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建筑工程要求备案的条件有哪些
工程备案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成后对施工质量进行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和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报告。工程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对于委托监理的工程项目,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相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检查,并提出检验报告。检验报告应经该项目的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盒工程管理资料。
㈡ 工程报建备案是什么
工程报建备案是工程开展的时候要求做的备案,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七条 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十七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核准、备案后,建设单位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核定建设用地的位置、面积、允许建设的范围,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申请施工许可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二)依法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资金安排、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
第九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㈢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需要资料及过程
以浏阳市为例,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需要的资料:
1、发改立项批准文件。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
3、用地规划证及审批单。
4、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审图机构复核对专家意见执行的反馈单或限额以下初步设计行政性审查表(此表必须窗口填写,无电子表)。
5、勘察合同书。
6、工程勘察现场见证报告。
7、设计合同。
8、审图委托协议书。
9、施工图审图报告及备案表(注:此表要由第三方机构出具)。
10、污水处理工程必须具有环保部门批复文件。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的程序:
一、受理。
住建局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申请材料齐全、符合受理条件要求,予以受理。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做出不予受理申请决定的,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
二、审查。
(一)初审:
住建局技术科工作人员按照备案条件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合法性和真实性审查。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提出初审意见,交技术科室负责人审核。
(二)复审:
住建局技术科负责人对初审后的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对符合备案条件的提出同意意见,对不符合备案条件的提出不同意意见及理由,反馈给初审人员。
三、决定。
技术科负责人负责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签发同意备案,并加盖浏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勘察设计审批专用章公章。不符合法定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3)工程备案设计扩展阅读:
审查机构应当对施工图审查下列内容:
(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2)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
(3)是否符合民用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对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项目,还应当审查是否符合绿色建筑标准;
(4)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的图章和签字;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
㈣ 如何办理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
审查所需要的资料:
1、全套的施工图。
2、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
3、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4、工程勘察成果报告。
5、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4)工程备案设计扩展阅读:
施工图审查软件:
施工图审查是通过软件来完成的。这也是为了充分应用计算机网络和通信等现代化技术手段,促进建设单位施工图审查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审查工作效率,并最终实现异地同步、一体化、无纸化办公的切实需求。
㈤ 什么是工程备案
一、工程备案是指建筑业在承建项目开工前施工图纸,材料清单,等等项目文件需要报批消防,市政、建设局等部门,竣工结束后竣工资料也需要报批备案上述部门。
二、建设项目工程备案所需材料: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
4、质量、安全报监登记书
5、中标通知书
6、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原件)
7、施工组织设计
8、施工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9、监理规划
10、监理单位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复印件
11、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
12、国家规定的相关规费缴纳依据
13、施工人员意外伤害保险
14、商品砼合同(原件)
15、规划审批的总平面图
16、建设单位项目资金证明、甲乙双方工资支付担保保函或保证金缴纳证明
17、劳务分包合同(原件)、劳务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18、墙改登记手续
申报要求中,对可提交复印件的材料,建设单位须在复印件加注“此件复印内容与原件内容核对无误”字样,加盖单位印章,并提供原件复核。
各地在办理中会有不同的地方和要求,但主要的内容都差不多。
㈥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备案怎么写
一、合同备案范围
1、凡在江苏省行政区域内承接新建、改建、扩建建设工程项目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在与发包方依法签订书面勘察、设计合同后,均应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已办理合同备案手续的本省勘察设计单位,不再到市(县)办理进市(县)资质核验手续。
2、已获取年度资质核验资格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按照《关于公布2009年度第一批获准年度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建科〔2009〕203号)的要求到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已办理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不再办理合同备案手续,但须将已审核通过的《省外勘察设计单位承接江苏省勘察设计业务单项工程资质核验申请表》一份报至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合同备案须提交的材料
1、《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一式三份);
2、《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原件;
3、勘察设计合同正式文本(不少于三份);
4、勘察设计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5、《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中所列参加项目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近六个月内开具的社保证明均有效),对军队、高校或其它事业单位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事业编制的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人事部门的人事证明材料复印件。《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及社保证明(人事证明材料)原件由项目所在地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退还;对在本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承接的项目备案时,《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只须在每年第一次办理备案时交由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核。
三、合同备案程序
1、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签定后,应将(二)中所列材料报送到项目所在地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承接工程设计项目的单位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或初步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没有初步设计阶段的,在施工图设计开始前10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承接工程勘察项目的单位应在现场作业前3个工作日办理合同备案手续。
2、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2个工作日内对提交的合同及有关材料进行核验,符合备案要求的,在正式合同文本(不少于三份)及《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上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合同文本一份由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其余分别由发包方和承包方留存。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要求合同签订双方改正,不改正的不予备案,有违法行为的应按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处理。
四、合同备案核验内容
1、合同文本主要条款填写是否完整、准确,合同签订双方签字、盖章是否遗漏;
2、合同承包方是否具备相应的工程勘察设计资质;
3、参加项目的人员是否为合同承包方的人员;
4、是否存在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
五、相关管理要求
1、申报备案单位提供的勘察设计合同及相关材料应当真实、有效;
2、对勘察设计合同备案材料弄虚作假、或勘察设计合同中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一经发现依法查处,并记入企业不良行为档案;
3、各施工图审查机构在审查勘察设计文件时应查验《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对未办理勘察设计合同备案的项目,不得审查其勘察设计文件;
4、未办理合同备案的项目,不得记入《江苏省勘察设计企业诚信手册》;
5、在企业资质升级、增项中企业和人员的业绩认定(不包括本通知实施之前已完成的业绩),以已备案的合同和《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作为依据;
6、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后,发生下列情形的,应当在7日内持相应材料到原合同备案管理部门重新办理备案:
(1)签订补充合同、原合同中项目规模扩大或增加勘察设计内容的,提交《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补充合同或变更后的合同及其变更原因的报告书各三份;
(2)解除合同的,提交解除合同的相关证明文件三份;
(3)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及主要勘察设计人发生变化的,提交《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参加项目人员情况中只填变动人员)三份、变动人员的近期社保证明复印件一份。
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二○一○年八月二十五日附件:
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备案表勘察设计单位名称: (公章) 填表日期:项目名称项目地点项目概况总投资万元规模及等级建设单位(发包方)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等级及证号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合同价格 万元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各专业负责人及各专业的主要设计(勘察)人基本情况序号姓名身份证号职称(注册人员填注册类别及等级)执业印章号(注册人员填写)所学专业从事专业勘察设计工龄在项目中担当的角色本人亲笔签名备案部门意见: 备案部门盖章 年 月 日注: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省辖市或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留存。
㈦ 建筑工程备案流程有哪些
建筑工程备案流程有以下几个方面:
编制可研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
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
取得规委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取得规委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
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委 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
取得规委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
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委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取得规委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取得规委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
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
委托勘察院进行地质勘探,取得“地质勘探报告”。
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委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
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定“安置补偿协议”。
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方案设计,取得市政 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取得建委的“拆迁许可证”及“渣土消纳许可证”。
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
取得国土局的“国有土地使用证”。
设计院完成全套施工图设计,取得审查机构的“施工图审查合格 书”。
完成监理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监理公司及监理合同备案回执”。
完成施工招投标手续,取得建委“中标施工单位及施工合同备案回执”。
委托拆迁公司完成现场三通一平。
建委踏勘现场,取得“现场勘察合格通知书”。
完成质量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质监备案回执”。
完成安全监督登记手续,取得“安监备案回执”。
完成节能监督登记手续,取得“节能备案回执”。
资金到位,取得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取得人防办的“人防施工图备案回执”。
取得建委的“施工许可证”。
至此完成本项目所有政府部门审批手续,进入现场施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