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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工程师培训

发布时间:2021-06-17 01:38:20

『壹』 质量工程师培训班该选哪个

如果你的大学高数基础还可以的话,不用报班的
中级的综合知识,是纯理论性的,肯踏踏实实的看书就可以了
理论和实务相对难些,大部分是统计学和高数,只要基础还可以,手上勤快点,多拿笔写写,算算,也不难的。
总的来说就是看书,做题,我前后看书两本的连看带背看了四遍,买的习题集最少都做了两遍

『贰』 考取质量工程师要学习哪些知识

2011年全国质量工程师考试大纲(初级)
一、质量相关专业知识
第一章质量管理概论
一、质量与质量管理
二、质量与标准化
三、产品质量法和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章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管理体系基本知识
二、IS0 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三、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第三章质量检验
一、质量检验的基本知识
二、质量检验的分类
第四章计量基础
一、基本概念
二、计量单位
三、量值溯源
四、测量数据的修约
五、测量结果
二、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第五章概率统计基础
一、概率的基础知识
二、统计的基本概念
三、回归分析
第六章抽样检验
一、抽样检验的基本概念
二、抽样方案及对批可接收性的判定
三、计数调整型抽样检验及GB/T 2828.1的使用
四、孤立批计数抽样检验及GB/T 2828.2的使用
第七章统计过程控制
一、统计过程控制的基本知识
二、常规控制图
四、过程能力分析
第八章质量改进
一、质量改进的基本知识
二、质量改进的工具
三、质量管理小组(QC小组)

2011年全国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考试大纲(中级)
第一章质量管理概论
一、质量的基本知识
二、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
三、方针目标管理
四、质量经济性分析
五、质量信息管理
六、质量教育培训
七、质量与标准化
八、卓越绩效评价准则
九、产品质量法与职业道德规范
第二章供应商质量控制与顾客关系管理
一、供应商选择与质量控制
二、供应商动态管理
三、顾客满意
四、顾客关系管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体系
一、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知识
二、质量管理体系的基本要求
三、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与实施
四、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第四章质量检验
一、质量检验概述
二、质量检验机构
三、质量检验计划
四、质量特性分析和不合格品控制
五、质量检验的控制
第五章计量基础
一、基本概念
二、计量单位
三、测量仪器
四、测量结果与测量准确度
五、测量不确定度
六、测量控制体系(一)概述
2011全国质量工程师理论与实务考试大纲(中级)
第一章 概率统计基础知识
一、 质量特性数据的统计规律
二、 概率基础知识
三、 随机变量及其分布
四、 常用统计量及其分布
五、 参数估计
六、 假设检验
第二章 常用统技术
一、 方差分析
二、 回归分析
三、 试验设计
第三章 抽样检验
一、 基本概念
二、 计数标准性抽样检验
三、 计数挑选型抽样检验
四、 记数调整型抽样检验
五、GB/T2829计数周期型抽样检验
六、 其他抽样检验方法
第四章 统计过程控制
一、 统计过程控制概述
二、 控制图原理
三、 分析用控制图和控制用控制图
四、 过程能力与过程能力指数
五、 常规控制图的应用
第五章 可靠性基础知识
一、基本概念
二、基本的可靠性维修性设计与分析技术
三、可靠性试验
四、可靠性管理
第六章 质量改进
一、质量改进的概念及意义
二、质量改进的步骤和内容
三、质量改进的组织与推进
四、质量改进常用工具
五、QC小组活动参考网站:www.onekao.com

『叁』 怎么考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

国家质量工程师报考条件如下:

(一)报考初级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居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二)报考中级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6.2000年12月22日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3)质量工程师培训扩展阅读:

国家注册质量工程师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各考试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带稿纸。

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与国家人事部共同组织,考试共设2个科目,北京地区全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在北京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领导下,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组织考试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质量工程师

『肆』 质量工程师学习

如何去考注册质量工程师?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介绍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本文来源:考试大网
考生考试时,可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注册管理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到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根据《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在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两部门成立“质量专业资格专家委员会”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司,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各地考试工作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和人事(职改)部门共同负责。具体职责分工,由各地协商确定。
第二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1次,考试日期定于每年6月。首次考试拟定于2001年9月进行。
第三条 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设: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两个科目。 各级别考试均分为两个半天进行,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第四条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名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 对在《暂行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只参加“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或“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一个科目的考试,考试合格者即可取得质量专业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第五条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审核同意,按规定携带有关证件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报名。报名时,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核从事质量专业工作经历。经考试管理机构核准后,向应考人员核发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原则。
第六条 考场原则上设在省辖市以上中心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高考定点学校。
第七条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或授权组织编写培训教材和有关参考资料。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盗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名义,编写、发行考试用书和举办各种与质量专业资格有关的考前培训,使考生利益受到损害。
第八条 为保证培训工作健康有序进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师资培训。 各地要认真做好培训工作,组织培训要有计划的进行。培训单位必须具备场地、师资、教材等条件,由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会同人事(职改)部门审核推荐,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第九条 培训必须坚持与考试分开的原则,参与培训工作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命题及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应考人员参加培训坚持自愿原则。
第十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和培训等项目的收费标准,须经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准。第十一条 考试考务管理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作好试卷的命制、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考试工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考试回避制度,严肃考场纪律。对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质量振兴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及关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第三条 国家对质量专业技术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的统一规划。
第四条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
质量专业实行职业资格考试制度后,不再进行工程系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工作。
第五条 质量专业资格实行一考多用的原则。通过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并获得该专业相应级别职业资格证书的工程技术人员,表明其已具备质量专业相应岗位职业资格和担任相应级别工程技术职务的水平和能力。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获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择优聘任。
第六条 质量专业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
(一)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
(二) 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质量工程师职务。
(三)高级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制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第七条 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各项法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工作的方针、政策,遵守有关质量工作法律法规,热爱质量专业工作,恪守职业道德。
第八条 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
第九条 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本规定第七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三)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四)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五)取得博士学位(六)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第十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共同负责。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拟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考试命题、编写考试用书、研究建立考试题库,组织或授权组织考前培训等有关工作。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考试科目和试题,会同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考试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确定合格标准。
第十一条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第十二条 质量专业资格证书实行定期登记制度。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持证者应按规定到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指定的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 对有伪造学历或资历证明、违反考试纪律行为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发现,将取消其资格,收回其证书,2年内不得再参加质量专业资格考试。
第十四条 本规定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
第十五条 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同意,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也可按本规定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第十六条 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 本规定由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按职责分工负责解释。

『伍』 做质量工程师需要具备哪些技能和资格证

我国在1978年开始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其后的《产品质量法》、《质量振兴纲要》陆续出台并实施,为质量工作提供了前所未有的空间。 质量的世纪,需要一大批质量专业人员为之工作和奋斗。质量人才要具备参与企业质量工作总体策划的能力,能具体负责落实企业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进行现场指导和帮助解决实际质量问题。这就要求他们既懂生产技术又懂管理。从摩托罗拉公司的六西格玛缺陷管理,到国际上通行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都凝聚着质量工作者的辛勤汗水和劳动。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陆』 如何考取中级质量工程师证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柒』 质量工程师如何参加继续教育

你好:

1、在相关报纸或杂志发表质量相关文章
2、出版质量相关书籍
3、参加单位或相关部门的质量培训
4、组织策划本部门或本单位质量相关活动。
5、参加各种形式的质量活动或有含金量的质量会议。
6、翻译外国质量专著或文献资料。

继续教育的加分型式主要就是以上6种,其中与文章,书籍有关的,根据你是以第几作者的身份,加不同的分数。

每年你的分数加起来达标就可以了,所以你要努力哦。

祝您成功,要是有什么不明白,请向我发问,竭力帮忙。

『捌』 质量工程师必备的技能有那些

质量工程师职位描述 从事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等的研究、管理、监督、检查、检验、分析、鉴定等。
(1)进行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及系统可靠性设计、研究和控制;
(2)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
(3)进行质量的检查、检验、分析、鉴定、咨询;
(4)进行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审核员和评审员注册、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考核等合格评定管理;
(5)调节质量纠纷,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6)研究开发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检验仪器设备;
(7)制定质量技术法规并监督实施;
(8)设计、实施、改进、评价质量与可靠性信息系统。【质量工程师考试】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适用对象为在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中从事质量专业工作及相关工作的人员(在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从事专职检验工作的人员除外)。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分初级和中级两个级别。取得初级资格,作为质量专业岗位职业资格的上岗证,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工程技术员或助理质量工程师职务;取得中级资格,作为某些重要产品生产企业关键质量岗位职业资格的必备条件,可根据《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有关规定,聘任为质量工程师职务。
2000年12月,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印发〈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和〈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2000〕123号),国家开始实施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制度。考试工作由人事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共同负责,日常工作由设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质量管理司的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承担,具体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考试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时间一般安排在6月中旬。原则上只在省会城市设立考点。
考试时间
2009年质量工程师考试时间为2009年6月21日,具体安排如下:
考试日期
级别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6月21日
中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下午2∶00-5∶00
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初级
上午9∶00-12∶00
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下午2∶00-5∶00
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考试科目设置
初级和中级考试各设2个科目。具体是:
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各科试卷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考试科目试卷全部由客观题组成,在答题卡上作答。考生应考时可携带钢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编辑存储功能)。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不再另发带稿纸。
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各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个小时。
考试成绩管理
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二)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对本规定发布前,按国家统一规定已受聘担任工程系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职务的质量专业人员,可免试《质量专业相关知识》或《质量专业综合知识》科目。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凡符合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民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应届毕业生参加质量职业资格考试的,在报名时,对尚未获得学历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持能够证明其在考试年度可毕业的有效证件(如学生证等)和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证明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法
报名时间一般为1月份(以当地人事考试部门公布的时间为准)。
报考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后,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党中央、国务院各部门、部队及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注册管理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用印的《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者,须按规定到所在省(区、市)质量技术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
考试大纲
第一章概率统计基础知识
一、概率基础知识
1.掌握随机现象与事件的概念
2.熟悉事件的运算(对立事件、并、交及差)
3.掌握概率是事件发生可能性大小的度量的概念
4.熟悉概率的古典定义及其简单计算
5.掌握概率的统计定义
6.掌握概率的基本性质
7.掌握事件的互不相容性和概率的加法法则
8.掌握事件的独立性、条件概率和概率的乘法法则
二、随机变量及其分布
(一)随机变量及随机变量分布的概念
1.熟悉随机变量的概念
2.掌握随机变量的取值及随机变量分布的概念
(二)离散随机变量的分布
1.熟悉离散随机变量的概率函数(分布列)
2.熟悉离散随机变量均值、方差和标准差的定义
3.掌握二项分布、泊松分布及其均值、方差和标准差以及相关概率的计算
4.了解超几何分布
(三)连续随机变量的分布)
1.熟悉连续随机变量的分布函数和概率密度函数
2.熟悉连续随机变量均值、方差、标准差的定义
3.掌握连续随机变量在某个区间内取值概率的计算方法
4.掌握正态分布的定义及其均值、方差、标准差,标准正态分布的分位数
5.熟悉标准正态分布表的用
6.了解均匀分布及其均值、方差与标准差
7.熟悉指数分布及其均值、方差和标准差
8.了解对数正态分布及其均值、方差和标准差
9.熟悉中心极限定理及其样本均值的(近似)分布
三、统计基础知识
1.掌握总体与样本的概念和表示方法
2.熟悉频数(频率)直方图
3.掌握统计量的概念
4.掌握样本均值和样本中位数概念
5.掌握样本极差、样本方差、样本标准差和样本变异系数概念及计算方法
6.熟悉抽样分布概念
7.熟悉t 分布、χ2分布和F分布的由来
四、参数估计
(一)点估计
1.熟悉点估计的概念
2.掌握矩法估计方法"
3.熟悉点估计优良性的标准
4.熟悉二项分布、泊松分布、指数分布、正态分布参数的点估计
(二)区间估计
1.熟悉区间估计(包括置信水平、置信区间)的概念
2.熟悉正态总体均值、方差和标准差的置信区间的求法
3.了解比率p的置信区间(大样本场合)的求法
五、假设检验
(一)基本概念
1.掌握原假设、备择假设、检验统计量、拒绝域、两类错误、检验水平及显著性的基本概念
2.掌握假设检验的基本步骤
(二)正态总体参数的假设检验
1.掌握对正态总体均值的检验(总体方差已知或未知的情况)
2.掌握对正态总体方差的检验
3.熟悉比率p的检验(大样本场合)
第二章常用统计技术
一、方差分析
(一)方差分析基本概念
1.掌握因子、水平和方差分析的三项基本假定
2.熟悉方差分析是在同方差假定下检验多个正态均值是否相等的统计方法
(二)方差分析方法
1.掌握单因子的方差分析方法(平方和分解、总平方和、因子平方和、误差平方和,自由由度、F比、显著性)
2.了解重复数不等情况下的方差分析方法。
二、回归分析.
(一)散布图与相关系数
1.掌握散布图的作用与做法
2.掌握样本相关系数的定义、计算及其检验方法
(二)一元线性回归
1.掌握用最小二乘估计建立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的方
2.掌握一元线性回归方程的检验方法
3.熟悉一元线性回归方法在预测中的应用(三)了解可化为一元线性回归的曲线回归问题
三、试验设计
(一)基本概念与正交表
1.了解试验设计的必要性
2.熟悉常用正交表及正交表的特点
(二)正交试验设计与分析
1.熟悉使用正交表进行试验设计的步骤
2.掌握无交互作用的正交试验设计的直观分析法与方差分析法
3.熟悉贡献率的分析方法
4.了解有交互作用的正交试验设计的方差分析法
5.熟悉最佳水平组合的选取
合格标准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08年度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08]65号)精神,现将2008年度质量专业职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如下:
专业名称级别科目名称试卷满分合格标准质量中级质量专业综合知识17010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170102初级质量专业相关知识15090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15090
全国质量工程师考试科目代码
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为非滚动考试。考试代码设置如下:
类别级别专业科 目05.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3.中级01.考一科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资格考试 02.考二科1.质量专业综合知识
2.质量专业理论与实务 4.初级01.考一科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02.考二科1.质量专业相关知识
2.质量专业基础理论与实务
考试管理采用《人事考试管理信息系统(PTMIS)》,考试有关信息代码不变。
成绩管理办法
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以下简称"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由国家统一组织、统一时间、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标准、统一证书。人事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成立"质量专业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和"质量专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司,负责考试的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考务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玖』 质量工程师培训要多少钱

市面上的质量工程师培训很多啊,培训的内容也五花八门。
供应商管理,质量统计工具、六西格玛、SPC、FMEA等等,这些都可以去参加啊。
随便联系一些咨询机构就好了。苏州这边有卓一、科健、甲上等咨询机构。

『拾』 如何考取质量工程师

考取质量工程师的步骤:考试报名(考试当年1月-3月)->准考证领取(6月初开始)->资格考试(6月中旬)->成绩查询(7-8月)->证书领取(10-11月)->证书登记(资格证书每3年登记1次)

考取质量工程师需要具备那些条件:(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有中专以上学历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初级资格考试。
(2)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可报名参加质量专业中级资格考试:
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5年。
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4年。
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2年。
取得硕士学位,从事质量专业工作满1年。
取得博士学位。

怎么做:1、通看全书,不需要死背。
2、关键重点在做习题,要反复做。要能做到随便从做过的习题中找几题,基本能有印象做出来即可。
3、如果觉得没有把握建议参加报名时要你参加的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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