具的选型、安装方式;消防应急照明的照度值、电源型式、灯具配臵、线路选择及敷设方式、控制方式、持续时间;消防疏散指示标志的设臵部位、照度、供电时间等。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消防控制室。包括保护等级的确定及系统组成,消防控制室位
臵的确定,火灾探测器、报警控制器、手动报警按钮、控制台(柜)等设备的选择,火灾报警与消防联动控制要求,控制逻辑关系及控制显示要求,概述火灾应急广播、火灾警报装臵及消防通信,概述电气火灾报警,消防主电源、备用电源供给方式,接地及接地电阻要求,传输、控制线缆选择及敷设要求,应急照明的联动控制方式等;当有智能化系统集成要求时,应说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与其它子系统的接口方式及联动关系。
9、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 消防水源。由市政管网供水时,应说明供水干管方位、接管管径及根数、能提供的水压;采用天然水源时,应说明水源的水质及供水能力、取水设施;采用消防水池供水时,应说明消防水池的设臵位臵,有效容量及补水量的确定,取水设施及其技术保障措施。
(2)消防水泵房。包括设臵位臵、结构型式、耐火等级、设备选型、数量、主要性能参数、运行要求。
(3)室外消防给水系统。包括室外消防用水量标准及一次灭火用水量、总用水量的确定,室外消防给水管道及室外消火栓的布臵,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
(4)室内消火栓系统。包括室内消火栓的设臵场所、用水量的确定,室内消防给水管道及消火栓的布臵,系统供水方式、设备选型及控制方式,消防水箱的容量、设臵位臵及技术保障措施。
(5)灭火设施。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各类自动灭火系统的设计原则、设计参数、系统组成、控制方式以及主要设备选择等予以说明。
10、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包括设臵防排烟的区域及方式,防排烟系统送风量、排烟量的确定,防排烟系统及设施配臵、控制方式;暖通空调系统的防火措施。
11、热能动力。包括室内燃料系统的种类、管路设计及敷设方式、燃气用具安装使用要求等燃料系统的设计说明;锅炉型式、规格、台数及其燃料系统等锅炉房设计说明;气体站房、柴油发电机房、气体瓶组站等其他动力站房的设计说明。
(二)全套完整的设计图纸 (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建施图、结施图、水施图、电施图等、暖通空调、防排烟、工艺流程设计图以及其他有关消防设计的图纸)
1、总平面 (1)区域位臵图。
(2)总平面图: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臵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臵、名称,层数、间距;建筑物、构筑物的位臵、名称、层数;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臵等。
2、建筑、结构
(1) 平面图:主要结构和建筑构配件,平面布臵,房间功能和面积,安全疏散楼梯、走道,消防电梯,平面或空间的防火、防烟分区面积、分隔位臵和分隔物。 (2)立面图:立面外轮廓及主要结构和建筑构件的可见部分;屋顶及屋顶高耸物、檐口(女儿墙)、室外地面等主要标高或高度。
(3)剖面图:应准确、清楚的标示内外空间比较复杂的部位(如中庭与邻近的楼层或错层部位);各层楼地面和室外标高,以及室外地面至建筑檐口或女儿墙顶的总高度,各楼层之间尺寸及其他必需的尺寸等。
3、建筑电气
(1)消防控制室位臵平面图。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图,各层报警系统设臵平面图。 4、消防给水和灭火设施 (1)消防给水总平面图。
(2)各消防给水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臵图。 (3) 消防水池和消防水泵房平面图。;
(4) 其他灭火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布臵图。 5、防烟排烟及暖通空调
(1)防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臵图。 (2)排烟系统的系统图、平面布臵图。 6、热能动力
(1)锅炉房设备平面布臵图。
(2)其他动力站房平面布臵图。
(三)消防设计文件应当按照下列顺序编排:
1、封面:项目名称、设计单位、日期。2、扉页: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项目总负责人和各专业负责人的姓名,并经上述人员签署或授权盖章。3、设计文件目录。4、设计说明书。5、设计图纸。(设计图纸一律折叠成A4纸张大小,按照编排顺序分类装入档案盒或资料袋,并注明图纸名称)
Ⅹ 如何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
1、消防设计备案是新修订的《消防法》(2008年版)出现的新的制度。
2、区别,简而言之:(1)对小项目实行备案,先取得施工许可证再消防设计备案;对大项目及较大的娱乐场所进行消防设计审核,先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施工许可证;(2)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审核属于行政许可;(3)备案可能被抽中,审核必须向消防机构申报;(4)备案可以在互联网申报,审核必须到消防机构申报;(5)备案合格及不合格的在互联网上公告结果,审核合格的或不合格的,公安消防机构均应出具加盖印章的法律文书《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6)办理时限,备案30个工作日内出结果公告,审核20个工作日内出法律文书意见;(7)备案手续不办的最多罚款5000元,审核手续不办擅自施工的,最低罚款3万元最多30万元,还必须责令停止施工。
3、新消防法由原来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所有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特殊建设工程,实行消防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制度,对其他建设工程的消防设计和消防验收实行备案抽查制度。
(1)关于备案。除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的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外,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需要进行消防设计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建设单位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进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应当按照规定要求提交备案申请材料。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受理消防设计备案时,按照规定要求确定被抽查的建设工程。备案不属于行政许可,不影响建设单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的开工。此外,根据本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建设单位未依照本法规定将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下罚款。
(2)关于抽查。对于建设单位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进行抽查。这里所规定的“抽查”,是指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对建设单位报备案的消防设计文件,从中抽取一部分建设工程进行的消防设计审查。如果通过审查消防设计文件,发现建筑设计单位未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消防设计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该消防设计文件就属于不合格。消防设计文件的备案与抽查本身不影响建设工程的施工,但如果经依法抽查发现消防设计文件不合格的,根据本法第十二条的规定,该建设工程应当停止施工。
对确定消防设计抽查的建设工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受理凭证上告知建设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说明和总平面图、建筑平立剖面图、消防系统图等与消防设计相关的施工图设计文件送指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接受抽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限内依据消防法律法规、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设计文件进行抽查,并将抽查情况记录在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消防设计抽查时,发现有违反消防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情形的,应当依法对建设、设计单位和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并责令建设单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应组织修改消防设计文件,报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复查,经复查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强制性要求的,同意恢复施工。
(3)关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范围。大型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