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工程分包与转包有什么区别
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二)分包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三)在工程分包中的非法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直接将全部工程转包出去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别人。(四)在工程分包是指已经与发包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或总承包人将其承包的工程建设任务的一部分交给第三人(即分包人)完成。也就是说,工程转包与分包的区别在于转包是违法的,在一定条件下分包是合法的,两者的定义也不同。
B. 建筑工程专业分包有哪些内容
①分包工程发包人将专业工程或者劳务作业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工程承包单位的;
②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分包工程发包人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专业工程分包给他人的;
③专业工程分包人再次实施分包的;
④分包工程承包人没有将其承包的工程进行分包,在施工现场所设项目管理机构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核算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不是工程承包人本单位人员的,视同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⑤转让、出借企业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
(2)建设工程分包扩展阅读
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内容如下:
1、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3、根据工程分包常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工程分包常识,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C. 建设工程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
建设工程分包必须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总承包单位分包工程应当经过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甲公司将部分非主体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乙分包公司,且已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根据《建筑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乙分包公司应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甲总承包单位负责。
工程主体结构或关键部位的施工必须由承包单位自行完成,不得分包。工程分包单位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符合上述条件的工程分包是合法分包,违反其中任何一个条件的分包即非法分包。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3)建设工程分包扩展阅读
工程总承包单位必须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不得承担分包任务。
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认可形式有两种:
一是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有明确约定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应按约定进行工程分包;
二是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的,工程分包须经建设单位的书面同意。工程总承包单位依照《招标投标法》第三条规定,通过投标承揽工程的,工程需要分包的,在投标时就应明确分包的内容。
D. 建筑工程分包单位有哪几个
你这个问题没有问道点子上。
我按照你题目的意思大概就是,消防,安装,弱电,空调,模板,钢筋,砼体,都可以是分包单位做。
E. 工程分包合法吗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分包管理办法》违法分包,是指下列行为: (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 (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的;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的; (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即:合法分包应具备四个条件:(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4)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转包。
F. 建筑工程如何分包
可按照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分包。一般只分包劳务用工这方面!!
国家严令禁止,转包分包(包工包料)
G. 建筑工程分包有什么法律规定么
一、在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工程分包的法律规定如下:
我们根据《建筑法》的有关规定内容如下:
1、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八条,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
2、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3、根据工程分包常识,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总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4、根据工程分包常识,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5、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四十五条,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6、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7、根据工程分包常识中《建筑法》的第六十七条,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8、根据工程分包常识,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在工程分包常识中,进行建筑工程分包的要求如下:
我们按照工程分包常识中的《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合法分包应符合四个条件:
1、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进行分包,但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行完成;
2、分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条件;
3、除总承包合同约定的分包外,其他分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4杜娜红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
凡违反上述条件之一的,应定为违法分包。也就是说,一般建筑工程如果不符合上列要求的话,就是违法分包。
拓展资料
在工程分包常识中,工程分包和转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在工程分包常识的分包中,承包人与分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在转包中,转包人与转承包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2、在工程分包常识中的分包行为,只要不是分包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内容或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等违法分包行为,则在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是为法律所允许的,而转包行为则被法律所禁止
(法律依据见《合同法》第272条、《招标投标法》第48条、《建筑法》第24条的规定)。
也就是说,工程转包和分包的区别在于转包是违法的,在一定条件下分包是合法的,两者的定义也不同。
以上就是关于建筑工程分包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的相关内容。在工程建设中进行工程分包需要了解一定的工程分包常识,遵守法律法规进行合法分包,避免被认为违法分包;同时工程转包和工程分包是有区别的,转包是违法的,分包符合一定条件是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